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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nwico商业银行财务会计外汇业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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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包括外国货币、外币有价证券、外币支付凭证、特殊债权和其他外汇资金。商业银行办理的外汇业务可以分为外汇买卖业务、外汇存贷款业务、国际支付结算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业务四大类。 第一节 外汇买卖业务 一、外汇买卖的记账方法 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有“本币记账法”和“原币记账法”两种。 (一)本币记账法 本币记账法也称为外汇统账制,是以本币为记账单位,在业务发生时,对所发生的外币都按照一定的汇率折算成本币记账。由于折算的汇率不同,又可以分为时价法和定价法两种。 1.时价法,又称市价法或时值汇率法,此法是在业务发生时,将外币按照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为了便于查考各种外币的活动情况,应按每种外币分别设置以原币和人民币同时反映的多栏式明细分类账,将外币资产负债各科目的原币金额和折合人民币金额分栏记载。 记账时,外币收付金额记入原币栏,按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按原币同方向记入人民币栏,分别结出外币及人民币金额。采用这种记账方法,由于每笔外汇业务折算的汇率不一定相同,因此,该明细账上外币栏余额与人民币余额不能保持固定不变的比率关系。 【例7-1】甲银行2006年8月14日买入美元旅行支票一张计US$1 000如数付给现金,支票寄交纽约乙银行办理托收(人民币汇率见表7-1)。9月2日经乙银行收妥并如数贷记甲银行在该行的美元账户。假定买入支票时的美元与人民币时价汇率为US$100=¥795.66;规定的固定汇率为US$100=¥798.00。 表7-1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即期外汇牌价表 日期: 2006年8月14日 星期一 单位:人民币/100外币 序号 币 种 汇买、汇卖中间价 现汇买入价 现钞买入价 卖出价 基准价 1   美元 (USD) 797.25 795.66 789.28 798.84 797.25 2   港币 (HKD) 102.52 102.31 101.49 102.73 102.52 3   日元 (JPY) 6.9140 6.8863 6.6651 6.9417 6.9116 4   欧元 (EUR) 1018.73 1014.66 982.06 1022.80 1019.24 5   英镑 (GBP) 1509.43 1503.39 1455.09 1515.47 -- 6   瑞士法郎 (CHF) 645.08 642.50 621.86 647.66 -- 7   加拿大元 (CAD) 707.47 704.64 682.00 710.30 -- 8 澳大利亚元 (AUD) 612.93 610.48 590.86 615.38 -- 9   新加坡元 (SGD) 507.45 505.42 489.18 509.48 -- 10   丹麦克朗 (DKK) 136.52 135.97 131.61 137.07 -- 11   挪威克朗 (NOK) 128.09 127.58 123.48 128.60 -- 12   瑞典克朗 (SEK) 110.79 110.35 106.80 111.23 -- 13   澳门元 (MOP) 99.58 99.38 98.58 99.78 -- 14   新西兰元 (NZD) 505.30 503.28 487.11 507.32 -- 15   韩元 (KRW) 0.8319 -- 0.7886 0.8752 -- 备注:此汇率为我行初始报价,成交价以各地分行实际交易汇率为准 按时价法记账,买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买入外币票据(US$100=¥795.66)¥7 956.60 贷:库存现金¥7 956.60 收妥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同业——纽约乙银行(US$100=¥795.66)¥7 956.60 贷:其他应收款——买入外币票据(US$100=¥795.66)¥7 956.60 将会计分录登入有关账户,如表7-2、表7-3所示。 表7-2 买入外币票据分户账 户名:旅行支票户 币别:美元 2006年 摘 要 原 币 汇率 人 民 币 月 日 借方 贷方 借或贷 余额 借方 贷方 借或贷 余额 8 14 买入旅行支票一张 1 000 借 1 000 795.66 7 956.60 借 7 956.60 9 2 托收收妥票款 1 000 0 795.66 7 956.60 0 表7.3 存放同业科目分户账 户名:纽约乙银行 币别:美元 2006年 摘要 原 币 汇率 人 民 币 月 日 借方 贷方 借或贷 余额 借方 贷方 借或贷 余额 9 2 收妥美元旅行支票 1 000 借 1 000 795.66 7 956.60 借 7 956.60 2.