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综采队各工种操作作业标准
第一章 采煤机司机
第一节 使用范围
第1条 本标准适用于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司机作业.
第二节上岗条件
第2条 采煤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否则不得操作采煤机.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采煤机所有电气、液压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第4条 坚持巡回检查,严禁带病运行。
第5条 不准用采煤机牵拉、推顶、托吊其它物件.
第6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开机割煤:
1. 无冷却水或水量、水压达不到要求。
2. 遇有坚硬夹层超过采煤机截割硬度指标。
3. 刮板输送机出现急弯。
4. 采高低于“作业规程”要求.
5. 上顶支护不好时。
6. 随机瓦斯探头报警时。
第四节 开机准备
第7条 检查采煤机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滚筒截齿是否齐全、锋利;行走轮是否良好,调高千斤顶销轴及挡板是否齐全。
第8条 检查各操作手把、按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手把打在零位,滚筒离合器手把在离合位置。
第9条 检查滚筒内外喷雾是否畅通无阻,冷却水是否有渗漏现象。检查随机瓦斯探头的完好。
第10条 检查油标指示装置是否正常,油位是否合适。对周围现场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第11条 检查随机电缆托移链是否完好,电缆卡子坚固是否合适,严禁电缆受力运行.
第12条 在检查机器特别是滚筒时,必须将电机隔离开关手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打在零位,截割部滚筒放在底板上并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3条 检查无误后,清除机道障碍物,通知人员离开并发出开车信号,按动启动按钮,牵引电机有电,点动截煤电机,待电机接近停转时,挂上滚筒离合器,开机试运转,注意监听各部位运转声响是否正常,各种信号、保护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在确认采煤机完好时,方可牵引割煤。
第五节 开机运行
第14条 开启水门,启动电机并选择牵引速度.
第15条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切实掌握好采高,随时注意顶、底和煤层的变化情况,底板割平。
第16条 司机发现截齿短缺要及时补齐,不准在少截齿的情况下工作。
第17条 采煤机割煤时司机要随时注意观察压力表、温度表、真空表以及其它各种指示信号,发现不正常指示时,要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严禁强行开机.
第18条 专人随机清理电缆槽,随时注意观察跟机电缆、管子,不得使水管、电缆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避免砸、压、卡、挤坏。
第19条 采煤机不得带负荷启动,也不准在过载情况下强行割煤,如发现过载要仔细分析原因,必要时滚筒脱离、退出截口,停机检查。
第20条 发现操作手把不灵或动作有误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严禁乱敲、乱砸、强行使用。
第21条 牵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渐变化,严禁猛增猛减。
第22条 在割煤过程中,采煤机司机始终观察煤帮及支架架间支护情况。
第六节 停机
第23条 一般应选择顶板完整、无淋水的位置停机,采煤机停止运转后,司机必须将所有的操作手把、隔离开关手把打在中位或断开位置上.停机后将机身上的煤清理干净。并为检修班留好检修条件。
第24条 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隔离开关手把停机,正常情况下停机要先停牵引、后停截煤电机,再停机组开关,同时关闭冷却水路.
第25条 临时停机时,在电机隔离开关未停,滚筒离合器未脱离的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岗位,其它各手把应恢复到零位。
第26条 停机后如司机要暂时离开,必须将隔离开关打在断开位置,滚筒离合器手把打在脱离位置上。
第27条 采煤机必须在空载情况下停机。
第28条 长时间停机、检修、交接班时,要把滚筒放在地板上,对采煤机组停止供电。并定期试车。
第29条 采煤机在工作面停用期间,要定期对采煤机供电,空转运行,以排除采煤机的受潮影响.
第二章 液压支架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煤矿井下综采工作面自移液压支架的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掌握液压支架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作业规程和工作面顶板控制方式,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工作面液压支架必须保持完好,各零部件、管路系统及其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任意拆除。
第4条 液压管路要吊挂整齐,不能有埋、压、挤和扭折现象.
第5条 采煤机割煤后,必须及时移架。当支架及采煤机之间的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应当要求停止采煤机割煤。
第6条 必须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当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规定时,应报告班长采取措施。
第7条 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首先关闭高压管路截止阀,待更换件的工作腔压力释放后方可拆开.
