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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精细化管理标准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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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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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山矿”一通三防”专业
精细化管理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 创新管理模式, 提升管理效能, 规范管理行为, 优化管理流程, 实现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为了生产, 不安全不生产的工作要求, 不断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依据矿有关政策, 结合我矿工作实际, 特制定一通三防精细化管理标准。
( 一) 精细化管理小组
组 长: 李长松
副组长: 李学臣 蒋玉玺
成 员: 刘 杰 石生文 孙纯军 程景淦 王雨生 原俭堂 常海祥 原永涛 白嘉琪 刘 琰
( 二) 责任分工
1、 李长松负责精细化管理全面工作, 组织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 并随着精细化工作的推进, 不断修改、 补充和完善, 定期组织召开精细化工作会议、 工程质量验收评比。
2、 李学臣、 孙纯军 白嘉琪 刘 琰负责通风方面的精细化管理。
3、 蒋玉玺、 刘 杰 石生文负责三防方面的精细化管理。
第一章 通风设施的构筑安装标准
( 一) 永久性风墙构筑标准
1、 挡风墙内外5m内支架完好, 无片帮冒顶。
2、 挡风墙前无瓦斯积聚。
3、 挡风墙前5m内无杂物、 积水和淤泥。
4、 挡风墙前要设置栅栏、 警标、 说明牌和检查牌( 进回风巷道之间的挡风墙除外) 。
5、 采区的挡风墙设置距通风巷道的距离不得超过6m, 否则应补打临时墙或永久墙。
6、 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严密不漏风( 手触无感觉、 耳听无声音) , 墙体厚度不小于0.25m。
7、 岩巷挡风墙上下要砌在顶底坚实的岩石上, 煤巷挡风墙两帮见实煤后掏槽深度不小于0.3m, 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 并抹不少于0.1m的裙边。当顶板破碎时, 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 且应除去浮煤、 矸后再掏槽砌墙。
8、 用砖、 料石砌墙时, 竖缝要错开, 横缝要水平, 排列必须整齐; 砂浆要饱满, 灰缝要均匀一致; 干砖要浸湿; 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 墙厚要符合标准。
9、 挡风墙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 确保不漏风。
10、 墙面要平整( 1m内凹凸不大于10mm, 料石勾缝除外) ;
无裂缝( 雷管脚线不能插入) 、 重缝和空缝。
11、 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 墙周要包边, 其宽度不少于0.2米。要求抹平, 打光压实。
( 二) 临时挡风墙构筑标准
1、 临时调风或封闭盲巷时能够采用临时挡风墙。
2、 临时挡风墙的厚度根据用途和巷道条件的不同确定。厚度不小于0.25m。其它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
3、 因处理事故或临时调风, 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的地点, 可用木板临时挡风墙, 用鱼鳞式搭接, 并用黄泥抹面。
4、 建筑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 确定打立柱的数量, 立柱要打牢固, 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木板条采用鱼鳞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一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 压茬宽度不少于15mm, 在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内接实。木板钉严实后, 必须清除杂物, 然后用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桨沿木板压茬缝及墙四周堵抹平整严密。
( 三) 永久风门构筑标准
1、 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 并安设连锁装置。主要进回风道之间风门, 应同时安装反向风门。
2、 两道风门的距离, 应能保证运输和行人道要求。一般情况下, 行人或人工推车风门间距不小于5m, 绞车运输不小于10 m, 机车运输不小于一列车长度。
3、 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腰线处厚度不小于0.8m,风门墙垛严密不漏风( 手触无感觉、 耳听无声音) 。
4、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 必须先砌反水池; 通车风门要设底坎, 要预留过线、 过管孔, 并封堵严密。两边墙垛施工要平行进行, 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
5、 墙垛周边要掏槽, 掏槽深度不小于0.2m, 见硬顶、 硬帮与煤岩接实。墙垛要平整( 1m内凹凸不大于10mm, 料石勾缝除外) ; 无裂缝( 雷管脚线不能插入) 、 重缝和空缝。
6、 在煤巷构筑反向风门时, 风门墙体四周必须掏槽, 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m。
7、 经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风筒、 水沟、 刮板运输机道等, 必须设有防逆风隔断装置。
8、 风门门框要有包边、 沿口、 衬垫, 四周接触严密( 不透光为准, 通车底坎除外) 。门框要有3º~5º的倾角, 门扇与门框不歪扭。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 门框倾斜角度、 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 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
9、 风门墙垛砌好后, 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 做到不漏风。水泥砂浆凝固后, 方可挂风门扇。
