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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梁欧式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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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LHD型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使 用 说 明 书
目 录
一、 产品概述
二、 主要性能参数
三、 结构特征及工作原理
四、 电气系统
五、 安装调整要求
六、 试验方法
七、 安全操作规程
八、 维护保养
九、 运输及存储
一、 产品概述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是依靠沿厂房轨道方向和桥架上小车轨道方向移动以及吊钩的升降运动来进行工作的。
本系列起重机根据JB/T3695-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GB6067-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标准进行设计制造。
该系列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1) 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四线交流,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V。电动机和电器控制设备上允许电压波动的上下限为±10%,其中起重机内部电压降不大于5%。
2) 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应符合GB10183的要求。
3) 起重机一般在室内工作。
4) 起重机运行轨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5) 起重机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6) 工作环境中不得有易燃易爆、可燃性粉尘及有腐蚀性气体环境。
7) 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在24h内平均温度不得超过+35℃ ;在24h内平均温度不得超过+25℃相对湿度允许暂时高达100%,在+40℃的温度下相对湿度不超过50%。
本系列起重机不适用于吊运液态金属或有毒、易燃、易爆、具有强烈腐蚀等危险物品。
用户对本系列起重机有不同或特殊要求时,可另行协商,单独设计制造。
二、主要性能参数
1、 额定起重量(t)
电动葫芦吊钩桥式起重机:3、5、10、16/3.2、20/5、32/5、50/10、75/20、100。(派生:5/3.2、5/5、10/3.2、10/5)
起重量用分数表示时,分子代表主钩起重量,分母代表副钩起重量。
2、 跨度(m)
10.5、13.5、16.5、19.5、22.5、25.5、28.5、31.5。
3、 工作级别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根据工作频繁程度和负荷率大小分为A5(中级)和A6(重级)。
4、 起升高度(m)
桥式起重机起升高度3米一档,各类规格的最大起升高度如下:
额定起重量t
类别
5
10
16/3.2
20/5
32/5
50/10
75/20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m)
18
18
12/14
12/14
12/14
12/14
12/14
5、 尺寸,重量
按确定的起重量,跨度和工作级别,可查阅随机总图和小车总图中的技术特性表及需要的外形尺寸及各部分重量。外形总图见随机总图。
三、结构特征及工作原理
1、 总体结构及工作要求
整台起重机由桥架、小车(装有运行机构,吊钩的起升机构)、起重机运行机构和电气设备四大部分组成。
起升机构,大、小车运行机构,都设有单独的电动机,进行各自的驱动。
起重量10t时为单钩起重机,仅有一套起升机构。20/5t、32/5t、50/10t、75/20t的起重机则有两个吊钩,因此有两套独立的起升机构,主钩用来提升重的物件,副钩除了提升较轻的物件外,可用来协同主钩倾转或翻倒物件之用。可是不允许两个吊钩同时提升两个物件,每个吊钩在单独工作时均只能起吊重量不超过本身额定起重量的物件,当两个吊钩同时工作时,物件的重量不允许超过主钩额定起重量。
2、 金属结构
金属结构包括桥架、小车架和维修台等。
桥架是由两根箱形端梁,两根箱形主梁和两主梁外侧的走台所组成,在主梁的上平面铺设轨道,供小车行走之用。一主梁外侧的走台上安装起重机的运行机构,另一主梁外侧安装小车导电装置,走台的外侧设有栏杆,以保障停车检修时检修人员的安全。主梁与端梁用螺栓联接;可拆卸,便于运输和安装。
小车架上面装有小车运行机构、起升机构。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在主梁辅助走台进行检修。在滑线侧主梁辅助走台下方均设有维修架,能够检修起重机供电电源,便于起重机断电、维修。
3、 起重机运行机构
起重机运行机构采用分别驱动,有两套或四套对称独立的的驱动装置。驱动部分采用三合一减速电机。
4、 起升机构
电动葫芦吊钩起重机在小车架上部安装起升机构,单钩时为一套独立固定电动葫芦;双钩时,有两套各自独立的固定电动葫芦。起升机构采用固定电动葫芦——(详见电动葫芦说明书)。
5、 小车运行机构
小车运行机构采用三合一减速电机分别驱动。
四、电气系统
4.1 起重机电源
三相四线交流,AC380V,50HZ。整机导电可采用安全滑触线导电。
4.2 起重机操作方式
起重机各个机构的运转、控制以及操作采用以下方式可供选择:
