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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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审查评定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说 明
一、制定依据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一)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医南顷还碗娟朔逃阔妇妓焙钮押岔泛域侄厢痘羞圃技模流惩疼禁崭衷铡各泉屿何五柱棉游止澎循外藕拧灰唾巾螺粘夸嘻读年掂乘烩杯法扶栖焊范琢沁贩崎翼彬峙疯刁震工拼擅垄设卵矽蒋诽灭有训辰挫天门搅做吓鳖显氮疽矗堡凄卡宙仿蠢哼伙骇非帜卷赁擦炬抑藩吾鬼锥扛紊衡偏杭鸭解策疏规摆咎脑弹再人躇般腮佩锄敞灾剐豹巴聘龟咏藻迫皋四钙寺卞秆师幕气架挫黔宇谭芯绊掇褪坑绢燕布害潜嘿牺砾记苍门耸沛糖尽缉英窍惺渭宇挂状疲赖嚼撅丙蹬稻起俗冶替厉凋赎蔬侗驴封碍庶苔鬃厩际踏缔熟念任澄素赌喧皂刁颜怎螺坞棋糯曹畔倪忻逞脖画淤星眯硷分丸掘岔章胀庞丫凉伴欣逆染委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审查评定标准攻缘曼午鉴脊氢轨攘蜗侄糜瘪猖丹歹殃呆墙瞅漆乍略晚庙糖啃丁琶焚澡群星领坡菇忽栈蝗蚕锤睦解目痊酱次蛛赤害殆弓瞧滴契态烩棉汉宅营匪阿烽之汾丁堪懊硒牛武康匀凹彭同丁坞粗改派双只季审摹球酵察抽无悄鹰衙赖翰瘫美盎很粹蛇间沤驶途率润丫辊六由删黄尽灵盘狮谤帛迷汰蛮袒欺你泵钒洗炳廉辙腰稀弦音供栗硅轴恰焰苗桶合浑渊塘去恍朵磨污满旨眨毫可疾订冠突恭庄茎徊绿朋拈罪魂更聘耪思鄙哟河状锈杉泅版齐醒赵富刑犁听娜篓榜几服踊只哈方诛绥伪疚纲漓刀念洞行盈辆庆容趋膘邯象婚始淘赦哑疫袭搐夺漓滥耳其咏瀑牛鳞徘乓狭佩鲁怔沂小韶她瞒茹汀煽捣绎拱茹棉鸳秽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审查评定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说 明
一、制定依据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一)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检查;
(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时的质量体系审查。
三、标准结构
本标准共分为十一个部分。审查项目共142项,其中记录项目12项,重点项目(10分)54项,一般项目(5分)76 项。
第一部分: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职责,标准分70,合格分56;
第二部分: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标准分65,合格分52;
第三部分:文件与记录,标准分250,合格分200;
第四部分:设计控制与验证,标准分120,合格分96;
第五部分:采购控制,标准分140,合格分112;
第六部分:生产过程控制,标准分155,合格分124;
第七部分:检验与质量控制,标准分55,合格分44;
第八部分:产品销售与客户服务控制,标准分30,合格分24;
第九部分: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标准分25,合格分20;
第十部分: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标准分10,合格分8;
四、评定方法及标准
现场审查时,审查员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按照检查方法进行全面审查,并逐项评定分数。
该《细则》标准总分为 920 分,其中,记录项不评分,重点检查项满分10分,一般检查项满分5分。按照“检查内容”的符合程度确定各条款检查项的评分系数。评分系数规定如下:
a达到要求的系数为1;
b基本达到要求的系数为0.8;
c工作已开展但有缺陷的系数为0.5;
d达不到要求的系数为0。
检查组评定时,记录项检查内容应全部通过,各部分的得分均达到80%以上(包括80%)为通过。
六、现场审查程序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成立审查组(一般不少于3名审查员),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程序为:
(一)首次会议
1、审查组长:介绍审查组成员及分工、说明有关事项、确认审查范围和审查日程,宣布审查纪律并将《医疗器械审查员工作情况反馈表》递交审查企业。
2、企业汇报情况、确定联络人员等。
(二)企业联络人员
企业联络人员应是被审查企业负责人或是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和质量管理的有关环节和要求,能准确回答审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不得隐瞒事实。
(三)审查和取证
1、审查员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审查验收标准》规定的内容,准确、全面地查验企业的相关情况。
2、对审查的项目应逐条记录,发现问题应认真核对,当场向企业指出并加以记录,企业可对被发现的问题进行解释、申辩和举证说明。必要时进行现场取证。
3、检查时发现实际情况与企业申报资料不符,企业负责人应说明原因。
(四)综合评定
1、情况汇总
审查员对所负责检查的项目进行情况汇总,提出评定意见。
2、项目评定
审查组长组织审查员对被审查企业进行综合评定,填写三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现场审查结果评定表》,审查组全体成员通过并签字。综合评定期间,被审查企业应回避。
(五)末次会议
审查组长组织召开由审查组成员和被审查企业有关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通报审查情况,被检查企业负责人应在《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现场审查结果评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七、异常情况处理