第8条 拆除和更换部件时,必须及时装上防尘帽.严禁将高压管敞口对着人体。
第9条 备用的各种液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前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第10条 检修主管路时,必须停止乳化液泵并采取闭锁措施,同时关闭前一级压力截止阀。
第11条 液压管路要吊挂整齐,不能有埋、压、挤和扭折现象,严禁使用单销或铁丝销。
第12条 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移架顺序移架;严禁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第13条 采用邻架移架操作时,应站在上一架支架内操作下一架支架;本架操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面向煤壁操作。
第14条 移架时,其下方5米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员工作;移端头支架必须在其他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操作。
第15条 移架受阻时,必须查明原因,不得强行操作.
第16条 必须保证支架紧密接顶,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
第17条 处理支架上方冒顶时,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操作.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8条 备齐板手、钳子、螺丝刀、套管、小锤等工具,U形销、高低压管、接头、密封圈等备品配件。
第19条 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支架前端、架间有无冒顶、片帮的危险,顶梁及顶板接触是否严密,架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支架是否成一直线或甩头摆尾,顶梁及掩护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等。
第20条 检查结构件,看顶梁、掩护梁、摆梁、侧护板、千斤顶、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开焊、断裂、变形,有无联结脱落,螺钉是否松动、压卡、扭歪等。
第21条 检查液压件,看高低压胶管有无损伤、挤压、扭曲、拉紧、破皮断裂,阀组有无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置于中间停止位置,管接头有无断裂,是否缺U形销子;千斤顶及支架、刮板输送机的联接是否牢固。
第22条 检查电缆槽有无变形,槽内的电缆、水管、照明线、通讯线敷设是否良好,挡煤板、铲煤板联接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机能否顺利通过;照明灯、信号闭锁、洒水喷雾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第23条 检查铺网工作面,铺网的质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联网铅丝接头能否伤人。
第24条 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班长汇报处理;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而影响对顶板控制的,应准备必要的调架千斤顶、短节锚链或单体支柱等,以备下一步移架时调整校正.
第25条 支架工在操作支架前,要认真检查支架的完好状态,发现胶管、阀组漏液,千斤顶弯曲损坏等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26条 移架前要检查煤壁、顶板、金属网假顶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移架。
第27条 移架前要先将支架底座前及架间浮煤、浮矸清理干净,移架过程中要及时调整支架,防止出现咬架、挤架、倒架等事故。
第28条 移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架时,必须保证只有上下两巷出口支护好后,并及出口采支工打好招呼,待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移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架。
第29条 工作面因片帮等原因而造成冒顶等事故时要采取人工做超前板的方法,同时工作面输机送、采煤机要停电闭锁,并有专人监护。
第30条 工作面处理事故时都要关闭工作地点支架的截止阀.
第31条 工作面移架要追机作业,移架距采煤机后滚筒4—6架,若移架速度赶不上采煤机运行时可采取插花移架,但如果是破碎顶板,必须停机移架或拉超前架,以控制顶板。
第32条 升架时,要注意侧护板伸出情况,防止升架损坏侧护板或出现压架、爬架现象。工作面采高严禁超高开采,使支架不接顶而造成倒架,同时也要防止因采高过低而压死支架。
第33条 移架人员要注意千斤顶压铁受力情况,不得硬推.
第34条 支架推移时,如果阻力过大,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严禁硬拉,硬推。
第35条 升架时,应给支架以足够的初撑力,及顶板严密接触。移架全过程完成后,必须将操作手柄打到零位,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
第36条 移架后使支架成一直线。
第37条 工作面行人必须走架箱内或支架前立柱及挡煤板之间。
第38条 工作面调斜时,应使支架侧护板处于可伸缩状态,并指定专人移架,及时调整支架。
第39条 支架邻架操作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防止顶板从架间掉矸伤人。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40条 正常操作顺序:在顶板正常情况下,移架可采用追机移架,若移架赶不上机组运行时,视其顶板安全状况,可采取“间隔”移架,但都必须要及机组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其距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移架操作程序为:
一、收回伸缩梁、护帮板、侧护板。
二、操作前探梁回转千斤顶,使前梁、顶梁降低,躲开前面的障碍物(若梁前无障碍物,可不操作该千斤顶)。
三、降柱使顶梁略离顶板(或顶网)。
四、当支架可移动时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规定步距.
