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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安全生产总则
为保证安全建设, 全公司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 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 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新入厂工、 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 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 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 电气、 起重、 焊接、 锅炉、 压力容器、 车辆驾驶、 火化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持证操作。
4. 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 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 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 长辫必须罩人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 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 不准穿戴围巾、 围裙, 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 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 不准穿高跟鞋、 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 坚守岗位, 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 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 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 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安全信号装置, 防护围栏、 警戒标志等。
10. 检修机械、 电气设备时, 必须切断电源, 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 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 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 其电压不得超过36V, 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 清洁、 原材料、 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 安全通道畅通, 废料应及时清除。
1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 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 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15. 易燃、 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 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
16. 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 饮水, 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经过停留。
18.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 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 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 汽(气)源, 熄灭火种, 清理场地, 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 凡进入厂油库、 锅炉房、 变电站、 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 必须经公安、 技安等有关部门批准, 并办理登记手续。
21. 工房内外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 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妨碍取用。
22. 发生工伤事故、 重大未遂事故及火灾、 爆炸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 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 金属切削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金属切削安全通则
1. 工作前的准备
①选择和使用适合的防护用品, 穿工作服要扎紧袖口、 扣全纽扣, 头发压在工作帽内。
②检查保护用具是否完好。
③检查并布置工作场地, 按左、 右手习惯放置工具、 刀具等, 毛坯、 零件要堆放好。
④检查本机床专用起重设备状态是否正常。
⑤检查机床状况, 如防护装置的位置和牢固性, 电源导线、 操作手把、 手轮、 冷却润滑软管等是否与机床运动件相碰等, 并了解前班机床使用情况。
⑥空车检查起动和停止按钮; 手把、 润滑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⑦大型机床需两人以上操作时, 必须明确主操作人员, 由其统一指挥, 互相配合。
2. 工作中的要求
①被加工件的重量、 轮廓尺寸应与机床的技术性能数据相适应。
②被加工件重量大于20kg时, 要使用起重设备。为了移动方便, 可采用专用的吊装夹紧附件, 而且只有在机床上装卡可靠后, 才可松开吊装用的夹紧附件。
③在工件回转或刀具回转的情况下, 禁止戴手套操作。
④紧固工件、 刀具或机床附件时要站稳, 勿用力过猛。
