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总监必备的安全监理业务知识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1.2确立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1.3建材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落实的情况;
1.4主持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1.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7主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1.8组织审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1.9组织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等设施的验收手续;
1.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1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12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1.13可将部分安全监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但本节第1~5款,及第7款、第11款不得委托。
2.总监必备的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2.1.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5、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6、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4]213号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9、《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第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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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8要点
5.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盖有企业法人章。(强制性条文规定)
5.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人必须是电气工程师。(强制性条文规定)
5.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的三项技术原则。(即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这是强制性条文,不可违反。
5.1.4审查专项方案时注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具备的八大内容是否齐全?(见3.1.2条内容要求)
5.1.5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具备的四张图是否具备及适用?(1、临时用电总平面布置图,2、配电系统图,3、接线原理图4、接地装置制作大样图。)
5.1.6审查时注意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编号,并且同配电系统图、用电平面布置图相一致。
5.1.7审查时注意开关箱的两个不大于(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总配电箱的两个应大于,一个不大于(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漏电动作电流与漏电动作时间乘积不应大于30ma.s.)。《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该强制性条文规定?
5.1.8审查时注意审查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这些强制性条文必须遵守。没这些内容必须补充进去。
5.2塔吊安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查8要点
5.2.1专项技术方案必须由安装单位编写,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再由总包单位审核后,报监理部审核批准。
5.2.2安装单位的塔吊安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审时,必须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产品好工作、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档案资料。
5.2.3塔吊安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必须明确安装单位、总包单位的安全职责。
5.2.4塔吊安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当有现场管理班子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安全培训合格证书(B 、C证)、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2.5塔吊安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具有塔吊基础施工资料、塔吊安装程序、安装辅助设备、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6塔吊安装技术、安全交底要求,安装过程安全监护人员名单、职责应当在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中明确。
5.2.7塔吊安装自检合格后,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8安装方案必须有塔吊安装验收后,对一般不合格项必须整改合格,不可以带病作业承诺。
5.3扣件式脚手架专项方案审查8要点
5.3.1审查脚手架专项方案(高度超过24m)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方案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5.3.2审查脚手架搭设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章构造要求的规定?不符合构造要求规定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提出监理的审查修改意见。特别注意专项方案是否存在不符合第六章的八条强制性条文内容。
5.3.3审查脚手架专项方案计算书荷载取值是否正确。
5.3.4审查脚手架专项方案计算书四大内容是否齐全(1、纵、横向水平杆件的强度及扣件抗滑力计算。2、立杆稳定性计算。3、连墙杆的强度、稳定性及连接强度计算。4、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特别注意立杆纵距、步距、立杆横距和连墙杆间距有变化时的计算是否符合5.3.5(2)的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5.3.5审查脚手架专项方案安全管理措施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第九章的安全管理三项强制性条文要求了?
5.3.6审查脚手架专项方案对搭设材料的要求是否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要求,特别注意“钢管不可打洞”这条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5.3.7审查脚手架专项方案是否符合上海市钢管、扣件需要见证取样的要求。见证取样材料的技术性能是否符合计算书计算依据的搭设材料性能。
5.3.8审查脚手架专项方案搭设时交底、监护、人员持证上岗、施工警戒区设置、验收挂牌等施工及验收程序。
5.4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8个要点
5.4.1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项方案时需注意检查方案必须具备的7方面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3.1.1条内容要求要求?
5.4.2悬挑式脚手架要进行四方面的设计计算,缺一不可。详见3.1.3条要求。
5.4.3审查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方案要注意结构构造设计是否符合第四章的要求。特别注意一字型、开口型悬挑式脚手架需要增加横向斜撑(水平斜撑)。悬挑脚手架中间为安装室外电梯或电梯的的接料平台,产生断离,应按开口型悬挑脚手架处理。(4.6.4条及条文说明)
5.4.4悬挑式脚手架每道型钢支撑架上部的脚手架高度不宜大于24m。支撑架上要有稳定立杆构造措施。(1.0.3条、4.5.1条)
5.4.5审查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方案要注意审查型钢支撑架保证水平向稳定的构造措施。在支撑架上部扫地杆位置设置水平斜撑或在支撑架之间设置横杆斜撑。没有设置的要求在方案上补充进去。(4.6.4条规定)
5.4.6悬挑式脚手架方案应当明确方案编制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5.2.1条规定)
5.4.7悬挑式脚手架底部及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措施(4.3.2条及5.2.3条)
5.4.8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方案应当有安全使用的内容,防止违章使用五条规定,、防火安全制度、六级大风停止作业、每月安全检查制度等规定。(第五章规定)
5.5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生产要点
5.5.1
6.1安全基础管理资料
6.2安全监理各类验收资料
6.3现场危险源控制情况
6.4应急预案建立及落实情况
6.5其他动态管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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