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方案
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工作,现结合全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准确理解新《食品安全法》新增内容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熟练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依法监管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五进”(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市场)工作,使全社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全县人民遵法、依法、护法的自觉意识,为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培训新《食品安全法》,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更好地掌握新《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为新法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经营的权利和义务,为新法正式实施夯实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为新法正式实施营造浓厚氛围;促进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食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正式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工作安排。(9月10日---9月15日)
1、编写新《食品安全法》相关宣传资料,并印制2万份。
承办部门:办公室、食品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
2、通过LED显示屏设置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标语。每所不少于5处。
承办部门:各所、站。
3、利用县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新《食品安全法》相关政策解读内容。
承办部门:网监股、法规股。
4、邀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进行新《食品安全法》电视讲话。
承办部门:办公室。
5、组织县内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龙头企业代表在县电视台共同向社会发出食品安全倡议。
承办部门:食品流通股、餐饮股、办公室。
(二)培训工作安排。(9月16日---9月30日)
1、组织全局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业务培训。召开新《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讲解新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促进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承办部门:法制股、人教股。
2、分片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餐饮服务企业(学习食堂)法律知识培训。(食品上重点培训新《食品安全法》
承办部门:食品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药品股、各所、站。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县局成立以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 任组长, 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各所(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 股,由 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明确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的时间、内容、方式方法,确保宣传培训活动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各单位要按新《食品安全法》抓紧修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与宣传培训同步实施、协同推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制度与食品安全法律的一致性。
(三)加强协调。各所站、各股室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落实宣传措施。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因地制宜,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培训,确保工作效果。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通过信息简报、情况汇报、总结报告等方式,准确及时地报送当地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的有关视频、图片、信息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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