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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池搅拌装置技术规范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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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大唐辽源热电厂 2X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澄清池搅拌装置 技术方案及报价 沈阳隆达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8月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2×300MW供热机组工程的化学澄清池搅拌装置等设备, 它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 结构、 性能、 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 如果供方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有异议, 不论其怎样微小, 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意见或同本技术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则意味着供方将完全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设备。 1.4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 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技术规范书对设备、 材料等未能详尽阐述, 需方保留为完善系统应具有的最终解释权。 1.6 在合同签订后, 需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有权提出因标准、 规范与与协议发生变化, 以及因工程设计问题而产生的修订要求, 具体事宜由供、 需双方商定。 1.7 供方应具备已成功提供了三个火力发电厂( 或与之相当的企业) 、 并已圆满投产2年的澄清池搅拌装置的资历, 试验性产品绝不接受。 2.工程概况 2.1 电厂概况 大唐辽源热电厂厂址位于辽源市市区南部五一村, 距市中心约2km, 厂址北侧紧靠辽源东站, 西侧临辽源植物油厂, 东距辽源一次变约500m, 南侧为较开阔的旱地, 并靠近四浑公路。 3 澄清池搅拌装置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设计条件 预处理系统中设计1台( 套) 出力为320t/h的机械搅拌加速澄清池, 并配相应的搅拌机及控制装置, 以保证其经济合理运行。 3.2 运行环境条件 澄清池搅拌装置是用来将已投加凝聚剂的原水混合液与澄清池的活性泥渣进行提升搅拌, 形成泥渣回流和接触反应, 以结成较大的絮凝体、 再经分离室( 区) 进行沉淀分离, 剩余的污泥集至排泥斗由静水压力排出。 3.2.2 安装地点: 澄清池搅拌机安装在澄清池内, 其电机及控制箱均安装在澄清池上部的房间内。 3.2.3 工程水源水质 本工程水源采用东辽河辽源市上游已建的水利工程东辽河( 辽河源乡以上称拉津河) 干流上的杨木水库及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其中锅炉补给水、 热网补水及生活用水采用杨木水库水, 而循环水及其它用水均采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 在再生水事故时, 考虑水库水做为备用水源。 3.3 技术要求 3.3.1 一般要求 3.3.1.1 搅拌机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制造、 验收。 3.3.1.2设备应保证25年寿命。 3.3.2 技术要求 3.3.2.1装置功能 将已投加凝聚剂的原水混合液与澄清池的活性泥渣经过澄清池搅拌机是用来进行提升搅拌, 形成泥渣回流和接触反应, 以结成较大的絮凝体、 再经分离室( 区) 进行沉淀分离, 以保证出水水质合格,澄清池搅拌机电机采用变频器调节转数, 改变澄清池活性泥渣的回流比以适应澄清池进水水质变化。 进水悬浮物小雨1000PPM。回流比3-5。采用自动/手动控制。运行稳定可靠。 3.3.2 装置设计要求 3.3.2.1澄清池搅拌装置包括: a)搅拌机: 搅拌机由电机、 传动装置、 搅拌轴、 搅拌叶片( 轮) 、 支撑等组成, 不设刮泥机。 b)控制部分: 控制部分由控制柜( 箱) 、 变频器、 电气开关、 电流( 电压) 表及相应电气控制附件组成。 3.3.2.2 搅拌机传动装置、 搅拌轴、 搅拌叶片、 支撑等材质均采用碳钢外表面刷三层环氧树脂。 3.3.2. 3搅拌装置的电机采用防爆电机、 控制柜中的变频器采用进口ABB/施耐德/西门子产品, 其仪表和控制柜应布置合理, 便于操作检修; 变频电机转数调节设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方式, 自动调节接收生水水量( 或进水浊度) 的4~20mA DC控制信号, 并输出相应的4~20mA DC反馈信号。控制柜上应设有装置操作开关及其状态显示外, 应留有向有关系统输出端口( 并将其传给水处理控制系统) 、 电流( 电压) 表、 声光报警信号等。控制柜内还设有配供电设备, 接受需方提供的380V、 50Hz的电源, 并分配给装置各电用户,控制柜到设备间的所有电气、 控制等电缆均应投标方装配完成并随装置成套供货。 3.3.2.4 所有电缆应排列整齐, 采用电缆管或电缆槽盒。 3.3.2.5 控制和电气设备及材料应考虑防腐。 3.3.2.6 供方在投标时, 必须提供搅拌装置P&I系统图、 电气接线图、 端子排图等供需方确认; 详细阐述装置的工作原理及控制过程;搅拌装置的外形尺寸按设计院的设计图纸进行加工制造、 安装。 3.3.3 设备规范( 空白由供方填写) 澄清池搅拌装置: 1套 每套装置至少应包括如下, 但不限于此。 搅拌机 1) 叶轮 直径: mm 转数: 3.82-11.5 r.p.m ( 正常运行时) 边缘线速: 0.40 m/sec ( 正常运行时) 边缘线速: 1.2 m/sec ( 正常运行时) 开启高度: 0-170 mm ( 正常运行时) 搅拌浆边缘线速: 0.33-1.0 m/sec ( 正常运行时) 叶轮长度/数量: 2/8 材质: 16Mn 防腐涂料名称/层数 环氧/3 2)电机 型号: JZT32-4 功率: 3 kW 转数: 120-1200 r.p.m 防护等级: IP65 3) 搅拌( 连接) 轴 传动连接方式: 直径: 125 mm 长度: 1697/1530 mm 材质: 40Cr 防腐涂料名称/层数 环氧/3 4)控制柜 型号: ZL-80 变频器/型号/生产商 ACS350-03E-07A3-4/ABB 电流表/型号/生产商( 电压表/型号/生产商) 与变频器厂家配套 其它电气元件/型号/生产商 成套 3.4 仪表及控制要求 3.4.1澄清池搅拌装置电控应能接受4~20mA DC控制信号, 并输出相应的4~20mA DC反馈信号。 3.4.2 澄清池搅拌装置为经过就地控制柜实现自动控制或手动操作。 3.4.3供方应负责提供一切所需的仪表。 3.4.4所有仪表应按需要完整的配备一、 二次仪表阀或其它取样装置及就地接线盒。 3.4.5所有变送器采用两线制, 输出信号4-20mA DC, 压力及差压变送器精度至少为整定量程内±0.075%。 