定价法,又称固定汇率法,此法首先应确定每种外币折合人民币的固定汇率,也称记账汇率。这种固定汇率一般每一结算期或会计年度确定一次,确定后在该期间不作轻易变动。另外采用此法需设置货币兑换科目作为桥梁。货币兑换科目下应分为外币户和人民币户。为了解各种外币增减及余缺情况,外币户还需按每种货币设置。而货币兑换科目人民币户则不必分币别。当外汇业务发生时,将有关外币一律按照确定的固定汇率折合人民币,与货币兑换科目的该外币户转账,而将外币按当日汇率折算实际收付的人民币金额,则与货币兑换科目的人民币户核算。 【例7-2】甲银行2006年8月14日买入美元旅行支票一张计US$1 000如数付给现金,支票寄交纽约乙银行办理托收(人民币汇率见表7-1)。9月2日经乙银行收妥并如数贷记甲银行在该行的美元账户。假定买入支票时的美元与人民币时价汇率为US$100=¥795.66;规定的固定汇率为US$100=¥798.00。 按定价法记账,买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货币兑换(人民币户)¥7 956.60 贷:库存现金¥7 956.60 借:其他应收款——买入外币票据(US$100=¥ 798.00)¥7 980.00 贷:货币兑换(美元户)¥7 980.00 收妥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入同业——纽约乙银行(US$100=¥798.00)¥7 980.00 贷:其他应收款——买入外币票据(US$100=¥798.00)¥7 980.00 将会计分录登入有关账户,如表7-4、表7-5、表7-6、表7-7所示。 表7.4 买入外币票据分户账 户名:旅行支票户 币别:美元 2006年 摘要 原 币 汇率 人 民 币 月 日 借方 贷方 借或贷 余额 借方 贷方 借或贷 余额 8 14 买入旅行支票一张 1 000 借 1 000 798.00 7 980.00 借 7 980.00 9 2 收妥托收旅行支票款 1 000 0 798.00 7 980.00 0 表7.5 存放同业科目分户账 户名:旅行支票户 币别:美元 2006年 摘要 原 币 汇率 人 民 币 月 日 借方 贷方 借或贷 余额 借方 贷方 借或贷 余额 9 2 收妥美元旅行支票 1 000 借 1 000 798.00 7 980.00 借 7 980.00 表7.6 货币兑换科目分户帐 户名:美元 2006年 摘要 买入外币金额贷: 卖出外币金额借: 借或贷 外币金额 固定汇率 折合人民币 月 日 8 14 买入美元旅行支票 1 000 贷 1 000 798.00 ¥7 980.00 表7.7 货币兑换科目分户帐 户名:人民币 2006年 摘 要 借 方 贷 方 借或贷 余 额 月 日 8 14 买入美元旅行支票款 7 956.60 借 7 956.60 【例7-3】2006年8月14日某进出口公司要求汇往中国香港HK$1 000,如数折合人民币在其存款账户内支取,甲银行当即委托香港某银行解付。8月20日接该行借记报单一张,已全数解讫。假定汇款日时价汇率为HK$100=¥102.73;固定汇率为HK$100=¥102.00。 甲银行按时价法记账,汇出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某进出口公司¥1 027.30 贷:存入保证金(HK$100=¥102.73)¥1 027.30 解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入保证金(HK$100=¥102.73)¥1 027.30 贷:存放同业——香港某银行(HK$100=¥102.73)¥1 027.30 甲银行按定价法记账,汇出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某进出口公司¥1 027.30 贷:货币兑换(人民币户)¥1 027.30 借:货币兑换(港元户)¥1 020.00 贷:存入保证金(HK$100=¥102.00)¥1 020.00 解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入保证金(HK$100=¥102.00)¥ 1 020.00 贷:存放同业——香港某银行(HK$1 000=¥1 020.00)¥1 020.00 (二)原币记账法 原币记账法又称外汇分账制。此法是当外汇业务发生时,对凡有人民币外汇汇率的外币,从填制传票、登记账簿到编制报表都直接按原币核算,而不按任何汇率折成人民币记账,以全面反映各种外币资金增减变化情况。但为了使实际收付的人民币与外币这两种不同单位、不同价值的货币得以平衡,必须设置原币货币兑换科目和人民币货币兑换科目作为桥梁,分别与原币有关科目和按当日该外币汇率折合的实际收付人民币现金或相关科目对转。待结算或决策时,再按规定的结(决)算汇率,将各种外币资产负债科目发生额和余额折成人民币,与人民币部分资产负债各科目相对应的余额合并编制各货币汇总结(决)算表。原币记账法的货币兑换科目分户账采用特种格式,把原币与相应的人民币金额并列在同一个账户内。记账时,如果买入外币,应将外币金额及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记入“买入”栏的有关栏;如属卖出外币,则将外币金额及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记入“卖出”栏的有关栏,然后,结出外币及人民币的余额,分别记入“结余”栏。