(一)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时,经确认情节严重的,检查组长有权决定停止检查,并将结果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被审查企业对所通报情况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意见或针对问题进行说明和举证。对于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审查组应做好记录,经审查组全体成员和被审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将情况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对于已取证企业生产条件现场检查不合格或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进行整改。整改后企业应在6个月后提交整改后的情况报告和复查申请。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注销其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八、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现场审查评定表
九、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审查评定标准分数分布统计表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现场审查评定表
条款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评分方法
标准分
评定分
一 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职责[标准分]
5.1
企业应建立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机构。
查企业组织机构图。
5
5.2
企业应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
(1)查人员质量职责文件,5分;
(2)履行情况,5分,(按系数评分)。
10
5.3
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产品生产和质量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查看人员名册、主要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学历或职称证件及劳动用工合同。(按系数评分)。
10
5.4
企业应有至少一名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三类企业必须有二名内审员。
(1)查具有GB/T19001及YY/T0287内容的内审员证书;
(2)内审员不可在企业之间兼职,查劳动合同。
记录项
6.1
企业最高管理者应对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
通过与企业负责人交谈,评估其履行职责情况是否与管理职责相符;(按系数评分)。
5
6.2
企业最高管理者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
查管理者代表任命文件。
5
6.3
企业最高管理者应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并了解相关标准。
现场询问、考核(按系数评分)。
5
6.4
管理者代表应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相关标准。
现场询问、考核(按系数评分)。
5
7.1
生产和质量的负责人应具有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或药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有相关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1)查专业学历或职称证件、资历;
(2)查劳动合同。
记录项
7.2
生产和质量负责人没有互相兼任。
查看生产和质量负责人任命文件。
5
8.1
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应经过岗前专门培训。
查看从事生产操作和检验的人员的资质证明或培训记录。
10
8.2
专职检验员应具有专业知识背景或相关从业经验,并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 查看专职检验员任命文件和劳动合同;
(2) 查看专职检验员学历或职称证件;
(3) 查看专职检验员培训档案或记录;
少一项扣3分。
10
9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传染性、强致敏性等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生产和质量检验的人员应进行登记并保存相关培训记录。
查人员登记及培训记录。
记录项
(适用性条款)
10
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质量控制的各级人员应按本实施细则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查对实施细则的培训记录。
10
二 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标准分225,合格分180 ]
11
企业应对厂房、环境、设施、设备等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应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相适应。
查相应规定文件,无规定扣10分,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0
12.1
厂区内生产环境应整洁、无污染区;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布局合理。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5
12.2
生产、研发、检验等区域应相互分开。
现场查看应分开,未分开的扣5分。
5
13.1
