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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及其化合物
中毒表现:
一、急性中毒吸入镉烟引起的急性中毒以刺激呼吸道粘膜为主,可发生化学性肺炎和肺水肿。空气中镉浓度每立方米达数毫克时,即可引起呼吸道(尤其是肺泡)明显损害。吸入后有4-10h(个别短至20min至2h)潜伏期。此时喉头和眼粘膜有刺激感、头痛、头晕、疲倦。但因不严重而往往被忽略。继而可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胸部压迫感、胸骨后疼痛和灼热感。并可有寒战、背部和四肢关节肌肉疼痛等。
严重者呼吸道症状可于数天内发生恶化,出现支气管肺炎或肺水肿,X线检查见两肺有散在性片状浸润阴影。
人急性吸入中毒者的主要损害见于肺部,尸检见有急性肺水肿和肺气肿,肾皮质坏死,肾小球囊呈明显黑褐色,脾脏充血,其余器官正常。以肾含镉量为最高,次为肝及肺。
镉化合物所致呼吸道病变偶可持续数周,少数病员可因血管周围或支气管周围纤维化,形成永久性的病变。
误食镉化合物可引起急性中毒。经10min至数小时潜伏期后,出现急剧的胃肠刺激症状,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里急后重、全身疲乏、肌肉疼痛和虚脱等。
二、慢性中毒慢性镉中毒以肺气肿、肾功能损害(蛋白尿)为主要表现。其次还可引起缺铁性贫血,牙齿颈部黄斑,嗅觉丧失和鼻粘膜溃疡或萎缩等。患者开始可出现头痛、头昏、上下肢长骨和关节疼痛、鼻和喉头干燥、恶心、食欲减退、体重减轻、疲劳等一般性症状。常见的特殊慢性病变和症状如下:
(一)嗅觉减退或丧失据国外报道,在碱性蓄电池下,空气中镉浓度达0.28-2.76mg/m3(同时有镍0.0016-0.056mg/m3)有15%工人出现嗅觉障碍。又有报道认为长期接触镉工人中出现本症状可高达66%,且鼻粘膜未见任何改变者,亦有此症状出现。因此,认为嗅阈提高主要是嗅觉的中枢部分受损所致。
(二)牙周黄褐色环 尿镉在0.89μmol/L(0.1mg/L)以下,血镉在28.7mmol/L(0.4mg%)以下者无此症状。
(三)肺部损害可出现肺气肿,多见于接触镉数年之后,一般不伴发慢性支气管炎,无慢性咳嗽史,在继发感染后可出现呼吸困难,有报告长期接触脂酸镉或磺酸镉的工人,可出现弥漫性间质性肺硬化。
(四)肾损害主要损及近曲肾小管,亦可见同时损及肾小球。在中毒早期常出现肾小管性蛋白尿,主要排出分子量为1-2.5万的蛋白质。这些低分子量的蛋白可以β2微球蛋白、维生素A结合蛋白以及溶菌酶等为代表,三者分子量分别为1.16万、2.06万和1.46万。其排出量可达1.2-3.2g/L尿。当镉损及肾小球时,尿中可出现高分子蛋白、或以高分子蛋白为主的混合型蛋白尿。
镉中毒可出现糖尿及氨基酸尿,前者除反映肾小管重吸收葡萄糖功能降低外,亦同时由于镉引起葡萄糖生成增加、糖耐量降低、胰岛素释放降低等因素所致。氨基酸尿在镉中毒早期亦颇常见,但亦有人认为这是一种非特异性征象,与镉接触者的饮食有关,且其出现亦较其他征象为晚。尿中酶量排出增加反映了肾小球滤过的酶量增加。肾小管对酶量吸收能力下降;肾小管细胞损伤,细胞内酶漏出亦可使尿酶增加。
肾损害的表现还可见尿浓缩功能低下。钙、粘蛋白和尿酸排出增加,导致尿中晶体-胶体关系改变。有报告接触镉者肾结石发生率较高,可能与此有关。
(五)免疫功能低下镉可抑制机体免疫功能、干扰免疫球蛋白的生成与正常的排列结构。
(六)贫血主要由于红细胞脆性增加而大量破坏所致,临床上可出现中度贫血。当含镉工业废水污染外界环境,使饮食摄入镉过量增加,可引起生活性镉中毒。日本发现的骨痛病即属此类。初起时为腰痛,下肢肌肉痛,步行觉疲劳,以后下肢疼痛加剧,以致上下梯级困难,呈特有摇摆步态(因股内旋肌痉挛所致);由于骨质疏松,可发生病理性骨折,并可引起骨胳变形、变短,因周身骨痛而卧床不能行动。皮肤有特殊色素沉着。此病起因是镉损害肾小管吸收功能,使钙、磷排出增加;同时又对胃肠粘膜产生刺激,使之发生炎症以至萎缩,对矿物盐类的吸收减少,因而出现骨的改变。工业上接触镉亦可能引起骨胳的病变,但程度没有如此严重。