⑤每次开动机床前都要确认机床附件、 加工件以及刀具均已固定可靠, 并对任何人都无危险。
⑥当机床已在工作时不能变动手柄和进行测量、 调整以及清理等工作。操作者应观察加工进程。
⑦如果在加工过程中形成飞起的切屑, 应放下防护挡板, 清除机床工作台和加工件上的切屑不能直接用手, 也不能用压缩空气吹, 而要用专门的工具。
⑧正确地安放被加工件, 不要堵塞机床附近通道, 要及时清扫切屑, 工作场地特别是脚踏板上, 不能有冷却液和油。
⑨当离开机床时, 即使是很短的时间, 也一定要停车。
⑩当闻到电绝缘发热气味、 发现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要迅速停车检查。
3. 工作结束
①关闭机床, 整理工作场地, 收拾好刀具、 附件和测量工作。
②使用专用工具将切屑清理干净。
③进行日常维护, 如加注润滑油等。
④关闭机床上的照明灯, 并切断机床的电源。
钻工
1. 工件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钻削小工件时, 应用工具夹持, 不准用手拿着钻。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2. 使用自动走刀时, 要选好进给速度, 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 逐渐增加压力或逐渐减小压力, 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3. 钻头上缠有长铁屑时, 要停车清理, 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严禁用手拉。
4. 精绞深孔、 拔锥棒时, 不可用力过猛, 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5. 工件材料较硬或钻孔较深时, 应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将钻头抽出孔外, 排除钻屑, 防止钻头过热并使用冷却润滑液。必要时采用保护性卡头。
6. 钻孔时, 身体不要离主轴太近, 以免头发或衣服被钻头卷入。
7. 用钻床绞孔时, 绝对不可倒转, 否则铰刀和孔壁之间容易挤住刀屑, 造成孔壁划伤或刀刃崩裂。
8. 使用摇臂钻时, 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站人, 不准有障碍物。工作时横臂必须夹紧。
9. 横臂及工作台上不准堆放物件。
10. 工件结束时, 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 主轴箱靠近主轴, 而且要夹紧。
磨工
1. 必须正确安装和紧固砂轮, 更换砂轮时, 要用声响检查法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 并校核砂轮的圆周速度是否合适; 切不可超过砂轮的允许速度运转。砂轮装完后, 要按规定尺寸安装防护罩。
2. 新砂轮装入磨头后, 先点动或低速试转, 若无明显振动, 再改用正常转速, 空转十分钟, 情况正常后才能使用。空转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的侧边, 送进时不能与毛坯相撞或挤压。
3. 磨削前, 检查砂轮是否松动, 有无裂纹; 防护罩是否牢固、 可靠; 工件装夹是否正确、 牢靠, 如有上述情况, 严禁开机。
4. 干磨或修整砂轮时要戴防护镜。用金刚石修砂轮时, 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衔住, 不准用手拿着修整。
5. 开机前应先进行手调, 使砂轮和工件之间留有适当的间隙, 进给前要选择合理的进刀量, 并要缓慢进给, 以防砂轮破裂飞出。
6. 测量、 装卸、 调整工件时, 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 以防磨手。
7. 砂轮未退离工件时, 不得停止砂轮转动。
8. 干磨工件不准中途加切削液; 湿式磨削切削液停止时应立即停止磨削, 工作完毕应将砂轮空转5分钟, 将砂轮上的切削液甩掉。
锯床工
1.操作前必须检查机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清除操作活动范围障碍。
2.将保险支杆调整适当, 并检查锯条是否安平紧固, 有无裂纹。
3.装卸料时必须停车进行。所要厂的料, 必须根据料型选用合适安全的装夹方法, 并要夹牢固。长料必须用支架支牢, 不准以木箱等物代替支架使用。
4.装夹紧后方准开车。进刀必须缓慢进行, 严禁快速进刀, 以防锯条或圆片锯破碎伤人。
5.下料中, 必须保持刀具冷却, 以防造成刀具破碎。
6. 机床运转中, 禁止清扫擦洗机床.更不准用手清除工件上的毛刺。
7. 锯切时, 必须站在锯刀的侧面操作。
8.锯切中, 禁止用手摸锯口或正面低头观察锯口。在料将被锯断时, 应用支架支住, 不准用手去接。
9.装卸笨重料时应用吊车, 无起重设备两人以上搬抬时, 应统一指挥, 动作要协调一致。
10.使用吊车时, 必须检查吊具, 并遵守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剪床工
1.操作前检查启动踏板防护罩及剪刀前的防护栅栏是否牢固可靠。
2.工作前用手搬动皮带轮数转, 观察刀运动有无阻碍, 再开空车检验正常后, 才能开始剪料。严禁突然启动。
3.工作前对加工的材料进行检验, 禁止裁剪超长度和超厚度的材料。
4.不准用剪床剪切淬了火的钢.高速钢、 合金工具钢、 铸铁及脆性材料。
5.工作中经常注意拉杆有无失灵、 紧固螺钉有无松动等现象。
6.送料时要注意手指安全, 特别是一张板料剪到末端时, 不要将手指垫在板料下面送料或将手指送入刀口。
7.严禁两人在同一剪床上同时剪切两件料。
8.剪床后面不准站人和接料, 更不准将手从两刀口之间伸过去接料。
9.剪切薄板时, 刀片必须紧贴, 刀片间的间隙不得大于板料厚度的1/30, 上下刀片应保持平行。
10.调整刀片必须停车进行, 调整之后应用手动进行试验和开空车检验。
折边机工
1.上下模和前后距离要校正适当, 保持一定的行程量, 防止上下模咬死。
2.严禁将工具或手伸进上下模之间。
3.加工材料不允许有焊疤和较大的毛刺, 也不得超过规格使用机床。
4.加工小件不准带手套。
5.多人操作, 应听从一人指挥, 工件翻面或进退时两侧操作人员必须密切联系, 动作一致。
切边机工
1.工作前应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送料、 夹料、 切边、 推料动作是否灵活协调,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修理和更改。
2.开车前应检查模具的安装是否准确, 压板螺钉是否牢固。
3.机床运转时不准用手在机床上接送工件, 坯料被模具卡住时应停车用工具解脱。
4.剪切一端时要注意另一端不许翘起, 也不准下滑(特别是较厚的工件), 以免发生设备伤人事故。
