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经省质监局公布的本市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设立依据
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140号 六。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八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四条。
4.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全文条款。
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十五条。
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许可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考试合格;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有符合考核大纲要求的实习经历);
6)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2.不予许可的情形:
1)考试不合格;
2)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法定格式。
五、申请材料
(一)、新证申领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
1
0
纸质
身份证明
委托办理的,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材料 。
0
1
纸质
2寸正面免冠照片
近期拍摄的白底彩色。
3
0
纸质
学历证明
按相关的特种设备考核大纲要求,无毕业证的或学历证明的,提供户口本证明。
0
1
纸质
实习证明
用人单位出具。
1
0
纸质
健康证明
健康证或者体检表。
1
1
纸质
考试合格证明
加盖考试机构公章。
1
0
纸质
(二)复审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
1
0
纸质
身份证明
身份证等,委托办理的,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材料 。
1
1
纸质
2寸正面免冠照片
近期拍摄的白底彩色。
1
0
纸质
健康证明
健康证或者体检表。
1
1
纸质
(二)遗失补办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
1
0
纸质
身份证明
身份证等 。
1
1
纸质
遗失声明
带有遗失声明的整页报纸。
1
0
纸质
2寸正面免冠照片
近期拍摄的白底彩色。
2
0
纸质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工作日。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20工作日。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承诺办理时限:10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许可收费
不收费。
八、许可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楼业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质监窗口或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楼业务大厅(电梯司机T3和压力管道巡检维护D1)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行政许可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分厅(网址:)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楼业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质监窗口或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楼业务大厅(电梯司机T3和压力管道巡检维护D1)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行政许可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
九、窗口办理地址
(一)新证领取地址
窗口名称:河源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
窗口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205号河源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窗口电话:、3889362
(二)新证报名
窗口名称: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楼业务大厅
窗口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
窗口电话:
(三)复审、遗失补办
窗口名称: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楼业务大厅
窗口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
窗口电话: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许可进程查询。可电话查询()或窗口查询。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相关信息见网址:,可电话投诉()或窗口投诉。
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部门名称:河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4楼406室;电话:。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法院;地址:河源市东源县城东源大道旁 ;电话:;网址:。
图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窗口办理流程
图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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