这种分户账格式,既便于记账,又有利于了解两种货币的增减情况,使人一目了然。 【例7-4】甲银行2006年8月14日买入美元旅行支票一张计US$1 000如数付给现金,支票寄交纽约乙银行办理托收(人民币汇率见表7-1)。9月2日经乙银行收妥并照数贷记甲银行在该行的美元账。假定买入支票时的美元与人民币时价汇率为US$100=¥795.66。 买入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买入外币票据US$1 000 贷:货币兑换——美元户US$1 000 借:货币兑换——美元户(US$1 000=¥795.66)¥7 956.60 贷:库存现金¥7 956.60 收妥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同业——纽约乙银行US$1 000 贷:其他应收款——买入外币票据US$1 000 根据会计分录登记相关账簿,如表7-8、表7-9、表7-10所示。 表7.8 买入外币票据分户账 户名:旅行支票 币别:美元 2006年 摘 要 借 方 贷 方 借或贷 余 额 月 日 8 14 买入旅行支票 1 000 借 1 000 9 2 收妥票款 1 000 0 表7.9 存放同业科目分户账 户名:纽约乙银行 币别:美元 2006年 摘 要 借 方 贷 方 借或贷 余 额 月 日 9 2 收妥旅行支票款 1 000 借 1 000 表7.10 货币兑换科目分户帐 币别:美元 2005年 摘要 买 入 卖 出 人 民 币 月 日 原币 (贷方) 汇率 人民币 (借方) 原币 (借方) 汇率 人民币 (贷方) 借或贷 原币 借或贷 人民币 8 14 买入旅行支票 1 000 795.66 7 956.60 贷 1 000 借 795.66 【例7-5】2006年8月14日某进出口公司要求汇往中国香港HK$1 000,如数折合人民币在其存款账户内支取,甲银行当即委托香港某银行解付。8月20日接该行借记报单一张,已全数解讫。假定汇款日时价汇率为HK$100=¥102.73。 汇出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某进出口公司¥1 027.30 贷:货币兑换——港元户(US$1 000=¥102.73)¥1 027.30 借:货币兑换——港元户HK$1 000 贷:存入保证金HK$1 000 收到解付银行借记报单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入保证金HK$1 000 贷:存放同业——香港某银行HK$1 000 (三)两种记账法的比较 以上两种记账法,在实际应用上各有利弊,现分述如下: 1.本币记账法。就账务处理手续而言,时价法最为简单,发生外币业务时,只须按当时的外汇汇率折成人民币直接记账,既不必设置货币兑换科目作为转账桥梁,也无须为各种外币单独分设账簿。其缺点是不设货币兑换科目,对于各种外币头寸多缺情况,平时难以了解。又因无各种外币账簿,而外币折算人民币的汇价又经常变动,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各种外币资金活动情况。因此,这种记账方法,只适用于外汇业务简单、外币种类不多的行处。 运用定价法时,将有关外币业务,都通过货币兑换科目各外币账户核算,能使各种外币交易都汇总反映在货币兑换科目账上。各外币户账上余额表示各该外币多缺情况,人民币户账上余额则反映各种外币买卖的总成本。但由于各种外币没有分账核算,而是折成人民币记账,故不能分别反映各种外币资产负债金额,同时,外币金额都按固定汇率折成人民币,与实际汇率往往不能一致,在当今浮动汇率条件下,此法已不适用了。 2.原币记账法。此法是按每种外币自成一套账务系统,以原币直接填制传票、登记账簿、制作报表,凡与人民币有关的业务都通过货币兑换科目转账,故对于每种外汇头寸多缺和业务活动情况可以一目了然,便于外汇头寸的调拨。此法手续较繁琐。但当今国际银行已普遍地使用电脑处理账务核算,对于由外汇分账而增多的账表编制工作,在电脑中能轻而易举地就完成了,所以此法为国际银行所普遍采用。 二、货币兑换科目 货币兑换科目是外汇银行采用原币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时所设置的一个特定会计科目。在应用原币记账法时,由于总账都按各种外币设置,因此,每种外币总账上都设有各该外币的货币兑换科目。 当买入外汇时,该科目下该外币账户的金额反映在贷方,相应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在人民币账户的借方;卖出外汇时,该科目下该外币账户的金额反映在借方,相应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在人民币账户的贷方。 该科目下各外币户贷方余额,表示该外币买入多于卖出即该外币的结存数,俗称多头;反之,该科目下各外币户借方余额,表示外币卖出多于买入即该外币的不足数,俗称空头。外汇汇率对银行是有利还是不利,取决于外汇买卖账上各种外币的余缺情况。 如果一种外币是多头,那么这种外币的汇率对本币下跌时,就要遭受损失;如果保持一种外币空头,当该外币汇率上升时,也要遭受损失。由此可见,货币兑换账上外币户如果留有余额(俗称敞口),那么银行就有发生敞口头寸的风险。即多头,汇率下跌时就要遭受损失;空头,汇率上升时就要遭受损失。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必须经常注意外汇买卖账上各种外币账户的余缺情况,以便在遇到外汇汇率急剧变动时,采取必要措施(多头及时抛出,空头及时补进),避免遭受损失。