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新大地集团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一)通过绩效考核,明确职责、奖优罚劣,促进各级员工改进工作绩效;
(二)为层级晋升与职位调整提供依据;
(三)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企业的考核实行与经济指标、管理指标挂钩。以客观数据及事实为依据进行考核。
(二)透明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过程、评价结果要透明。
(三)反馈性原则: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必须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四)激励原则:力求通过正面激励、物质激励、非物质激励等形式给予肯定或表扬,指出缺点与不足,以改进工作,激发其积极性。
(五)申诉原则:对于评价中的不合理行为,被考评人员有权向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及总裁进行申诉。
第三条 考核范围
(一)集团下属公司及集团在册员工。
(二)全年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新员工不参加年度绩效考评。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平时考核的监督检查。
主任:辛勇
成员:郭永忠、岳晓宏、虞积东、杨占荣、吕东、李延光、 杭海燕、丰必胜、陈玉刚、王永成、石云峰、张金山、闫丽萍、 孙建国、白飞云、田晓东、王虹艳。
职责及要求:
(一)考核者必须完全理解考核制度全文。
(二)考核者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做出评价。
(三)考核者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个人偏见,排除对上级、下级的各种顾虑,独立公正做出评价。
(四)各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考核委员会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考核,如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集团将对各级考核者严肃处理,并保留发现违规行为对考核结果的调整处理权。
(五)考评委员会不定时对各级负责人的工作台帐考核纪录及其他平时考核记录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记录不详实、不及时等情况,考评委员会将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 绩效考核周期
(一)公司:年度考核
(二)员工:各职能部门(各公司)自行制订考核办法
第六条 绩效考核内容、方法及流程
一、公司考核(考核内容及权重见附表一)
(一)财务指标:以利润率为考核指标,由财务部、计划部、工程部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给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数据。利润率达到10%得3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1分,40分封顶。利润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少1分。
(二)关键业绩指标考核。
1、考核指标的确定。以集团每年的联检联评考核结果为准。《公司年度关键业绩指标考核评价表》见附表二。
2、考核。由考评委员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于7月15日前以联检联评的形式完成考核指标的检查、评价,现场进行交流、沟通、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要求于一周内提出整改措施,提交相关部门。
3、考核结果汇总、公示。由人力资源部于7月3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的统计、汇总,形成《考核报告》。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评委员会提出申诉。
(三)满意度指标。分为领导满意度评价(8%)、集团职能部室员工满意度评价(6%)、公司内部员工满意度评价(6%)。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完成。领导满意度评价由集团副总裁以上人员组成,《各公司领导满意度评价表》见附表三。集团职能部室员工满意度评价、公司内部员工满意度评价以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为准。满意度为90分以上,得6分,80-89分得5分,70-79分得4分,60-69分得3分,60分以下不得分。
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财务指标考核得分×40%+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平均得分×40%+领导测评得分×8%+职能部室员工满意度测评得分×6%+公司内部员工满意度测评得分×6%(见附表四:《各公司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得分汇总表》)
二、员工考核
集团机关各部门及各公司员工的考核由各部门(公司)自行制订考核办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按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的准备、组织、实施、结果汇总、反馈、资料存档等工作。人力资源部将对各部门(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程序进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考核程序的有效执行和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并将抽查结果作为部门(公司)考核的一项指标。
各部门(公司)要按规定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考核资料进行备案:一是每月3日前提交上月度考勤表;二是上年度的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10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 绩效考核结果要求
由人力资源部按考核周期出具绩效考核报告。
考核结果按照所在部门(公司)明确分为四类:优(不超过20%)、良、合格、不合格(不低于3%)。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与薪资调整挂钩
连续两年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优”、连续三年被评为“良”的员工,工资晋升一档。
(二)形成人才梯队
优秀员工直接进入人才梯队。
(三)作为安排员工参加公费学习培训的依据
评定为良好(含)以上的员工优先安排学习培训,以提高和更新科技和管理知识。
(四)作为推优评先的依据
考核前列的公司和部门及被评定为良好(含)以上员工,集团推优评先时可优先考虑。
(五)实行末位淘汰制
为了加强企业员工管理工作,鞭策员工不断进取,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实行末位淘汰制。集团在册员工如果年度绩效考核列入不合格则降职使用或解聘。
第九条 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起申诉,对人力资源部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考评委员会提出再申诉,相关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第十条 考核总结
考评委员会要对每年度的考核工作做出总结,通过对该年度考核结果的认真总结,对发现的不足予以完善,进而确定是否调整下一年度的考核方案,从而实现员工绩效的提升和企业管理的改善。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的档案保管
各层级考核提供的资料、考核结果汇总材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保管。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各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公司的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将2010年下发的《新大地路桥集团绩效考核办法》废止。
附表一: 新大地建设集团
各公司绩效考核内容及权重表
考核内容
权重
备注
财务指标
40%
考核指标为利润率,由财务部、
工程部、计划部负责提供
关键业绩指标
40%
以集团联检联评考核结果为准
满意度指标
20%
领导测评8%
每年考核一次,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集团职能部室
员工满意度测评
6%
每年考核一次,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内部员工
员工满意度测评
6%
每年考核一次,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附表二:
新大地建设集团各公司年度关键业绩指标考核评价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计划目标值
权重
考核标准
实际完成值
评价得分
1、工程质量
25%
由工程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价打分。(后附)
2、工程进度
14%
由工程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价打分。(后附)
3、安全及文明施工
25%
由工程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价打分。(后附)
4、计划合同
13%
由计划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价打分。(后附)
5、财务管理
8%
由财务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价打分。(后附)
6、综合管理
8%
由综合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价打分。(后附)
7、人力资源管理
7%
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评价打分。(后附)
加权得分:∑评价得分×权重=
意见与建议
评价标准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备注: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占年度考核指标的40%。
附表三:
新大地建设集团领导
对各公司满意度评分表
年 月 日
序号
被考核单位
负责人
考核指标
权重
评价得分
工程管理
20%
综合行政人事管理
20%
员工培养
10%
计划执行
10%
工作创新
10%
学习能力
10%
团队建设
10%
沟通协调
10%
加权得分:∑评价得分×权重=
工作评价:
评分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打分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备注:领导满意度评价占公司年度考核的8%
附表四:
新大地建设集团各公司
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汇总表
被考核单位
指标名称
考核得分
权重
权重得分
综合得分
路
桥
×
公
司
财务
指标
0.00
40%
0.00
0.00
关键
业绩
指标
0.00
40%
0.00
领导
测评
0.00
8%
0.00
民主
测评
职能部门员工测评
0.00
6%
0.00
公司内部员工测评
0.00
6%
0.00
年度工作评价(改进意见和建议):
年 月 日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备注:各公司各项详细资料后附。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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