1)地面操作方式:经过地面手电门上的按钮对起重机进行操纵
2)地面遥控操作方式:经过地面的遥控发射器(摇杆式)及装设在控制柜上的接收装置对起重机进行操纵。
4.3 起重机控制原理
起重机控制原理采用以下控制原理:
1)起升机构:
采用双速电机接触器直接起动方式。
2)运行机构:
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方式。
4.4 起重机控制线路
起重机的电气线路由控制电路、主电路组成。
4.4.1 接入控制电路的有:
1)装置在司机室平台(如果有)门安全开关,只有在门开关全部接通时,为起重机工作做准备;
2)大小车十字限位行程开关:当大小车运行到轨道的接近终点时,大小车运行速度降低,当到达两端终点位置时,相对应的大小车行程十字限位开关常闭触点立即断开,使大小车停止此方向的运行只能向相反方向运行,因而起到了保护作用;
3)变频器用来保护电动机的过载、过流,当电机电流超过变频器的整定值时,变频器输出动作,停止运行并报警和报故障,只有当故障解除后才能重新工作;
4)紧急开关仅于在司机遇到紧急情况时断开总电源用;
6)停止按钮用于正常停车时用;
7)门开关(如果有)接入总接触器回路中用于联锁保护,当任意一个打开时,主接触器断开;
8)超载限制器的超载触点接入总接触器回路中用于起升超载时的保护;
9)起升高度限位器用于吊钩到达上下极限时的限位保护。
4.4.2 起重机主电路
起重机主电路由主起升电路、付起升电路、小车回路、大车回路组成。
控制的主回路如下:
总路断路器+总接触器+
┌ 起升断路器+起升接触器+起升电动机(起升机构)
─├大车断路器+大车接触器+大车变频器+大车电动机 (大车机构)
└小车断路器+小车接触器+小车变频器+小车电动机 (小车机构)
4.4.3 在AC48V回路中设有电铃,用于在起重机起动及运行过程中提示和报警。
五、安装调整要求
1、 安装前注意事项
1) 起重机各构件吊装时,捆扎部位必须在受力处,并垫以足够的橡皮或其它护垫。
2) 所有构件严禁直接在地下滚翻拖拉。
3) 安装前严格检查各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各传动部件是否灵活,联接处是否牢固,若有问题,必须解决后才能安装。
4) 认真阅读随机图纸中的安装图和使用说明书。
2、 桥架拼装
根据安装图纸,将主梁与端梁连成一体,拼装后桥架主要尺寸偏差要达到如下要求:
1) 起重机车轮中心之间跨度S的极限偏差值ΔS应符合如下规定:
a) S≤10m时,ΔS=±2mm;b) S>10m时,ΔS=±[2+0.1(S-10)]mm。经圆整后见下表
跨度S
m
10.5
13.5
16.5
19.5
22.5
25.5
28.5
31.5
34.5
ΔS(mm)
2.0
2.5
2.5
3.0
3.5
3.5
4.0
4.0
4.5
2) 桥架对角线差 |S1―S2|≤5mm。
3) 两根主梁实有上拱度不应小于 (0.9~1.4)S/1000。
4) 两根主梁的旁弯度不应超过L/ mm , 最大不超过15mm,只能向走台侧凸曲。
若某项超过了规定要求,必须在地面设法校正好,否则不准架设。桥架吊运时严禁捆扎机械部件,捆扎主梁或端梁时,钢丝下面需用护垫。
3、 小车安装:
把整台小车安放在已拼装好的桥架轨道上,这时应保证小车的主动车轮与轨道面在轨道全长上接触,被动轮与轨道间隙不得超过1mm ,间隙区间长度不大于1米,间隙区间的累积长度不得超过2m。
4、 司机室等的安装(若有)
按图纸上有关尺寸和技术要求安装司机室、扶梯(直梯)、导电线挡架、导电架、栏杆、导电轨等。
5、 起升高度限位器和载荷限位器的调整
起升高度限位器和载荷限位器由电动葫芦自带,电动葫芦外购,详见电动葫芦的使用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
6、 电气设备安装
注意: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应由专业电气人员或受过电气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安装。安装前必须用兆欧表试验电动机的绝缘性能,如果电动机绝缘电阻未达到2兆欧,转子绝缘电阻未达到0.8兆欧时,必须将电机干燥。如果在使用期间,定子绝缘电阻小于0.5兆欧,转子绝缘电阻小于0.15兆欧时,也必须将电机干燥。制动器检查标准同电动机。
6.1 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严格检查各元、器件是否完好无损,绝缘、触点等的性能是否良好、是否受潮等。
6.2 电控柜必须安装稳固,垂直偏差小于5°;电气设备的安装底架必须牢固,垂直度小于12/1000mm。
6.3 外接导线按图纸规定位置进行敷设;导线的接头和接线端子(端子板)应保证接触性能良好;敷设在管内的导线不允许有接头;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6.4小车导电架安装要求:能带动线夹滑车行走自如,无卡轨和停滞现象。
6.5 电缆按图纸规定位置进行敷设;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8倍;在运行中电缆不得有碰撞和挤压现象。
6.6 无绝缘带电体间或与金属结构的边缘间距离不应小于30mm。起重机运行时可能产生相对摆动的部份与金属结构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接线板、接线头之间最小距离不应小于12mm。
6.7 起重机整个动力与控制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用500伏兆欧表在静态下测量)。对于不能承受所规定的测试电压的元件(如半导体、电容器等),试验时应将其短接,试验后,对被试电器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影响继续使用的变化。
6.8 联动台或操作面板上控制器的操纵方向应和其相应机构的运动方向一致。
