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测量工作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六安至潜山公路地处皖西南大别山区,是国家重点公路规划中的纵五—东营至香港(口岸)公路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安徽省规划“西纵”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国道108,315,省道210,209共同构成大别山公路主骨架,路线全长77.84Km.
本监理标段地处皖西南大别山区,主脊老鸭岭附近,地形属于山岭重丘区,沟谷狭窄、坡陡山高、地形起伏,“V”型谷发育,危岩陡壁发育,河流纵比降大。岩性主要为太古界大别山群花岗片麻岩,表层存在全强风化岩,其中全风化层厚度变化较大,全风化层发育地段山体开挖后边坡稳定性较差,主要分布K91+900右侧100M处的泥石流,流动方向与线路近于正交;老鸭岭隧道出口处发育一坡积物,成份以碎石土为主,夹有块石厚度5.4M ,本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区.
二、 编制依据
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 三、四等高程测量规范。
3、 公路隧道勘测规范(JTJ061—99)。
4、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5、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6、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三、 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导线桩、水准点桩、逐桩坐标
放样、路中心桩、路基边缘桩、
桥涵位置桩
增补控制点水准点桩
对放样桩和资料
有疑问等
承包人保护所有桩志不受损坏
复核复测合格
监理工程师复核
不合格
合格
监理工程师批准
资料及桩志
四、施工测量的工作划分
1、控制测量包括:
(1) 开工前的交桩和接桩;
(2) 控制网建立,导线点加密,基线的铺设和测量;
(3) 控制水准点的布设和测量。
2、定位测量,包括:
(1) 测放样路线中桩、路线用地界桩、路堤坡脚桩和控制桩等;
(2) 测放构造物的轴线点位,桩与柱的中心定位;
(3) 墩台的中轴线位等。
3、现场放样
测放构造物的;轴线和轮廓线,路线中线和边线等。
4、工程计算的测量。
5、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
五、测量工作的管理
1、施工单位测量工作的组织。
(1) 施工单位必须有一位有经验的测量工程师负责施工的测量放样工作,并有固定的专业测工从事测量工作。
(2) 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定期由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标定,证明精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监理测量工作的组织
监理组设测量监理工程师一人,工程师助理2人,配置经过标定的测量仪器,负责所管工程范围内全部测量的监理工作。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巡视和检查全站测量工作的情况,指导和检查全路线的测量工作。
3、工作关系
施工单位测量组负责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在工作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细则的监理程序执行,全面接受监理组的监理。监理组对本段的测量放样负有全面监理责任,并严格按本细则规定的监理程序实施监理。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放样的成果进行复核和签证。
六、监理程序及工作内容
1、交接桩的监理工作程序
(1) 由设计单位按图纸到现场交桩和提交桩点坐标,包括导线桩、水准点等。
(2) 施工单位接桩后,应在14天内对全路线导线进行复测,复测导线时,必须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闭合经平差计算,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 施工单位复测后,认为各桩点坐标高程值符合精度要求,即可书面表示接受并负责保护直至竣工。若有错误桩点的编号和经复测量计算的坐标或高程值报测量监理工程师。
(4) 施工单位在复测结束后,应向监理组提交一份桩位复测报告,交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告应包括:
a、全部复测的记录(导线水平角观测记录、测距记录、四等水准测量记录)。