因此,货币兑换科目的作用是作为人民币和外币的桥梁,使全部外汇交易汇总反映在货币兑换账上,有利于考察各种外汇资金增减变化和多缺情况,同时还保持人民币与外币借贷金额平衡关系。 三、外汇买卖 外汇买卖又叫外汇兑换,是指银行办理的按一定的汇率买入一种外汇或卖出一种外汇的业务。外汇买卖业务主要有: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结售汇业务和套汇业务。使用“货币兑换”科目。“货币兑换”科目核算银行办理的各种外汇之间的买卖业务,以及同币种现汇与现钞之间的兑换业务。 (一)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 自营外汇买卖是银行以自有和筹集的资金,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按市场汇价买卖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经营活动。代客外汇买卖是银行受客户的委托,根据客户的指示买入或卖出外汇,并根据交易金额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例7-6】银行以自有现金买入5 000美元,买入价US$100=¥802.50。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US $ 5 000 贷:货币兑换——美元户US $ 5 000 借:货币兑换——美元户¥ 40 125 贷:库存现金¥ 40 125 【例7-7】世荣公司委托银行买入3 000美元,当时的美元买入价为US $100=¥801.50,银行收取手续费50元人民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24 04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0 贷:货币兑换——美元户¥24 095 借:货币兑换——美元户US $ 3 000 贷:库存现金US $ 3 000 (二)结售汇 境内企业按规定将外汇收入按当天汇率卖给银行,银行收取外汇兑换人民币,称为结汇。企业需要外汇时,持有效凭证,到银行用人民币购买外汇,即银行将外汇售给企业,称做售汇。结售汇业务在银行外汇买卖中占很大比重。银行买入外汇业务包括买入外币现钞和买入现汇,其账务处理形式是相同的,不过买入外币现钞和买入现汇的价格是不同的。卖出外汇业务包括卖出外汇现钞和卖出现汇,银行卖出现钞和现汇的价格是相等的,其账务处理形式也是相同的。 【例7-8】湘仪进出口公司将持有的20 000港元到银行兑换人民币现钞,当天银行公布的现钞买入汇率为HK$100=¥105.00。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HK$ 20 000 贷:货币兑换——港元户HK$ 20 000 借: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户¥21 000 贷:库存现金¥21 000 【例7-9】甲银行兑换给在本银行开户的伏龙公司出国考察所需US $ 8 000,收到人民币转账支票一张。银行审查,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同意售汇。当天卖出价US $ 100=¥ 802.15。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伏龙公司¥64 172 贷: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户¥64 172 借:货币兑换——美元US $ 8 000 贷:库存现金US $ 8 000 (三)套汇 套汇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用一种外汇兑换成另一种外汇的业务。一种外汇兑换成另一种外汇,两种不同外汇间没有直接比价,需通过人民币折算。即银行买入一种外汇,先按该外汇的买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然后,将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以另一种外汇的卖出汇率套算出另一种外汇的金额。一般来说,这种外汇买卖的人民币币值相等,如因折算产生的尾差,计入当期外汇买卖损益。套汇业务主要有两种类型: 1.汇汇相套。汇汇相套是不同币种现汇之间的套汇,是银行将一种外汇兑换成另一种外汇的外汇买卖活动。 【例7-10】佳佳公司持有现汇活期存款US $500 000,要求兑换成欧元现汇,存入欧元现汇活期存款以备支付货款。银行当天美元的现汇买入价US $100=¥800.50,欧元卖出价 100=¥1 031.50。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佳佳公司US $500 000 贷:货币兑换——美元户US $500 000 借:货币兑换——美元户¥ 4 002 500 贷:货币兑换——欧元户¥ 4 002 500 借:货币兑换——欧元户388 027.14 贷:吸收存款——佳佳公司388 027.14 2.钞汇相套。钞汇相套是同一外币现钞与现汇之间的套汇,是银行对某外币买入现汇卖出现钞或买入现钞卖出现汇的外汇买卖活动。 【例7-11】昌盛外商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20 000美元现钞,要求银行兑换成美元现汇入该公司美元现汇活期户。