5.工件要堆放整齐, 且不应堆放过高.废料应及时清除, 以免割伤手脚。
6.完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 清除边角余料。
四、 钳工作业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总则
1.所用工具必须齐备、 完好、 可靠才能开始工作, 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2.开动设备首, 应检查防护装置、 紧固螺钉以及电, 油、 气动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 井空载试车检验, 方可投入工作。 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短程。
3.设备上的电器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时, 应叫电工修理.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4.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 防止因挥动工 具、 工具脱落、 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5.高空作业工作首, 应检查梯子, 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 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 安全带应扎好, 并系在牢固的结构 件上。不准穿硬底鞋。
6.采用梯子登高要有防滑措施, 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7.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和高压线下面, 平台台面应有绝缘垫层以防触电。平台应设立栏杆。
8.清除铁屑必须使用工具, 禁止用手拉嘴吹。
9.钳台上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维修钳工
1.工作开始首, 先检查电源、 气源是否断开。在高空作业时, 必须戴好安全带或安全绳防止坠落伤人。
2.在梯子上工作时, 必须有专人扶梯于或在梯子上要有措施或防滑装置。
3.在钻床钻孔时, 绝对禁止戴手套操作, 防止绞伤。
4.在检修某一设备时, 必须先切断电源, 而后才准修理。
5.在对面工作台上铲活时, 工作台中间必须设有防护网。
6.在铲活时, 使用的榔头把要牢固, 扁铲不准有卷刃和毛刺, 以免打飞伤人。
7.用油清洗零件时, 不得在工作现场动用明火。
8.在工作中使用的性刀、 刮刀必须安装把柄, 禁止用没有把柄的性刀, 刮刀操作。
9.机床修好后试车时, 必须遵守诙机床的安全操作规程。
10.拉运设备时要有专人指挥, 统一行动.用橇杠、 滚杠时要注意防止伤手伤脚。
装配钳工
1.将要装配的零件, 有秩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
2.按照装配工艺文件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
3.不得在总装输送线步移或连续运行时横跨装配线行走或传递物件。
4. 采用压床压配零件时, 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 底座要牢靠。压装小零件时要用夹持工具。
5.采用加热炉、 加热器或感应电炉加热零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用专用夹具来夹持零件。工作台板上不准有油污, 工作场地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 热套好的组件不得随地乱放以免发生烫伤事故。
6.实行冷装时, 对盛装液氮或其它致冷剂的压力容器的使用、 保管严格按气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取放工件必须使用专用夹具, 戴隔热手套, 人体不得接触液氮或冷却了的工件。撒到地上的液氮要用扫带扫到低处, 用硬板盖上, 不准用手直接清扫。
7.大型产品装配, 多人操作时, 要有一人指挥, 同行车工、 挂钩工要密切配合。停止装配时, 不许有大型零件吊、 悬
于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滚滑的位置上, 中间休息应将未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用垫块支稳。
8.进行零件动平衡工作, 要遵守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静平衡时, 不准抚摸工件转轴, 也不要抢着工件的轴头上下工件, 以免轧伤手指。
9.产品试验前应特各防护、 保险装置安装牢固, 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严禁将安全保险装置有问题的产品交付试车。
划线钳工
1.划线平台四周要保持整洁, 1m内禁止堆放物构件。
2.工件一定要支牢垫好, 在支撑大型工件时, 必须用方木垫在工件下面, 必要时用行车帮助垫放支块, 不要用手直接拿着千斤顶, 严禁将手臂仲入工件下面。
3.搬运划线用角扳、 方箱、 垫铁, 大平尺等辅具时要小心轻放, 以免滑下伤人。
4.划针盘用完后, 一定要将划针落下紧好, 放置适当。
5.所用的紫色酒精在3m内不准接触明火。
6.划线台上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管道钳工
1.水管打铅结口时, 必须将灌铅口擦干, 以防灌铅时发
生爆炸。化铅时应防止烫伤和失火。
2.用锯截割管子时, 在铁管快锯断时不要用力过猛, 以免把手碰伤。
3.禁止在有压力的各种管道及附件上进行修理工件。修理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汽、 液体输送管时, 应先向有关部门联系, 切断气、 液来源, 清除余气、 液, 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4.送气时阀门必须缓慢开动, 且应站在阀门侧面进行。
5.在电线附近工作影响安全时应断电, 在未停电之前禁止工作, 以免触电伤人。
6.在道路上施工影响通行时, 应用红旗标志, 晚上应用红灯标志。
7.紧固导管及零件时, 只准一只手用力, 另一手应攀住固定物。
8.递按工具材料禁止投掷, 起吊和放下物件时, 禁止人在物件下面站立和通行。