b、坐标、高程平差计算书,及计算结果
(5) 监理组审核了复测报告之后,认为测量无误,桩位准确,即可批准按原设计提供的导线桩点坐标和水准点高程进行测量控制;若有错误,则请设计单位复测并对有错误的桩位坐标进行更正。
2、控制测量的监理程序
(1) 导线点加密的监理程序
a、由施工单位负责埋桩和测量,并计算桩位坐标。
b、施工单位将测量的全部记录和计算书上报驻地办。
c、监理组对测量报告进行审核,若计算无误,测量记录和方法符合规范要求,即由驻地对桩点进行复测。
d、导线复测严格按(JTJ061—99)公路勘测规范要求按四等导线要求,采用六测回法观测,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1/35000、方位角闭合差±5 ,现场桩点保护完好,可批准使用。
(2) 水准点加密的监理程序
a、工地水准点应由设计移交的水准点引出,由施工单位埋设,按(JTJ061—99)规范,按四等水准要求,用二台水准仪同向观测、附合式、环线闭合差±20 。
b、随着工程的进展,水准点逐渐地引到沿线的主要建筑物上,以保证水准点安全。
c、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来的控制网测量报告审核,应要求:
·桩点布置能有效控制工地范围
·桩点保护良好。
·测量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全部测量记录、计算书、计算结果精度均符合规范要求。
d、报告审查合格后,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控制网(或基线)各桩点进行复测,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即可批准控制网的应用。
e、控制网桩点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护,监理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检查复测。
(3) 施工期间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应进行复测,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办审核。
3、定位测量的监理程序和内容
(1) 定位测量的内容包括:
测放路线的中线桩、路基用地界桩、路堤坡脚桩和控制桩等;
测放构造物的轴线点位,桩拄中心位等。
(2) 在测放点位之前,施工单位测量工程师应提交测量方案报告。内容包括:
a、测量方法:全站仪坐标法,一级公路应采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b、校核方法:全站仪坐标法等,一级公路应采全站仪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c、计算书。
d、误差要求,测回数。
(3)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方案进行审核,必须要求:
a、路线点位放样。基点(置镜点后视点)应用导线点。桥梁构造物定位放样,基点(置镜点、后视点)应用控制网点及基线桩点,禁用其他桩点放样,以防止误差积累。
b、测放和校核点位时应当用不同的基点测量。
c、计算书经核对准确无误。
d、要求测回数、中误差符合(JTJ061-99)规范要求。路线中桩测量精度:距离限差1/2000,中桩桩位放限差:桩位纵向误差应小于(S/2000+0.05)m,其中S为转点或交点至桩位的距离桩位横向误差应小于5cm,即中线偏位允许误差。
(4)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测量方案后,施工单位按上报的案方法进行测量定位放样。
(5)承包人定位放样测量完成后,将全部测量记录报监理审核。
(6)监理对测量记录审核无误、现场作抽样复核、精度在设计及规范范围之内即签字认可。
4、现场放样监理程序与内容
现场放样要求:根据定位测放的桩点,放出构造物的轴线和轮廓线;中基中线和边线等。测量方法:由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在现场作经纬仪和钢尺测量。监理人员可以结合模板检查,基坑检查,用钢尺进行复核认可。
5、工程计量测量的监理程序
(1)工程计量测量主要指沟塘的开挖回填、路基土方量的统计等。测量计算的方量将作为工程量支付的依据。
(2)在发生挖填工程计量的范围,在挖填之前,应由承包人测量原地面的标高和地形,由计量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组织复测核对后,作为工程计量的基础资料。
(3)挖方工程计量在开挖完成后进行,由承包人测量,计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复核签认。
(4) 填方工程计量,在填方完成后进行,由承包人测量,计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复核签认。
(5)所有工程量测量的记录应全部报监理组计量工程师复核并归档,记录应包括:
a、挖填方工程体积草图。
b、各测量点、边的量测值记录。
c、工程量计算。
d、工程量计量应经过现场监理、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共同认可后报总监办监理工程师签认。
6、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监理程序。
(1)交工验收测量监理指每道工序完成后,现场中桩、边桩放样、用钢尺丈量宽度,测量纵断面(中边桩)高程,计算出中线偏位和横坡度。由承包人自检合格上报测量监理,测量监理现场抽检合格签认(或平行共同测量)。
(2)承包人提供的导线点、水准点一览表(包括点之记、水准点距中桩的距离)报测量工程师鉴定、供路面验收需要。
(3)竣工验收测量监理程序是按设计的中桩坐标、高程在竣工的路基、路面、结构物实地测量放样、根据设计(变更后的路线),复核检查、整理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归档。
7、高填方土路基沉降观测
(1)高填方土路施工中,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沉降观测。
(2)承包人应在高填方土路基填筑前,(即路基清表后)安装沉降板,特别是桥头高路堤必须进行沉降观测,沉降板由承包人提供并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桥头引道路堤,第一块沉降板从距桥台台背10m处开始,按路基中心线,左右两侧路肩内缘设置,其后以50m的间距设置沉降板。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沉降板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使其变形和损坏。承包人应承担由于未按要求进行沉降监测而造成沉降期延长和任何施工延误的全部责任。
(4)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会同测量监理工程师每填筑一层进行一次观测,如果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应每3d观测一次。路堤填筑完毕后,应每14d进行一次定期观测,直到路基完成。
(5)承包人应在路堤两侧趾部及距路堤两侧趾部5米处设置砼侧向变位桩,其纵向间距不得超过100m,桥头引道地段不得超过50m。承包人应对侧向变位桩按三维控制,与沉降同步观测。
(6)承包人应在每次观测时及时通知测量监理工程师,双方共同完成,及时整理汇总测量结果。
8、隧道内施工测量采用双导线法,中线测桩间距不短于50m,附和导线桩距不短于150m,每100m设一水准点,根据需要适当加密。定期复测已知导线控制点以及隧道内新设导线水准点,每月至少复测一次隧道内导线,每次用中导线施工放样时根据通视情况与相近的附和导线点进行复核。在每排炮开钻前准确绘出开挖轮廓线,周边眼、掏槽眼的位置。
每次测量放线的同时,对上一次爆破断面进行检查,利用隧道开挖断面量测软件对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对存在的超欠挖情况一经发现马上处理解决。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以达到最佳爆破效果。
七.围岩监控量测
(1)现场监控量测是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掌握围岩在开挖过程中的动态和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必须进行现场监控量测,通过对量测数据的分析和判断,对围岩支护体系的稳定状态进行预测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施工措施,以确保围岩结构的稳定。
(2)根据隧道的地质条件,围岩特点,设计考虑进行如下项目的量测:拱顶下沉量测、围岩周边收敛量测、锚杆抗拨试验、围岩内部位移量测、地表沉降观测和掌子面地质支护状态观测,施工中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其它量测项目,以满足施工需要。
(3)监控量测方法
隧道开挖支护时,及时埋入观测计或锚固件。拱顶下沉用精密水准仪悬挂钢卷尺进行量测,水平收敛用专业围岩收敛仪量测,洞口浅埋段地表沉降观测采用精密水准仪。
(4)测点布置及量测频率
洞内拱顶下沉与水平收敛量测点布置在同一断面内,断面间距:II类衬砌地段平均为5m。量测频率依据开挖后的时间、测点距开挖面的距离以及设计要求进行。
(5)数据整理
在取得量测数据后,将同一断面的各种量测数据互相印证,以确认量测结果的可靠性:对位移等物理量随时间变化的时态曲线进行回归处理,监视时态曲线的变化规律,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围岩变形的空间分布规律,了解围岩的稳定性特征。
(6)信息反馈
