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八月份质量标准化
83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一、 工业广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40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一) 矿区环境卫生( 16分)
1.生活、 生产和办公区域应做到整洁卫生, 无杂物堆积。
4
现场
检查
生活、 生产和办公区域不整洁不卫生此项不得分。
2.生活和办公区域的地面应固化, 做到不扬尘, 下雨不淤积泥水。
4
无固化此项不得分, 虽固化但不符合要求扣2分。
3.生活和办公区域应植树种草。
4
无绿化此项不得分, 绿化面积不够总占地面积20%扣2分。
4.矿区道路完好畅通, 主要路面应进行必要固化。
4
道路不固化、 不完好此项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二) 办公和生活设施( 24分)
1.必须有的办公场所(调度室和值班室、 会议室、 矿长室、 技术室等)应进行必要的装修并配备办公桌椅及办公用品等。
4
现场
检查
缺少一项扣2分, 不符合要求扣l分。
2.煤矿必须装备工业视频系统, 应具备产量等计量统计、 动目标监视和大屏幕显示等功能。
4
无工业视频系统不得分, 系统不完善扣2分。
3.职工宿舍, 应建在安静的区域, 并应有采暖设施, 进行必要的装修, 做到整洁、 卫生。
4
无装修扣2分, 不卫生扣2分, 宿舍不安静扣2分, 无采暖设施扣2分。
4.职工食堂应进行必要的装修, 做到整洁、 卫生, 食品品种丰富、 价格合理。
4
无装修扣l分, 不卫生扣2分, 价格不合理扣1分。
5.浴室应进行必要的装修, 面积应与矿井规模相适应, 按最大班人数每人不少于1.2m2。
4
无浴室此项不得分, 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6.厕所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4
无厕所不得分, 不卫生扣2分。
二、 软件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00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一)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资质( 40分)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5
检查机构和人员配置
无安全管理机构本项不得分; 安全管理人员每缺一人扣1分, 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2.矿长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 分管生产、 安全、 机电的副矿长及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和其它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
5
检查资格证书
矿长无证为取消标准化评审资格; 生产、 安全、 机电副矿长、 总工利币、 副总工程师每1人无资格证扣2分, 其它安全管理人员每1人无资
格证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一)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资质( 40分)
3.特种作业人员(瓦斯检查员、 放炮员、 安检员、 电钳工、 提升绞车司机、 采煤机司机等)必须取得操作资格证。
10
检查
证件
发现l人无证上岗的此项不得分, 每发现1人未持证上岗扣2分。
4.必须有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 生产作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存档。
10
查看计划、 培训档案及考试记录、 查看培训合格证。
无培训计划扣5分; 发现生产作业人员未经培训l人扣l分; 培训考核不存档扣5分。
5.按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 或与就近(行车距离不超过30min)的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10
查看
协议
无救护队又未签订救护协议本项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二) 安全制度( 10分)
1.各级领导、 职能机构、 岗位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4.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6.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9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0.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10
逐项检查各种制度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三) 图纸( 10分)
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巷道布置图;
4采掘工程平面图;
5.通风系统图;
6.井下运输系统图;
7.矿井监测装各布置图;
8.排水、 防尘、 防火注浆、 压风、 充填等管路系统图;
9.井下通讯系统图;
10.井上下供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器设各布置图;
11.井下避灾路线图。
10
查看
图纸
井上下对照图、 采掘工程平面图、 通风系统图三种图纸每缺1种或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的本项不得分, 内容不全或填绘不及时l处扣l分; 其它图纸每缺l种扣2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四) 操作和作业规程( 10分)
各工种操作规程齐全; 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与工作地点实际情况相符, 并经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 内容齐全, 图文清晰, 审批、 执行手续完备, 有考核和签名。
10
逐项
检查
作业规程缺少l种本项不得分, 操作规程每少1种扣2分, 内容不符合要求1处扣l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五) 安全措施( 30分)
1.按规定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
6
按规定检查标
发现一处设备无煤矿安全标志本项不得分。
2.配各安全监测、 监控系统(包括人员定位跟踪监测系统), 设备、 设施齐全, 并能正常运行; 井下各类标志牌清晰、 准确、 齐全。
10
抽查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该项不得分; 标志牌不齐全扣
2分。
3.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4
查计划及专项资金帐目
未提取不得分; 提取不足或未按规定使用扣3分。