9.在地沟暗处操作, 要有足够照明设备, 灯泡电压应在36v以下.在沟内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 并要有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0.在有毒气体的地方工作要戴好防毒面具。
11. 在工棚工作时, 严禁烟火。
五、 热处理作业
(一)普通热处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热处理工安全技术操作通则
1.操作人员应注意防火, 防爆、 防毒、 防烫、 防触电, 并了解有关救护知识.操作前要穿戴好劳动护具。工作场地应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必要的急救药品。
2.化学物品应有专人管理, 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
3.工作中配制各种化学药剂、 试剂时, 应严格执行《化学试验一般安全技术操作规则》。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氰化室、 化学药品储藏室、 中频发电机室和高频淬火室。各室内应保持清洁, 不准堆放无关物 品。
5.工件进入油槽要迅速。淬火油槽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 使用行车(或单轨吊车)时, 应有专人指挥, 并执行有关行车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式炉及盐浴炉的吊车电机应防爆, 钢丝绳应经常检查定期更换。
7.各种废液、 废料应分类存放, 统一回收和处理, 禁止随意倾入下水道和垃圾箱, 防止污染环境。
8.采用煤炉、 煤气炉、 天然气炉、 油炉加热进行热处理, 应遵守有关炉型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入炉工件、 工具应干 燥。
9.大型热处理炉及连续热处理炉采用炉子机械输送工 件和燃料, 使用前必须检查炉子机械关键传动部件有无烧损、 腐蚀、 机械运行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工件堆放高度和宽度是否超过规定, 堆放平稳与否。工件出炉卸车时应注意防止烫伤及砸伤事故。
六、 表面处理作业
表面处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酸洗处理工
1.工作前必须先开通风15分钟, 并检查好工具、 夹具, 启动设备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 发理问题应及时修理更换.操作前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具。
2.酸洗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在配制酸液和酸洗过程中均应开动风机。
3.运送酸液或向槽内注入酸液时, 应用专用的抬具和夹具。在槽沿高出地面的酸洗槽工作时, 不准站在槽沿上。严禁翻越酸槽。
4.配制酸液时, 不可单人操作, 应先向槽内注水, 然后将酸液缓慢注入槽内。如配制混酸时, 则先向槽内注水, 然后向槽内注入盐酸, 再加硝酸, 最后加硫酸。配制过程严禁颠倒。
5.工件入槽应尽量缓慢进入液面。严禁将碱性物质带入酸槽内。在槽面上空工作时应对槽画加盖。工作中应注意风向, 避开酸烟, 避免将头伸到酸槽上方工作。
6.酸洗工作过程中庄严格遵守工艺规程规定的温度、 浓度、 时间要求。酸洗后的工件应立即清洗干净, 并按工艺规定中和工件表面酸洗。
7.酸洗工件落入槽内时, 应用长柄工具捞起, 严禁赤手操作。
8.混酸洗通风有故障时不准操作。
9.废酸液应集中回收或统一处理后排放。用管于引流酸液或废液时, 不准用口吸。
10.工作完后清理现场, 工作台、 外槽壁、 地面等, 均应用水冲洗干净, 关闭各种开关, 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油漆、 喷漆工
1.喷、 刷漆应在专用工作间内进行, 工作间应有足够、 适用的消防器材。工作前, 应先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 使工作间空气流通, 并穿戴好防护用具, 检查设备及电线绝缘情况。
2. 工作中, 对电线、 电器设备施工时, 必须先断电。严
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潦。在容器内作业时, 必须采取有效通风措施或戴通风面具。
3. 油漆、 喷漆作业场所10m以内, 不准进行电焊、 切割等明火作业。
4.油漆里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时, 应戴防毒面具, 禁止用汽油和香蕉水洗手。
5.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 应保持稳定不变。
6.使用的各种油漆、 洗涤济和其它易燃、 有毒的材料, 要有专人负责, 妥善保管, 放入专用库内, 挥发性油料, 应放在密闭容器内。库房要放置消防器材”严禁烟火”标志。
7.需烘干的油漆工件, 如用蒸气烘干, 可随时烘干; 如用电烘箱烘干, 一定要等挥发物挥发完后, 方准装箱烘干。
8.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 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 下班前退回库房, 统一保管。
9.溶剂和油漆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两天的用量, 而且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10.工作结束后, 应及时将各种漆类易燃辅料及棉纱、 破布等清理集中, 妥善存放。毛刷、 喷枪、 工夹具洗净, 放回原处, 不得乱扔乱放, 更不能放在暖气管、 烘干箱和电器等热源地方。
浸漆工
1.浸漆工房内严禁烟火,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2.往浸漆槽内注漆或排漆时, 应缓慢进行。
3.手工浸漆产品要轻拿轻放, 悬挂牢靠, 弹簧卡要上到位, 取产品时要拿稳, 摆放整齐, 防止砸伤, 并要等产品冷却后再拿。
4.工作时要经常检查炉温情况, 保持工艺要求, 应随时注意炉内气体蒸发量过大, 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若产品掉落要立即停电排除。
5.产品入炉前要将余漆滴净, 防止炉内滴漆太多引起着火。
6.在浸漆罐(器)加压送气时应缓慢地打开进气阀门。如浸漆罐(器)内的压力超过4个大气压时, 应立即停止送气, 并打开阀门排除降压力。