10、 风门门扇要用不少于50mm厚的木板制成, 两面包白铁皮, 门扇平整不漏风。门带要采用50mm×50mm以上规格的角铁制成。
11、 安装门扇时, 要使门扇四周接触严密, 要求风门不坠、 不歪, 开关自如。
12、 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挡风帘, 确保严密不漏风。
13、 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 无杂物、 积水、 淤泥。
14、 风门要有管理牌板, 并注明责任人。
15、 不使用的风门风墙应及时拆除。
( 四) 临时风门构筑标准
1、 一组风门不少于两道, 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 行人风门间距不下于5m。
2、 风门能自动关闭。
3、 风门墙设在顶、 帮良好处, 前后各5m内支护良好, 无杂物、 积水、 淤泥。
4、 门墙四周要接触严密。木板墙要鱼鳞搭接, 墙面要用灰、 泥满抹或勾缝。
5、 门框要有包边、 沿口、 衬垫, 四周接触严密。
6、 门扇平整不漏风, 与门框接触严密。
7、 通车风门必须设底坎、 挡风帘( 运输机道风门也要设风帘) 。
8、 电缆或管路不得在风门门框或调节风窗内穿过, 电缆孔或管路孔封堵严密。
9、 风门要有管理牌板, 并注明责任人。
( 五) 栅栏构筑标准
1、 不行人的巷道, 长度超过6米的水仓口及硐室, 密闭前(档风墙除外) 采掘工作面回风眼、 未及时密闭的盲巷等处, 必须设置栅栏。
2、 栅栏应采用钢筋或木条制做, 高度不低于1.5m。
3、 栅栏间距不超过200mm, 应留有供通风人员进出的小栅栏门。
4、 栅栏上应悬挂 ”禁止入内”警标, 未经通风区同意, 任何人不得进入栅栏内, 不得随意拆除栅栏。
( 六) 测风站构筑标准
1、 井下设置测风站的地点应包括矿井总进风、 总回风、 主要大巷, 采区上、 下山进回风巷。
2、 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 其长度不得小于4m, 前后10m内无风流分支、 无拐弯、 无杂物、 断面无变化。
3、 测风站设在巷道支护完好处, 要有鲜明的标志。断面必须规整光滑。支架巷道应用木板或其它材料补帮并用灰砂抹光, 锚喷巷道和砌碹巷道应用水泥砂浆抹光。
4、 测风站应设置测风记录牌板, 排版上应标明测风站的断面积、 平均风速、 风量、 空气温度、 瓦斯和二氧化碳等参数, 并填写测风日期、 测风员姓名。牌板样式如下:
测风记录牌板
日期
断面
㎡
风速
m/s
风量
m3/min
CH4
%
CO2
%
T
℃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地 点
测风员
要经常检查核定测风站断面面积, 断面发生变化时, 应及时修改断面。
( 七)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标准
1、 局扇应用钢丝绳吊挂( 两端用不少于2个卡子固定) 在巷道一侧顶部的钢带上或放在专用支架上, 离底板高度不得低于0.3m。
2、 上、 下山巷道要顺巷道倾角吊挂, 但角度不得大于150º。
3、 局扇及开关安装在进风巷道中, 距掘进面回风口不小于10m。
4、 局扇实行挂牌管理, 管理牌板应注明供风地点、 局部通风机编号、 功率、 风筒长度、 出口风量、 安装时间、 负责管理人员姓名、 瓦斯检查员姓名、 检查时间、 风机自动倒台试验情况等内容。
( 八) 风筒吊挂标准
1、 吊挂风筒的拉丝要用4mm线材, 长距离巷道可采用6.3mm钢丝绳, 每段拉丝长度20米, 巷道拐弯或变坡处能够适当调整, 每段拉丝均匀吊挂在棚梁上, 间距不得超过5m; 拉丝一端用滑杆螺丝张紧。
2、 风筒吊环用米丝吊挂在拉丝( 或钢丝绳) 上, 先将米丝对折, 对折端穿过风筒吊环, 另一端绕过拉丝拧紧3圈以上, 多余的铁丝剪齐。必须做到吊挂平直、 逢环必挂、 环环吃劲。
3、 风筒出口处距迎头距离保持在煤巷5-8米, 岩巷8-10m, 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 巷道中风速符合规定。。
4、 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 不准拐死弯。分岔处要设三通。
5、 风筒接头不能倒接、 花接, 接口必须反压边, 保证美观、 不漏风。
6、 风筒必须编号挂牌, 号牌悬挂( 或粘贴) 在风筒中间位置。
( 九) 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
1、 回采工作面进、 回风巷、 掘进工作面的回风巷道、 避难硐室、 放炮地点、 警戒人员所在位置、 小绞车处及有固定人员作业处都应安装压风自救装置。
2、 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设位置及数量: 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每隔50米及距工作面25-40米, 应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每组5~8个, 回采工作面进风巷距下安全口50米以外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其数量应满足工作面最多人员需要。
掘进工作面正前距迎头25-40米和反向风门以外各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其数量应满足工作面最多人员需要, 反向风门以里的小绞车房、 小小水泵房、 输送机头、 中转车场等有人固定工作的地点, 应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反向风门以里每隔50米应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每组5-8个压风自救, 以供流动人员使用。
3、 压风自救装置应安设在顶板稳定、 支护好、 巷道较宽敞, 无片帮冒顶、 无杂物堆积和无淋水的安全地点或硐室内。压风自救装置必须吊挂牢固, 供气嘴距底板的高度为1.2m-1.6m。但在同一条巷道内的吊挂高度必须统一整齐。
4、 压风自救装置连接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采煤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
5、 每个压风自救装置的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避难硐室内每个压风自救装置的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3m3/min
压风自救装置应挂牌管理, 牌板样式如下:
压风自救装置管理牌板
巷道名称
组 号
数量( 个)
供气量( m3/min)
完好情况
维护人
日期
第二章 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标准
( 一)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 应备有必要的工具、 仪器、 仪表, 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 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 连接线, 将仪表通电预热, 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 二) 地面检修步骤
