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格式
本协议由 (以下简称发包方)与 (以下简称承包方) 年 月 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发包方拟修建 (工程简述),并通过 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方以人民币 元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条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1 本合同协议书;
2.2 合同协议条款;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1-0201);
2.4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2.5 中标通知书;
2.6 投标书;
2.7 招标文件补遗;
2.8 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
2.9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2.10 图纸;
2.11 其他有关文件。
第三条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四条 考虑到发包方将按下条规定付款给承包方,承包方在此与发包方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第五条 考虑到承包方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发包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方。
为此,双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
发包方代表(签名盖公章): 承包方代表(签名盖公章):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协议条款
合同协议条款内容,根据《合同条件》结合具体工程情况,涉及招标单位的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本合同协议条款是模拟提示性的,招投标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内容。
本合同发包方(甲方):
本合同承包方(乙方):
合同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及第2项所述。
合同价款: (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标价)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双方协议为: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
3.2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的编号及名称如下:
第四条 图纸
4.1 甲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是:
4.2 甲方免费提供图纸的份数是:
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及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如下: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是:
(委派人员的名单和职责附后)
5.2 总监理工程师是:
被授权范围是: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是:
(有关人员的名单和职责附后)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甲方为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应负责的工作为: 完成的日期是:
7.2 甲方负责将施工所需水、电、电信等管网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 位置;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完成的日期是:
7.3 甲方负责提供的施工通道
完成的日期是:
7.4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完成的日期是:
7.5 甲方负责办理的有关证件、批件是(如: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等许可证)
完成的日期是:
7.6 甲方负责在施工现场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交验要求是:
7.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完成的日期是:
7.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承担,双方协定为: 。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所应承担的责任是:
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是: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按投标书附录第1项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形式。
在乙方根据合同进行施工、竣工直至保修完成之前,履约保证金将一直有效。甲方在根据第29.6款发出全部工程缺陷责任证书之后的14天内,将保证金退给乙方。
乙方应签订、遵守如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的合同协议书,如需要可进行适当修改,该协议书的拟定与完成费用由甲方承担。
8.2 甲方代表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内容是:
在本款中规定的由乙方设计的那一部分永久工程,尽管该部分工程设计曾¾过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仍应对这部分工程负全责。
8.3 乙方负责向甲方代表提供的(年度、季度、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是:
完成的日期是:
乙方负责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如果发生的话)。
8.4 乙方负责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是:
费用承担:
8.5 对施工场地交通和噪声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承担,双方约定为:
8.6 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特别保护的要求是:
费用承担:
8.7 乙方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是:
费用承担:
8.8 乙方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现场应达到的要求是: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所应承担的责任是:
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是: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
9.2 甲方代表应于 时间内批复。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0.1 乙方在收到甲方代表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早开工,并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甲方代表的开工通知将在投标书附录第2项规定的时间内发出。
10.2 如发生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如发生,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2.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¾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如果由于:
12.2 首次出现第12.1款情况后,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
12.3 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投标书附录第3项规定金额的赔偿费,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极限按投标书附录第4项规定。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12.4 误期赔偿费按比例减少。
在本合同中没有其他代替条款的情况下,误期赔偿费应考虑全部或部分工程金额中已移交的部分工程金额所占的比例予以减少。本款的规定仅适用于误期赔偿费费率,而不影响期限额。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投标书附录第5项规定金额的提前工期奖。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双方协议为: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甲方对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
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质量要求时,甲方应按投标书附录第6项规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质量补偿金。
15.2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第15.1款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金额中扣除与投标书附录第7项规定的工程质量补偿金等额的赔偿费,乙方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 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一览表。(如果有的话附后)
第十七条 试车
