收藏 分销(赏)

回龙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177410 上传时间:2024-04-1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1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回龙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回龙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回龙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形成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回龙镇镇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制度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整改。 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安全办依法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管。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关系分别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到位,镇政府负责抽查;二级和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上报,由省、市安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整改。       三是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实施排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并组织排查。镇安委会每月针对一个重点进行督查和抽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隐患排查“零申报”单位进行巡查、抽查和互查,检查要做好记录,及时归档。  四是建立隐患建档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申报情况、公示情况、整治负责人、完成期限、资金使用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建立本辖区(本行业)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名称、部位、主要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专家评估意见、整改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保障、责任人、整改期限、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整改进展情况等。 镇安委会办公室建立所有重大事故隐患 “一患一档”,其中三级重大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分级、申报、公示、整改进展、验收申请、审查合格或不合格确认书、销案批复、关闭通知以及其他与该隐患有关的资料。一级和二级重大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申报以及上级批转下来的有关资料等。 五是建立隐患申报与零申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按照监管关系及时申报。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也要进行“零申报”。各村(居)、有关部门每月将一般事故隐患的汇总情况报至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级别,会商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同时逐级上报至监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有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资料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报至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镇安委办对口上报。报告内容应有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 六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制度  事故隐患应分级公示。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在企业内醒目场所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事故隐患由镇安委会和各有关部门每季度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上级安委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为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主要问题、整治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审查意见和核销批准等。 七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合执法制度 成立各行业联合执法协调组,组长由该行业主管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协调组在组长单位设立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本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联合执法工作。 协调组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联合执法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对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区分级别,逐级上报,跟踪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不属于职责权限范围的隐患,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结合联合执法开展,每季不少于一次,重点是隐患“责任、措施、经费、时间和预案”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治理所需经费的落实情况,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隐患治理中停工、关闭和复工落实情况。检查督办以实地察看为主,并定期在会议上通报。 回龙镇人民政府 2011年3月15日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5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