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现行制度异同.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1124764 上传时间:2024-04-15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7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现行制度异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现行制度异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现行制度异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现行制度异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现行制度异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现行制度异同内 容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强制招标范围标准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具体范围见附件一(10类79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融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使

2、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外贷款)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限额标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5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100万元施工,200万元单项合同低于上述标准,但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采购管辖的最低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为50万元,工程为6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为120万元,工程为200万元限额为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行政监督机构各级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工业和信息、水利等部门按

3、管理职责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负责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报国务院批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准项目的招标方案。对于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

4、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指定发布招标投标信息的媒介、批准采购方式、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和合同备案、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和考核其业务等负责指定发布招标信息和网上操作流程的媒介,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的核准,办理进口手续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人,是指因使用需要提出通过国际招标方式采购机电产品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事业法人)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5、招标机构,是指满足一定条件,经向商务部申请,取得国际招标资格,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服务业务的企业法人。自行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采购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能力,有与采购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

6、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采购和管理人员;(三)采购人员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只能委托招标免予招标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

7、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30号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二)抢险救灾的;(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2号令)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一

8、)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二)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三)旧机电产品;(四)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五)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电产品;(六)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用的样品样机;(七)国务院确定的特殊产品或者特定行业以及为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的机电产品;(八)产品生产商优惠供货时,优惠金额超过产品合同估算价格50%的机电产品;(九)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十)供产品维修用的零件及部件;(十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不适宜进行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国别规定(投标人)无规定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

9、“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中标产品来自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由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邀请招标的审批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

10、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一般应采

11、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机电产品国际采购应当采用国际招标的方式进行;已经明确采购产品的原产地在国内的,可以采用国内招标的方式进行。应当通过国际招标方式采购的,不得以国内招标或其他方式规避国际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当向商务部备案,邀请招标程序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

12、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杂志中国国际招标网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无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文件发售期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无明确规定招标文件的公告期即招标文件的发售期,自招标文件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不得

13、少于五十日。投标文件准备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文件的公告期即招标文件的发售期,自招标文件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不得少于五十日。招标文件审核列入经常性稽察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核准的招标事项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发售前15个工作日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情况和时间安排及相关文件一式三份报国家计委备案。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的意见。招标文件制定后,招标机构

14、应当将招标文件送评审专家组审核,并通过招标网报送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机构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需对已经发售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在开标日十五日前,通过招标网将修改的内

15、容及理由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机构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人有关的投标限制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无规定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应予废标,投标人之间有关的投标限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

16、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政府采购法实施后,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以及政府采购服务和工程,也按此方法计算供应商家数。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两家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一部分的,按不同集成商计算。联合体投标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

17、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招标文件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明确规定联合体牵头方和组成方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应要求。递交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

18、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无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有具体规定。银行本票、即期汇票、保兑支票或现金,或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它形式金额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工程和货物)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施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货物)无规定

19、无规定退还时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0)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27)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晚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日原额退还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并交纳了招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投标人不足三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

20、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27)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2)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决定变更采购方式或重新招标。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停止开标,并依照本办法重新组织招标。对于国外贷款项目,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

21、个的可直接进入两家开标或直接采购程序;招标机构应当于开标当日在招标网上递交“两家开标备案申请”(投标人为两个)或“直接采购备案申请”(投标人为一个),招标网将生成备案复函。商产发2007395号对于利用国内资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立即停止开标或评标。招标机构应当发布开标时间交更公告,第一次投标截止日与变更公告注明的第二次投标截止日间隔不得少于七日。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应按照13 号令第二十六条执行。第二次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参照本规定第十条执行。商产发2007395号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22、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

23、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招标采购机构对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设区的市、

24、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活动中所需专家必须由招标机构及业主在招标网上从国家、地方两级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招标机构及业主不得无故废弃随机抽取的专家,抽取到的专家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机构。招标机构收到回复后应当在网上注明原因并重新随机抽取专家。抽取专家次数超过三次的,应当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后,重新随机抽取专家。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为实际所需专家人数。一次委托招标金额在五百万美元及以上的国际招标项目,所需专家的二分之一以上应从国家级专家库中抽取。对于同一招标项目编号下同一包,每位专家只能参加其招标

25、文件审核和评标两项工作中的一项。凡与该招标项目或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有利害关系的外聘专家,招标机构不得确定其为被选专家,且需要重新抽取。在抽取专家时,如专家库中的专家数量不足以满足所需专家人数,不足部分可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自行推荐,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表提交招标网补充进入国家或地方专家库,再随机抽取所需要的专家人数。同一项目评标中,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数的1/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价法评标程序评标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初评

26、(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最低评标价法:符合性审查、商务审查、技术评议、价格评议、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人。综合评价法:初步评审、综合评价、价格评价、排名、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无效投标和废标废标指个别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废除废标指否决所有投标;无效投标指个别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废除废标指个别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废除评标报告(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

27、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1、 项目简介2、 招标过程简介3、 评标过程4、 评标加过5、 开标一览表6、 符合性检查表7、 商务评议8、 技术参数比较9、 评标价格比较10、 授标建议中标结果的公示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28、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应当在招标网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七日。招标机构应按商务、技术和价格评议三个方面对每一位投标人的不中标理由在评标结果公示表中分别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明确说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的响应内容。评标结果公示表中的内容包括“推荐中标人及制造商名称”、“评标价格”和“不中标理由”等,应当与评标报告一致。评标结果公示为一次性公示,凡未公示的不中标理由不再作为废标或不中标的依

29、据,因商务废标而没有参加技术评议的投标人的技术偏离问题除外。确定中标人原则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

30、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31、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异议期无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主管部门应当在公示结果公告后三日内通过招标网出具评标结果备案通知。招标机构凭评标结果备案通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在网上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

32、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公示期为七日)评标结果若无质疑,公示期结束后该评标结果自动生效并进行公示结果公告。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无规定按招标文件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质疑/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

33、提出书面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三十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

34、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投标人认为已公开发售的招标文件含有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的要求,应当在开标日五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在网上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质疑。对投标人所提问题,招标机构或主管部门应当在开标前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相应的投标人。投标人应首先在公示期内在招标网在线填写评标结果质疑表,并在公示期内及结束后三日内,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或签章的评标结果质疑表及相关资料送达相应的主管部门方为有效。投标人也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先向招标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意见,招标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异议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前给予书面或口头答复。如投标人未得到招标机构的答复或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在网上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质疑。质疑内容:招标程序的合法性;评标结果的合法性;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合法性;投标人认为其不中标理由不充分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