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非应急项目现场调查报告及勘查设计书审查
工 作 计 划
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七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重庆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非应急项目工作的紧急通知》(渝三峡地防发[2007]1号)和市三峡地防办要求,应在二○○七年八月十日以前完成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非应急项目的现场调查报告及勘查设计书的编制工作,八月三十日前完成现场审查工作。
二、工作量
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非应急项目共有337个,其中经中咨评估通过可研并批复的项目37个,提前实施项目22个,尚未进行勘察工作的项目278个。本次纳入调查工作的项目只包括提前实施和尚未开展勘察的项目共300个,其中崩滑体125个,库岸76大段(175分段)。根据重庆市三峡地防办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非应急项目调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渝三峡地防办发[2007]34号)要求,库岸按照大段号归并编写报告,实际现场踏勘项目300个,审查调查报告201份,勘察设计书份数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根据项目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工作量基本平衡和重点突出的原则,将项目划分为4个组。各区县灾害点具体分布数量及分组见表1。
表1 非应急项目数量统计即分组表
序号
区县
崩滑体(含危岩)
库岸
分组
大段数
分段数
1
巴南
3
4
14
一组(48)
2
北碚
3
6
17
3
渝中
3
6
4
渝北
5
11
5
南岸
7
14
6
沙坪坝
4
13
7
江北
1
8
16
8
大渡口
1
1
1
9
九龙坡
2
2
10
江津
1
10
22
二组(49)
11
长寿
5
8
24
12
武隆
4
4
6
13
忠县
11
14
石柱
2
15
丰都
4
16
万州
46
三组(63)
17
云阳
17
18
开县
9
14
29
四组(41)
19
巫山
10
20
巫溪
2
21
奉节
6
合计
21
125
76
175
三、对区县业主及勘查单位要求
1、现场交通安排:由各区县业主单位根据现场踏勘安排及人员情况无偿提供审查工作组在本区县境内的交通工具,并负责现场解答有关问题,保证现场工作安全。
2、各区县国土资源局和业主单位协助技术顾问单位做好现场接待及食宿工作,专家及技术顾问单位工作人员费用由技术顾问单位负责。
3、勘查监督监理单位(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派员参加现场踏勘和审查。
4、在踏勘中勘查单位应作现场情况简要汇报。
5、区县业主应在8月10日前收集准备好所有项目的调查报告及勘查设计书,各一式九份。
6、勘查单位在调查报告及勘查设计书汇报时应简明扼要,并采用多媒体汇报方式。
四、审查工作要求
1、调查报告和勘查设计书审查分为现场踏勘审查工作和顾问单位组织专家复查认定工作。
2、现场踏勘审查时要求业主及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主勘人员)到场进行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灾害体影响范围、危及对象、灾害体特征、分类及分类依据,若划分为第五类的项目还应在现场核对勘探点(线)的布置位置等,并对专家提出的疑问作出解答,对专家提出要进行个别查证的问题要负责提出现场证据。
3、现场审查会程序如下:
(1)勘查单位汇报:要求简明扼要,并制作多媒体汇报材料,汇报工作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
(2)专家提问:对审查对象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问方式进行交流。
(3)专家讨论:在业主和勘查单位回避的情况下专家组内部对审查情况进行讨论,统一意见。
(4)形成审查意见:每个专家必须对每个项目形成个人意见,在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经讨论形成调查报告和勘察设计书(第五类项目)专家组正(副)组长签字的书面意见。
(5)宣布审查结果:召集所有参审单位宣布审查结果,由正(副)组长宣读书面审查意见。本次宣布的审查意见只对现场工作是否满足《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非应急项目调查技术要求》和调查报告是否合格作出结论。对于勘察设计书是否合格和是否进行下一步的勘察工作待复查认定后公布。但对勘察设计书需进行修改的项目,应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
4、对专家提出修改或补充现场工作的项目,勘察单位必须及时进行补充修改直至满足现场审查组专家要求为止。
5、顾问单位小组负责人将每天审查工作情况在每日下午16:30前书面报告市地防办。
6、顾问单位组织的复查认定工作原则上不需参建单位参加,如有疑问,个别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答疑。
五、进度计划
(一)、现场踏勘及审查:现场踏勘审查工作按区县分块统一进行,现场审查第二、三、四组在8月6日进场,第一组在8月10日进场。
详见表2。
表2 现场踏勘及审查进度计划表
组别
区县
进场时间
完成时间
工作时间(天)
第一组
北碚
8月10日
8月12日
3
巴南
8月13日
8月15日
2.5
南岸
8月15日
8月17日
2.5
渝北
8月18日
8月19日
1.5
江北
8月19日
8月22日
3
渝中
8月22日
8月23日
1
沙坪坝
8月23日
8月25日
2
大渡口
8月25日
8月25日
0.5
九龙坡
8月26日
8月27日
1
第二组
江津
8月6日
8月9日
4
武隆
8月10日
8月12日
3
丰都
8月13日
8月14日
1.5
忠县
8月14日
8月18日
4
石柱
8月18日
8月19日
1
长寿
8月19日
8月23日
4
第三组
万州
8月6日
8月21日
16
云阳
8月22日
8月27日
6
第四组
开县
8月6日
8月13日
8
巫溪
8月14日
8月15日
2
巫山
8月16日
8月19日
4
奉节
8月20日
8月22日
3
注:各审查组具体到区县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提前通知相关区县。
(二)、技术顾问单位复查工作:8月12日开始,8月31日结束,工作时间20天。
按上面时间排定,非应急项目调查报告及勘察设计书审查从8月6日开始,至8月31日完成,总工作时间26天。
六、工作成果
1、专家根据现场踏勘对灾害体的了解情况,在专家评审会上对灾害体的调查报告及勘查设计书进行评审,每个专家各填写一份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组在专家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经讨论形成调查报告和勘察设计书(第五类项目)专家组审查意见。
2、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非应急项目201个,最终形成专家组调查报告审查意见书201份,勘察设计书审查意见份数根据审查情况决定。
3、顾问单位出具的调查报告复查确认意见201份,勘察设计书复查确认意见根据审查情况确定。
七、现场人员安排
市地防办、发改委、监察局派人组成行政监督协调组。顾问单位单位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项目总负责人为李正川,技术负责人为潘方贵。现场各组人员安排如下:
1、第一组:
专家成员:彭先孚、何平、任幼蓉、吕韬、张贵铜;
市地防办:马飞、宋洪斌、伍志石;
市发展改革委1人、市监察局1人;
顾问单位人员:熊冠军、周彬、巴特尔。
2、第二组:
专家成员:黎 力、秦代伦、黄晓明、牟光鹏、雷用;
市地防:张志斌、庄建立、董泽宏;
市发展改革委1人、市监察局1人;
顾问单位人员:何义锋、戴俊巍、陈炜。
3、第三组:
专家成员:方玉树、唐耿琛、江景雄、张天友、杨喜成
市发展改革委1人、市监察局1人;
市地防办:刘玉洪、曾国机、潘勇;
顾问单位人员:李宏森、刘贵应、莫卫东。
4、第四组:
专家成员:黄家愉、郭映忠、刘廷登、刘光华、张良建
市地防办:袁兴平、王靳、韦祥友;
市发展改革委1人、市监察局1人;
顾问单位人员:杨朝清、冯攀、袁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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