4.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贯彻落实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记录。
5
逐项
检查
无记录不得分, 记录不全扣2分; 没落实不得分; 未落实一项扣2分。
5.定期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
查发放记录、 向作业人员询问
未按规定发放本项不得分。
三、 通风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50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一) 通风系统( 60分)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 矿井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矿井有效风量及漏风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6
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和有关资料
通风系统不合理为取消标准化评审资格; 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无报批手续或有效风量不符合规定该项不得分。
2.巷道贯通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制定安全措施。
5
抽查及查阅资料
无措施不得分。
3.实行分区通风, 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 扩散通风、 采空区通风。(非长壁采煤法, 残采回收煤柱, 地质构造复杂块段采煤法经县级以上煤矿主管部门批准不在此限)。
10
现场检查、 核对记录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4.矿井、 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
现场检查、 核对测风报表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一) 通风系统( 60分)
5.矿井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 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21条的规定。
5
现场检查
不合格不得分。
6.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 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主要进、 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2/3, 满足通风、 运输、 行人畅通和安全的要求。
5
现场检查巷道、 查阅记录及维修月报记录
不合格一处扣2分。
7.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 并能在lO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反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40%; 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有反风演习报告。
5
查阅记录和演习报告
反风设施、 反风量及反风演习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 该项不得分。
8.矿井主通风机周边封闭严密不漏风, 吸风口装防护网, 防止吸入异物, 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 外部漏风率无提升设备时不能超过5%, 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l5%。
5
查阅记录现场检查
矿井外部漏风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9.矿井每月分上、 中、 下旬进行全面测风; 测风地点为矿井总进风道、 总回风道和分区进风道、 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巷道。测风结果要填写测风台帐及测风牌板。
2
查测风台帐或井下测风排版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二) 通风设施( 40分)
1.永久设施: 风门、 密闭、 风窗、 风桥
(1)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 耳听无声音)墙体平整; 无裂缝(雷管线不能插入)、 重缝和空缝。
4
逐项检查实测实量
有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2)风桥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 成流线型, 坡度小于30。, 两端接口严密, 风桥材料用不燃物构筑, 四周见实帮、 实底, 要填实、 结实。
4
逐项检查实测实量
有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3)密闭周边必须掏槽。
4
实测实量
有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4)设施周围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 无杂物、 积水、 淤泥。
4
现场检查
有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5)密闭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 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要设栅栏(符合扩散通风标准, 可不设栅栏)、 警标、 检查管理牌板。
4
现场检查
有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6)风门不少于两组, 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 人行风门间距不小于5m, 进回风巷道之问的风门至少设两组正、 反向风门, 风门能自动关闭, 有闭锁装置, 风门不能同时敞开。
4
现场检查
不合格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二) 通风设施( 40分)
(7)门框要沿口包边, 有衬垫, 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 通车风门底坎除外), 门扇平整不漏风, 门扇与门框不歪扭, 调节风窗调节位置要设在门墙上方, 并能调节。
4
现场检查
不合格不得分。
2.临时设施: 临时风门、 临时密闭
(1)临时密闭要设在顶、 帮良好
处, 见硬底、 硬帮, 与煤岩体接实。
2
现场检查
不合格不得分。
(2)设施周围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 无片帮、 冒顶, 无杂物、 积水、 淤泥。
2
现场检查
不合格不得分。
(3)设施四周接触严密。木板设施要鱼鳞搭接, 表面要用灰、 泥满抹或勾缝。
2
现场检查
不合格不得分。
(4)临时密闭不漏风, 密闭前要设栅栏、 警标(符合扩散通风标准可不设栅栏)。
2
现场检查
不合格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二) 通风设施( 40分)