银行按美元现钞价买入美元现钞,按美元现汇价卖出美元现汇。当天的外汇牌价为:美元现汇卖出价US $100=¥803.80,美元现钞买入价US $100=¥794.20。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US $ 20 000 贷:货币兑换——美元户US $ 20 000 借:货币兑换——美元户¥158 840 贷:货币兑换——美元户¥158 840 借:货币兑换——美元户US $ 19 761.13 贷:吸收存款——昌盛外商投资公司US $ 19 761.13 第二节 外汇存贷款业务 一、外汇存款 外汇存款是单位或个人将其所有的外汇资金(国外汇入汇款、外币以及其他外币票据等)存入银行,并随时或约期支取的一种业务。外币存款不论定期、活期,存款时存款人均需提出存款开户申请书,办理存款开户手续。 (一)外币存款存入 1.若直接以国外汇入汇款或国内联行转汇款存入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同业外币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外币 2.若直接以外币现钞存入现汇户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外币 贷:货币兑换(汇买价)外币 借:货币兑换(汇买价)人民币 贷:货币兑换(汇卖价)人民币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外币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外币 (二)外币存款支取 1.若以原币汇往国外或国内异地,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外币 贷:同业存放外币 2.支取存款时兑换成人民币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外币 贷:货币兑换外币 借:货币兑换人民币 贷:库存现金人民币 (三)外汇存款利息的计算 1.外币活期储蓄存款。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结息后以原币入账,如遇中途调整利率,应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中途销户的随时结清利息。外汇活期储蓄存款结息日的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外币 贷: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户外币 2.外币定期储蓄存款,采用到期取本付息。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到期时,由存款人凭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其他约定方式向银行支取本息。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定期储蓄存款外币 应付利息外币 贷:库存现金外币 3.单位外汇活期存款利息,采用余额表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结息后以原币入账。单位活期外汇存款计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外币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外币 4.单位定期外汇存款按对年对月计息,不足一年或一月者应折算成日息计算。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单位定期外汇存款应按季计提应付利息。计提利息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外币 贷:应付利息外币 定期外币到期,存户来行提取本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外币 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外币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外币 (四)外汇专户存款 1.外汇专户存款存入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同业外币 贷:吸收存款——外汇专户存款外币 2.外汇专户存款支取时,如支取外汇汇往国外,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外汇专户存款外币 贷:存放同业外币 如支取外汇作人民币结汇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外汇专户存款外币 贷:货币兑换——外币户外币 借: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户人民币 贷:库存现金人民币 二、外汇贷款 外汇贷款,按贷款的期限可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按贷款的发放方式可分为现汇贷款、买方信贷、抵押贷款等;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可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 这里仅就短期外汇贷款、买方信贷外汇贷款、押汇进行介绍。 (一)短期外汇贷款 短期外汇贷款是指外汇银行将其吸收的外汇资金贷给符合贷款条件且具有外汇偿还能力的企业。具体贷款程序如下: 1.贷款的发放。借款单位使用外汇贷款时,应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经银行调查审批后,借款单位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银行据以开立外汇贷款账户和发放贷款。银行放款时,使用“短期外汇贷款”科目核算,按不同的借款单位分设账户。同时,应审核借款凭证,核对借款单位预留的银行存款账户印鉴,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核算。 用贷款货币对外付汇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短期外汇贷款——××贷款户外币 贷:吸收存款——××存款户外币 用非贷款货币对外付汇时,则应通过套汇业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短期外汇贷款——××贷款户外币 贷:货币兑换(汇买价)外币 借:货币兑换(汇买价)人民币 贷:货币兑换(汇卖价)人民币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外币 贷:吸收存款——××存款户外币 2.贷款的还本付息。短期外汇贷款的利率实行浮动利率,采取按季计息的政策,即在每季末月的20日计息一次,在一个季度内按浮动利率的变动时期实行分段计息。 (1)借款单位以贷款货币偿还贷款本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存款户外币 贷:贷款——短期外汇贷款外币 利息收入外币 (2)如偿还外币不是贷款货币,则通过套汇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存款户外币 贷:货币兑换(汇买价)外币 借:货币兑换(汇买价)人民币 贷:货币兑换(汇卖价)人民币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外币 贷:贷款——短期外汇贷款外币 利息收入外币 (二)买方信贷外汇贷款 买方信贷是指出口国政府为了支持该国商品的出口,通过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一种信贷。买方信贷能够便利进口商利用这项贷款向出口国购买技术设备和支付劳务费用,从而扩大出口。 买方信贷项下向国外银行的借入款,由总行集中开户,并负责偿还借款的本息。各分行发放的买方信贷外汇贷款的本息,由分行负责按期收回。分行采用“买方信贷外汇贷款”二级科目核算。 买方信贷外汇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有对外签订协议、支付定金、使用贷款和偿还贷款本息四个阶段。 1.对外签订协议。总行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外签订买方信贷总协议,并通知各分行和有关部门。总行在签订具体协议时,应通过“买方信贷用款限额”表外科目进行核算。使用贷款时,按使用金额逐笔转销表外科目。 2.支付定金。根据买方信贷协议的规定,需对外预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一般是商务合同金额的5%,最高不超过15%,按照不同情况进行核算。 借款单位用现汇支付定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外币存款外币 贷:同业存放外币 借款单位向银行申请现汇贷款用于支付定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短期外汇贷款外币 贷:同业存放外币 借款单位用人民币购入外汇支付定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人民币 贷:货币兑换(汇卖价)人民币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外币 贷:同业存放外币 借款单位用与贷款币种不同的外币支付定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存款户外币 贷:货币兑换(汇买价)外币 借:货币兑换(汇买价)人民币 贷:货币兑换(汇卖价)人民币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外币 贷:同业存放外币 3.使用贷款。买方信贷项下出口,用买方信贷资金对外付款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核算。 (1)进口单位有现汇,如果进口单位在总行开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人民币 贷:货币兑换人民币 借:货币兑换外币 贷:贷款——借入买方信贷款外币 同时,核销表外科目: 付:买方信贷用款限额外币 如果进口单位在异地分行开户,则分行通过“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与总行划账。 (2)进口单位无现汇,如果进口单位在总行开户,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买方信贷外汇贷款——借款单位户外币 贷:清算资金往来——××银行外币 同时,核销表外科目: 付:买方信贷用款限额外币 如果进口单位在异地分行开户,则在总行和分行之间通过“全国联行外汇往来”科目划转。 4.偿还贷款本息。买方信贷项下借入国外同业款本息的偿还,由总行统一办理。总行应按照协议规定计算利息。对于国外贷款行寄来的计息清单应认真核对,并按规定及时偿付本息。总行偿还国外贷款行本息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借入买方信贷款外币 利息支出——国外同业借款利息支出外币 贷:存放同业外币 对国内借款单位,银行按照契约的规定计算利息,并按期收回本息。 借款单位交来外贸还汇凭证,以人民币办理结汇。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人民币 贷:货币兑换人民币 借:货币兑换外币 贷:贷款——买方信贷外汇贷款外币 利息收入外币 借款单位用自有外汇偿还本息。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外汇专户存款外币 贷:贷款——买方信贷外汇贷款外币 利息收入外币 借款单位如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贷款到期日,将贷款本息转入“短期外汇贷款”科目,并按规定利率计算利息。转入短期外汇贷款后,如仍逾期不还,应采取积极措施,督促借款单位还款。 (三)进出口押汇 押汇是异地交易中以在途商品为抵押的借款。押汇业务分为出口押汇和进口押汇两种,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1.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是出口商在发运商品后,以提货单为抵押,签发由进口商或其委托承兑的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是由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业务。银行在办理出口押汇业务时,需要先垫款,因而有一定的风险。因此,银行在审核单证时一定要注意国外银行的资信,有选择地承做出口押汇。当银行承做出口押汇业务时,在应收出口单位票面金额内合理估计收到票据所需日数,在贷款金额内扣除出口押汇利息后,办理结汇,并收取结汇手续费。 办理出口押汇时,其会计分录为: 收:国外开来保证凭信外币 借:贴现资产——出口押汇外币 贷:利息收入外币 货币兑换外币 借:货币兑换人民币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人民币 当收到国外银行贷记报单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同业外币 贷:贴现资产——出口押汇外币 同时,核销表外科目: 付:国外开来保证凭信外币 【例7-12】甲公司2006年1月4日以即期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金额US$ 50 000连同押汇申请书交甲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甲银行经审核单据符合押汇要求,当天即按6.5%的利率扣除15天的利息,并将余额按当日汇价(美元买入价US$1=¥8.25)折成人民币后,转入甲公司存款户。1月20日,甲银行(议付行)收到开证行的贷记通知,金额US$ 50 100(其中 US$ 100为银行费用),审核后抽卡转账。 承做出口押汇时,计算应收利息=50 000×15×6.5%÷360=135.42(美元) 收:国外开来保证凭信US$ 50 000 借:贴现资产——出口押汇US$50 000 贷:利息收入US$ 135.42 货币兑换US$ 49 864.58 借:货币兑换¥411 382.79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甲公司户¥411 382.79 1月20日收到贷记通知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同业US$ 50 100 贷:贴现资产——出口押汇US$ 50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US$ 100 同时,转销表外科目: 付:国外开来保证凭信US$ 50 000 2.进口押汇。进口押汇是指进口商申请银行开发信用证,通知出口商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按规定条件购进出口商签发的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跟单汇票,再由开证行转向进口商收回汇票本息的一种业务。 进口商开具“信用证申请书”来行要求承做进口押汇的,经银行审核批准后,收取保证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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