供方需提供仪表控制部分所有设备厂家、 型号清单, 供买方确认。 3.4.6 就地控制柜内应设有照明和检修电源, 控制柜应设有对主设备进行就地控制的控制按钮和信号灯。柜内强电信号和弱电信号应分开布置, 柜内应设有屏蔽端子, 并应留有一定的备用端子。供方应提供控制柜的内部线缆和仪表预制电缆, 并负责安装接线。 6 .质量保证 6.1 设计制造标准 6.1.1设备制造、 验收和材料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要求: JB755-85 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 JB1152-81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GB/T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3963-85 压力容器锻件超声波探伤 JB3964-85 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GB755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997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4942 电机外壳保护等级 GB3089.1-82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 螺钉和螺柱 GB3089.2-82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 螺钉和螺柱 GB3562-84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 螺钉和螺柱 6.1.2 除上述标准外, 卖方设计制造的设备还应满足下列最新版本规程 (但不低于)的有关规定(合同及其附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1996版) 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厂化学) 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6.1.3设备外表面油漆和包装按ZDJ98003-87《水处理设备、 油漆、 包装技术》的规定执行。 6.1.4机械转动装置的轴承及传动部分的安装参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锅炉机组篇)》( DL-T5047-95) 有关规定执行。 6.1.5控制设备、 测量仪表和电气设备的设计、 安装应符合有关人国家规定和标准。 1) 这些标准规定了最低要求, 如果供货方认为有更好的或更经济的设计和材料, 能够达到本规范所要求的设备运行条件, 那么经买方同意可超出标准的规定。 2) 当这些标准、 规范和本规范之间有抵触时, 供货方应把这些抵触情况书面介绍, 提交6.1.6对执行规范和标准的说明 1) 超越上述规范和标准的设计,其产品必须达到本招标书的要求,而且必须征得买方的同意。 2) 当规范、 标准和招标书有明显矛盾时,供方应将问题提交买方,经过讨论协商解决。 3) 如果规范、 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时,从设备订货之日起至供方开始投料制造止,买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方应予以满足并遵守这些新的要求;设备若已开始制造、 加工,则这些补充要求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6.2 性能及性能保证值 6.2.1供方应根据标书的要求, 提供功能齐全的设备, 以及就地控制盘、 仪表、 配供电设备和MCC等。 6.2.2设备的状态指示及启停按扭、 自动、 手动调节操作等功能。 附件2: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技术规范书规定了澄清池搅拌装置的供货范围。供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 先进的、 成熟的、 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 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厂商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在安装和运行中所必须的部件, 即使本技术规范书未列出或已列出但数量不足, 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予以补足, 但不追加任何费用。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 所列数量均为1台机组所需。 1.4 供方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清单。 1.5 供方应提供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清单。 1.6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四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 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7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8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5部分。 2 供货范围 2.1 供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为2×300MW机组提供澄清池搅拌装置、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以及相应的服务。 2.2 供货范围 供货包括1套独立的、 完整的澄清池搅拌装置以及相应就地控制盘、 仪表( 包括安装附件) 及系统内部的电缆并留有和DCS及自动调节信号的接口等。 2.3 供方根据本标书的要求完成以下表格 2.3.1 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1 澄清池搅拌装置 澄清池名牌出力320t/h 套 1 沈阳 隆达环保 整套供货 2 控制系统 套 1 沈阳 隆达环保 整套供货 (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3.1 必备备件 3.2 供方根据本标书的要求完成以下表格 3.2.1 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无 (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3.2.2备品备件 3.2.2.1必备备件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备注 无 (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3.2.2.2 4年用备件列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无 (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3.2.3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无 (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3.2.4 进口设备( 包括阀门、 仪表等) 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1 变频器 ACS350-03E-07A3-4 台 1 美国 ABB (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4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原则 4.1 设计分工 4.1.1 供方负责的设计工作 1)供货范围内的全部工艺、 测量及联锁、 控制、 电气的设计及所供设备的设计制造。 