铅及其化合物
中毒表现:
根据发病情况可分急性和慢性中毒,根据接触情况可分职业性中毒和生活性中毒。主要靶器官是血液、神经、消化系统及肾脏。
一、急性中毒较少见,多因误服大量铅化合物所致,如服含铅药物(中药偏方)治疗癫痫、堕胎,及含铅的锡壶饮酒等。成人一次口服醋酸铅2-3g可致中毒,致死量约为50g;铬酸铅致死量小于1g。误服黄丹(氧化铅)15.6g曾发生中毒。口服樟丹(三氧化二铅)约220mg/d,历时20d,总量约5g曾引起中毒。
中毒后口内有金属味、流涎、恶心、呕吐、便秘或腹泻、阵发性腹绞痛、血压升高。严重者出现痉挛、抽搐、瘫痪、高热、谵妄、昏迷和循环衰竭。此外,可有中毒性肝、肾损害和溶血性贫血。个别患者可发生麻痹性肠梗阻、消化道出血等症状和体征。
二、慢性中毒多见于职业性铅中毒。因铅吸收程度不同可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一)神经系统
1.中枢神经系统神经衰弱综合征常见于铅中毒早期,表现为头昏、头痛、失眠、健忘、烦躁、易兴奋等,小儿可出现多动症。但在中毒较明显时可有忧郁、好孤僻等抑郁症状。
职业接触较高浓度铅的工人中,可见某些行为功能的改变。儿童严重铅中毒可影响智力发育。
铅中毒性脑病:为严重的铅中毒,我国目前已属罕见。发病前常有顽固的头痛,之后出现贪睡、呕吐、视力模糊、肌肉痉挛、意识模糊,可出现脑水肿的体征,检查可见脑压增高,脑脊液中铅含量、白细胞及蛋白量稍增多。
2.周围神经最严重的典型表现是由桡神经损害引起的腕下垂,此外是伸肌无力,但国内目前甚难见到。在许多中度及重度中毒病例常见到明显的四肢无力、两手握力减退。此外,少数患者有局部性的皮肤触觉、痛觉减退,驱铅治疗后可恢复。
亚临床表现是正中神经、尺神经等的运动及感觉的传导速度减慢。
(二)造血系统如前所述,铅能干扰血红素的合成,其结果是引起血ALAD活性受到抑制,红细胞游离原卟啉和锌卟啉升高,尿中δ-氨基酮戊酸和粪卟啉排出增加,外周血出现点彩红细胞和网织红细胞。严重者可发生贫血,一般见于中度中毒。白细胞与血小板一般无明显异常。
(三)消化系统较早出现的是口内金属味,食欲减退,其次是便秘或便秘与腹泻交替、腹隐痛。铅线已很少见到。典型症状是腹绞痛,其病理基础是肠道的强直性痉挛。发作前常有多天的顽固性便秘及腹隐痛。绞痛部位大多在脐周的中腹部及其附近,呈阵发性,每次约10-20min至1-2h。发作时肠鸣音可消失,排气也停止。
可伴有恶性呕吐。腹部触诊平坦柔软,无固定的压痛点,也没有反跳痛或肌卫。用力揿住腹痛部位,绞痛稍减。部分病例的立位腹部X线片,可见肠道充气。个别铅绞痛类似胆绞痛,绞痛时常面色灰白、脉搏减慢,可有低热或轻度白细胞增高。血压常升高,主要是收缩压升高,眼底动脉有痉挛现象,经积极的驱铅治疗可以逐步消失。
慢性铅中毒严重并长期存在时,肝脏可逐步肿大,质硬,有压痛。职业铅接触人群精氨酸酶活性发生改变。
4.肾脏慢性铅中毒时主要损伤肾小管功能。轻度铅中毒性肾病临床上无症状体征而仅有化验异常。最早是尿沉淀中可找到含有铅包涵体的肾小管上皮细胞,但接触铅而未中毒者亦可阳性。最能反映肾病者是肾功能异常。早期可见有效肾血浆流量及内生肌酐清除率、肾小球过滤率降低。这些变化在驱铅治疗后可以恢复。血肌酐及非蛋白氮很少异常,仅病情严重时增高,并可见PSP排泄率下降和蛋白尿等。
由于肾间质纤维化及铅毒性血管痉挛等变化,肾血管的阻力增加,可出现难以恢复的肾性高血压。
5.其他
(1)生殖系统早期文献中,接触高浓度铅的女工有不孕,易流产、胎儿异常等,男工则有性机能减退、精子减少或异常等。染色体异常则阳性和阴性结果皆有。有可能由于方法、对象和中毒剂量不同所致。铅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发生危害已为公认。
