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埋地聚乙烯(PE)双壁波纹管
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1、总则
1.1为加强埋地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效益,参照GB 50268并结合本地区情况编制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埋地聚乙烯(PE)双壁波纹管材,公称尺寸范围为DN/ID225-DN/ID800。
1.3本规程适用排入管道的水温不大于40℃。排入管道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的规定。
1.4管道施工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凡遇本规程未涉及的问题或特殊情况时,变更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同意。
1.5执行本规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本地区相关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
2、材料
2.1设计所选用的管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1部分:聚乙烯缠双壁波纹管》GB/T 19472.1-2004 的规定。产品须有产品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保证明,并应标明产品规格和生产日期。
2.2外观
管材、管件内外层表面颜色各自均匀一致,内外壁应无气泡和可见杂质和不规则波纹。管材波谷区内外壁应紧密熔结,不应出现脱开现象。
2.3管材规格、尺寸见下表
公称尺寸
DN/ID
最小平均内径
dim,min
最小内层壁厚
最小层压壁厚
225
220
1.3
1.7
300
294
1.7
2.0
400
392
2.3
2.5
500
490
3.0
3.0
600
588
3.5
3.5
800
785
4.5
4.5
1000
985
5.0
5.0
1200
1185
5.0
5.0
2.4管材物理力学性能
项目
要求
环刚度/(KN/㎡)
SN2
SN4
SN8
≥2
≥4
≥8
烘箱试验
无气泡,无分层、无开裂
冲击性能
TIR≤10%
环柔性
应符合7.4.3要求
蠕变比率
≤4
3、管道敷设
3.1 一般规定
3.1.1管道移入沟槽时,不得损伤管材,表面不得有明显划痕,应采用非金属绳索下管。安装过程中注意管材划伤。
3.1.2管道铺设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回填时应留出管道连接部位,连接部位应待管道密闭性试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回填。
3.1.3 管道工程可同槽施工,但应符合一般排水管道同槽敷设设计、施工的有关规定。
3.1.4 管道穿越铁路、高等级道路堤及构筑物等障碍物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钢、铸铁等材料制作的保护套管。套管内径应大于聚乙烯(PE)结构壁管外径300mm。套管设计应按路堤的有关规定执行。
3.1.5 管道基础的埋深低于建(构)筑物基础底面时,管道不得敷设在建(构)筑物基础下地基扩散角受压区范围内。
3.1.6 地下水位高开挖沟槽槽底高程的地区,地下水位应降至槽底最低点以下0.3-0.5m。管道在安装、回填的全部过程中,槽底不得积水或泡槽受冻。必须在回填土回填到管道的抗浮稳定的高度后才可停止降低地下水。
3.1.7 管道施工的测量、降水、开槽、沟槽支撑和管道交叉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及本地区排水管道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3.2 沟槽开挖与基础
3.2.1 开槽施工时,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槽深、地下水位、土质情况、施工设备及季节影响等因素综合选定。
3.2.2 沟槽槽底净宽度,可按各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宜按管外径加0.6m采用。
3.2.3 开挖沟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不得扰动基底原状土层。当沟底无地下水时,超挖在0.15m以内时,可用原土回填夯实,其密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超挖在0.15m以上时,可用石灰土或砂填层处理,并整平夯实。槽底遇有废旧构筑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必须在清理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0.15m的砂石或素土,且平整夯实。当沟底有地下水或沟底土层含水量较大时,可用天然砂回填。
3.2.4 雨季施工时,应尽量可能缩短开槽长度,且成槽快,回填快,并采取防泡槽措施。一旦发生泡槽,应即使将软化土层清除,换填砂石料或者粗砂。
3.2.5人工开槽时,宜将槽上部的混杂土与槽下部可用于沟槽回填的良土分开堆放,且堆土不要影响沟槽的稳定性。
3.2.6对岩石基础,应铺垫厚度不小于0.15m的砂层。
3.2.7开挖沟槽时,遇到其他管道或者其他构筑物时,应予以保护,并及时与有关单位和设计部门协同处理。