用经验对量测情况进行信息反馈。通过对目测和位移量测结果的分析,对围岩稳定状态,施工方法和支护措施的安全情况进行评判,将评判结果反馈到设计和施工中,确定二次社砌和仰拱施工时间,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和支护设计参数。
第四节:施工测量工作划分和管理
一、施工测量的工作划分
1、控制测量包括:
(1)开工前的交桩和接桩;
(2)控制网建立,导线点加密,基线的铺设和测量;
(3)控制水准点的布设和测量。
2、定位测量,包括路基、桥涵、隧道
(1)测放样路线中桩、路线用地界桩、路堤坡脚桩和控制桩等;
(2)测放构造物的轴线点位,桩与柱的中心定位;
(3)墩台的中轴线位等。
3、现场放样
测放构造物的轴线和轮廓线,路线中线和边线等。
4、工程计算的测量。
5、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
6、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二、测量工作的管理
1、施工单位测量工作的组织管理。
(1) 施工单位必须有一位有经验的测量工程师负责施工的测量放样工作,并有固定的专业测工从事测量工作。
(2) 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定期由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标定,证明精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监理组备案。
(3) 施工单位测量负责人应定期向监理介绍工程进展中的测量计划、控制点、水准点变化情况。
(4) 施工单位测量记录必须用正规记录手薄表式,每次测量应认真,如实记录测量全过程,不许涂改,妥善保管原始资料。
(5) 原始测量计算应经过至少两人复算方能投入实际测量过程中,实地丈量应按100%复测检查,合格后由监理专业人员复测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下一步施工。
(6) 未经监理人员认可的各类水准点、加密导线点不准使用。各临时点应明确标明并备有书面记录资料。
(7) 测量时按规范形成观测、记录、计算一体的质量体系。
(8) 测量人员及测量仪器相应固定,选择最佳时间进行观测。尤其桩位、桥梁构筑物放样。
(9)施工期间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监理审核。
(10)审核图纸。对路线的平曲线主要坐标及曲线参数、竖曲线的标高、横断面进行验算,究其是否吻合。对桥梁钻孔桩中心坐标,墩(台)柱、帽梁、垫石、梁顶标高进行验算、校核与竖曲线的标高设计值是否吻合,若有问题及时上报。
(11)熟悉招标文件和规范,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要按招标文件执行。
(12)审核承包人平面高程控制复测资料成果,若设计单位提供的测量成果符合精度要求,施工阶段则依照设计单位提供的已知测量控制数据,并报业主备案,同时协调好相邻施工合同段“接头处”的联测。
2、监理测量工作的组织
驻地办设测量监理工程师一人,配置经过标定的测量仪器,负责所管工程范围内全部测量的监理工作。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巡视和检查全站测量工作的情况,指导和检查全路线的测量工作。
3、工作关系
施工单位测量组负责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在工作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细则的监理程序执行,全面接受驻地办的监理。驻地办对本段的测量放样负有全面监理责任,并严格按本细则规定的监理程序实施监理。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放样的成果进行复核和签证。
第五节:监理程序及工作内容
一:交接桩的监理工作程序
1、由设计单位按图纸到现场交桩和提交桩点坐标,包括导线桩、水准点等。
2、施工单位接桩后,应在14天内对全路线导线进行复测,复测导线时,必须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闭合经平差计算,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施工单位复测后,认为各桩点坐标高程值符合精度要求,即可书面表示接受并负责保护直至竣工。若有错误桩点的编号和经复测量计算的坐标或高程值报测量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在复测结束后,应向驻地办提交一份桩位复测报告,交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告应包括:
(1)全部复测的记录(导线水平角观测记录、测距记录、四等水准测量记录)。
(2)坐标、高程平差计算书,及计算结果
5、驻地办审核了复测报告之后,认为测量无误,桩位准确,即可批准按原设计提供的导线桩点坐标和水准点高程进行测量控制;若有错误,则请设计单位复测并对有错误的桩位坐标进行更正。
二:控制测量的监理程序