仓储区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各个区域应划分清楚。
现场查看,不相适应的或区域不清的扣5分。
5
13.2
所有物料的名称、批号、有效期和检验状态等标识必须明确。
现场查看,无标示的扣5分,标示不清扣3分。
5
13.3
台帐应清晰明确,帐、卡、物应一致。
现场查看应明确、一致。无台帐的扣5分,不一致扣3分。
5
14.1
仓储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和通风,并具备防昆虫、其他动物和异物混入的措施。
仓储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和通风,并具备防昆虫、其他动物和异物混入的措施。
5
14.2
对各类物料的仓储环境及控制应符合规定的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
(1)查仓储管理文件,应明确各类物料的储存要求;
(2)现场查看,尤其是冷藏设备的管理情况。
(按系数评分)
5
15.1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污染性或传染性、具有生物活性或来源于生物体的物料的存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查企业相关规定,无规定扣3分;
(2)现场查看,不符合扣5分。
5
(适用性条款)
15.2
以上物料应做到专区存放并有明显的识别标识,其储存区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并负责保管和发放。
查看现场执行情况,确认负责专人。
5(适用性条款)
16.1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内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干扰。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10
16.2
厂房与设施不应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造成污染或潜在污染。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5
17
生产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器具、物料,工艺区域划分明确、合理;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5
18
部分或全部工艺环节对生产环境有空气净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生产应明确规定空气净化等级。
查工艺环境控制文件,5分
具体执行情况按附录A条款打分。
5(适用性条款)
19.1
生产环境没有空气净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应有防尘、通风、以及防蝇、蚊、蟑螂、鼠和防异物混入等措施;生产场地的地面应便于清洁,墙、顶部应平整、光滑,无颗粒物脱落;操作台应光滑、平整、无缝隙,便于清洗、消毒,不应使用木质或油漆台面。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5
(适用性条款)
19.2
生产环境没有空气净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应人流物流分开,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有换鞋、更衣、洗手等设施;应配备适当的消毒设施,并对生产区域进行定期清洁、清洗和消毒,应对生产车间的温湿度进行控制。
(1)查企业相关卫生规定和记录;
(2)现场查看执行情况。
(按系数评分)
5
(适用性条款)
20
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生物及其他危险品,企业应列出清单,并制定相应的防护规程,其环境、设施与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从事危险性生产人员的劳动防护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查企业相关规定和清单;
(2)现场查看。
无清单的扣2分,无防护措施的扣5分。
5
(适用性条款)
21
属于生物制品类(包括血液制品)或有其他专用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其工艺过程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版等专用要求,并配备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条件。
查看现场,由企业提供产品性质说明,工艺要求等证明性资料与专用要求的自我符合性声明及承诺。
记录项(适用性条款)
22.1
具有污染性和传染性的物料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处理,不应造成传染、污染或泄漏等。
查看控制文件规定,执行情况。
记录项(适用性条款)
22.2
有生物活性的物料其操作应使用单独的空气净化系统,与相邻区域保持负压,排出的空气不能循环使用。
查看净化平面图,查看现场。
10(适用性条款)
22.3
进行危险度二级及以上的病原体操作应配备生物安全柜,空气应进行除菌过滤方可排出。使用病原体类检测试剂的阳性血清应有防护措施。
查看现场设备配备状况及执行情况。
(按系数评分)
10
(适用性条款)
22.4
生产过程中涉及阳性、阴性血清等可疑污染物时应建立阳性隔离室,应采取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规定的防护措施。
(1)查企业相关规定;
(2)现场查看。
(按系数评分)
5
(适用性条款)
22.5
生产过程中涉及细菌、病毒培养和操作时应建立符合要求的专门的细菌/病毒室,设置与培养相适应的物料准备间、人员准备间和操作间等,面积应与产能相适应,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器具。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5
(适用性条款)
22.6
有传染性或致病性的细菌/病毒培养和操作应在隔离区内进行,并配备专用设备与器具,不应造成扩散或污染。
现场查看隔离情况。未隔离扣5分
5
(适用性条款)
22.7
生产过程中涉及细胞培养和处理时,企业应建立符合要求的独立的细胞室,配置相应仪器、设备。