1、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 1) 按国标”GB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 2) 检查防爆外壳内外有无脱落、 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 要求应无此类情况。
( 3) 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 4) 检查连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 要求应完好齐全, 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 各紧固件应齐全、 完整、 可靠, 同一部位的镙母、 镙栓规格应一致。
( 5) 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 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 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 匀速摇动表柄, 若读数为无限大( ∞) , 表明绝缘合格。
( 6) 接通电源, 对照电源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 判断故障点, 排除故障。
( 7)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 8) 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 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1>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 观察和测试。
<3>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 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第15条的方法处理, 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 9) 烤机完毕, 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 盖上机盖, 作好记录, 入库备用。
( 三)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 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 完整, 电缆应无破口, 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 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 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度甲烷气体。
( 四) 井下安装
1、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 防止剧烈震动和冲击。
2、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 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它柔性材料悬挂, 悬挂点的距离为2米。
3、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 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 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4、 电缆之间、 电缆与其它设备连接处, 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它导体接触。
5、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 密封要良好, 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 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 无毛刺, 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 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6、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 距顶板( 顶梁) 不得大于300mm, 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 调试、 检验及支护良好、 无滴水、 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并应悬挂或设置底座, 使其距巷道底板的高度不小于300mm。安装完毕, 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 确认合格无误后, 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 一切功能正常后, 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 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下表: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表
甲烷传感器设置地点
报警
浓度
断电
浓度
复电
浓度
断电范围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 岩) 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进、 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和煤( 岩) 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专用排瓦斯巷
≥2.5%CH4
≥2.5%CH4
<2.5%CH4
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 岩) 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0.5%CH4
≥0.5%CH4
<0.5%CH4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0.5%CH4
≥0.5%CH4
<0.5%CH4
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机
≥1.0%CH4
≥1.5%CH4
<1.0%CH4
采煤机电源