(2)循环系统有调查认为铅接触工人心电图异常发生率高于对照组。铅绞痛时血压升高,但属暂时性。近年来较多人认为铅不直接引起高血压,大多数继发于铅中毒性肾病。
(二)慢性铅中毒
1.轻度中毒除尿铅量增高外,有乏力、肢体酸痛、口内金属味、腹胀、腹部隐痛、便秘、头晕、头痛、睡眠障碍等症状。化验指标有尿δ-氨基酮戊酸(δ-ALA)增高,粪卟啉阳性或点彩红细胞(或碱粒红细胞)增多。
2.中度中毒除轻度中毒的临床表现外,至少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腹绞痛,贫血,感觉型多发性神经炎或伸肌无力。
3.重度中毒除中度中毒的临床表现外,尚有铅麻痹或铅中毒性脑病。
汞及其化合物
中毒表现:
一、急性中毒
(一)职业性中毒主要发生于短期内吸入高浓度汞蒸气之后。文献报道接触空气中浓度大约1-3mg/m3数小时即可发病。急性中毒临床表现特点是起病急骤,有头痛、关昏、乏力、失眠、多梦、低或中等度发热等神经系统及全身症状;明显的口腔炎及胃肠症状,表现为口内金属味,以磨牙部位最为明显的牙龈红肿、胀痛、糜烂、出血、牙根松动、龈袋积脓、流涎带腥臭味,以及食欲不振、恶心、腹痛、腹泻、水样便或大便带血等;部分病人可于发病1-3d后出现红色斑疹、丘疹,以躯干及四肢为多,有融合倾向;少数严重病人可发生间质肺炎,此时呼吸道症状更为明显,有胸痛、咳嗽、呼吸增快,甚至呼吸困难及紫绀,胸透两肺下部可见模糊阴影;尿汞增高,并可能有蛋白及肝肿大。
(二)生活性中毒主要因误服汞盐如升汞等引起。升汞在胃肠内很快引起急性胃肠炎,吸收后经肾脏和结肠排出而引起肾损害和结肠炎。
1.急性腐蚀性胃肠炎开始出现剧烈恶心、呕吐和上腹疼痛,并有口腔炎症状。口腔、咽喉灼痛,甚至粘膜坏死,严重者可发生喉头水肿。2-3d后,出现腹痛、腹泻,排出粘液或血等结肠炎症状。严重者出现胃肠穿孔而引起弥温性腹膜炎。由于脱水及内脏血管扩张,可能引起休克,但恢复较易。如因中毒性心肌炎而引起循环衰竭,则恢复比较困难。
可溶性汞盐经消化道进入对人毒性最大者为硝酸汞,致死量约为0.05-0.25g;氯化高汞的致死量为1-2g;氯化亚汞的毒性为升汞的1/10。
2.坏死性肾病一般在中毒后4-10d发生,严重者1-2d即可出现。升汞能破坏近曲小管和肾小球,造成肾小管上皮细胞坏死脱落。初期表现为腰痛,出现少尿或无尿期,尿中有蛋白、管型和血。可能引起尿毒症及酸中毒。经1-2周,随着肾脏病变的逐渐恢复而出现多尿期,此时可能引起水及电解质平衡的紊乱。
3.汞毒性肺炎儿童因意外接触金属汞蒸气可出现汞毒性肺炎。是由于金属汞在居室内加温,儿童吸入大量汞蒸气所致。主要表现为间质性肺炎,可导致严重呼吸困难而死亡。
二、慢性中毒职业中毒主要是慢性中毒,精神神经障碍(易兴奋及汞性震颤为主)和口腔炎是慢性中毒最明显的症侯群。
(一)精神神经症状早期主要是功能性的,表现为一般的神经衰弱综合征,以多梦及记忆力减退较明显,然后兴奋性增高、情绪不稳定、不安、失眠或淡漠、胆怯等。植物性神经功能失调,流涎及出汗增多,有明显的皮肤划痕征,肌震颤首先见于眼睑、舌和手指,初期极为细微,每秒约5-8次,被人注意或情绪激动时更明显,睡眠时停止。严重时震颤加剧,累及手腕,使精细动作如书定等困难。舌粗大震颤引起口吃。国内所见病例都较为早期,故没有发展到下肢及全身震颤。震颤主要由于皮质细胞不断受汞作用而疲惫,皮质与视丘下部之间的正常调节障碍;或认为由于运动神经元受损,使肌张力改变,以至联合运动障碍。部分患者有肢体麻木感及感觉异常,但典型的多发性神经炎少见。
(二)口腔病变汞吸收后经唾液腺排出,与口腔内的硫化物结合,形成具有强烈刺激作用的硫化汞,常引起口腔炎。初期出现口内金属味、牙龈酸胀及流涎增多,以后牙龈肿胀出血,口腔粘膜充血、溃疡。严重者牙根松动,甚至牙齿脱落。在口腔卫生较好情况下,牙龈边缘由硫化汞颗粒排成的蓝黑色汞线己不常见到。