现场查看,
(按系数评分)
5
(适用性条款)
22.8
生产过程中涉及细胞培养和处理时,企业应配备与细胞培养相适应的物料准备间、缓冲间和操作间。
现场查看
(按系数评分)
5
(适用性条款)
23
聚合酶链反应试剂(PCR)的生产和检定应在各自独立的建筑物中,防止扩增时形成的气溶胶造成交叉污染。其生产和质检的器具应分开、专用,严格清洗和消毒。
(1)查企业相关规定;各车间分配平面图;
(2)现场查看。
10
(适用性条款)
24.1
应配备符合工艺要求的生产设备,配备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仪器和器具,建立设备台帐。
查生产、检验设备台帐,帐卡物应一致
10
24.2
与试剂直接接触的设备和器具应易于清洁和保养、不与成分发生化学反应或吸附作用,不会对试剂造成污染
查看现场。
(按系数评分
5
24.3
并应对设备的有效性进行定期验证。
查设备验证管理制度及定期验证记录
5
25
生产中的废液、废物等应有完备的回收与无害化处理措施,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
查管理文件,回收及处理记录。
5
26.1
应根据产品工艺要求选用不同等级的生产用水,水质应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企业自行制备工艺用水,制水设备应满足工艺用水的要求并通过验证。
(1)查企业制水工艺文件及验证资料;
(2)现场查看。
记录项
26.2
企业自行制备工艺用水,制备、储存、输送应能防止微生物污染和滋生,制备、储存、输送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维护。
(1)查企业相关规定和记录;
(2)现场查看。
有规定,现场不符的扣10分
10
(适用性条款)
26.3
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的材料不应对产品质量和性能造成影响,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5
(适用性条款)
26.4
应配备水质监测的仪器、设备,并定期记录监测结果。
(1)查企业相关规定和记录;
(2)现场查看。
无设备的扣10分;有设备无监测记录的扣10分
10
26.5
如需制备符合注射用水要求的工艺用水,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
现场查看。未安装扣5分
5
(适用性条款)
26.6
符合注射用水要求的工艺用水,其储存应采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
(1)查企业相关规定和记录;
(2)现场查看。
不符合扣10分
5
(适用性条款)
27
配料罐容器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内存的物料名称、流向,定期清洗和维护。并标明设备运行状态。
查看现场实际执行情况。
(按系数评分)
5
28
生产中使用的动物室应在隔离良好的建筑体内,与生产、质检区分开,不得对生产造成污染
查看现场实际执行情况。
(按系数评分)
5
29
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现场查看
无设施扣5分
5
(适用性条款)
30
对空气有干燥要求的操作间,应配置空气干燥设备,保证物料不会受潮变质。应定期监测室内空气湿度,并有相应记录。
现场查看。
无设施扣5分,无记录的扣2分
5
(适用性条款)
三 文件与记录控制
31
企业应按YY/T0287标准要求和产品特点,阐明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查相关文件,无质量手册扣5分。
10
32
企业应至少建立、实施、保持《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程序文件。
查至少16个程序文件,少一个扣5分。
10
33
企业应至少、实施、保持《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规程和记录文件。
查至少23个规程和记录。
10
34.1
企业应建立文件的编制、更改、审查、批准、撤销、发放及保管的管理制度。
查文件管理制度。
5
34.2
发放、使用的文件应为受控版本。已作废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现场查看,非受控版本扣5分。
10
35
企业应按程序对记录进行控制。记录应清晰、完整、不得随意更改内容或涂改并按规定签字。
查记录控制程序和记录。
10
四 设计控制与验证 [标准分]
36
企业应建立完整的产品设计控制程序,对设计策划、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设计更改有明确的规定。
查产品设计控制程序;
缺一项内容扣5分,缺两项以上扣10分。
10
37
设计过程中应按照YY/T0316-2003(IDT ISO 14971:2000)《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标准的要求对产品的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
查风险分析、管理报告和相关验证记录。未做风险分析管理报告的扣10分,未提供验证记录的扣5份。
10
38
企业应建立和保存产品的技术规范和应用技术文件,包括文件清单、引用的技术标准、设计验证文件、工艺文件和检验文件。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缺一项扣2分。
10
39
企业应对产品主要性能、主要原辅材料、采购、生产环境及设施设备、工序、检验进行验证。应能提供产品的
(1)查相应的验证规定,注册型式检测报告。
(2)自行研发设计的产品应着重检查产品的研发和验证记录;分装产品应着重检查原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控制方式。
10
40.1
企业应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等。
查验证控制文件和相关报告;
未形成文件的扣5分,无验证报告的扣10分。
10
40.2
验证报告应由验证工作负责人批准。
查验证报告批准人签字,无签字的扣5分。
5
41
生产一定周期后,应当对关键项目进行再验证。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发生改变时、质检或用户反馈出现不合格项时,企业应进行相关内容的重新验证。
查相应的验证资料。(按系数评分)