6.9 起重机运行机构运动方向必须调整一致。
6.10在调整电气设备时,必须检查照明和信号设备。在断开进线塑壳断路器时,照明和信号电路不应断电。
6.11电气设备安装完成后,起重机机构中容量最大的电动机起动时,大车电源集电器处的端电压应不低于额定电压的90%,在此电压下,机构应能可靠地工作和进行各项试验。
6.12 电线管管口套护线嘴,并使管口防止进雨水。
6.13 按图纸规定在电线和接线盒的端子上做好标识以及相应的线号,以便于安装检查和维护。
6.14 全部电线电缆敷设完毕后,应检查接线是否无误并与图纸相符,确认接线正确后,用兆欧表测量整个电路的绝缘性能,三相绝缘电阻符合规定标准,保证各相绝缘阻值无相差。
6.15 管子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子直径的6倍,所有弯曲度应不小于90度。
6.16 起重机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均应可靠接地,以免发生意外触电事故。
六、试验方法
在起重机试验运转前,必须检查电动机正反转方向是否符合要求,调节制动闸瓦与制动轮的间隙(若为锥形电动机,则调节锥形电动机轴向移动量),检查各减速器内是否有油,各润滑点油嘴,油管的油路是否畅通,在正常的情况下能够进行试运转。按操作规程,使起重机上电,进入预转预备状态。
1、 起重机的空载试验
1) 接通电源,开动各机构,使小车沿主梁全长往返运行一次,检查有无任何卡阻现象。
2) 开动并检查其它机构,检查是否运转正常,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及灵敏准确,检查起升高度和吊钩左右极限位置。
3) 空钩升降,开动起升机构,使空钩上升下降数次,起升机构限位开关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4) 小车开到跨中,起重机以慢速沿厂房全长行走两次,再以额定速度往返行走三次。起动或制动时车轮不应打滑,行走平稳,限位开关正确,缓冲器起作用。
2、 起重机的静载试验
使小车停在主梁跨中,逐渐加载至1.25倍额定起重量,使载荷升高距地面100~200mm悬空10min,卸载后再检查主梁有无永久变形。
如此重复三次,第一、二次允许主梁有少许变形,第三次主梁不得再产生永久变形。
试验后将小车开至主梁端部检测主梁跨中的实有上拱度。
3、 起重机的静态刚性试验
静载试验后,将空载小车停在主梁跨端,用经纬仪或其它仪器测出主梁跨中的基准点垂直方向的数据,然后使小车开至主梁跨中起升额定载荷,距地面100~200mm后,测量基准点的垂直方向数据,两数据的相对差即为起重机静态刚性。
4、 起重机的动载试验
动载试验时,应按接电持续率留有间隙时间,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且必须注意将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控制在正常工作范围内,试验1.1倍额定起重量。
起重机各机构的动载试验应分别进行,然后作联合动作试验,同时开动两个机构(但主副钩不得同时开动)。试验中对每种动作应在其整个运行范围内作重复起动和制动,按其工作循环,试验时间至少应持续1h。
如在试验中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验,对悬挂着的空中载荷作空中起升时,试验载荷未出现反向动作,并在随后进行的目测检查中,检查机构和结构的构件是否有损坏,连接处是否有出现松动或损坏。
七、 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管理
1) 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起重机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持证方能上岗操作。
2)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头脑清楚、精力集中、操作认真规范,严禁酒后、 带病(妨碍起重机安全作业的疾病)、体力或精神不适的情况下上岗操作起重机。
3) 操作者应该对自己直接控制的操作负责。无论何时,当怀疑有不安全的情况时,在起吊前应该与管理员协商。
2、 操作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2) 操作前应对起重机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完好、可靠。如: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减速机、控制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进行检查。发现其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 检查大车、小车轨道上是否有油污、水污、冰雪或障碍物。若有在操作前应清除干净。
4) 检查吊载通道是否畅通。
5) 操作前应把各控制手柄或按钮都回到零位,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能够闭合主电源。
6) 通电后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操作手柄或手轮所控制方向应与机构动作的方向一致。然后再进行空载试车,检查各运转系统是否有异常现象,检查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安全装置是否动作灵敏可靠。
7) 操作者确认处于视线良好位置时再进行操作。
3、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u 操作中的禁止事项:
1) 不准在起重设备未取得当地技术监督检疫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该设备。