(三)其他部分病人有胃纳减退、恶心及月经失调等症状。少数严重者有性欲减退或肾脏受损害,出现肾病综合征。国外报道,眼晶体前出现灰棕色或黄色翳是接触汞的早期表现,但我国对汞作业工人所进行的专科检查及动态观察,多年来均未发现。 汞蒸气可引起接触过敏性皮炎。
有机汞
中毒表现:
由于苯基汞的挥发性小,故经呼吸道吸入蒸气中毒未见报道,仅有吸入粉尘或误服中毒,或皮肤接触引起皮炎。烷基汞的挥发性大,经呼吸道吸入而引起中毒的可能性应最大,但在工农业生产中所发生的中毒,有完整的吸入量与发病之间的资料者尚不多见,其原因是烷基汞进入人体后蓄积性极大,每天吸收微量,少至环境中污染量尚不易检出者,可以逐渐积累最终引起中毒,而职业中毒还可能同时由于误食被污染的粮食而致,由于使用中接触而引起的中毒较少见。由烷基汞所致的慢性职业中毒,接触时间数月至数年而逐渐发病,其临床症状和体征主要由于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除震颤外,一些无机汞中毒的体征(如流涎,口腔炎和兴奋性增高)都不能见到。神经衰弱综合征较无机汞出现早,开始时有乏力,记忆力减退、头晕、失眠、思想不能集中、唇周围和指端麻木与刺痛、手指微有震颤。如此时发现症状即停止接触,病情可停止发展。
以上轻微症状进一步发展时,可出现全身性运动失调,语言和吞咽动作最先累及,随后波及手指、腕、臂和下肢,故动作困难,向心性视野缩小,重症时患者进入严重的或完全的瘫痪。尸检见到大小脑均萎缩,以额叶、枕叶纹状区和小脑皮质等萎缩最为显著,锥体束的神经纤维有严重脱髓鞘。镜检:神经细胞大多消失,伴有胶质增生;残存的神经细胞很少,并大多呈固缩,小脑颗粒层细胞消失,伴有胶质细胞增生。 因有机汞的直接毒性作用,或由于肾功能障碍引起低血钾可致心肌浊肿及变性。临床上见心悸、心前区痛、心律不齐,心音不纯,有持久的功能性杂音及传导阻滞,心电图见Q-T间期延长,ST段下降,T波倒置、双相或扁平,出现U波。
有机汞可引起肾浊肿、脂肪变性,部分肾小管上皮细胞坏死,尤以近曲小管最显著,肾小管受损后,由于重吸收不良,患者多尿,烦渴,肾浓缩功能减退,尿比重低,出现蛋白尿,尿内有红细胞、白细胞及管型。
严重有机汞中毒后可长时间遗留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的后遗症,病情可继续发展。
由于误食少量有机汞污染的粮食而发生的中毒,病程多呈亚急性或慢性型。从误食至发病,短则10d左右,一般在2周,也可长达数月。中毒症状除口中有金属味、唾液增多、恶心、呕吐等胃肠症状外,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心、肝、肾等脏器损害和向心性视野缩小。醋酸苯汞则以肝脏损害比较突出,严重者可出现肝功能衰竭。氯化乙基汞中毒以神经系统和心脏损害较为突出,脑病及心肌损害为主要原因。中毒性脑病主要再现为头痛、头晕、失眠、乏力、不安、言语困难、肢体麻木、震颤、共济失调,甚至四肢瘫痪,严重者可发生昏迷、惊厥而死亡。心脏受累时,有心悸,胸闷等,心电图检查可有心肌损害、心律不齐及低血钾图象等。
误食量多者,可立即出现胃肠系统刺激症状,然后出现一般症状消退的潜伏期,最后出现典型症状,并可引起中毒性肝炎,症状轻重与潜伏期长短,并非完全平行。误食有机汞还可以发生剥脱性皮炎。
铬及其化合物
中毒表现:
1.急性中毒:吸入六价铬化合物粉尘或烟雾,可引起上呼吸道刺激作用,并可引起过敏性哮喘。
2.慢性损害:
(1)接触性皮炎
(2)铬溃疡好发于手指、手背、前臂等暴露部位。
(3)铬鼻病:鼻黏膜充血、肿胀、干燥,鼻甲肥大萎缩;鼻中隔糜烂、溃疡或软骨部穿孔。
(4)呼吸道炎症
(5)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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