五、升柱,使支架前后立柱达到规定初撑力。
六、伸出伸缩梁、打开护帮板顶住煤壁,伸出侧护板使其紧靠相邻下方支架。
七、调整支架状态,使推移千斤顶及刮板运输机保持垂直,支架不歪斜,中心线符合规定,工作面支架移成直线。
八、将各操作手把打到零位。
第41条 特殊操作:过断层、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移架操作顺序:
一、机组前滚筒割过后及时伸出伸缩梁或带压移架,支护新暴露的顶板,避免局部冒顶.
二、支架工必须及采煤司机密切配合,防止发生挤、砸伤人或机组滚筒割支架前梁或顶网事故.
三、过断层时,必须按作业规程严格控制采高,防止压死支架。
四、在采煤机机身处移架时必须停止采煤机.
第六节 移架操作
第42条 移架前应将被移支架上下相邻两组支架的推移千斤顶控制在推移状态。
第43条 用单体液压支柱调架时,柱顶及顶梁间要垫好木垫,并将单体液压支柱拴好(用铅丝),人员躲到安全地点.
第44条 移架时被移支架下方和距被移支架上下5m范围内,除操作人员外不得有其它人员作业或逗留。
第45条 移架降柱时,以能移架为准.顶板破碎、压力大情况下,要带压移架.
第46条 假顶下移架时,应使顶梁及顶网离开,调整前梁,防止划破网和扎网。
第47条 移架时,如阻力过大,不得强拉硬移,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48条 工作面顶板要及时支护.带伸缩梁支架,当顶板破碎,易冒落时,当采煤机前滚筒割过后,应立即伸出伸缩梁,然后移架。在顶板破碎、压力大片帮地点,片帮深度超过一个步距的距离时,应超前移架,并用护帮板护住煤壁。超前移架必须保证下一循环机组能顺利通过。否则不得超前移架,采取其它方法控制顶板.
第49条 当工作面片帮较深,支架走超前后仍有空顶时,可采取支架前梁挑板控顶或人工做超前支护,防止顶板或假顶下沉。并要打好贴帮柱。
第50条 移架要达到所要求的步距。工作面支架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移架步距移成一条直线.
第51条 本架操作移架时,支架工应站在支架内安全地点,面向煤壁操作。邻架操作移架时,尤其是下组架操作上组架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顶板由架间掉矸石砸人,并有专人观山。
第52条 移架过程中要注意调架,使支架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第53条 在采煤机前滚筒到达前,应及时收回防片帮装置。
第54条 移架过程中,如发生掉顶、抽条、严重片帮时,进行窝板、挤板,做超前支护进入机道煤壁侧作业时,输送机要闭锁;机组管制器和离合器手把要打到零位,并及输送机、机组司机打好招呼。窝板、挤板要搭好稳固的脚手架,坚持敲帮问顶,设有专人观山。
第55条 当工作面过老硐、断层等地质变化时,应按作业规程规定和专项措施作业。工作面放炮时,必须按措施保护好支架。
第七节 升架操作
第56条 升架时要注意侧护板伸出情况,侧护板要及相邻支架有适当间隙,以免升架时损坏侧护板或发生咬架事故。
第57条 工作面严禁超高,造成支架不接顶支架歪扭或倒架;亦要防止采高过低而“压死”支架.
第58条 升架过程中要调整前梁、顶梁,要有效地控制顶板,且使支架底座及底板平整地接触。
第八节 推移输送机的操作
第59条 移溜及移架要保持不小于6m的距离,溜子弯曲长度不小于15m,不许出现硬弯,溜子要移成一条直线。
第60条 移溜要滞后采煤机后滚筒不小于15m。
第61条 移溜应在输送机运转过程中进行。
第62条 移溜必须从溜子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严禁由两端向中间推移.
第63条 每次移溜应移够一个步距,若因机道有台阶、矸石块阻碍移溜时,必须采取措施处理,要保证溜子移直、移平。
第64条 移溜子机头、机尾时,必须将机头、机尾过渡槽处的浮煤、杂物清理干净,以防机头、机尾飘起、损坏过渡节,并要及看溜司机、转载机司机,上下巷出口工作人员联系好.溜子机头移后及转载机搭接长度和高度符合标准要求,底链不得返煤。
第65条 移溜时人员要躲开推溜装置,以防伤人。并注意电缆、水管等管线,避免挤伤电缆、水管等造成事故。
第66条 溜子移到位后,应将操作手把打到零位。
第九节 一般检修注意事项
第67条 更换液压部件或胶管时,要保持清洁。
第68条 更换液压部件或胶管时,高压管路截止阀要关好,待更换部件的工作腔压力释放后方可拆开.