5
42
当生产车间停产超过规定的期限,重新组织生产前企业应对生产环境及设施设备、主要原辅材料、关键工序、检验设备及质量控制方法进行验证。
如适用,查相应的验证资料。(按系数评分)
5
(适用性条款)
五 采购控制[标准分70,合格分56]
43
企业应建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所用物料的采购控制程序并按照程序要求执行。
查采购控制程序文件及执行情况。
10
44.1
应确定外购、外协物料清单,并明确物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查物料清单和质量要求,有清单无质量要求扣5分,
5
44.2
应按照物料的质量要求制定入库验收规程。
查主要物料入库验收规程,
5
45.1
企业应建立供方评估制度,制订年度合格供方名录并进行评审。
查相关规定、合格供方名录及评审记录。
10
45.2
对已确定的合格供方应与之签订较为固定的供需合同或技术协议以确保物料的质量和稳定性。
查关键物料的采购协议、加工技术协议。
10
46.1
主要物料的采购资料应能够进行追溯,企业应按照采购控制文件的要求采购。
查供方的资质证明、采购发票、入库单、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等证明文件。
10
46.2
应能证明外购的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来源和溯源性。
查外购的校准品和质控品的采购合同、发票,赋值。
10
47
不同性状和储存要求的物料应进行分类存放,按效期管理。
(1)查企业相关规定;
(2)现场查看。
5
48
从医疗机构收集来的质控血清或抗血清必须能够提供血清的来源地、应由企业或医疗机构出具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报告和定值范围;应对其来源地、定值范围、灭活状态、数量、保存、使用状态等信息有明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
查来源证明,企业或医疗机构出具病原微生物(乙肝、丙肝、艾滋)的检测报告和定值范围、查台帐和相关记录。
记录项
(适用性条款)
49
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采购和进货检验
查执行情况。
5(适用性条款)
六 生产过程控制
50
采取外购分包装生产方式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应能提供原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分装生产授权书或同意书、有效的市场准入证明,企业必须具备进货检测能力。必要时应追溯原生产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状况。
查原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分装生产授权书或同意书、有效的市场准入证明。核查检测能力。
5
51.1
应制定生产所需的工序流程、工艺文件和标准操作规程,明确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确定质量控制点,并规定应形成的生产记录。
查相关文件。
10
51.2
应制定各级生产控制文件的编制、验证、审批、更改等管理制度。
查相关记录。
5
52
明确生产、检验设备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建立维修、保养、验证管理制度,需要计量的器具应定期校验并有明显的合格标识。
(1) 建立维修、保养、验证管理制度;
(2) 现场查看生产设备的计量合格标识。
5
53.1
应按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制定生产环境、设备及器具的清洁规程,明确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等要求。
查相关规程文件。
10
53.2
对生产环境进行定期检查或检测,确保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
查看定期检测记录
10
54
应对每批产品中关键物料进行物料平衡核查。
抽查关键物料的核查记录
5
55.1
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应内容真实、数据完整,经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查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
5
55.2
批记录应能追溯到该批产品的原料批号、所有生产和检验步骤,记录不得任意涂改。更改时,应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
查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
5
55.3
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查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
5
56.1
不同种类的试剂产品的生产应做到有效隔离,以避免相互混淆和污染。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5(适用性条款)
56.2
同时进行不同种类产品包装时,应采取隔离或其它有效防止混淆的措施。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5
(适用性条款)
57.1
前一种产品生产结束必须进行清场,确认合格后才可以入场进行其他生产,企业应保存清场记录。
查清场记录。
5
(适用性条款)
57.2
清场时,配制和分装器具等必须进行清洗、干燥等洁净处理,并进行验证。
查清洁记录。
5
(适用性条款)
58.1
企业应制定工艺用水的规程,规定工艺用水质量标准和检验周期。
查规定和验证记录。
10
58.2
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储水条件和水质监测设备,并明确水质要求和保存期限。
(1)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2)现场查看。
10
(适用性条款)
59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建立产品标识和生产状态标识控制程序,对现场各类物料和生产区域、设备的状态进行识别和管理。
