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销售合同管理规定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章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所称销售合同是指本公司为了确定与客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销售供应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第二章 销售合同格式的使用第3条 本公司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统一执行。第4条 公司销售合同格式按照版本号由销售部和公司法律顾问分别保管,供查阅和使用,已作废版本应予以注
2、明。第5条 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二)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三)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四)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五)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七)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八)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第6条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经审批的统一格式;一)若客户要求使用客户公司的范本,合同需先经公司法律顾问及销售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二)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
3、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xx条款”执行。第7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销售合同应报经销售部经理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三章 销售合同审批与签订第8条 与客户签订不含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本制度第6条、第9条规定权限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第9条 与客户签订含有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应填写合同签订评审表,结合“销售订单评审管理流程”和本制度控制要求签订。第10条,销售合同审批权限规定:一)签订不含确定金额的销售合同,即供货协议,依据以
4、下权限审批:(1)上一年度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及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2)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核,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署;(3)上一年度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下的及新增客户合同,由主管销售员制订,销售经理审批签署;(4)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关联方交易管理规定执行。二)签订含有具体金额的销售合同,依据以下权限审批:(1)合同金额第11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客户经理将合同正本交销售助理归入该客户的档案盒,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销售助理应将销售合同扫描成电子档归入电
5、子档客户资料。第四章 销售合同变更与解除第12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原因,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条款,合同变更由客户经理填写合同变更申请单,按照本制度第二章和第三章合同审批权限规定报相关权限人审批。第13条 当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时,销售合同自动解除,销售部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的应出具客户流失报告单说明缘由和后续管理措施,报销售经理审核,上一年度销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合同约定金额超过50万元的客户,客户流失报告单销售经理审核后应报总经理确认。第14条 未发生合同解除条件需要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填写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按订
6、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签署销售合同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审批前均应经过法律顾问审核;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中应指明解除的合同,并明确双方职责。第15条 销售部客户经理依据变更后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合同解除协议办理由于变更和解除导致的违约赔偿事项,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及办理约定无法履行的诉讼事项。第16条 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第五章 销售合同存档与保管第17条 销售部签订的销售合同、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和销售合同解除协议,以及其他关联的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变更申请单、销售合同解除申请单、客户流失报告单),必须齐备并归类存档。第1
7、8条 客户经理对其负责的客户编制销售合同登记表,登记客户名称、签约时间、到期时间、信用账期等重要信息;第19条 客户经理应每月检查登记表的到期时间,确保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前与客户签署新的销售合同;若客户不同意签订新的销售合同,客户经理按本制度第13条执行。第20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第21条 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22条 本制度若与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上级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依照公司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第23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编制和修改,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生效力,由
8、销售部负责解释。篇二:汽车4s店销售管理制度(免费版)(x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第四篇质量、管理篇第一章 修车登记与统计管理制度一、用户进厂维修时,服务专员 必须使用电脑软件系统进行档案登记和维修项目的登记。二、顾客信息登记必须包括:用户名、手机号、办公室电话、住址、邮政编码、车辆信息(包括车型、原产地、出厂时间、上牌时间、发动机号、底盘号、排量及车辆颜色)。三、登记应区分为:首保、保养、三包、小修、二保、大修、事故。四、工时定额按行管处10元/小时标准进行计算。具体分为:引擎、自动波、变速器、传动系统、前悬挂、转向机构、制动系统、后悬挂系统、后桥系统、电路、车身系统、油漆系统、内装饰系
9、统等五、修车登记必须由明确的相关责任人负责。 六、电脑维护必须有专门的网管员进行负责。 七、所有维修委托单、估价单、统一存档。八、对维修车辆档案和维修信息,包括当前和历史信息必须在电脑中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询。九、对维修车辆接待过程当中出现的车内物品,服务专员有责任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并有专门区域妥善保管。十、对所有进厂维修车辆登记时设立三件套(方向盘套、坐骑套及脚垫)第二章 维修合同管理制度一、根据行业协会的规定,维修工时在一千元以上、二级保养级别的业务一律要签维修合同。二、合同文本必须规范有效,由专员负责。三、签订合同必须有维修经理或维修经理以上人员签字才能有效。四、合同文本一式两份,一份