1、导线点加密的监理程序
(1)、由施工单位负责埋桩和测量,并计算桩位坐标。
(2)、施工单位将测量的全部记录和计算书上报驻地办。
(3)、驻地办对测量报告进行审核,若计算无误,测量记录和方法符合规范要求,即由驻地对桩点进行复测。
(4)、导线复测严格按公路勘测规范要求按一级导线要求,采用二测回法观测,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1/15000、方位角闭合差±10 ,现场桩点保护完好,可批准使用。
三:水准点加密的监理程序
1、工地水准点应由设计移交的水准点引出,由施工单位埋设,按(JTJ061—99)规范,按四等水准要求,用二台水准仪同向观测、附合式、环线闭合差±20 。
2、随着工程的进展,水准点逐渐地引到沿线的主要建筑物上,以保证水准点安全。
3、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来的控制网测量报告审核,应要求:
(1)桩点布置能有效控制工地范围
(2)桩点保护良好。
(3)测量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4)全部测量记录、计算书、计算结果精度均符合规范要求。
4、报告审查合格后,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控制网(或基线)各桩点进行复测,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即可批准控制网的应用。
5、控制网桩点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护,监理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检查复测。
四:定位测量的监理程序和内容
1、定位测量的内容:测放路线的中线桩、路基用地界桩、路堤坡脚桩和控制桩等;测放构造物的轴线点位,桩拄中心位等。
(1)在测放点位之前,施工单位测量工程师应提交测量方案报告。内容包括:
(2)测量方法:经纬仪极坐标法,全站仪坐标法等,一级公路应采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3)校核方法:经纬仪极坐标法,全站仪坐标法等,一级公路应采全站仪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4)计算书。
(5)误差要求,测回数。
2、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方案进行审核,必须要求:
(1)路线点位放样。基点(置镜点后视点)应用导线点。桥梁构造物定位放样,基点(置镜点、后视点)应用控制网点及基线桩点,禁用其他桩点放样,以防止误差积累。
(2)测放和校核点位时应当用不同的基点测量。
(3)计算书经核对准确无误。
(4)要求测回数、中误差符合规范要求。路线中桩测量精度:距离限差1/2000,中桩桩位放限差:桩位纵向误差应小于(S/2000+0.05)m,其中S为转点或交点至桩位的距离桩位横向误差应小于5cm,即中线偏位允许误差。测构造物的轴线点位、桩位中心等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测量方案后,施工单位按上报的案方法进行测量定位放样。
4、承包人定位放样测量完成后,将全部测量记录报监理审核。
5、监理对测量记录审核无误、现场作抽样复核、精度在允许范围之内即签字认可。
五:施工阶段测量监理监理程序与内容
本阶段的测量工作尤为重要,工程的正确与否,对每项工程的首工序——测量来说,其责任尤显重大,稍有疏忽往往给工程造成严重的质量事故。所以对每一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工程部位的首工序——测量,除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外,监理应认真做资料的验算及实地检测,关键部位要做到100%检测。
六:路基工程监理程序与内容
(1)中、边桩位置放样及报验,主要是边桩高程及与路基宽度的计算(路基宽度含路基边缘保证压实度的加宽值)。
(2)原始地面测量
在清表之前,承包人应对路基范围内的原始地面标高进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地面标高、测量结果后应及时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对和检查,作为审批的依据。在清表后,总体工程开始前,承包人应对路基范围内的清表后地面标高进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土方戴帽图和土方量计算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复核和抽查,作为审批的依据,并将监理测量结果和承包人的测量结果报备案。具体操作步骤是:
(A)施工单位进场后立即展开横断面图测绘工作,要求至少每隔20m测有一个断面。
(B)现场测量记录表,每一横断面左、中、右关键点距中桩距离和对应点的实测高程;地形变化点均要测到,并记录整理成表格。