2)澄清池搅拌装置以及相应内的仪表、 控制柜。 3)负责提供设计和供货范围内的土建结构、 建筑、 采暖通风、 给排水、 照明、 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要求等资料。 4.1.2 买方负责的设计工作 1)澄清池设备布置的总体设计, 搅拌机安装设计。 2)相关的土建结构、 建筑、 采暖通风、 给排水、 照明、 动力电源等的设计。 3)设计联络及供方设计文件的确认。 4.1.2 供货界限 供方提供澄清池搅拌装置的全部设备、 仪表、 控制柜和附件。 5 清洁、 油漆、 包装、 装卸、 运输与储存 5.1 油漆、 包装、 装卸、 运输与贮存 5.1.1 设备、 仪表等的油漆、 包装、 装卸、 运输与贮存均按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5.2包装、 运输和贮存 5.2.1 包装 1) 供方应替设备选用一种高质量的涂层, 从而为运输、 贮存和运行提供一种防腐保护。 2) 设备在包装前应清除一切内部杂物, 包括所有内部和外部的磨料垢、 铁锈、 油脂、 粉笔、 蜡笔、 油漆记号及其它有害的物质。 3) 全部低合金钢、 碳钢和铸铁之外表面应在涂底漆之前, 应作喷砂处理。且底漆应在喷砂清洁后8小时内和出现铁锈前进行。 4) 全部低合金钢、 碳钢和铸铁之外表面, 作为最低要求应施以底漆和面漆作为保护膜, 底漆和面漆应由同一制造厂生产, 最后颜色由供、 需双方协商。不锈钢、 电镀件青铜和其它非铁( 有色的) 表面不要求涂层。 5) 仪表应单独包装、 随设备发货、 至现场安装。 5.2.2 运输 1) 运输前应排除设备内所有的水分并彻底地干燥。当排水需要解除塞子、 排水阀时, 供方应确保运输前将这些部件重塞进去或重安装上去。 2) 所有开口部分和加工表面应提供防护, 以防止运输和贮存期间的损坏 、 腐蚀和进入不相干的物质。 3) 法兰接口应由10mm或更厚的木盘或合适的替代物来保护, 并用螺栓连接到法兰上。 4) 对螺纹或焊接管座应以螺栓或压力装置紧紧地固定住, 不允许采用铸铁塞子或木塞子作为保护措施。 5) 对接的焊接接口应由盖住整个端口的大木盘来保护, 并用金属带或钩扣扣紧。盖子、 带子和钩扣不应焊接到设备上。 6) 为了使设备在运输中牢固地被支撑, 所有松动的部件应用柳条包装起来或装箱以方便运输, 有内部支撑的地方, 应明显地标注”试验和运行前除去内部支撑”。 7) 贮存场地的环境条件应和安装地点类似, 即室内设备应贮放室内, 室外设备可在室外贮放。在要求预防凝结和潮湿的部位, 应提供干燥剂, 此干燥剂必须定期更换或烘干, 并应予以注明。对某些特殊物品, 供方应提供贮存说明, 并推荐长期贮存办法。 8) 关于运输限度, 长、 宽、 高及重量等应符合《铁路超限运输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当供方设备的运输尺寸超过铁路运输界限规定时, 供方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 9) 除上述有关包装、 运输、 贮存要求外, 还应遵守国内或制造商的相关标准要求, 供方有责任把这些标准要求提供给需方。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供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AUTO CADR-14电子文本。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 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 准确、 一致、 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 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 充分, 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2周内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全部技术资料。 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 配合设计阶段, 设备监造检验、 施工调试试运、 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供方提供产品及安全附件的合格证、 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质量竣工总图(盖章)、 技术监督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强度计算书、 使用说明书等需方办理使用证所需技术资料。 1.6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 是工程所必须文件和资料, 一经发现, 供方及时免费提供。 1.7 供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8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 2.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3. 施工、 调试、 试运、 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 供方细化, 需方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3.1 提供设备安装、 运行、 调试和试运说明书, 以及组装、 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3.2 安装、 运行、 维护、 检修需详尽图纸和技术资料( 包括装置设备总图、 部件总图、 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 计算资料) 。 3.3 设备安装、 运行、 维护、 检修说明书( 包括设备结构特点、 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 启动调试要领、 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 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 3.4 供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4. 供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 供方细化, 需方确认) 。 