第69条 打开高压截止阀时,动作要缓慢,以防损坏设备和造成不安全事故。
第70条 更换液压部件或胶管时,其高压液的出口不许对人,以免误操作伤人。
第71条 严禁在工作面拆开安全阀、控制阀、千斤顶的工作腔以及支柱等严密关键部件,如需修顶梁、支柱、底座等大部件时,要按专门措施执行。
第72条 液压支架维修及故障处理:
一、液压支架用的各种阀类,以及各种液压缸,均不允许在井下进行拆检和调整,若有故障时,需有专人负责用质量合格的同类型阀件或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
二、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大流量安全阀、液控单向阀、侧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必须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才能进行。
三、拆卸时严禁敲打,以免损伤密封件的工作表面及丝扣部分。
四、备用的各种阀类、软管、液压缸等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有专用堵头堵塞,只有在需用时,在使用地点打开,并在开启前先用乳化液进行清洗。
五、更换立柱、前梁千斤顶或控制阀前,要分别在顶梁和前梁下支设单体柱或木支柱,然后方准更换,且更换时必须在先卸载后再关闭本架截止阀或在停止高压泵的条件下进行.
六、更换支架操作阀组、拆卸高压管路前要按顺序将管路编好号,以防安装时接错管路.
七、拆卸管路时,高压软管必须用尼龙绳或铅丝拴牢固定在支架上,以防止拆卸过程中高压软管管头甩伤人员.
八、拆下的高压软管接头要朝下固定好,不得指向人员。
九、管路及各接头连接部分必须用U型销插紧、插牢,严禁用其它材料代替U型销。
十、各种故障处理完毕后,要进行详细检查,并进行试操作,确认为无问题后再将承载部分升紧,使之处于工作状态。
第十节、收尾工作
第73条 清理架箱内的煤、矸及煤尘,整理好架内的管线,清点工具,放置好备品配件.
第74条 向接班的液压支架工详细交待本班支架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刮板输送机司机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煤矿井下刮板输送机的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掌握输送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安全知识和故障处理技能,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作业范围内的顶板、煤帮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后,方准作业。
第4条 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5条 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规定允许的物料时,必须严格执行防止支人和设备的安全措施。
第6条 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部位,发出预警信号并点动试车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第7条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8条 进行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开崩射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第9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脸部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和放气后,再慢慢拧下。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第10条 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情况,禁止冒险作业.
第11条 停电检修时,要将开关打到零位锁住,在开关上悬挂停电牌.两人同时检修时,送电前必须先相互联系好。
第12条 电器设备(电动机、开关等)应放在干燥地点,如确实无法避开顶板淋水时,要妥善遮盖。
第13条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严禁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
第14条 及时开停车,严禁长时间空载运转。无煤或停车时要及时停止喷雾供水。
第15条 刮板输送机运转中要注意煤流中的锚杆、木料等物,发现时要及时停止运转取出,保证安全运输。
第16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的工作地点应避开正对机头的位置,但必须能够看清设备的运行状况,听 (看)清来自工作面或顺槽的声(光)信号。
第17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转过程中,机头正前方严禁站人或停留。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8条 检查机头、电动机、减速器、联轴节等各处连接螺丝是否齐全紧固,各种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电缆悬挂是否整齐,信号及保护装置是否正常。有问题必须先处理好,然后再启动运转。
第19条 检查链条和输送机中部槽磨损程度,如有链环断裂,刮板弯曲等情况,要及时更换,保持链条松紧适宜.
第20条 刮板输送机必须备有所需的工具、备件和油脂,如 备齐钳子、小铁锤、铁锹、扳手等工具,保险销、圆环链、刮板、铁丝、螺栓、螺母等备品配件,机械润滑油、液力偶合器油(液)。
第21条 检查机头、机尾处的支护是否完整,压、戗柱是否齐全牢固,附近5米以内有无杂物、浮煤或浮碴,洒水设施是否齐全无损,该处电气设备处有无淋水,有淋水是否已妥善遮盖。
第22条 检查刮板输送机及转载机搭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第23条 检查各部是否螺栓紧固、联轴器间隙合格、防护装置齐全无损;各部轴承及减速器和液力偶合器的油(液)量是否符合规定、无漏油(液)。
第24条 检查传动链有无磨损或断裂,调整传动链使其松紧适宜.