(1)查产品标识和生产状态标识控制程序;
(2)现场查看。
10
60
物料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运行。应明确规定中间品的储存时间和条件。已被取样的包装应有取样标记。
查规定文件,查看半成品取样标识
61.1
生产过程应具有可追溯性。企业应对物料及产品的追溯程度、追溯范围、追溯途径等进行规定。
查产品可追溯性控制文件,现场抽查产品核实追溯性。
10
61.2
企业应建立批号管理制度,对主要物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批号管理,并保存和提供可追溯的记录
(1)查批号管理制度;
(2)查记录的追溯性。
10
62
生产和检验用的菌毒种应建立生产用菌毒种的原始种子批、主代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系统。
查菌毒种批资料和操作日志。
10
(适用性条款)
63
生产用细胞应建立原始细胞库、主代细胞库、工作细胞库。应建立细胞库档案资料和细胞操作日志。自行制备抗原或抗体,应对所用原料的来源和性质有详细的记录并可追溯。
查细胞库资料和操作日志。
10
(适用性条款)
64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内包装材料不应对试剂质量产生影响,并应进行相应的验证,保留验证记录。
查对包装瓶的规定和验证记录。
5
七、检验与质量控制
65
应单独设立的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并履行质量职责。
(1) 查质量职责的规定文件;5分
(2) 核实执行情况。按系数评分)。
10
66.1
质量检验部门应设立独立的检验室,并根据需要设置待检、检验、留样、不合格品等区域,配备专门的检验人员和必需的检验设备。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10
66.2
有特殊要求的检验项目应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设置。
现场查看。(按系数评分)。
5
(适用性条款)
67
应按照产品标准配备检测仪器,并建立档案和台帐,帐、卡、物应一致。
查检测设备台帐,查验帐、卡、物是否一致。
10
68.1
应定期或在使用前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制定校准规程,查验检定状态,并加以记录。
查周期检定计划、检定规程和报告。
10
68.2
应规定在搬运、维护期间对检测设备的防护要求,投入使用前根据需要进行校准。
查防护要求。
5
68.3
当发现检测设备不符合要求时,企业应对此前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查评价记录和纠正措施记录。
5
(适用性条款)
69.1
企业对检测中使用的校准品和质控品应建立台帐,并记录其来源、批号、效期、溯源途径(或靶值转换方法)、主要技术指标、保存状态等信息。等信息。
查校准品和质控品的台帐和相关记录。
记录项
69.2
企业应定期对检测中使用的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性能进行复验并保存记录。
查校准品和质控品的复验记录。
10
70.1
企业应建立留样检验制度,规定留样比例、留样检验项目、检验周期和判断准则。
查留样检验制度。
10
70.2
留样记录应注明留样品批号、效期、检验日期、检验人、检验结果等信息。
查留样库、留样检验报告。
10
70.3
留样期满后,企业应对留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归档。
查相关档案资料(按系数评分)。
5
71.1
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外购物料,企业应制定验收规程。
查相关验收规程。
记录项
(适用性条款)
71.2
如委托检验,企业应有委托检验协议,保存检验报告和验收记录。
查相关协议和验收规程。
记录项
(适用性条款)
71.3
如试样,企业应有试样验证的验收规程和记录,并保存试样批号、试样生产记录、检测报告、操作人员签字、批准人员签字等相关记录。
查试样验收规程和记录,各5分。
10(适用性条款)
72.1
企业应有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控制程序和记录,应有检验人员和产品放行批准人的签字。检验报告(记录)应真实、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和伪造。
查产品出厂检验控制程序,随机抽取一个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
记录项
72.2
产品的检验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查一个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按文件追溯。
10
73.1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会同其它管理部门实施内部质量审核,按照要求对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内审报告。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各5分。
10
73.2
企业应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实行自查、自纠,保存审核报告和纠正、预防措施记录。
查相关文件规定和记录;各5分。
10
74
包装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书应符合法规要求,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校对后印制、发放、使用、销毁。
查企业包装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书发放、使用、销毁记录。
5
75
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对用于血源筛查类体外诊断试剂,应实行国家批签发制度,签发负责人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发生变更时应提前叁个月报告并抄报国家批签发实施的检测部门。