低瓦斯、 高瓦斯、 煤( 岩) 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 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
≥1.0%CH4
≥1.5%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 煤( 岩) 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 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
≥1.0%CH4
≥1.0%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0.5%CH4
≥0.5%CH4
<0.5%CH4
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掘进机
≥1.0%CH4
≥1.5%CH4
<1.0%CH4
掘进机电源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
≥0.5%CH4
≥0.5%CH4
<0.5%CH4
机电设备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的装煤点和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处
≥0.5%CH4
在煤( 岩) 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 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的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
≥0.5%CH4
≥0.5%CH4
<0.5%CH4
机车电源
在煤( 岩) 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 主要回风巷内使用的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
≥0.5%CH4
≥0.7%CH4
<0.7%CH4
机车电源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
≥0.5%CH4
≥0.7%CH4
<0.7%CH4
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瓦斯抽放泵站室内
≥0.5%CH4
利用瓦斯时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
≤30%CH4
不利用瓦斯、 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
≤25%CH4
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下风侧栅栏外
≥1.0%CH4
≥1.0%CH4
<1.0%CH4
抽放瓦斯泵
第三章 爆破专业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标准
( 一) 爆破一般规定
1、 采煤工作面放炮员必须由责任心强, 具有二年以上采煤经验, 熟悉通风、 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术, 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 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2、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 瓦斯、 火药管理等规定, 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和本操作规程。
3、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工作面放炮前, 放炮员、 班组长、 瓦斯检查员和兼职安监员都应在现场。
4、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放炮时, 必须采用正向爆破, 严禁反向爆破。
5、 严禁采用糊炮、 明火、 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6、 放炮与回采其它工序平行作业时, 必须按照放炮的安全距离规定执行, 否则应停止放炮。
7、 在地质变化地带、 冒顶区、 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碎、 煤层松软、 容易冒顶片帮的地段, 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8、 放炮员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 保证爆破时不崩倒棚子、 不丢顶煤和底煤、 不将煤块大量崩溅空巷, 保证煤壁平直, 符合开帮进度要求。
( 二) 领药、 运药
1、 运送爆破材料和封泥装药可由兼职的放炮员助手进行, 放炮员助手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取得合格证后, 方可操作。
2、 在井下火药库领取火药和雷管时, 要根据本班生产情况领取火药、 雷管当面点清数量, 认真检查火药雷管质量品种, 然后盖章。
3、 领取的火药雷管要分别放入不同的箱中并加锁。
4、 放炮员本人如拿不完所领取的全部火药雷管, 应由当班班长指派专人帮助运送, 但雷管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携带, 中途行走时前后两个要错开一定距离, 严禁并排行走, 中途休息要选择安全地点, 背送火药雷管时不准乘坐车辆和皮带。
5、 火药雷管运送到工作地点后, 必须放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 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 三) 放炮员的工作顺序
1、 准备( 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 →检查处理→放炮操作( 检查瓦斯→装药→设警戒→停电→联线→撤人→检查瓦斯→落实签字、 警戒、 撤人停电到位→放炮→炮后检验及检查瓦斯→撤警戒) →收尾工作。
2、 装药前, 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 对所检查出的问题, 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不准进行装药:
( 1) 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 瓦斯浓度达到1%时。
( 2) 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
( 3) 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
( 4) 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 5) 有伞檐, 炮道不符合规定, 煤壁局部突出0.3米以上。