双方责任及费用承担: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双方协议为: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19.1 价格浮动对成本的影响。
合同价格根据第19.2.1款规定固定不变或第19.2.2款规定随价格浮动而调整。
19.2 合同价格采用方式。
19.2.1 合同价格固定。
投标单位所填报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风险系数和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
19.2.2 合同价格调整。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可做调整:
(2)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
19.3 同价格采用前附表中第5项规定的方式。如果采用第19.2.1款,则第19.2.2款略去;反之采用第19.2.2款,则第19.2.1款略去。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20.1 投标书附录第8项列出金额的无息工程预付款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利立即收回。
20.1.1 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金额等于预付款数额(甲方认可的银行开出)的银行保函后,甲方按规定的金额和第20.1.2款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在甲方全部扣回预付款之前,该银行保函将一直有效。当预付款被甲方扣回时,银行保函金额相应递减。
20.1.2 在乙方完成下述工作后的两天内:
(1)签订合同协议;
(2)提交履约保证金;
(3)提交接受工程预付款的银行保证书。
甲方代表将向甲方提交一份证书(交给乙方一份副本),以下称为“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甲方应在得到“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0.1.3 在乙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后,由乙方开始向甲方还款,甲方从每次应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甲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3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当甲方一次付给乙方的金额少于规定扣回的金额时,其差额应转入下一次支付中作为债务结转。
20.2 甲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责任为: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确认
21.1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估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乙方按合同履行其责任时,所应当完成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21.2 除另有规定外,甲方代表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乙方应得到该价值的付款。当甲方代表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乙方参加。
21.2.1 乙方按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是:
21.2.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是:
21.3 计量方法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无论通常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均应以本工程适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净值为准。
2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适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22.2 甲方根据以下方面乙方应得的金额计算应支付工程价款:
22.2.1 ¾甲方代表计量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
22.2.2 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利得到的其他金额;
22.2.3 根据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进行的调整;
22.2.4 减去第21.1.3款规定应扣回的预付款;
22.2.5 从第一次支付开始,在每次乙方应得的工程款中扣留投标书附录第9项规定的金额作为保留金,直至保留金总额达到投标书附录第10项列出的预额为止。
22.3 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该承担的责任:
材料和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如果有的话附后)
23.2 甲方未按照第23.1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及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24.1 特殊要求为:
24.2 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双方按以下协议的方法办理: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变更后,双方约定如下:
26.1 乙方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是:
26.2 甲方确定变更价款的时间是:
26.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办法和时间要求: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完整竣工资料的份数为: ;提交的时间是:
27.2 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图的份数为: ;提交的时间是:
27.3 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是:
27.4 甲方代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的约定是:
27.4.1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天内组织验收;
27.4.2 甲方代表应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批复。
甲方代表未按合同规定有关竣工验收期限履行时,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可视为已被批准,可办理结算手续。
27.5 竣工时间
整个工程和部分工程(如果有的话),应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从开工之日算起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在第十二条允许的延长了的工期内完成。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28.1 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证书的时间是:
28.2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结算证书后提出审核意见的时间是:
28.3 甲方代表将拨款通知送¾办银行的时间是:
28.4 乙方在收到工程结算款后将竣工工程交给甲方的时间是:
28.5 在办理全部工程移交手续时,甲方出具证明,把保留金的一半及利息付给乙方。
28.6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办理竣工结算时,应承担的责任为:
第二十九条 保修
29.1 对本工程的保修双方约定如下:
29.2 甲方代表签发缺陷责任证书后送交给甲方,并将一副本交乙方,申明乙方已于某日前尽其责任施工、竣工、保修并符合甲方要求。缺陷责任证书应由甲方代表在最迟的保修期满,及乙方按指令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符合甲方代表要求的21天内,发出缺陷责任证书。
29.3 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甲方出具证明,把另一半保留金及其利息付给乙方。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双方发生¾济合同纠纷,可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人做出最后裁决。
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30.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0.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违约
如违约应承担的¾济责任为:
第三十二条 索赔
如发生索赔,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双方协议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双方协议为: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和文物
如发生,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工程发包
36.1 乙方可以在甲方代表准许的情况下将工程分包,但没有甲方的书面批准不得分包合同。分包不能改变合同规定的乙方任何义务,分包的最大限额为:
36.2 分包工程的内容及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
36.3 分包工程款结算办法为: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
第三十八条 保险
双方约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双方约定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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