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源头治理 机制制约
有效预防国税系统职务犯罪
桦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几年来,我们桦南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心,结合本地和各系统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系统性专项预防工作,重点与县国税系统开展了长期的联席和协作,实现内外结合的共建、共育、共防,促使国税干部职工的廉洁执法、廉洁税收,桦南县国税局连续多年无职务犯罪案件发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显著。2003年,县国税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预防职务犯罪三年工程先进集体。多年被评为县、市、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今年,又被省国税局评为廉政风险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并在全省国税系统做了题为《内控与执法并重,廉政与税收同行》的经验介绍。
一、抓住源头,强化教育,思想防控常态化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防控是职务犯罪预防的源头。我们在与县国税局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从思想教育入手,开展了以党纪、政纪和法纪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促进思想防控常态化。
一是政治理论教育。结合形势和任务,督促国税局每年都要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制度和学习档案,并组织国税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为保证理论教育效果,学习时,主管检察长、预防科干警都要积极参加,除组织县国税局领导讲课外,还协助其聘请县党校领导、讲师专题辅导,并进行专题互动,加强理解,加深消化,增强国税干部的政治认同感。
二是“反腐倡廉”教育。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了以“为政清廉,从我做起”的“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模范人物事迹教育和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警示教育中,我们还组织国税局41名中层以上干部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县看守所和观看预防职务犯罪专题片和图片展,接受形象、直观的现场警示教育,并要求国税干部写感受,写心得,记入廉政教育档案,深化了教育成果。
三是法律法规教育。我们联系、协调县政法部门组织在县国税局召开普法现场会,院领导靳力副检察长亲自备课,制作课件和教案,和县司法局领导在会上分别讲授了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违法犯罪的危害,帮助他们分析违法违纪的风险、成本和后果。让他们算好政治账、家庭账和名誉账。促进国税干部职工对违法犯罪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四是特殊时刻教育。我们在每年的元旦、春节、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干部调转,职务晋升等时间段易发生腐败不洁行为的特殊时刻,及时开展提示、引导性教育。与国税局共同举办迎新年联欢会,用优美、健康、活泼的文艺节目营造廉政氛围。同时,我们与国税纪检部门组织学习,或下发文件,或重申某些廉政制度,或个别谈话,为国税廉政建设把关、助力。通过常态化的思想教育,构筑起了比较坚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预防了国税系统的职务犯罪。
二、依托科技,强化流程,权力防控规范化
一是建立流程管理,保证权力运行规范。为了保证流程畅通、信息准确及时运行,县国税局在我们检察院预防科的指导下,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来抓。制定了30万字的流程作业标准,按照咨询→受理→调查→核批→评估→检查→执行的税收执法主流程,把税收执法权按管理环节,分解到流水线上按信息流程运作。在保证税收执法权的规范运行中,明确各流程环节、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细化各岗位的操作规范、工作标准、执法责任,拓展网上办税面,扩大防范区。逐步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凡是能在网上办理的涉税事项,县国税局积极开发软件,实行网上办税,先后推行了网上申报、网上缴税。我们认真审查了此流程的各个环节和运行步骤,在关键问题上给予合理性建议,使该流程既建立了规范统一的办税平台,推进了公正执法,又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办税效率。同时,隔断了税务干部与纳税人接触的机会,有效地防范了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
二是强化内部制约,保证权力防控规范。我们参照省国税局要求,结合县局工作特点和我们预防工作经验,帮助他们建立了自控、互控、专控、机控的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保证了权利防控的规范、到位。通过编制职位说明书、作业标准,明晰各项管理事务的内容、标准、权限、流向、时限和执法责任,提高自控能力;通过上下道工作环节之间的分离和制约,形成流程化的控制链,提高互控能力;通过专门机构对重点工作环节进行专项监督制约,提高专控能力;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记录和控制,提高机控能力。加大对权力运行制约监控的科技含量,逐步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纳入信息化管理、网络化运作,建立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源头防范、过程制约、全程监控的权力运行机制以及责任考核追究机制,保证权力的规范运行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开行政和公开办税制度,明确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扩大群众参与面,尊重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规范运行,公开操作,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三、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制度防控社会化
几年来,我们结合税收工作流程和预防工作实际,深入探索,创新机制,与县国税部门一起研究制定了一整套操作性较强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为依托,全面加强了国税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政务公开也就是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涉及的内容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是防止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途径。我们与县国税局共同研究,在全县8个办税厅以滚动电子屏幕或“公示板”、“政策执行透明台”“依法纳税阳光栏”和“政务栏”的形式将国税局的政务预以公开。县国税局局机关开设了政务公开栏一处。同时,设立举报箱12个,举报电话两部,聘请了20多名社会监督员;每年都要参加1-2次纳税户代表座谈会,共印发针对国税干部职工的《检察机关征求意见函》1000多份,随同普遍走访了一次纳税户,广泛征求纳税户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对纳税人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认真做好调查处理、解释答复和督促催办工作。定期召开检税联席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等领导参加,共同监督国税执法,保证廉洁执法,廉洁税收。
二是规范部门检查职能,严格内部监察效能。我们重点在加大县国税局纪检监察部门检查职能的规范整合力度上做文章,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在内容上,实现管理和执法“双权”并重。过去税收监察往往只侧重于税收执法权,而忽略了税收行政管理权。我们及时给予建议,把税收行政管理权与税收执法权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按照所制定的“两权”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在形式上,实现自纠和抽查“主辅”调换。过去是以县国税局各单位的自查自纠为主,县国税局组织抽查为辅。我们发现这一弊端后,主动向国税局领导进行了反映,他们进行了调整,并以书面形势给予了答复,客观地促进了监察功能效率明显提高。在手段上,实现重点和普遍“同步”检查。过去县国税局只是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或抽查。经过研究,县局不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还组织日常综合性普遍检查,把“两权”监督融汇到年终目标管理,坚持月汇报、季检查,年终与税收计划和征管质量同步考核,奖罚到位。对监督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监察意见书》,作出及时处理。我们还把监察触角延伸到八个小时之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2008年以来,我们共向县国税局提出合理化建议10余条,均被采纳,有效地提高了内部监察效能,
三是加大制度惩戒力度,提高责任追究执行力。从严执纪,加大制度惩戒力度,是扼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手段。2008年以来,我们督促县国税局加大了各种惩戒制度的执行力度。首先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国税系统各部门对照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内容,按职责务工,逐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并以此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其次是根据暴露的问题,依据有关惩戒制度,确定追究形式并按程度予以追究。2008年,我们收到群众反映,县国税局有一名干部违反税收法规收税,我们及时介入,县国税局对该人做出了撤职的行政处分,严肃了制度的执行公信力。(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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