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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
项目要求
分值
评分要点
扣分
得分
一、 技术水平
80
1、 能独立完成并常规开展相应等级医院一般专科和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项目, 疗效较好。
40
必备项目20分, 缺1项扣5分( 不能独立完成的项目作为缺项) ;
常规开展20分, 一个项目不能常规开展扣5分。
2、 积极引进并开展新技术、 新项目。近3年有引进或创新技术, 并获得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 为第一获奖单位) 或填补市内空白。
10
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一等奖有一项得10分( 第二获者得5分) ;
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有一项得5分(第二获者得2分);
填补市内空白一项得3分。可累计得分, 超过分值计为附加分。
3、 能开展与重点专科技术发展相应的实验研究, 近3年承担市卫生局级以上课题( 无经费的指导性课题不统计) 。
10
国家、 省( 部) 、 市( 厅) 、 局级1项分别得10分、 8分、 5分、 1分( 国家、 省( 部) 级1项第二承担者分别得4分、 2分) 。
可累计得分, 超过分值计为附加分。
4、 近3年获得省( 部) 、 市( 厅) 以上科技成果奖( 含中华医学科技奖) 。
12
获省( 部) 、 市( 厅) 级科技进步奖, 每项一等奖分别得12分、 10分; 二、 三等奖依次递减2分; 获省( 部) 级科技进步奖的第二获奖者分别得5分、 2分、 1分。可累计得分, 超过分值计为附加分。
5、 近3年本专科发表论文、 出版学术专著情况( 专著必须为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 。
8
被SCI收录期刊每篇4分,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2分, 其它省级以上期刊每篇1分; 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主编每本2分, 参编1分。可累计得分, 超过分值计为附加分。
二、 人才队伍
60
1、 有1-2名与临床重点专科业务要求相适应的学科带头人, 在本专科技术开展中能起领头作用, 具备高级以上职称( 其中至少1名正高) , 年龄≤55 岁。
注: 学科带头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省、 市医学会相应专业委员会委员; ②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华医学系列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③近三年获得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1项; ④近三年有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成果奖。
10
数量4分, 有1名得2分;
职称3分, 有1名达不到要求扣2分, 有2名达不到要求扣3分;
年龄3分, 平均年龄>55岁扣3分。
2、 专业人才形成梯队。医师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100%, 其中硕士学位以上人数≥30%; 高、 中、 初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达到等级医院评审要求; 人才后备队伍平均年龄≤45 岁。
20
学历要求8分, 一项达不到要求扣4分;
职称比例6分, 达不到要求扣6分;
年龄要求6分, 达不到要求扣6分。
3、 有培养专业高级人才的能力和条件, 保持人才优势, 积极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
14
有博士或硕士生导师每人加3分、 1分; 引进和培养博士每人加3分, 引进和培养硕士每人加1分; 有市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得2分, 副主任委员得1分。可累计得分, 超过分值计为附加分。
4、 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率达100%, 近3年结业考试合格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 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规定学分达100%。
8
临床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分, 继续医学教育4分,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非临床专科只检查继续医学教育,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5、 病区床位与护士之比≥1:0.4, 病区护士长本科及以上学历, 主管护士占护士总数比≥20%, 病区至少有1名高级技术职称护士。
8
有一项不达标扣2分。
三、 医疗设备
40
1、 相应等级医院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项目中, 能开展的项目所必须的专科共用设备齐全, 设备完好率达100%。
10
不全扣5分, 设备完好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2、 相应等级医院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项目中, 能开展的项目所必须的专科专用设备齐全, 设备完好率达100%。
15
不全扣7分, 设备完好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3、 重点专科主攻的方向所必须的专用基本实验设备齐全, 设备完好率达100%。
10
不全扣5分, 设备完好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4、 各项设备在业务开展中能充分以挥作用。
5
达不到要求扣5分。
四、 专科管理
20
1、 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岗位职责明确, 制度健全, 管理有序。科室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工作达到标准。
3
未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岗位职责不明确扣1分; 科室制度不健全, 管理混乱扣1分; 院内感染控制工作不达标扣1分。
2、 对业务发展、 人才培养及设备配套等有明确的、 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
目标不明确、 无发展规划、 实施计划或计划无可操作性不得分; 内容不具体扣1分。
3、 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有指标、 有考核、 有奖惩。临床科室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3
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得分; 指标、 考核、 奖惩缺一项扣1分。临床科室不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扣1分。
4、 专科建设资金配套到位, 专款专用, 规范使用, 按专科实行项目核算。
6
未按期到位不得分, 使用不规范扣3分; 未实行项目核算扣3分。
5、 近3年无鉴定为二级及以上负完全或主要责任医疗事故。
5
1例二级及以上次要责任扣5分, 轻微责任扣3分; 1例三级完全或主要责任扣4分, 次要或轻微责任扣2分; 1例四级完全或主要责任扣2分, 次要或轻微责任扣1分。
总 计
200
备注: 1、 评审实行得分制, 每一项得分不超过其分值, 不倒扣分, 附加分另计。
2、 申报及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实行一票否决。
3、 重点专科年度考核也参照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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