7.工作地的废液要及时清理, 回收在指定容器中。油布、 油棉纱不准乱扔, 应放入指定箱内。
8. 工作地不准存放甲苯及其它易燃、 易爆物品。应随用随取。
9.发生火灾时, 应用泡沫、 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禁止用水灭火。
10.浸漆罐(器)应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内部检查每年一次, 水压试验每二至三年一次。
洗涤工
1.洗涤工房内, 所有设备线路, 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加热设备应设在单独房间内。
2.穿戴好防护用具, 工作时应开动通风机, 以排除蒸发气体。
3.严禁将烟火, 饮食, 引火物(火柴、 打火机等)带入作房内。
4.应在指定地点设置防火设施, 发生火灾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 泡沫, 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 绝不允许用水扑救。
5.严禁使用铁制器具及塑料制品, 器具应用有色金属或镀铜、 锌铁皮制作。
6.工作完后应将汽油、 酒精、 漆类等易燃物品收装到密闭的器具内。存放量不得超过一般用量。
7.使用过的废汽油、 煤油, 酒精或废漆等易燃品, 要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定期进行回收。严禁排入下水道。
打磨、 抛光工
1.工作前穿戴好劳动护具, 打开抽风机.检查设备、 夹具是否良好。抛光、 打磨机的轴要有足够的强度, 螺纹要光滑无毛刺。装卸磨轮、 抛光轮时必须校正平衡, 紧固可靠。
2.双轮磨轮抛光轮的轮轴两端配合的螺纹必须是左端为左螺纹, 右端为右螺纹。打磨抛光机严禁装”正”、 ”反”开关。
3.使用磨轮抛光轮时严格检查。使用50mm直径以下的毡轮时, 禁止戴手套, 防止绞伤。
4. 布轮必须装牢, 不许拆除布轮防护罩。
5.抛光、 打磨时, 工件要拿稳、 夹牢, 精力集中, 用力应适当。必要时安装托架, 以防工件脱手伤人。
6. 抛光打磨时, 要在磨轮抛光轮的正面进行操作, 不可站在反面进行打磨。禁止两人同时在一个磨轮上打磨。
7.装卸磨轮、 抛光轮时必须停车进行。若使用双轮打磨、 抛光时, 两人都须站在磨轮、 抛光轮正方向进行, 不准一正一反。
8.开机工作中, 不许擦洗设备。
9.工作结束后, 关闭电源, 擦净机床, 清理环境。
喷砂工
1.穿好特制的防护用品, 戴好面罩。检查机门、 手孔、 观察孔是否密闭。检查空压机、 油水分离器、 贮砂器、 砂带, 喷嘴、 缓冲缸、 压力表、 安全阀和电气设备是否良好, 砂子是否纯净, 不得有铁丝, 棉砂等物。工作前应先开抽风装置。
2.使用喷砂机时将机门关好, 防止砂粒溅出。
3.工作时必须扎牢皮管, 当皮管不出砂时, 不得用眼睛去看出砂孔。
4. 根据零件材质不同, 几何形状繁简、 尺寸大小, 精度要求高低, 选择合适的气压和砂粒的粗细。冷风压力的控制要平稳。
5.工作中如喷嘴堵塞, 必须停车修理, 严禁利用折带减压的方式来疏通喷嘴。并严禁将喷嘴对着其它人员。
6.翻动工件时, 必须停止喷砂。
7.工作结束, 关紧风门, 取出工件, 关闭各种开关。
8.经常保证工作间和设备整洁。
七、 冷作、 焊接作业
(一)冷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冷作工安全通则
1.工作前, 检查大小锤、 平锤等有无卷边、 伤痕。锤把应坚韧、 无裂纹, 应加铁楔, 安装应牢固。干锤、 压锤, 扁锤、 冲子等工具顶部严禁淬火。
2.铲、 剁、 铆等工作, 应戴好防护眼镜, 不准对着人操作。使用风动工具工作间断时, 应立即关闭风门, 将铲头取出。
3.打大锤不准戴手套。
4.经允许使用某种设备时, 要严格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使用砂轮机不许戴手套, 并不得站在砂轮的正面操作。使用手持砂轮, 应检查护罩是否牢固, 砂轮有无裂纹。
6.使用平板机、 滚板机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动。送铁板时, 手不准靠近压辊。注意防止衣袖卷入压辊。
7.曲轴压力机和摩擦压力机开动时, 不准把手和头伸入 冲头行程内放料。取料换冲模时, 必须将冲头顶住。加热工件严禁投扔。
8.加热炉周围, 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用完后一定要将炉火完全熄灭。
9.工作完毕后, 工件要堆放整齐, 边角余料应放到指定 地方, 场地要及时清理。
冷作装配工
1.使用电钻或电动砂轮, 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必须由电工接线, 其它人员不准乱接。禁止从配电柜上直接接线。
2.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并备有安全罩。
3.禁止在吊起的工件及翻转的工件上进行锤击校正, 防止工件脱落。
4.在进行拼装时, 应与电焊工相互配合, 防止被热工件烫伤, 防止工件压坏电线, 造成触电事故。
5.在大型工作物内部作业时, 应注意行灯的安全检查, 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以防止触电, 碰伤、 割伤事故的发生。
划线工
1.不得在吊物下工作。
2.在翻转大型工件时, 人要离开翻转范围。工件移动时
不准安放垫块。工件放置应稳固可靠。
3.翻转重量不均衡的工件应有防护措施, 否则不许转动。
4.大型工件划线用梯子时, 梯子和地面夹角不大于60°为宜, 同时必须有防滑装置, 并防止工具下滑, 掉落伤人。
5.打样冲时, 应戴防护眼镜, 拿锤头的手不要戴手套。
6.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容器内为12V)。
7.在对角钢, 槽钢、 工字钢划线打样冲时, 必须持工件撑放牢固, 以免翻转伤人。
8.往平台上放工件时, 除用三个千斤顶外, 部件下面还要垫上木块, 以保持干稳。在平台上对大件划线时, 可用行车协助操作。
铆工
1.工作中, 当噪声超过规定时, 应戴好防护耳塞。
2.凿冲钢板时, 不准用圆的东西做下面的垫铁, 以免滚动将人摔伤。
3.使用大锤时, 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内不准站人。
4.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 搬动时要用清水试验等方法, 视其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 防止烫伤。
5.熄灭地炉时, 应在浇水前将风门打开, 以防爆炸。
6.装铆工件时, 孔不对, 不准用手探试, 必须用尖钉穿杆找正, 然后穿钉。打冲子时, 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准站人。
