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视频会议系统购货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销售方):xxx公司
乙方(购买方):xxx医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原则下,本着互利共赢的精神,就甲方供应乙方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产品及数量
1. 甲方将向乙方供应视频会议系统,包括相关硬件和软件,具体型号和规格详见销售合同及其附件。
2.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向其供应视频会议系统的数量为5套。
二、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视频会议系统的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整,价格已明示于销售合同中。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合格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视频会议系统的款项。付款方式为现款电汇。
三、交付及验收
1. 甲方应按照销售合同中的约定,按期交付视频会议系统。
2. 乙方收到视频会议系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并签字确认。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才有权利要求甲方进行调换或维修。
3. 视频会议系统的质保期为1年,自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四、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视频会议系统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乙方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
2. 乙方未按时支付款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的200%计算。
五、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机密、技术机密和技术资料严格进行保密,不得泄漏或向第三方透露。
2. 保密期限为本协议履行后的5年。
六、争议解决
1.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处理。
2.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为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是本协议的具体内容,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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