第25条 检查电缆是否悬挂整齐,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检查工作范围内有无煤尘堆积,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26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顺序:
一、检查,发出信号。
二、正式启动喷雾,开启电机冷却水。
三、点车后,正式运转。
四、确认后,停机。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27条 首先检查传动链松紧程度,是否有跳动、刮底、跑偏、漂链等情况,进行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第28条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刮板输送机闭锁并设专人看护。
第29条 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点动两次,再正式启动运转,然后打开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第30条 刮板输送机运转中要随时注意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第31条 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要立即发出停机信号停机,进行妥善处理:
一、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时.
二、刮板链出槽,漂链,掉链,跳齿时。
三、溜槽被拉开或者被提起时.
四、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五、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其油(液)质喷出时。
六、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锚杆、大块煤矸等异物时。
七、转载机停止时。
八、信号不明或发现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
第32条 发出开车信号,在确知刮板输送机上无人工作时,方能开动电机。启动时要先试启动两次,听取反应,同时检查链条运行方向是否正确等.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转。
第33条 刮板输送机运转时,来煤后要及时打开喷雾洒水装置。
第34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要集中精力,随时根据输送机负荷情况控制煤量,操作按钮要悬挂好,离按钮不得超过1m.
第35条 司机收工时或班中因故离开岗位前,必须闭锁.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36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停止时间较长时,开始启动必须试启动两次,听取反应,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常运转。
第37条 电机启动困难时(即连续启动两次,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10秒,不能启动运转),则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班长。
第38条 发生下列故障时,停止运转,找出原因,由司机及机电维护工或班长共同处理。
一、刮板变形严重或折断时.
二、刮板输送机弯曲过度,发生脱节、断链或链子出槽时。
三、各部螺丝松扣脱落时。
四、各部防护罩不牢固、不全时。
五、电动机、减速器、联轴节、各部轴承过热、声音不正常时。
六、机头振动过大,联轴节跑油时。
七、机尾轴不转时。
八、开关烧坏、电动机、减速器过热时;电缆受伤破裂或过热时;自动化或各种电器保护装置工作异常时;其它各类电器故障。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39条 本班工作结束后,将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附近的浮煤清扫干净,待刮板输送机内的煤全部运出后,按顺序停机,然后关闭喷雾阀门,并拧紧闭锁螺栓。
第40条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应向接班司机交清当班设备运转情况、存在问题、故障处理及应注意事项等,并交清工具、备件的数量等,按规定填写刮板输送机工作日志。
第四章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顺槽破碎机、转载机的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构造原理和顶板支护的安全技术基本知识,掌握维护和保养转载机、破碎机的技术;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及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司机密切配合,按顺序开机、停机。
第4条 开机前必须发出信号,确定对附近作业人员无危险,点动二次后方可正式起动。
第5条 破碎机的安全装置损坏或失效时,严禁开机;工作过程要经常检查,发现有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第6条 有大块煤、矸在破碎机的进料口堆积外溢时,应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转;若大块煤、矸不能进入破碎机或有金属物件时,必须停机处理。
第7条 检修、处理转载机、破碎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8条 转载机联轴节的易熔塞或易熔片损坏后,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用木头或其他材料代替.
第9条 运转中注意各部位温度、声音有无异常,链条受力是否均匀,有无错位现象,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
第10条 转载机在运转过程中,司机要时刻注意胶带输送机机尾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用信号及胶带输送机司机联系。
第11条 司机开车时应站在距机头3m外的人行道侧,注意机头的煤流运转情况,严禁站在靠近机头的正前方,以防大矸、煤块或长物料伤人。
第12条 破碎机启动后,所有人员不得靠近破碎机,以防煤、矸块飞溅伤人。
第13条 转载机、破碎机检修及其它规定:
一、转载机司机在停机检修时,转载机、破碎机以及及转载机搭接的胶带输送机要停电闭锁,挂好停电牌。
二、检修破碎机及转载机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缺项、漏检。
三、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及转载机搭接要合理,搭接高度不小于300mm。
四、破碎机入口要设立抓捕链,防止人员掉入转载机。
五、检修人员需要进入煤壁侧作业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4条 备齐扳手、钳子、螺丝刀、小锤、铁锹等工具,各种必要的短接链、链环、螺栓、螺母、破碎机的保险销子等备品配件,润滑油、透平油等.