7.在圆形工件上工作时, 必须把下面垫好, 有滚动可能时上面不准站人。
8.远距离扔热铆钉时, 要注意四周有无交叉作业的其它工人。为防止行人经过, 应在工作现场周围设置围网和警示牌。接铆钉的人要从侧面接。
9.连接压缩空气管(带)时, 要先把风门打开; 将气管(带)内的脏物吹净后再接, 发现堵塞, 要用铁条进行疏通, 出口不准站人。
10.捻钉及捻缝时, 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二)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焊工安全通则
1.电焊、 气焊工均为特种作业, 应身体检查合格, 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 训练和考试合格, 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 方能独立操作。
2.工作前检查焊接场地,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5m, 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l0m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 并备有消防器材, 保证足够照明和良好通风。
3. 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 防护眼镜或面罩。不准赤身操作, 仰面焊按应扣紧衣领、 扎紧袖口、 戴好防火帽、 电焊作业时不得戴潮湿手套。
4. 对受压容器、 密闭容器、 各种油桶, 管道、 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用的工件进行操作时, 必须事先进行检查, 并经过冲除掉有毒、 有害、 易燃、 易爆物质, 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 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 旋开盖), 再进行工作。
5.在焊接, 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 必须留有出气孔。在
容器内焊接, 外面必须设人监护, 并有良好通风措施, 照明电压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6.电焊机接地零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 暑爆的物品上, 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 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7.在有易燃、 易爆物的车间、 场所或管道附近动火焊接时, 必须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消防、 技安部门到现场检查, 采取严密安全措施后, 方可进行操作。
8.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 并采取防护设施, 地面应有人监护。严禁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
9.焊件必须放置平稳, 牢固才能施焊, 不准在天车吊起或叉车铲起的工件上施焊, 各种机器设备的焊修, 必须停车进行, 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10.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助手应懂得电(气)焊的全常识。
11. 严格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乙炔发生器进行气焊作业。
手工弧焊工
1.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 引出线及各接点是否良好, 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 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 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 焊条的夹钳绝缘和隔热性能必须良好。
2.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 要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 并穿好绝缘鞋。
3.移动或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检线、 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4.推闸刀开关时, 身体要偏斜些, 要一次推足, 然后开启电焊机; 停机时, 要先关电焊机, 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5.移动电焊机位置, 须先停机断电, 焊接中突然停电, 应立即关好焊机。
6.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 要安设遮拦挡住弧光, 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7, 换焊条时要戴好手套, 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品上。敲渣子时要戴上防护眼镜。
8.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 要加强通风排毒, 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9.在焊钳与工件短路的状态下, 电源开关不应合闸; 停止工作时, 焊钳应与工件分开, 应将焊钳放在绝缘良好的地方, 只准在非工作状态下切断电源。
手工气焊(割)工
1.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和有关压力调节器、 橡胶软管、 氧气瓶、 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及焊(割)的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或较长时间停工后工作时, 必须检查所有设备。氧气瓶、 溶解乙炔气瓶, 压力调节器及橡胶软管的接头、 阀门及紧固件应牢固, 不准有松动、 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 橡胶软管、 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及油垢。