3.3埋深
3.3.1管道在车行道下,管材的环刚度不宜小于8KN/㎡,管顶最小覆土厚度为0.7米。
3.3.2 当管顶最小覆土和最大覆土无法满足时,应由设计单位另性设计或采用结构加强措施。
3.4管道安装及连接
3.4.1 铺管前,对管材应逐节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使用。
3.4.2 管材搬运:在现场一般可用人工搬运,但必须轻抬轻放,严禁直接在地面上拖拉。
3.4.3 管道安装可采用人工安装。槽深不大时可由人工抬管入槽,槽深大于3m或管径大于公称外径De400mm时,可用非金属绳索溜管入槽,依次平稳地放在沙砾基础管位上。严禁用金属绳索勾住两端管口或将管材自槽边滚抛入槽中。混合槽或支撑槽,可采用从槽的一端集中下管,在槽底将管材送到位。
3.4.4承插口管安装应将插口顺水流方向,承口逆水流方向,由低点向高点依次安装。承口不得留在井壁内。
3.4.5管道长短的调整,可用手锯切割,但断面应垂直平整,不应有损坏。
3.4.6安装。管材的安装一般采用弹性密封圈承插式连接,连接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接口前,应先检验胶圈是否配套完好,确认胶圈安放位置在第一凹槽内,插口应插入承口的深度到拉紧位置为止。接口作业所用的工具,
见表3.4.6
作业项目
工具
断管
手锯、万能笔、量尺
清洁工作面
面纱
涂润滑剂
毛刷、润滑剂
接口
挡板、撬棍、缆绳、导链
安装检查
塞尺
②接口作业时,应先将承口和插口的内、外工作面用棉纱清理干净,不得有泥土等杂物,并涂上润滑剂,例如清洁灵、肥皂水、洗衣粉水等(注:不能用油做润滑剂),然后立即将插口端的中心对准承口的中心轴线就位。插入前应根据插入深度作为位置标识,以便判断是否插入到位。
③插口插入承口时,可在管端部设置木挡板,当撬棍使被安装的管道沿着对准的轴线徐徐插入承口内,逐节依次安装。也可用缆绳系住管道,用固定带或手动葫芦等提力工具拉紧安装、连接。严禁用施工机械强行推顶管道插入承口。橡胶圈位置一般为插口端的第一个完整波谷中。
3.5管道的修补
3.5.1管道铺设后,因意外因素造成管壁出现局部损坏,可用热熔胶粘贴修补。对于孔洞和裂缝,粘贴后可用土工布包缠固定。
3.5.2修补前应先将管道内水排除,用刮刀将管壁面破损部分剔平修整,清除表面异物。
4、回填
4.1 一般规定
4.1.1 管道安装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应先回填到管顶以上一倍管径高度。
4.1.2 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0.7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严禁用机械推土回填。管顶0.7m以上部位的回填,可采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回填并夯实及碾压。
4.1.3 回填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不得回填淤泥、有机物及冻土。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石块、砖及其他杂硬等尖锐的物质。
4.1.4 沟槽回填应从管道、检查井等构筑物两侧同时对称回填并夯实,确保管道急构筑物不产生位移,必要时可以采取限位措施。
4.2 回填材料及回填要求
4.2.1 从管底2α范围上到管顶以上0.4m范围内的沟槽回填材料,可采用砂砾或符合要求的原土回填。
4.2.2 槽底在管基支撑角2α范围内必须用砂砾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4.2.3 管道位于车行道下时,当铺设后立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软土地层以及低洼、沼泽、地下水位高的地段时,沟槽回填应先用砂砾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然后用中、粗砂或石屑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0.4m,再往上可用符合要求的原土回填 。
4.2.4 沟槽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每层回填高度应不大于0.2m。在管顶以上0.4m范围内不得用夯实机具夯实。
4.2.5 回填土的压实度,管底到管顶范围内应不小于95%,管顶以上0.4m范围内应不小于80%,其他部位应不小于90%。如下图1
地面
原土回填,压实按地
面或路面要求 分层回填
DN/ID
≥80% ≥400mm
用砂砾或符合要求的
原土回填
≥95% 分层回填密实,夯实
后每层<200mm
用砂砾土回填 ≥95% >0.2DN/ID
用砂砾土回填 ≥90% 一般≥100mm
2α
槽底
图1 管道沟槽回填土土质及压实系数要求
5、管材的运输及储存
5.1 管材、管件在装卸、运输、堆放时,应轻抬轻放,严禁抛落、拖滚和相互撞击。
5.2 管材成批运输时,用缆绳捆扎成整体,并固定牢固。缆绳固定处及管端宜用软质材料妥加保护。
5.3 管材若长时间存放,应置于棚库内。当露天堆放时,必须加以遮盖防止曝晒,并远离热源。
5.4 管材存放场地应平整,堆放应整齐。堆放高度应视管材规格而定,并注明类型、规格及数量。管件不应叠过高。
5.5在运输及保存过程中不得受挤压变形,其储存条件与管材相同,并标明相配套的管材规格和与管材配套供应的生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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