第15条 检查转载机、破碎机处的巷道支护是否完好、牢固.
第16条 检查电动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机头、机尾等各部分的联接件是否齐全、完好、紧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有无渗油、漏油,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17条 检查电源电缆、操作线是否吊挂整齐、有无受挤压现象,信号是否灵敏可靠,喷雾洒水装置是否完好.
第18条 检查刮板链松紧情况,刮板及螺丝齐全紧固情况及转载机机尾及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搭接情况。
第19条 检查转载机桥身部分、倾斜段的侧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有无松动现象,行走小车是否平稳可靠;在空载情况下开机时,各部件的运转应无异常声音,刮板、链条、连接环有无扭挠、扭麻花、弯曲变形等.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20条 转载机及破碎机开车顺序:启动前要首先发出开车信号,待胶带输送机开车后,方可启动破碎机及转载机。
第21条 转载机及破碎机的启动、停车顺序为:启动时先开破碎机,后开转载机,停车时先停转载机,后停破碎机。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22条 合上磁力启动器手把,发出开机信号,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运转部位后,先点动二次,再起动试运转,正常后对转载机、破碎机进行联合试运转.
第23条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停电牌.
第24条 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打开喷雾装置,然后点动二次,再正式启动运转。
第25条 运行中要随时注意机械和电动机有无震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转载机的链条松紧是否一致(在满负荷情况下,链条松紧量不允许超过两个链环长度),有无卡链、跳链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发出信号停机处理.
第26条 结束工作前将机头两侧的煤、矸清理干净,待工作面采煤机停止割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内的煤全部拉完后,将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关闭喷雾阀门。
第七节 收尾工作
第27条 清扫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第28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转载机、破碎机工作日志。
第五章 乳化液泵站司机
第一节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工作面使用乳化液泵站的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泵的性能和构造原理,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和安全技术知识,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如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处于非水平稳固状态、乳化液箱位置高出泵体不足100毫米时,应及时汇报、调整、处理。
第4条 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淋水时,必须妥善遮盖。
第5条 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6条 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终符合规定要求(浓缩物0.9%~1.5%,乳化液3%~5%),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定。
第7条 必须保证乳化液泵的输出压力不小于30兆帕。
第8条 检修泵站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压力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更换液压件。
第9条 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第10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
第11条 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并做好记录:
一、每班检测两次乳化液浓度.
二、每天检查一次过滤器网芯。
三、每旬清洗一次过滤器.
四、至少每月清洗一次乳化液箱。
第12条 操作时发现有异声异味、温度(泵、液)超过规定、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效、失控,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时应立即停泵。
第13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是专职负责泵站的安全运转工作。
第14条 保持泵站工作压力达到标准,乳化液浓度配比达到规定要求,并有现场配比和检查手段。
第15条 进入工作地点,应首先和上一班司机共同检查泵站周围的顶板、两帮、支架等情况,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交接班,交接班必须按以下几条内容进行交接:
一、设备运转情况。
二、当班发生的故障和运转中应注意的事项。
三、开车检查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出口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四、乳化浓配比是否符合规定,并用监测手段检查。
五、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第16条 如泵站安设在运料巷,司机要注意绞车开停,防止撞伤、挤伤和钢丝绳抽人。
第17条 泵站司机要经常保证泵站设备和泵站周围的清洁卫生;泵站水箱进液口上方必须有防止(矸)煤掉入的遮盖设施;注入水和乳化液时必须通过网罩过滤,网罩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或修补,保证供液质量和防止机器损坏。
第18条 泵站司机在乳化液泵运转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意察听运转声音。
二、经常观察压力表指示范围,判断液压管路有无破损漏液.
三、检查卸载阀的工作情况。
四、检查润滑油油位和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五、检查乳化液箱温度及水位是否正常,乳化液配比是否适当。
六、检查泵柱塞腔下的漏液情况。
七、不允许用安全阀代替卸载阀。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9条 备齐扳手、钳子、温度计、折射仪等工具,铅丝、擦布、油壶、油桶、管接头、U形销、高低压胶管等必要的备品备件及润滑油、机械油、乳化油等。
第20条 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把扳到切断位置并锁好,按规定要求对如下内容进行检查:
一、泵站附近巷道安全状况及有无淋水情况。
二、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三、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特别要仔细检查泵柱塞盖的螺钉.