3.测风站
矿井每一进风和回风井都要建立永久测风站, 测风站标准如下: (1)建在进、 回风井(平硐、 斜井)口30m以里。
(2)测风站长度4m, 测风站前后各10m范围内巷道无分支、 无拐弯。
(3)测风站所在4m巷道应砌墙, 抹顶成光滑断面。
(4)特殊情况能够在巷道两侧各砌l.3m高的墙。
(5)测风站两端抹成流线型, 以降低阻力。立井在井底车场适宜位置建立测风站。
4
现场
检查
不合格一项扣1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三) 局部通风( 50分)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保证正常运转, 不发生循环风, 一台局扇不能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5
逐台
检查
局部通风机安装、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该项不得分。
2.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 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 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 通风
机必须吊挂或垫高, 离地面高度大于0.3m; 5.5kW以上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消音器。
5
逐台
检查
一处不符合标准扣2分。
3.局部通风机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并实行挂牌管理, 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 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5
逐台
检查
不设专人管理不得分; 牌板内容不全扣3分; 无计划停风不得分。
4.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的瓦斯含量不超限, 巷道中的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
逐台
检查
发现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得分
扣分原因
( 三︶局部通风机( 50分)
5.使阻燃风筒接头严密, ( 手距接头处0.1米感觉不到漏风) , 无破口( 末端20米除外) 。无反接头, 风筒接口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加垫, 上紧螺丝。
5
现场检查
使用非阻燃风筒该项不得分; 其它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
6.风筒吊挂要平直, 逢环必挂。
5
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
7.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 不准拐死弯, 异径风筒接头要使用过度节先大后小, 不准花接。
5
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
8.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应安放在进风巷道中, 距回风侧大于10m: 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 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行时, 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5
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
9.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 瓦斯喷出区域或高、 突矿井掘进面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三专两闭锁”、 ”双风机、 双电源”, 能自动切换, 并与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每天有专人检查。
10
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四、 瓦斯治理技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70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瓦斯管理( 70分)
1.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 无瓦斯积聚。允许浓度见《煤矿安全规程》l38、 139条的规定。
20
井下检查及查阅资料
发现一处超限作业不得分。
2.每班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瓦检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虚报。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l49条的规定, 每月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 有矿技术负责人审查、 签字。
10
井下任意选点抽查和检查有关资料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5分。
3.临时停风地点, 要立即断电撤人, 设置栅栏, 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在停风后立即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10
井下选点检查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3分。
4.瓦斯检查仪器、 仪表齐全, 满足瓦斯检查需要, 并定期检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布置符合AQl029- 相关规定。
5
现场检查
仪器、 仪表不齐全或监测监控系统、 设施不合理该项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瓦斯管理
5.排放瓦斯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 并严格执行; 高、 突瓦斯矿井, 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抽放瓦斯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l45条-l48条的规定。
10
现场检查和检查有关记录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6.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 记录、 台账三对口, 瓦斯日报表和监控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 技术负责人审签。
5
井下抽查和检查有关记录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3分。
7.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矿)的有关规定。