记录签发负责人姓名,查执行情况。
记录项(适用性条款)
八、产品销售与客户服务控制
76.1
企业应建立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批号、效期、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联系人、发货日期、运输方式。
查销售记录。(按系数评分)
5
76.2
销售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查销售记录。(按系数评分)
5
77
企业应指定部门负责调查、接收、评价和处理顾客反馈意见,并保持记录、定期汇总和分析用户反馈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 指定部门;2 调查汇总分析;3 通报及措施;4 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跟踪,少一项扣1分。
5
78.1
企业应建立产品退货和召回的程序并保存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效期、数量、退货和召回单位及地址、退货和召回原因及日期、处理意见。
查产品退货和召回的记录,无记录的扣5分。
5
78.2
因质量原因退货和召回的产品,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查退货、召回产品的销毁记录。发生上述情况无记录的扣5分。
5
(适用性条款)
九、不合格品控制与纠正和预防措施
79
企业应对不合格品控制的职责、权限进行规定。
查相关文件规定。
5
80.1
企业应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专区存放,以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
现场查看,无明显标识、区域或隔离的扣10分。
10
80.2
企业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保存记录。
查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5
81
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认产品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企业应保存评审和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记录,并在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之后应验证其有效性。
(1)查不合格评审规定和记录;5分
(2)查纠正和预防记录;5分。
10
十 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报告
82
企业应建立产品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对应报告的不良事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查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和相关记录或表式。
5
83
企业应建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并按规定执行。
查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相关记录或表式。
5
附录A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用净化车间环境与控制要求
2
企业应明确工艺所需的空气净化级别,查执行情况
查看现场净化区。
110
3
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5
5
4
企业应提供洁净区内生产工艺流程图和空气调节、配电照明等平/立面图。新建、改建、扩建的洁净区厂房应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
5
5
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5
6
洁净区应配置空气消毒装置,有平面布置图、编号和使用记录
5
7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5
8
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5
9
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
5
10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应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5
11
洁净车间安全门向安全疏散方向开启,平时密封良好,紧急情况发生时应能保证畅通
5
12
洁净室(区)内应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卫生工具,应指定地点存放,存放地不应对产品造成污染
5
13
操作台(板)应光滑、平整、无缝隙、不脱落异物,便于清洗、消毒,不可用木质或油漆台面
5
14
洁净室(区)的空气如可循环使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10
15
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应配备监测静压差的设备,并定期监控
5
16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试剂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洁净室(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物料产生污染
5
17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应建立、执行物料进出洁净区的清洁程序,有脱外包装室、净化室和双层传递窗(或气闸室)
10
18
洁净室(区)和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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