四、减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五、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牢靠。
六、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控制按钮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可靠。
七、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液面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
八、乳化液箱和减速器上的透气孔是否畅通。
九、检查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第21条 司机工作前,对乳化液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首先检查润滑油的油位是否符合规定,各部位零件有无松动损坏,各连接管是否有泄漏现象,吸排液软管是否有折叠损坏.
第22条 拧松乳化液泵吸液腔的放气堵,待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动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及其外壳上箭头标记方向相一致。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23条 第二十二条 开启乳化液泵必须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具体的操作顺序:
一、将泵吸液腔放气、螺栓拧松,放尽空气后拧紧。
二、打开卸载阀。
三、点动电源开关,观察电机转向是否及旋转标志牌方向相同。
四、泵起动后拧松高压腔压盖上的螺钉,放尽空气后拧紧,空载运行5—10分钟,看有无异常情况。
五、关闭手动卸载阀。
六、打开供液阀门,进行正常供液。
第24条 泵站司机需要停止乳化液泵运转时,必须按照正确的停泵操作顺序进行:
一、打开手动卸载阀。
二、关闭供液阀门。
三、停泵。
四、人员离开工作地点必须停电,并进行闭锁。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25条 无论是停泵还是开泵的工作期间,泵站司机均不得脱离岗位。
第26条 启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额定值.
第27条 开泵后要检查以下内容,确定无问题或问题处理后,保持泵的正常运转:
一、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二、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三、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四、柱塞润滑是否良好。
五、各接头和密封是否漏液。
六、乳化液箱中自动配液的液位开关及低液位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第28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
一、异声异味。
二、温度超过规定。
三、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
四、自动配液装置起动不正常。
五、控制阀失效、失控。
六、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七、供液管路破裂、脱开。
第29条 当乳化液箱中液位低于规定下限时,泵站自动配液装置应起动配液;无自动配液装置的泵站,应在专用的容器内进行人工配液。配液时应把乳化油掺倒在水中。每次配液后,都要用折射仪检验乳化液的浓度,不符合规定时再进行调配,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30条 出现下列故障之一的,必须停泵进行检查处理:
一、起动后无压力。
二、压力脉动大,流量不足,管道振动、噪音严重。
三、运转噪音大、有撞击声.
四、泵体温度过高。
五、柱塞密封泄漏严重。
六、卸载阀动作频繁.
七、高压胶管出现开裂和跑冒滴漏现象。
第31条 在蓄能器、卸载阀、安全阀、压力表等保护装置失效时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刻停泵进行检查处理。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32条 停泵后要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33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 采支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柱、回柱,两巷加固、修理、维护的支护工.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熟悉工作地点的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及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采支工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所在工作面作业规程所规定的支护措施,按规定要求作业,保证质量。
第4条 要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遇有顶板岩石松动、拉绺要及时找掉。在“敲帮问顶”时要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敲帮要用镐或长钎,若有伞檐立即找下。
二、问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安全地点,一手持镐,一手托顶,先轻敲,“无脉”时再重敲。找掉前要及附近人员打好招呼,看好后路,用镐自上而下,由外向里,轻轻找下.
第5条 任何支架不得打在浮煤或浮矸上,上顶要插严背实.支柱要迎山有力。
第6条 在顶板破碎片帮严重地点,必须挂超前梁(或探板),并按作业规程要求打齐贴帮柱。
第7条 遇有特殊地质变化,如断层、褶曲、顶底板起伏等,支架必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支打。
第8条 需要打临时支柱时,其位置不能妨碍打基本柱。基本柱不打好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第9条 打柱时要注意临近工作人员安全,尤其在支柱下方可能波及地点不得站人。改柱时,要先打临时柱,再改歪扭柱。打柱迎山及初撑力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10条 支柱的柱脚必须全放在见底板的柱窝内或打在柱鞋中间,以保证支柱打的牢固。
第11条 同一排支柱上下要成直线。
第12条 支柱必须用铅丝拴好(或采用其它防倒设施),以防倒、防射。
第13条 随时观察工作地点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组织处理。
第14条 支柱出现歪扭、顺风、失效、折损等不安全现象时要及时处理好,并要保持原来支护规格。
第15条 局部冒顶处支架上顶的空峒要用材料填严背实。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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