( 6) 炮眼内有异状, 有压力水、 瓦斯突增、 炮眼塌陷出现裂缝, 温度骤高骤低等。
( 7) 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眼深、 位置、 方向等。
( 8) 炮眼内煤粉未清除干净。
( 9) 基本支护与特种支护不齐全, 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 10) 发现瞎炮未处理。
( 四) 装药
1、 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 不得用手拉脚线硬拽雷管体, 也不得用手拉管体硬拽脚线, 应将成束的雷管脚线顺好, 拉住管体前端脚线抽出。
2、 装配引药时, 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 1) 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 支架完整、 避开电器设备和导体的放炮地点附近进行, 禁止坐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的数量, 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 2) 装配引药时, 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折断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 3) 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 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 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禁止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 4) 电雷管插入药卷后, 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 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 还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
( 5) 在装配引药地点只允许放炮员一个人在此操作, 非装配引药人员不得靠近。装配好的炮头要整齐的放在药箱内, 而且点清数目, 不得丢失。
3、 装药时, 首先用炮棍将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清除干净, 用炮棍探明角度和深度后, 再用炮棍将炮头和随装药轻轻地分次推入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推进火药时, 不得猛力冲撞。
4、 潮湿或有水的炮眼, 应用抗水炸药或用防水套。
5、 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 装引药时其聚能穴朝向眼底,
6、 炮眼封泥应采用水炮泥。装填水炮泥时应先紧靠药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 然后装水炮泥, 外端再填以炮泥。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和压的太紧, 以防捣破水炮泥, 不得使用漏水的水炮泥;
7、 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 粘土、 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8、 对有水的俯角炮眼装药, 应采用串联的方法把一定数量的药卷装入防水套里系好口, 一次送入炮眼内。
9、 装完药后, 应先将炮泥先装入而后装水炮泥, 最后用炮泥封严。装炮泥时要一节一节装, 第一二节要慢用力, 轻捣动, 以后炮泥可依次一一用力捣。
10、 捣炮泥时须用手拉住雷管角线, 要拉直, 但不要拉紧, 脚线紧贴在炮眼下壁, 或侧壁、 防止捣坏。
11、 封完炮泥后, 要将脚线扭结、 悬挂起来, 以防与轨道、 金属管子、 钢丝绳、 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 发生误爆现象。
12、 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
( 1) 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 不准装药放炮。
( 2) 炮眼深度为0.6米至1米时,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 3) 炮眼长度超过1米时,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 五) 设警戒
1、 联线前, 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 放炮员须为警戒人员之一。
2、 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 支架完好的地点, 并要设置警戒牌、 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 放炮时, 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之外。
4、 工作面若与其它采掘面贯通, 在相距20米时, 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 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检查瓦斯。
5、 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及焦煤公司、 矿有关放炮警戒的规定。
( 六) 检查及处理
1、 在联线和放炮前, 放炮员要和班组长、 瓦斯检查员对放炮的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 七) 联线
1、 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顺序和联线方法联线放炮。
2、 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 即放炮母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3、 工作面布置的单排眼、 双排眼、 三花眼或五星眼的联线都采用大串联法, 最后剩下的两条脚线在未和母线联结前要扭结成短路。
4、 母线未和脚线联结前, 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母线在连接雷管脚线前, 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 母线与脚线联结后, 再沿路检查母线。放炮员应最后撤出放炮地点。
( 八) 放炮
1、 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后, 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叫喊”要放炮啦”。