(C)电脑CAD绘制横断面图,依据现场测量记录表,用电脑CAD绘制横断面图,并在图中表明桩号、距离、实测高程、设计高度、填挖高度、该横断面的面积,并提供打印的横断面图和电子版软盘。
(E)土石方量的计算:依据横断面图的面积和桩号,用Excel电子表格进行土石方量的挖、填计算,最后进行汇总成表,并和设计图方量比较,提供打印的土石方量计算表和相应的电子版软盘。
(F)土石方量计算以实际为准,扣除大、中、小桥及通道,涵洞等构造物的挖填方和路面结构层的厚度。
(G)上报资料必须及时、准确,并必须经过监理办、业主的签名认可。
(3)路基施工应每3层,都必须恢复中桩,同时检测其断面高程、宽度、横坡,保证线形按设计进行。
(4)由于地质条件的客观差异及填压厚度不一样,在适当地段设立沉降观测标及位移观测标,定时(一般每月1-2次)进行沉降观测,及时进行沉降速率比较,并绘制成图表。
(5)市政管沟基槽放样要报检,特别是沟底高程要严格控制,以保证沟底纵坡。不得发生水倒流现象。
七:桥梁工程监理程序与内容
(1)在测量放样开始前,承包人应提交一份测量放样方案,内容包括:
A:测量位置。
B:测设的方法。具体使用的置站点,后视点的桩位编号。为防止差错,施工测量必须由两名测量技术人员相互检查校对并作出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
C:测设计算书。计算出放样点是经改化后的坐标值或其它相关值。
D:校核的方法。校核测量时设站点、后视点、放样点的编号及相应的计算书。
(2)由测量专业工程师对测量方案进行审核方可使用。
(3)测量放样所用的所有设站点,后视点必须是控制网的桩点,不能用临时桩点或临时测放的桩点作为放样的测站点或后视点,以避免误差积累和出现错误。特殊情况下,最多可支站一次,但支站点必用另一已知点校核,精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方可使用。
(4)测量方案必须能保证有足够的精度。在测量过程中应不受施工的干扰,采用适当的方法消除系统误差。
(5)所有定位放样测量都必须有可靠的校核方法,以保证测量没有错误。保证误差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应从两个设站点放样核对,放样在同一直线上就应串线等。
(6)所有计算应准确无误。
(7)测量时所用仪器必须是经过标定的。
(8)放样测量的报验单和原始记录,应在施工开始之前交测量监理工程师审阅签认。
(9)大桥、特大桥必须布设独立平面控制网(在施工准备阶段完成),如直线段量使桥轴线是控制网的一条边,以保证桥轴线精度。
(10)大桥、特大桥施工水准点测设精度,应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桥头两岸应设置不少于2个水准点,每岸至少设一个稳固水准点(在施工准备阶段完成)。
(11)在每个分项工程和工程部位开工前,进行测量定线放样,所有工程部位的轴线、标高及其测量资料必须报测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交给分项工程监督人员,同时监督有关人员保护至该工程部位施工报验结束。
(12)桩基础的施工测量
本工程采用冲击式钻孔灌注桩,即在基础的设计位置上钻好桩孔,然后在桩孔内放入钢筋笼,并浇筑混凝土成桩。在桩基础完成后,在其上浇筑承台,使桩与承台形成一个整体。之后再在承台上修筑墩身。桩基础每一根桩的中心点均按经复核无误的平面坐标设计值,用全站仪坐标法进行测设。一个墩、台的全部桩位宜在场地平整后一次测设出,并以木桩标定,以便桩基础施工。
在各桩的中心位置测设出后,应对其进行检核,与设计的中心位置偏差不能大于限差要求,垂直度应控制在1/300以下。桩孔的截面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在钻孔桩浇筑完成后,修筑承台以前,应对各桩的中心位置再进行一次测定,作为竣工资料使用。
每个钻孔的深度可用线绳吊以重锤测定;打入深度则可根据桩的长度推算。桩的倾斜度应测定。由于钻孔时为了防止塌孔,孔内灌满了泥浆,倾斜度无法在孔内直接进行,只能在钻孔过程中测定钻孔导杆的倾斜度,并利用钻孔机上的调整设备进行校正。钻孔机导杆以及打入桩的倾斜度,可用靠尺法测定。
(13)通过在墩、台顶测设出的方向线及墩、台中心点位即可在墩顶定出墩台的纵横中心线,并在墩的四边标板上固定。在此基础上,根据设计图要求定出支承垫石中心十字线,且用墨线标出,作为安装支座底板的依据。支座垫石顶面高程可通过各墩顶水准标志高程进行测设。浇筑支承垫石混凝土时,放样的顶面高程一般应略低于设计高程,在安装支座底板时可适当垫高,避免造成因混凝土高于设计高程而需凿除高出部分所带来的困难。
(14)底板安装定位。
支座安装一般是先安装支座底板,故应先在底板上按纵横中心线定出底板纵横十字线,并用冲钉在底傍四边各冲一小孔且涂以红色或白色油漆作为标志。安装支座底板时,如是固定支座底板,则用底板上标志对应于支承垫石十字线进行定位。如是活动支座底板,对于一般跨度不大于40米的梁,特别是混凝土梁,气温变化所引起的梁长变化很小,亦可依照固定支座底板的定位方法定位,但应考虑梁的实际跨长作适当调整,纵向方向不变,底板两侧横向点自支承垫石横向十字线的一同侧移动,且移动量相同。若实际跨长大于设计跨长,应向本桥跨外侧移动;反之向内侧移动。对于跨度大于或等于40米的梁,特别是钢梁,则应根据设计图并结合施工时的气温,以确定活动支座底板安装调整量。且也考虑梁的实测跨度。