5
检查有关记录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3分。
8.每年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并履行审批、 备案手续。
5
检查鉴定报告及审批、 备案文件
未进行鉴定、 未履行审批和备案的不得分。
五、 爆破技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70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爆破和火工品管理( 70分)
1.爆破材料库建筑、 爆破器材品种、 容量及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并取得爆破器材储存、 运输、 使用许可证。
10
现场检查及有关 记录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矿井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雷管、 炸药必须按规定分开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 电雷管建立编号制度。
10
现场检查及有关管理制度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3.爆破作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放炮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班长、 放炮员、 瓦检员当班不许兼职, 躲炮距离、 时间、 瞎炮的处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0
现场检查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4.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 其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10
现场检查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爆破和火工品管理( 70分)
5.实行爆破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由于地质条件所限不能湿式打眼的, 要制定专门措施)和放炮使用水炮泥,
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 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7
现场
检查
发现一处不按规定执行扣3分。
6.矿井配有足够的爆破专业人员, 必须使用专用放炮器放炮,
爆破工作面应备有放炮警示绳、 牌等, 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爆破。
7
查阅有 关资料与井下抽查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7.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 必须严格执行矿方制定、 相关部门批准的专项措施。
7
查现场和措施
发现一处不按规定执行扣3分。
8.每放一次炮填写一次放炮日志, 不准下班后一次总填写。
9
查记录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3分。
六、 防灭火、 防尘和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20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一) 防灭火( 40分)
1.煤矿应建立消防、 防灭火系统; 消防水源、 水池及管路系统要满足消防灭火要求; 放顶煤开采的矿井, 必须编制预防采空区自然发火的措施; 同时, 要建立防火责任制和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10
现场检查及查阅设计、 施、 资料等。
消防灭火系统不健全为取消标准化评审资格。
.
2.开采容易自燃和放顶煤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有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 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对采空区、 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以灌浆为主和充填、 注氨、 喷洒阻化剂、 注凝胶、 均压等综合防灭火措施(不少于2种)。
5
检查作业规程和记录, 井下抽查
未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的为取消标准化评审资格; 未采取灌浆防灭火措施的扣3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一) 防灭火( 40分)
3.凡开采易自燃煤层, 要建立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 开展火灾的连续性监测、 预报工作。观测地点: 采空区、 采区防火墙、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 其它可能发火地点。观测内容: 气体成分、 密封内外压差、 气温、 水温等。
5
检查化验报告单、 防火记录等, 井下任意选点检查
未建立监测系统该项不得分; 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扣3分。
4.消除采空区密闭内及其它地点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 水温影响的高温点除外)及c0超限(火区密闭内除外)。
3
井下抽查和检查记录
发现一处超限该项不得分。
5.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 材料, 并进行永久性密闭。
3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未按规定时间密闭或密闭质量不合格
该项不得分。
6.每一处火区都必须建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火区管理卡片, 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火区的管理有措施和制度, 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启封火区要有计划和经批准的措施。
2
现场检查、 检查记录
火区管理不符合规定或启封火区无专
项安全措施该项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一) 防灭火( 40分)
7.无C0超限作业和煤炭自燃事故。
3
按期检查检查记录
发现C0超限作业或发现明火或封闭工作面冒烟该项不得分。
8.井下每个生产水平必须建立消防材料库, 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器材的数量、 品种按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要求。
2
现场检查和查阅记录
未按标准设立消防材料库的该项不得分, 器材不足的扣1分。
9.井口20m范围内无明火。
2
现场检查