10、交于客户,一份留底,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五、合同由结算部统一保存。附:汽车维修合同一份第三章 合格证管理制度一、新车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1、合格证是新车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合格证应该放于保险箱内,并由财务人员保管。以免丢失给公司带来部便的损失和麻烦。2、总公司在筹建活动中银行允许合格证作为汽车的价值抵押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合格证部分应由银行保管。3、合格证进出采用登记制度。合格证管理员必须对进出合格证认真仔细核对,每周出具进出报表,由财务主管和车辆部提供的库存报表进行核对,走到证表相符。4、销售车辆,凭收款员证明款到后,方和领取合格证,款不到不能发给合格证,一但发现未到发给合格证,所
11、造成的所有损失有合格证管理员承担 二、维修车辆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1、出厂合格证是汽车维修行业对进厂维修车辆竣工检验的标志,因此合格证由负责质量检验的质量总检负责发放,并由维修管理部统一保存。2、合格证使用采用登记制度。质量总检必须认真填写合格证,并每天做好质量日报。篇三:汽车4s店销售合同管理使用规定汽车销售合同管理使用规定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汽车公司经营管理,明确汽车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管理使用权限,规范销售工作流程,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汽车公司汽车销售合同文本拟订及
12、使用行为(合资公司可参照执行,另有规定者必须向汽车业务管理部申报备案)。第2章 合同文本格式拟订第3条 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汽车业务管理部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第4条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3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4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付款确认条件。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第5条 合同按标的物交付时限能否确定分为汽车买卖合同和汽车订购合同,对于交付时限能确定的销售使用汽车买卖合同,对于交付时限不能确定的销售使用汽车订购合同。第
13、6条 合同文本均采用一式三联形式,分别是销售联、财务联、客户联。第7条 合同文本格式拟订后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各公司按董事长批准后的文本格式统一印制各公司合同,合同编号印制。第3章 合同的领用及管理第8条 空白销售合同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保管人负责做好收发登记。第9条 销售部门领用合同由销售内勤人员负责,内勤人员从财务部领到空白合同后,按合同编号顺序登记发放,严禁跳号发放;销售内勤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第10条 销售顾问领取合同后三日内若未使用必须缴回内勤人员处。第11条 填写作废的合同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到内勤人员处方能领取新的空白合同。第1
14、2条 销售外点由外点负责人统一向内勤人员领取空白销售合同,每次不得超过10份,合同签订后必须及时交到内勤人员处。第13条 已签订合同的客户联交客户自行收执,财务联随合同订金交财务部门记帐,销售联由销售内勤保管,销售内勤负责建立合同台帐。第14条 填写作废的合同由销售内勤负责收集保管,并会同财务部、行政部每月末进行销毁。第15条 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五年以作备查。第16条 合同保存一年以上的,销售内勤人员应将其中到合同约定期限未覆行或未完全覆行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覆行完毕且保存满五年的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会同财务部、行政部作销毁处理。第4章 合同的填写签订第17条 合同的签订书写应规范
15、化、具体化,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客户签名不清时,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询问确认后在合同上以正楷字进行标注。第18条 合同填写必须严格按照格式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增减条款,所有既定条款(含交货时间、地点、价款、定金)必须按公司统一规定填写。第19条 选择条款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如与规定不符,必须报请相关权限责任人签字确认。第20条 合同内严禁出现“赠送”字样,按协议提供给客户车辆之外的物品或其他优惠只能在“车辆设备”栏以新增设备形式出现,或者在可选择条款内以包干价方式加以明示。第21条 合同格式内容填写完毕,销售人员引导客户到财务部专设收款处缴纳合同约定款项,然后由销售人员持加盖
16、收银人员“收讫”章的合同到财务部加盖合同专用章,收款与盖章两者齐备,本合同方可确认签订,交报销售部内勤人员后,合同订立完成。第22条 财务部收银人员有权拒绝与公司规定不符的销售合同的款项收取;财务部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对不符规定的销售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有违反,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第23条 销售顾问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要求客户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告知客户合同内容以及不得进行客户名称变更的原则。第24条 销售外点的款项收取和印章加盖工作由公司指定专人办理,其余流程及原则不变。第5章 合同条款内容规定第25条 公司对合同价款、定金金额、交货时限、可选条款内容以及相关权限等销售政
17、策作事先规定。第26条 公司经营领导团队每月末根据市场情况、资源分布情况对次月的各型产品价款、定金、交货时限、可选条款内容、优惠权限等销售政策进行调整,确认后以书面会议纪要方式下发销售部、财务部执行,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备。第27条 销售顾问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发生与销售政策有冲突,且超出权限的情况,可按销售政策规定的权限逐级申报,原则上以不超出该公司经营最高负责人权限为限。特殊情况报请汽车业务管理部裁定。第6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第28条 本条所指变更仅为对合同内容及覆行方式的更改,不包含对合同主体的变更。第30条 合同变更内容与公司当月销售政策相抵触时,参照本规定第5章第28条执行。第31条 销售合
18、同发生变更或者解除时,必须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同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查。严禁在原合同上进行更改,严禁将原合同私自销毁。第32条 公司因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需由公司法律顾问予以认定,报董事长核准。除此之外的违约责任认定均视为无效,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第7章 关于客户名称变更的规定第33条 销售合同中的客户名称在合同订立后,除下列情形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只能解除合同。变更前、后客户是直系亲属的;变更前、后客户关系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的(主要是针对个人、单位两者之间变更);特殊情况下,由相关权限人批准同意办理的。第34条 客户名称变更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
19、手续:原客户提供的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加盖印章),二者关系证明书面文件,变更前、后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单位客户需加盖公章)。第35条 客户名称变更在符合上述条件并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须由公司总经理或者公司授权指定人员审核确认,签字确认后,财务、销售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才能给予办理更名提车和开具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如有违反,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第8章 附则第36条 各下属汽车公司依照上述条款中所涉及相关权责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并且将人员名单报备投资公司汽车业务管理部、总经办、财务中心。第37条 以上规定自董事长批准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财务中心会同汽车业务管理部解释、修订。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
20、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