(15)在支座底板进行定位的同时,应测量底板顶面的高程及平整度,通过在底板与支承垫石面之间塞以铁片、钢锲,而使底板顶面高程及平整度达到设计要求。测量时应测量底板顶面的四角。
(16)梁体定位测量
混凝土连续梁要求梁梗中线与设计中线平行。支座下座板中心十字线与标定在支承垫石上的设计中心十字线相重合。若因施工偏差不能满足时,应在梁梗中线与设计中线保持平行的先决条件下进行调整。
八:隧道工程监理程序与内容
1、基准点的复测
(1)设计交桩
开工前,业主和设计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桩,并提供基准点(导线点和水准点)的详细成果资料。
(2)基准点的复测
A:承包人接到上述基准点资料后七天内,组织合格的测量人员(具有上岗证),用经签定合格的测量仪器、设备(经鉴定、在有效期内的)对基准点进行复测。同时对相邻标段相邻点进行联测。
B:复测的导线点、水准点成果与设计成果进行比较,同时根据标段的施工方法、隧道的长度进行贯通误差预计,设计成果是否满足贯通要求。
C:导线测量等级按四等导线要求施测:测角中误差为2.5″相对闭合差≤1/1500;测距相对中误差:≤1/80000,测回数为4测回。
D:水准测量等级按四等水准要求,往返测量,符合路线闭合差,闭合差允许值为 M允= ±20√L
注:L为路线长度(Km)
(3)复测后,应将复测的原始记录、计算成果、精度评定以及参加复测的人员、单位的资质证明、仪器的鉴定书等资料上报监理部审批。
(4)监量工程师批复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上报的复测报告七天内予以批复。
批复前,应组织测量人员对上述基准点进行复测,以确保正确无误。如果资料满足设计和规范的精度要求,上报监理部批准使用。
(5)当有一方测得的成果不符合要求时,双方再组织复测,直至取得一致结论,否则,报业主通知设计单位解决。
(6)基准点的使用和保护
A: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基准点,作为施工放样的依据。承包人应对其妥善保护,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受破坏。当冬融、大雨后,每隔三个月进行洞内联测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基准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基准点批准使用的结论,并不免除承包人在测量工作中出现任何偏差造成的工程不满足设计、规范的责任任。
B:受施工影响或其它原因破坏的基准点,施工前应当加固或移设,加固或移设有应按原测精度重测。点位应牢固、通视条件好、便于使用,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洞内导线和高程控制测量
监理工程师对其方案进行审查,观测中进行旁站和抽检,对原始记录进行检查,对成果进行核算,同时要求测量人员必须经常对仪器、工具进行检校,记录整理、计算必须采用独立的对算,对提交的成果进行认真的复核。
(1)洞口投点
A:洞口投点应纳入原精密导线网中;
B:每个洞口不少于3个平面控制点(包括洞口投点及其相联系的导线点)和两个高程点;
C:由洞外向洞内引点宜在傍晚或阴天,与后视方向的距离应大于300米;
D:测角、量边操作程序、精度要求应符合规范要求;
E:投点桩埋设与施工底版相应,点位稳固可靠;
F: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和现场必须一致。
(2)洞内导线测量
A:应以洞内投点为起点,导线宜布成多边形闭合导线环;
B:导线边尽量采用边长,支导线进行两组独立测量,相对校核;
C:测角在测回间、仪器、坐标可多次对中,以提高测角精度;
D:洞内导线的平差,也可采用近似平差。
(3)洞内高程测量
A:洞内高程必须由洞外高程控制点传算,每100米设一对高程控制点;
B:采用水准测量方法,必须进行往返观测;
C:洞内高程点必须进行定期检测。
3、施工测量与放样(附流程图见本章末)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测方案,检查放样资料,观测是进行旁站或抽检,检查原始记录并进行复算。在检测开挖断面时,同时检查高程和中线偏位,每20—25米检查一个断面:
(1)中线点测量
A:由导线点测设中线:宜采用极坐标法测设,一次测设不少于3个点;
B:独立中线法测设:在直线点可采用正倒镜法延伸,测得差值
C:供延伸用的临时中点,可用串线法标定,在直线上长度>30米,两垂线间隔5米;
D:衬砌用的临时中线点,先检查永久中线点或临时中线点,横向差≯5mm,采用仪器,正倒镜标定,每10米加密一个点,立模仍需复核;
E:中线点间距测量:全站仪测距,亦可用钢尺,两次读数,且钢尺应串动1米以上,两次差5mm内取平均值。
(2)施工高程测量
A:用洞中已设的高程控制点加密;
B:水准测量必须测两次或利用加密点做转点闭合到已知点上;