(3)检查设备、 附件及管路是否漏气时, 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 周围不准有明火。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4)氧气瓶、 溶解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l0m以上。如条件限制, 也不准低于5m, 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6)设备管道冻结时, 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 溶解乙炔气阀或管道要用40℃以下的温水溶化; 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 或用23~30%氧化钠热水溶液解冻、 保温。
(7)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 溶解乙炔气瓶上。
(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 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 清理现场, 把气瓶放在指定地点。
(9)压力容器及压力表、 安全阀, 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经常检查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状况。
2.橡胶软管
(1)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 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0个大气压, 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5个大气压。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 老化、 脆裂、 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软管不准使用。
(2)软管长度一般为L0~20m。不准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3)氧气软管为红色, 乙炔软管为黑色(绿色), 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4)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 破裂、 着火时, 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 然后停止供气; 氧气软管着火时, 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 停止供气。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5)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 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 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3.氧气瓶
(1)每个气瓶必须设两个防振橡胶圈。氧气瓶应在与其它易燃气瓶、 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 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时需罩上安全帽, 要用专用胶轮小车, 放置牢固, 轻装轻卸, 防止震动, 严禁采用抛、 滚、 滑的方法及用行车或吊车运氧气瓶。禁止人工肩扛手抬搬运。
(2)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 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 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4)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 应留有lkg/c㎡以上的剩余压力, 并将阀门拧紧, 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氧气阀门时, 要用专用工具, 动作要缓慢, 不要面对减压表, 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氧气瓶和乙炔瓶并用时, 两个压力表(减压器)不能相对, 以防万一其中一只表弹出时击坏另一只表。
(7)气、 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 要防止氧气瓶带电, 如地面铁板, 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
4.溶解乙炔气瓶
(1)乙炔气瓶在使用、 运输和存储时, 环境温度—般不得超过40℃。
(2)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 不得涂改。
(3)使用乙炔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 夏季要防止曝晒, 禁止敲击、 碰撞;
②吊装、 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 严禁用电磁超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③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且不得
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④工作地点不固定且转动较频繁时, 应装在专用小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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