发现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10.井下电气焊作业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的要求, 并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2
现场
检查
不符合规定进行电气焊不得分; 措施未经矿长审批签字不得分。
11.中央变电所、 水泵房、 绞车房、 压风机房及其它机电设备集中地点, 地面厂房、 车间、 库房等地点, 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并做到常设备用。
3
现场
检查
消防灭火设施不齐全, 有一处不合格扣一分, 直至扣完。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二) 防尘( 40分)
1.矿井必须有健全的防尘供水系统(水源、 管路等); 矿井有各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并报有关部门各案; 主要运输巷道, 采区回风巷道, 胶带运输机斜井, 胶带运输平巷, 上、 下山, 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 掘进巷道, 溜煤眼翻车机硐室, 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洒水设施, 胶带运输机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 其它管路每隔lOOm设一个三通阀门, 阀门要完好、 灵活、 可靠, 不冒水。
10
井下 抽查
防尘供水系统不健全为取消标准化评审资格; 煤尘未鉴定扣5分; 防尘设施有一处不合格扣2分。
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 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 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 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50m, 水幕应封闭全断面, 灵敏可靠, 雾化好, 使用正常。
6
井下
抽 查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 二) 防尘
3.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 雾化程度好, 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综采工作面设移架自动同步喷雾, 放顶煤工作面设放顶煤自动同步喷雾; 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炮采工作面要采取湿式打眼, 使用水泡泥, 爆破前后冲洗煤壁, 爆破时应喷雾除尘, 出煤时洒水: 作业人员佩戴防尘保护用品。
10
井下
检查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4.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 数量、 质量、 水量符合有关规定。
2
井下
检查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5.防尘制度健全, 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 各种记录、 图纸、 台帐齐全准确。
3
查阅 资料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6.测尘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40条的相关规定; 测尘点合格率70%以上。
2
查 阅记 录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二) 防尘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 主要进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 其它巷道靖扫积尘周期由各矿技术负责人决定, 并要有制度, 有记录可查,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 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5
检查记录及实际查看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8.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l54条执行。
2
现场检查
应注水不注的不得分。
( 三) 防治水
1.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 并制定相应的探、 防、 堵、 截、 排等综合防治水措施。有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计划。
(2)有1: -1: 10000的综合水文地质图和1: 500的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5
检查图纸及台 帐
未制定综合防治水措施不得分, 缺一种图纸扣3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三) 防治水
2矿井涌水量及泵房排水能力:
(1)矿井排水系统健全, 设施完善, 并每年进行联合排水试验。
( 2) 矿井排水设备、 设施的排水能力满足矿井涌水量要求, 并留有余地。
(3)有井下涌水量、 井下突( 涌)水点、 水文观测孔(灰岩)观测记录、 周边矿井(特别是小煤矿)调查记录。
3.防治水工程技术要求:
( 1)坚持”有疑必探”, 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 都必须进行探放水, 并有探防水钻孔设计及技术措施; 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规定。
( 2)探防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 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
( 3) 对相邻煤矿旧巷积水区和开采范围及水文地质情况必须清楚, 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煤矿主管部门。
( 4)具备完整的防排水系统图。
( 5)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 并有书面排查分析记录。
20
现场检查及检查记录
排水系统不健全或排水能力不能满足矿井排水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记录不齐全或记录不完善扣5分。
(1)未坚持”有疑必探”探放水原则的不得分。
(2)需进行而未进行探防水钻孔设计的及钻孔布设不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规定扣2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 三) 防治水
( 6) 工业场地及井口必须采取防洪排涝措施,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54、 255、 256条规定。
10
检查 资料
( 3) 相邻煤矿口位置不清, 水文地质情况未查清扣5分; 危害情况反应不及时扣2分。
( 4) 无防排水系统图扣2分; 内容不详细, 每发现一处扣1分.