2、 放炮员沿路检查路线, 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 ”快放炮啦”。
3、 到达放炮的警戒地点后, 将母线联接在放炮器的接线柱并拧紧, 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 等待30秒后, 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 待氖灯闪亮稳定, 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4、 炮响后, 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 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扭结短路。
5、 炮后必须等够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的等炮时间, 且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稳定在1.0%以下后, 瓦检员、 放炮员、 班组长方可进入放炮地点查看通风、 支架、 爆破等情况, 正常后方可恢复工作。
6、 处理瞎炮时,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1) 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 处理瞎炮的炮眼与起爆炮眼必须为同一个人操作) 的新炮眼, 重新装药放炮。
( 2)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 严禁将炮眼残底( 无论有无引余炸药) 继续加深; 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 3) 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 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 矸、 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 4) 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 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 5)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 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清情况。
( 6) 在本班放完炮、 吹散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意后, 放炮员须吹长哨并大声喊”放完炮啦”, 方可撤警戒和让其它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第四章 防尘系统工程质量标准
( 一) 防尘管路的敷设
1、 井下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管路齐全、 水量充分。所有胶带机巷及刮板输送机巷内的防尘管路每隔50m设置1个三通和阀门, 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置1个三通和阀门。
2、 采掘工程验收( 包括工作面交接) 时, 要对三通和阀门、 净化水幕、 转载点喷雾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一并验收; 井下煤仓、 溜煤眼、 翻罐笼、 胶带输送机、 耙矸机和所有溜煤转载点都必须有完善的喷雾洒水装置, 喷雾要覆盖煤流, 喷咀之间的距离为300~400mm; 若煤体比较湿润且没有煤尘飞扬, 能够不打开喷雾, 否则, 必须打开喷雾进行降尘。
3、 主要进、 回风大巷及采区进、 回风巷必须安装全断面净化水幕, 做到正常使用。
4、 采掘工作面进、 回风巷至少安装二道净化水幕, 第一道距工作面30~50m范围内, 第二道距回风眼20m范围内。
5、 采掘机工作时或爆破前必须正常开启水幕; 喷条距顶板距离不大于50mm, 两喷头之间的距离为500~600mm。所有净化水幕挂牌管理, 水幕迎向风流, 能够封闭全断面、 灵活可靠, 雾化效果要好。
6、 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 雾化效果要好, 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必须停机; 掘进机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 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 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 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 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 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 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 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 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实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煤层注水、 湿式打眼、 放炮前后洒水、 使用水炮泥、 冲刷巷帮、 装煤( 岩) 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杜绝煤尘堆积和飞扬。
7、 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和管理。主要进、 回风大巷及采区进、 回风巷的净化水幕由机电科设计, 施工单位负责安装, 经调度室组织验收后交运输区使用和管理, 手动水幕每班要开启1~2h, 自动水幕24h正常开启, 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所有净化水幕及装卸载点喷雾装置必须悬挂管理责任牌, 并写明责任人。
8、 防尘供水系统不健全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 掘进工作面不得开工。
9、 巷道修护、 回棚施工作业地点, 必须安装齐供水管路后, 方可施工。
10、 所有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供水管路, 各施工生产单位要按规定加强供水管路、 三通阀门的检查与维护, 杜绝漏水现象, 确保所有施工地点供水管路有足够的水量、 水压。
( 二) 回采工作面防尘规定
1、 回采工作面进、 回风巷距工作面30~50m范围内、 距回风眼20m范围内各安设一道全断面净化水幕。
