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商铺租赁合同抵押贷款
商铺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协议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以下简称“借款”)共计¥(数字)元。
1.2 乙方用于租赁商铺。
二、借款方式
2.1 本次借款采用先付后用的方式,即:甲方先将借款支付至银行账户,乙方在确认收到后方可使用。
2.2 甲方支付借款之日起,乙方应按期还款,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如下:
2.2.1 还款期限: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共计(数字)月;
2.2.2 还款日:每月(数字)日。
2.3 如乙方未能按期还款,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抵押物及抵押贷款
3.1 乙方拥有的商铺(****)作为抵押物,作为本次借款的担保物。
3.2 抵押物的法定所有权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应当由丙方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次日交到甲方手中。
3.3 如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有权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置、收回或者变卖,以优先受偿。
四、借款利率及费用
4.1 本次借款的利率为(数字)%,按月计息。
4.2 本次借款中如产生的费用(如公证费、保险费等)由乙方承担。
五、保密义务
5.1 三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5.2 若因甲、乙、丙三方之一对本协议保密义务的违反,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当就此协议互相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在依法选择涉诉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协议生效
7.1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签字后自该协议签订之日生效,各方承认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 除非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修改、解除或撤销。
甲方:(出借人)
签字:
乙方:(借款人)
签字:
丙方:(抵押权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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