( 5) 没有定期进行防治水排查, 无排查分析记录, 没缺一次, 扣2分。
( 6) 无防洪排涝措施该项不得分; 措施采取不完善扣5分。
4.防治水工程质量:
( 1) 井上下防治( 探) 水工程应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规定。
( 2) 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 钻孔、 有大量老空积水( 包括周边矿采空区积水) 无法排除时, 应留设防( 隔) 水煤柱。煤柱设计应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规定, 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 3)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水情、 水害检测系统齐全、 设备状态完好。
( 4) 及时治理地面塌陷区及裂隙, 并制定安全措施。
5
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有一项不否不得分
七、 机电、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200分)
( 机电部分 标准分140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机 电 设 备 考 核 指 标 标 准( 17分)
1.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90%, 其中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为100%。
4
现场
检查、
查阅
资料
未坚持月检查或检查后未整改不得分。综合完好率每降1%扣0.5分, 大型设备一台不完好扣2分。
2.井下防爆电器设备防爆率l00%。
4
现场
检查
发现一台失爆不得分
3.按规定要求有安全标志的煤矿矿用机电设备使用率l00%。
3
现场
检查
发现一台无安全标志的设备不得分。
4.井下电缆选型合格率l00%, 电缆接头合格率l00%, 电缆吊挂合格率≥95%(含井下四小线)。
4
现场
检查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67、 468、 469、 471、 472条进行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选型不合格不得分, 出现鸡爪子、 羊尾巴、 明接头不得分(非本安系统电缆接头不合格为失爆), 吊挂合格率每降l%扣0.5分。
5.完好的矿灯总数>1 1倍经常见灯人员总数。
2
现场
检查
现场检查小于l.1倍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机 电 安 全( 100分)
一、 提升系统
1.斜井绞车提升
应具备保护装置: (1)过卷(2)过速(3)过负荷欠电压(4)限速(5)深度指示器失效(6)闸间隙超限(7)松绳(8)满仓(9)减速功能(10)定车装置(11)有声光信号, 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12)对于副井升降人员绞车应有动力制动装置或具有同等效能的其它制动装置(13)提升绞车的保险闸必须采用配重式或弹簧式, 制动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2条要求。
应具备安全设施: (1)铭牌、 责任牌、 完好牌、 警示牌齐全
(2)有足够的消防器材(3)有专用电话(4)有绞车电控原理图(5)有防护装置(6)有应急照明(7)有工业电视监视器。
10
现场
检查
在本标准中选取与受检矿主、 副井提升方式相同的栏检查评分。矿有副井提升时, 则主、 副井分别检查记分。矿无副井提升时, 则副井记满分(6分)。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对现场保护装置进行检查, 每少一种保护或虽有保护, 但不起作用该项不得
分。少一项安全设施或缺量扣0.5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机 电 安 全
2.立井绞车提升
应具备的保护装置: 除上述l3种保护装置外, 还须有:
(1)罐笼提升时: 安全门必须与罐位、 提升信号闭锁, 摇台必须与罐位、 阻车器、 提升信号闭锁。提升信号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3条规定。
(2)箕斗提升时, 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3)提升速度≥3m/s时, 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4)过卷, 过放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条规定。
(5)单绳提升的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6)必须有双电源供电。
应具备的安全设施:
(1)铭牌、 责任牌、 完好牌、 警示牌齐全(2)有足够的消防器材(3)有专用电话(4)有绞车电控原理图(5)有防护装置(6)有应急照明(7)有工业电视监视器。
10
现场
检查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27、 383、 384、 397条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每少一种保护装置或虽有保护, 但不起用该项不得分。
少一项安全设施或缺量扣O.5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机 电 安 全
3.斜井滚筒驱动胶带机提升(标准亦适用于井下所有胶带机)应具备保护装置: (1)防滑(2)防堆煤(3)温度(4)烟雾(5)自动洒水(6)防跑偏(7)防张紧力下降(8)防纵向撕裂(9)上运胶带有防倒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下运时必须有制动装置, 大倾角胶带机逆止装置不少于2处, 且有断带抓带保护(10)软制动(11)拉线急停(12)电动机有过电流欠电压保护(1 3)胶带机头房有应急照明(14)有连续式火灾监测系统, 并接入矿井安全监测系统。
应具备的安全设施: (1)设备铭牌、 责任牌、 完好牌、 电缆有标志牌, 机房有警示牌(2)有消防管路和足够的消防器材(3)有专用电话(4)机头机尾有防护栏, 机巷中间有过桥(5)机巷有充分的照明(6)有电控原理图。
10
现场
检查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对胶带机进行现场检查, 每少一种保护装置或虽有保护但不起作用, 扣1分。少一项安全设施或数量不足要求扣0.5分。
项目
项目内容及标准
标准分
检查
方法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机 电 安 全
4.斜井钢丝绳牵引胶带机提升
应具备保护装置: (1)过速(2)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3)输送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