2、 锚网支护巷道使用直管喷雾, 用铁丝把直管喷雾固定在锚网上; 喷雾两头距巷帮不大于0.1m, 喷雾管上每0.5~0.8m安装一个单眼喷头, 喷头迎着回风流方向, 喷雾装置安装不少于3个固定点, 确保开启喷雾时喷雾管牢固不能摆动, 且喷雾所在平面与巷道中线垂直, 不能吊斜。
3、 转载喷雾采用双喷头的, 固定安设在转载点正前方约200mm-300mm的位置, 距离转载点高度为300mm-500mm为宜, 喷头倾斜方向对准煤流线。
4、 转载喷雾采用单喷头的采用吊挂式, 用铁丝固定后, 喷雾水管及喷头必须做到不能摆动; 相对固定的转载喷雾采用地面焊制好的转载喷雾装置, 用螺栓固定在转载滚筒一侧; 距离转载点高度为300mm-500mm为宜, 且将喷头要正对煤流线。
5、 喷雾的软水管需沿巷帮垂面固定, 过长的软水管需盘好挂于巷帮合适位置。
6、 回采工作面采煤机内、 外喷雾及负压喷雾要正常使用; 移架喷雾及放顶自动同步喷雾必须正常使用。
( 三) 掘进巷道防尘规定
1、 岩巷掘进
( 1) 岩石锚喷巷道使用弧型喷雾, 喷雾两头距巷帮不大于0.1m, 喷雾管上每隔0.5~0.8m安装一个单眼喷头, 喷头迎着风流方向, 喷雾装置安装不少于3个固定点, 要牢固不能摆动。
( 2) 岩石巷道在距迎头200米范围内必须安设三道净化喷雾装置, 第一道喷雾距迎头距离不超过30米, 之后, 每隔50米安设一道, 随着巷道的掘进要及时挪移三道喷雾的位置, 同时必须确保喷雾完好, 在打眼、 拌料、 喷浆、 装岩时必须打开且正常使用。
( 3) 当岩石巷道施工200米后, 在距回风口向迎头20米的范围内设一道净化风流的喷雾, 确保能正常使用。
( 4) 岩石巷道放炮掘进时, 炮前、 炮后, 放炮地点30米范围内必须进行全巷道全断面洒水灭尘。
( 5) 岩石巷道掘进时耙矸机扒矸时迎头30米范围内必须进行全断面全巷道洒水灭尘。
2、 煤巷掘进
( 1) 锚网支护巷道使用直管喷雾, 用铁丝把直管喷雾固定在锚梁网上; U型棚巷道使用弧型喷雾, 用铁丝把弧型喷雾固定在U型棚上。喷雾两头距巷帮不大于0.1m, 喷雾管上每0.5~0.8m安装一个单眼喷头, 喷头迎着回风流方向, 喷雾装置安装不少于3个固定点, 确保开启喷雾时喷雾管牢固不能摆动, 且喷雾所在平面与巷道中线垂直, 不能吊斜。
( 2) 转载喷雾采用双喷头的, 固定安设在转载点正前方约200mm-300mm的位置, 距离转载点高度为300mm-500mm为宜, 喷头倾斜方向对准煤流线。
( 3) 转载喷雾采用单喷头的采用吊挂式, 用铁丝固定后, 喷雾水管及喷头必须做到不能摆动; 相对固定的转载喷雾采用地面焊制好的转载喷雾装置, 用螺栓固定在转载滚筒一侧; 距离转载点高度为300mm-500mm为宜, 且将喷头要正对煤流线。
( 4) 喷雾的软水管需沿巷帮垂面固定, 过长的软水管需盘好挂于巷帮合适位置。
( 5) 煤巷道在距迎头30~50m范围内必须安设一道全断面净化水幕, 随着巷道的掘进要及时挪移, 同时必须确保喷雾完好且正常使用。
( 6) 煤巷道在距回风口20m的范围内必须安设一道全断面净化水幕, 确保能正常使用。
( 7) 综掘机必须有内、 外喷雾装置, 雾化程度要好, 水压符合规定且能覆盖整个滚筒。掘进机割煤时必须开启喷雾装置, 并保证灭尘效果。
( 8) 巷修地点安装净化喷雾用铁丝固定, 喷头迎着风流方向, 喷雾装置安装不少于3个固定点, 要牢固不能摆动。
( 9) 掘进工作面施工单位负责本工作面的喷雾设施( 包括综掘机内、 外喷雾) 安装、 挪移和维护管理。
3、 防尘喷雾管理牌板使用与要求
( 1) 防尘喷雾管理牌板固定采用以下方法
<1>在进回风大巷( 岩石巷道) 内, 永久性防尘喷雾管理牌板固定前, 先用水泥在巷帮上泥一块光滑平整且成型完好的设施牌板, 泥牌板时在四周嵌上木条, 木条的长度分别和牌板的宽度和长度相等, 设施牌板底边要与巷道腰线平行, 且不得压着腰线。固定时, 用螺丝钉把牌板牢牢固定在木条上。
<2>在煤层进回风巷或煤( 岩) 掘进巷道内的牌板固定时, 先用螺丝钉把牌板固定在木条上面, 木条长度分别和牌板的宽度和长度相等, 再用铁丝把它们一起固定在巷帮上, 牌板底边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5m。
( 2) 防尘喷雾管理牌板的悬挂及填写要求:
<1>井下所有弧形、 直管型喷雾( 多个喷头) 均需安设防尘喷雾管理牌板。
<2>采掘头面, 防尘喷雾牌板随着喷雾的移动而移动, 且必须固定在喷雾的上风侧5米范围内。吊挂高度距巷道底板为1.5米。
<3>牌板要按规定认真填写喷雾类型( 半圆或直管) 、 喷头个数、 当班责任人及日期。
<4>牌板要保持清洁整齐, 字迹要端正清晰, 不得随意涂改。
4、 其它
( 1) 防尘喷雾牌板必须牢固的固定在巷帮上。牌板附近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 且不得被其它物料遮挡。
( 2) 防尘喷雾牌板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在放炮、 喷浆、 挪移、 洒水等过程中必须加以保护。对损坏牌板或不按要求管理牌板的, 均给予相关单位处罚。同时对不悬挂牌板或不及时悬挂牌板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 防火管理
1、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与井下洒水管路系统并用, 每隔100米设置支管, 带式输送机巷道每隔50米设置支管, 并有阀门控制。
2、 主供水管路以分地区、 分段安装截止阀, 供水管路所有管件采用额定压力不低于6.4MPa, 分段分地区安装水管路压力表。水管路做到无漏水。
3、 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供水量。
4、 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 煤油和变压器油等。
5、 井下使用的油类、 棉纱、 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由专人运送至使用地点, 剩余的汽油、 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 严禁在井下存放。
6、 井下使用过的油类、 棉纱、 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由专人运送至地面销毁, 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下的油、 废油泼洒在巷道内或硐室内。
7、 井下每个水平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 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应放在灭火器专用箱内或吊挂在巷道一帮, 所挂的位置无滴水、 巷道完好并便于使用。
8、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 不得有烟火或用电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9、 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凡入井的电气设备和防爆小型电器必须有矿防爆组签发的防爆合格证, 井下电气设备每周检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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