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变更登记注意事项
1、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3、如转让方是自然人需提交《蚌埠市地方税务局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纳税证明》
4、报送变更登记材料时请报一套纸质材料,最好同时报一份电子材料
(及把U盘上的登记材料带来)
5、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付本原件。以上任一照、证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缴情况登记表》的报纸报样粘贴处粘贴报纸的报头及遗失公告。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 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蚌埠市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公司办公室
出席人:
召集人:
会议内容: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变更公司股东及公司类型。同意原股东 将其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股权 万元全部转让给 。股东变更及股权转让后,公司类型由 和 共同出资的有限公司变更为由 一人出资的有限公司。免去、解聘原公司组织机构人员职务,由新的股东重新任命、聘任产生。
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蚌埠市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决定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蚌埠市 有限公司是由本人一人投资设立,现决定由 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公司的监事,聘任 担任公司的经理,同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现承诺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被聘任的监事意见及签名:
被聘任的经理意见及签名:
股东、执行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有限公司股东同意, 甲方将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40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有限公司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而改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O 年 月 日
蚌埠市 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规定的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条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五条 公司住所:
生产经营场地: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第八条 公司由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股东)(注二选一)出资设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
住 所: 。
第六章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货币或非货币)
出资额
(万元)
出 资 期 限
年 月 日
第十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股东补足其差额。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公司认缴出资总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任期每届为三年。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
第十六条 公司可以设一名经理。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也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第九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股东决定加以补充。股东决定有关公司章程的修改、补充条款,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规定到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执行。本章程内容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无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登记机关批准公司成立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公司股东负责解释。
股东亲笔签名、加盖公章:
二0一 年 月 日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 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 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
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 年 □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注销
名 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 员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其 他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缴情况登记表
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收缴情况
营业执照正本
份
营业执照副本
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份
税务登记证正本
份
税务登记证副本
份
收缴原因
1、□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2、 □实行“三证合一”、换发新照。
遗失公告刊登情况
报纸名称及日期:
报纸报样粘贴处:
本企业承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经办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办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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