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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217-2017 地理标志产品 金沙回沙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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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67.160.10 X 61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2172017 地理标志产品 金沙回沙酒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Jinsha huishaJiu 2017 - 08 - 18 发布 2018 - 01 - 18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2/T 1217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 2 5 要求 . 2 6 试验方法 . 4 7 检验规则 . 4 8 产品规格 . 4 9 标识、包装、运输、贮

2、存 . 4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金沙回沙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 5 DB52/T 1217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2005年第78号令)与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9号公告制定。 本标准由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

3、草单位: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贵州大学、贵州省标准化院、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兵、吴天祥、黄国烜、张道红、田志强、徐志林、龚荣、龚文成。 DB52/T 12172017 1 地理标志产品 金沙回沙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沙回沙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9号公告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金沙回沙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

4、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T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15109 白酒工业术语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 DB52/T 866 酱香型白酒工业用术语 DB52/T 867

5、酱香型白酒酿酒用高粱 DB52/T 868 酱香型白酒酿酒用小麦 DB52/T 870 酱香型白酒酿酒用水 DB52/T 871 酱香型白酒酿酒用大曲 DB52/T 873 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 DB52/T 876 大曲酱香型白酒贮存勾兑管理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 78 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 109 号公告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 9 号公告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赣南茶油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6、的公告 DB52/T 12172017 2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109和DB52/T 86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金沙回沙酒 Jinsha huishaJiu 以优质高粱、小麦、水为原料,在贵州省金沙县现辖行政区域范围内,按金沙回沙酒大曲酱香型传统工艺生产的酱香型白酒。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金沙回沙酒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9号公告批准的范围,即贵州省金沙县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酿造用水 产自贵州省金沙县现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下水,符合关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规定。 5.1.

7、2 高粱 应符合DB52/T 867规定。 5.1.3 小麦 应符合DB/T 868的规定,以软质小麦为主。 5.1.4 高温大曲 以优质小麦为原料,按传统制曲工艺生产,发酵温度可达6065,发酵期40天以上,贮存期6个月以上。高温大曲分为黄、白、黑三种曲型,以黄曲为主,曲色呈均匀的黄色或金黄色,曲香浓郁,带有明显的酱味,应符合DB52/T 871的规定。 5.2 酿造环境 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划定的地域范围。 该区域位于贵州省西北部, 在赤水河与仁怀及四川省古蔺县交界,地处乌蒙山与娄山山脉的交汇处,夹在乌江与赤水河之间,海拔高度457 m1884 m,年平均温度15.1,最低为4.3,最

8、高气温约34,年平均相对湿度在81%左右,区域气候的主要特点为:温和、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昼夜温差大,雨量充沛,干湿季明显,日照较少,为酿造优质金沙回沙酒提供了独特的生态环境。 5.3 传统工艺 金沙回沙酒传统生产工艺主要特点:季节性生产(端午制曲、重阳下沙),三高一长(高温制曲、高温堆积发酵、高温流酒;基酒贮存期长达三年以上)。两次投料、九次蒸煮、八次摊凉加曲、堆积发DB52/T 12172017 3 酵、再入石窖发酵、七次取酒,制酒生产周期为一年;基酒入陶坛长期贮存不少于三年;精心勾兑,包装出厂。从投料到产品出厂不少于五年,应符合DB52/T 873、DB52/T 876的规定,其工艺流程

9、图见图1。 图1 金沙回沙酒工艺流程图 5.4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1。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金沙回沙酒(51vol53vol)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酱香突出,香气优雅、舒适,饮后空杯留香持久 口味 酒体醇厚、丰满细腻,诸味协调,回味悠长 风格 具有金沙回沙酒独特风格 注:当酒液温度低于10以下时, 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 当酒液温度在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5.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2。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酒精度/(vol) (20) 51vol53vol 总酸(以乙酸计)/(g/L) 1.8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

10、/L) 2.80 DB52/T 12172017 4 表 2 理化指标 (续) 项目 指标 已酸乙酯/(g/L) 0.30 固形物/(g/L) 0.70 注: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 5.6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2757的规定。 5.7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1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的检验按照 GB/T 10345、GB/T 5009.48 及其附录 B 的规定执行。 6.2 净含量检测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应按照GB/T 10346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8 产品规格 产品

11、规格、净含量及单件平均偏差符合JJF 1070的规定。 9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识 应按照GB 7718、GB 2757的规定执行,产品包装箱(盒)上应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产地、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09号的规定,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 9.2 包装、运输、贮存 应按照GB/T 10346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DB52/T 12172017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金沙回沙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注:金沙回沙酒地理位置为东经1054710644,北纬27072746(总面积2523.74平方公里) 图 A.1 金沙回沙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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