包括但不限于: 4.1 检查记录、 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4.2 供方提供在设计、 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 标准和规定清单。 4.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 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 4.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 包括材质、 材质检查、 焊接、 热处理、 加工质量、 外形尺寸、 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 5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5.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序号 资料和图纸的名称 提交者 备 注 1 澄清池搅拌装置说明( 包括工艺系统、 设备技术性能、 运行等说明) 供方 2 澄清池搅拌装置设备布置图 供方 供参考的布置图 3 仪表控制设备清单 供方 4 澄清池搅拌装置的控制要求, 控制箱/柜数量及尺寸, 电负荷要求 供方 5 澄清池搅拌装置初步I/O清单, 被控设备启停允许条件、 连锁保护要求 供方 6 主要设备、 材料一览表 供方 7 设备及设计选用的标准 供方 5.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供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和安装、 调试所需的资料和图纸。下表为初步的清单, 具体由供方细化, 买方确认;供方应在技术协议草签后10日内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正式资料和图纸3套( 电厂1套, 设计院2套) 及电子版( 光盘或U盘) 2套( 电厂1套, 设计院1套) 。 5.2.1设计资料 序号 资料和图纸的名称 提交时间 提交份数 提交者 备 注 1 澄清池搅拌装置设计及设计原始资料 买方 见本招标书 2 澄清池搅拌装置的总体布置设计 买方 3 澄清池搅拌装置设备布置图 合同后3周 供方 4 澄清池搅拌装置设备荷重( 本体及运行) 、 基础和土建结构、 建筑设计、 电气负荷资料 合同后2周 供方 5 控制和仪表供货清单 澄清池搅拌装置的控制要求、 调节曲线 合同后4周 供方 6 电气设备的配置和仪表安装接线图、 控制柜/箱内部安装接线及端子排出线图,电缆清册 合同后4周 供方 7 采暖通风、 给水排水、 照明设计要求 合同后2周 供方 8 主要设备( 包括装置的电气和控制设备等) 的外形尺寸 合同后2周 供方 9 供买方确认的全部设计文件 供方 5.2.2 技术文件 序号 技术文件的名称 提 交 份 数 提交日 期 备 注 1 澄清池搅拌装置设备布置图 3 待定 2 澄清池搅拌装置管道安装图 3 待定 3 电气接线图、 设备布置图 3 待定 4 控制系统原理图、 接线图和表计配置图 3 待定 5 主要设备的外形和设计参数 3 待定 6 设备及材料清册, 电缆清册 3 待定 7 安装维护和运行手册( 包括相关设备的样本) 3 待定 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 待定 5.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5.4 施工、 调试、 试运、 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5.4.1 提供设备安装、 调试和试运说明书, 以及组装、 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5.4.2 安装、 运行、 维护、 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 包括设备总图、 部件总图、 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 计算资料等。 5.4.3 设备的安装、 运行、 维护、 检修说明书, 包括设备结构特点、 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 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 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5.4.4 供方应提供备品、 备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5.5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5.5.1 检验记录、 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5.5.2 供方提供在设计、 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 标准和规定清单。 5.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 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 各种清单) ,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5.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 包括材质、 材质检验、 焊接、 热处理, 加工质量, 外形尺寸, 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 根据具体设备买方可提出清单, 供方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须满足工程初设要求) 5.5.5 其它说明 1) 供方要求买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在合同中明确。 2) 图纸资料的具体交付进度在鉴定合同时明确。 3) 上述图纸资料可在签定合同时增减、 调整、 确认。 附件4: 交货进度 1、 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 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至每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间隔。具体时间由投标方填报, 且不超过下表。 