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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洗煤厂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值班管理,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值班安排
第一节 值班人员
第二条 厂值班人员。厂值班人员包括厂级领导,各科室副科级以上人员(综合科、卫生秩序科除外),由调度指挥中心安排。
第三条 科室(车间)值班人员。科室(车间)值班人员由科室(车间)自行安排。
第二节 值班职责
第四条 厂值班人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计划;
(二)负责厂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及时协调解决值班期间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及时传达贯彻集团公司指示精神,并督促落实;
(四)负责下现场,了解当班运行情况,做好巡检工作;
(五)负责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六)负责处置突发事件;
(七)做好随机性工作。
第五条 科室(车间)值班人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执行安全生产计划;
(二)负责本科室(车间)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及时协调解决值班期间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督促落实;
(四)参与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做好随机性工作。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一节 值班组织
第六条 洗煤厂实行厂值班、科室(车间)值班制度。
厂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不得离厂,白班(7:00—-19:00)值班由调度指挥中心人员负责,有事通知厂值班领导。19:00—-次日7:00,厂值班人员必须有1人在值班室值守。
科室(车间)值班由科室(车间)自行安排.(18:00—-22:00)
第七条 值班由厂领导带班,各科室、车间人员参与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调度指挥。
第八条 厂值班领导为厂当天安全生产总指挥,全权负责处理当天安全生产相关问题。
第九条 夜班值班人员晚上至少巡检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第十条 参与倒班的值班人员,遇值班时,需提前找好顶班人员。
第二节 请示报告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遇到无力解决的问题,须立即向值班领导请示报告;值班领导遇到无力解决的问题,须立即向厂领导请示报告;洗煤厂遇到无力解决的问题,须立即向公司调度指挥中心请示报告。
第十二条 有关领导接到请示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决定;把握不准或无力解决的,须立即按规定上报,不得拖延、推诿。
第三节 交接班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每天上午7:00进行交接班,交接清楚上一班生产情况、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填写《领导值班记录表》,载明前述情况,《领导值班记录表》由交接班领导共同签字确认.
第四节 值班记录
第十四条 值班除填写《领导值班记录表》外,夜班值班巡检人员还需填写《值班巡检记录表》,《值班巡检记录表》中的隐患由安检科整理并以“三定表"形式下发整改、督促治理。
第十五条 《领导值班记录表》、《值班巡检记录表》均由调度指挥中心统一管理。
第五节 值班纪律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 值班期间不得玩游戏、干私活、会客、酗酒等.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有事外出,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找好替补人员。值班领导有事外出,须向厂长请假。
第四章 监督与奖惩
第十九条 内控科对值班情况实施监督,对违反纪律的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华泰洗煤厂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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