C:水准仪I角经常检校;
D:施工高程点应在使用中经常进行复核。
(3)测量放样
A:根据设计路面高程的中线,利用以计算好的饿支距(五寸台),画出开挖断面轮廓,即画弧;
B:开挖断面可用端面仪、五寸台法(五寸台法即超欠值要考虑向心方向),同时也对中向、标高进行检查;
C:衬砌立模前应复测高程。立模后,必须进行检查校正;
4、贯通误差的测定及调整
断面开挖距贯通点100米时要采用措施,保证贯通后衔接
(1)贯通误差的测定
A:在贯通中线附近选一临时点,由两端测其坐标,将坐标闭合差分别投在贯通年、面上,即得出横向、纵向贯通误差,并观测点的水平角求算出方位角贯通误差;
B:由两端高程点分别测量贯通面临时点的高程,其高差即为高程贯通误差。
(2)贯通误差的调整
A:精密导线测量用坐标平差调整中线;高程误差,由分别引进的高程平均值作为调整后的高程;
B:高程及贯通误差,应在末衬砌的100米段进行调整。
5、竣工测量
(1)曲线隧道没20米,测绘以路中心为准的实际净空断面图,标出拱顶高程、起拱线的宽度、路面水平宽度及路面高程,监理应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隧道永久中线点,应在竣工后用混凝土包埋金属标志。曲线上应在缓和曲线的起始点各设一个;曲线中部,可根据通视条件适当增加。永久中线点设立后,应在在、边墙上绘画标志;
(3)洞内每1公里埋设一个水准点。SO4标、SO5标洞内各埋设一个水准点。
6、成果整理及技术总结
隧道竣工前,监理应帮助和指导承包人进行成果整理及编写技术总结,为隧道竣工验收提出竣工文件。
( 1 )一般要求
A:观测和计算成果真实、明确、清楚、统一并装订成册;
B:原始记录与记事清楚、项目齐全、不得涂改,并编列页码;
C:所有计算资料取位规范;
D:点名记载正确,同一点名资料中和现场一致。
(2)竣工净断面图
(3)永久中线点、高程点的成果及示意图
(4)使用新技术、新仪器、新方法的技术总结
7、监控量测
监控量测是保证隧道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判断围岩和衬砌是否稳定,保证施工安全、指导施工管理,提供设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因此采用复合式衬砌的隧道必须将现场监控量测项目列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就、应督促量测单位认真实施。施工单位应根据量测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施工步序及施工方法,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九:工程计量测量的监理程序
1、工程计量测量主要指沟塘的开挖回填、路基土方量的统计等。测量计算的方量将作为工程量支付的依据。
2、在发生挖填工程计量的范围,在挖填之前,应由承包人测量原地面的标高和地形,由计量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组织复测核对后,作为工程计量的基础资料。
3、挖方工程计量在开挖完成后进行,由承包人测量,计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复核认(或共同测量)。
4、填方工程计量,在填方完成后进行,由承包人测量,计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复核签认(或共同测量)。
5、所有工程量测量的记录应全部报驻地办计量工程师复核并归档,记录应包括:
(1)挖填方工程体积草图。
(2)各测量点、边的量测值记录。
(3)工程量计算。
(4)工程量计量应经过现场监理、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共同认可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
十、有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控制:
对于施工过程中有增减的变更工程量,在经过监理办、业主参与并研究同意进行变更后,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工程量的测量和计算,并上报变更意向资料(含原始测量资料和计算后的增减工程量表),上报监理办和主主去工地现场进行联测确认。
十一、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监理程序。
1、交工验收测量监理指每道工序完成后,现场中桩、边桩放样、用钢尺丈量宽度,测量纵断面(中边桩)高程,计算出中线偏位和横坡度。由承包人自检合格上报驻地监理,驻地监理现场抽检合格签认(或平行共同测量)。
2、所有自检测量资料和抽检资料一式二份,上报驻地办复核签认后,承包人和驻地监理各保存一份归档。
3、承包人提供的导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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