1.1 设备交货进度表如下: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型号 发运地点 3#机组 4#机组 数量 重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1 澄清池搅拌装置 沈阳 1套 60天 60天 (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1.2 专用工具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型号 发运地点 1#机组 2#机组 数量 重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无 (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1.3 随机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型号 发运地点 1#机组 2#机组 数量 重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无 (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1.4 三年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型号 发运地点 1#机组 2#机组 数量 重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无 (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1.5 进口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型号 发运地点 1#机组 2#机组 数量 重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1 变频器 沈阳 1 60天 2 (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2、 供方以月为单位的设备制造进度表。 2.1设备本体制造进度表如下: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型号 1#机组 2#机组 数量 重量 制造进度 重量 数量 制造进度 1 搅拌叶轮 1套 40天 2 传动装置 1套 40天 3 主轴及配件 40天 4 控制系统 40天 5 指导安装及调试 20天 (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2.2备品备件制造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型号 1#机组 2#机组 数量 重量 制造进度 重量 数量 制造进度 无 (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2.3专用工具制造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型号 1#机组 2#机组 数量 重量 制造进度 重量 数量 制造进度 无 (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2.4进口件制造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型号 1#机组 2#机组 数量 重量 制造进度 重量 数量 制造进度 1 变频器 1套 20天 2 ( 注意: 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附件5: 监造、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 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 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 而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 部件的加工、 组装、 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 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 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 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其处理方案需经买方确认后实施。 3 设备监造 3.1 买方对卖方设备的监造 3.1.1 买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卖方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造工作包括在卖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 抽检、 试验及金属、 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3.1.2 卖方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 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或买方监造部门。 3.1.3 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协助配合买方监造代表在制造厂内进行检测、 复查、 抽检、 无损探伤等工作, 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1.4 买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3.1.5 卖方应对原材料进行复检, 由买方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加工。 3.1.6 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买方允许, 卖方不得擅自调换。 3.1.7 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在厂内提供专用监造办公室, 并协助安装内线( 同时可打外线) 电话1部, 并提供相应的办公桌椅、 文件柜供买方监造人员使用, 监造工作结束后归还卖方。卖方应指定一至二名负责与买方监造进行工作联系的人员。 3.1.8 卖方应给买方代表提供工作、 生活、 通讯、 交通等方便。 3.1.9 卖方应在文件见证( R点) 、 现场测试( I点) 前7天, 现场见证( W点) 前10天, 停工待检( H点) 见证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监造部门或监造代表。 3.1.10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 卖方和买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 交买方监造代表1份。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签证资料需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3.1.1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工业部、 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 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 《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和国电电源[ ]267号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1.12 监造方式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 R点) 、 现场见证( W点) 、 停工待检( H点) 、 现场测试( I点) R点: 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由买方监造代表审查的项目, 即文件见证。 W点: 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工厂检验或试验的项目, 检验或试验后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即现场见证。 H点: 卖方在进行至该项目检验或试验时必须有买方监造代表参加, 并经买方监造代表签字确认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的项目 , 检验或试验后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即停工待检。 I 点: 买方监造代表在卖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 抽检、 试验及金属、 焊接的无损探伤等。上述工作均应在卖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即现场测试。 买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卖方实施监造工作。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 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 W点自动转为R点, 但H点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 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 应与买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 如果更改时间后, 买方仍未按时到达, 则H点自动转为R点。H点卖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买方, W点卖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买方, R点、 I点卖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买方。 3.2 监造项目内容及方式 3.2.1 监造项目内容及方式由买方确定, 但卖方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投料前须向买方提供工厂检验项目单及监造项目方式的建议, 供买方确定。 3.3 性能验收试验 3.3.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3.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 一般为买方现场。 3.3.3 性能试验的时间: 具体试验时间由买方和供方确定。 3.3.4 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 供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 与供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 供方要按3.3.5款要求进行配合; 如试验在工厂进行, 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供方提供。 3.3.5 性能验收试验 1)装置安装完成后, 供方在买方配合下进行试运转, 并进行所有必要的试验来证实装置情况良好, 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装置试验和考核主要项目,但不限于此 澄清池搅拌装置装置的转数及调节性能; 转动设备、 电器和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 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7天或15天( 双方商定) 。 3)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 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供方提供, 并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和人员。买方配合性能试验, 并提供进行现场性能试验所需的其它条件。 4)在设计联络会时, 供买双方进一步商讨其它性能试验项目。 3.3.6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3.3.5和供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 由买方承担; 在供方工厂进行, 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3.3.7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买方为主编写, 供方参加, 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实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 双方协商解决; 如仍不能达成一致, 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 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 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6: 价格表 1、 一般要求 1.1 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相一致。 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 以分项价为准。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价格表中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 1.5 报价应注明日期、 有效期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 2 报价表 投标价格总表 单位: 万元 (人民币) 价目名称 #3机组 #4机组 备注 设备价格 15.6 其 中 设备本体 15.6 详见附表1 备品备件 -- 详见附表2 专用工具 -- 详见附表3 技术服务费 1 详见附表4 运杂费 0.5 详见附表5 小计 1.5 合计 17.1 附表1 设备本体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1 澄清池搅拌装置 JJ-2L 套 1 沈阳 隆达环保 14.3 2 控制系统 套 1 沈阳 隆达环保 1.3 附表2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无 附表3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无 附表4 技术服务费分项价格表 序号 内 容 人天数 单 价 价 格 1 培训 2 0.1 0.2 2 现场服务费 6 0.1 0.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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