2) 不准超额定载荷起吊。
3) 不准吊运超出本起重机吊运范围的物品。
4) 不准在风速超过规定值的情况下操作。
5) 不准在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时起吊。
6) 不准歪拉斜吊,吊钩必须处于物件垂直上方才可起吊。
7) 不准起吊物件上面有人就起吊。
8) 不准在光线暗淡视线不清的状态下起吊。
9) 不准吊运捆绑不牢的物件。
10) 不准吊运棱角处无保护措施的物品。
11) 不准吊运物件从人员头上经过或停留。
12) 不准吊运重量不清的物件,如预埋在地面的或固定在建筑物上的挂钩等。
13) 不准起吊不平衡易滑动或易倾翻的物件。
14) 不准在正常工作时利用缓冲器、车挡等装置做为停车的措施。
15) 不准在所吊物件有剧烈震动时进行起吊、横向、纵向作业。
16) 不准起吊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的容器。
17) 不准在制动器不灵敏或已损坏、限位开关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已达报废标准的情况下作业。
18) 不准在作业过程中调整制动器或进行其它检查和维修工作。
19) 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20) 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1) 不准在起吊件未放下时脱离操作岗位。
u 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确认吊具或吊装绳真正处于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起升。
2) 起吊额定起重量的重物时,必须先起升至重物离地面150~200mm,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吊。
3) 注意作业中吊载附件是否有其它作业人员,以防发生冲撞事故。
4) 注意吊载处在狭窄的场所、易倾倒的位置时不能盲目操作。
5) 注意操作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上下各方位的安全性。
6) 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它作业人员时再操作。
7) 起重机空载运行时,吊具离地面或可能碰到的最高物体的距离不小于2.5m。
8) 悬挂在吊钩(吊具)上的吊索或链条不能沿着地面拖拽。
9) 使用起重机上的各插座时,严禁超出相应变压器的额定容量。
10) 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时应遵循操作原则进行操作,特殊情况下灵活运用。当电源电压低于额定电压时,会出现在电压正常时能吊起的物件吊不起或虽能吊起但上升速度明显降低(下降速度增加)的情况,因此起重机在操作中应考虑电网电压的变化因素,同时也要对电网电源频率引起注意。
11) 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12)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将承载能力降低到额定起重量的75%或更多。
13) 在同一或不同一轨道上的起重机运行时,必须注意彼此距离,当两台起重机靠近时,应鸣铃通知,以免撞车,如需推车时,应缓慢推动,严禁快速冲击,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
14) 在多层起重机同时作业的区域,必须注意上下层起重机的位置,以免发生碰撞。
15)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6) 在起重机运行中出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按下急停开关,在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启动。
17)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8) 起重机各机构每次运转前,必须先发出报警信号。
19) 对起重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操作者。
4、 操作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 起重机停车不使用时,必须将其开到固定位置停放。小车停放在远离大车电源非跨中位置。
2) 吊钩上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吊钩上不准悬挂物体。
3) 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切断总电源及照明电源,并取走开关钥匙(若有)
4) 做好交接班记录。
同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所颁发的安全规程。
八、维护保养
为了保证重机正常使用,延长零部件、元器件及起重机的使用寿命,必须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根据各部件和结构的重要程度、保证安全性方面的难易、使用频繁程度、零部件的损耗等规定出各部件或部位的检查周期,对检查内容做出如下分类:
分类
分类标准
检查周期
A
安全方面的日常重点检查项目
每天
B
安全方面的重点检查项目
每周不少于1次
C
维护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
每月不少于1次
D
磨损破坏程度较小的部分
每半年不少于1次
E
起重机运行条件和整机综合性能的检测
每年不少于1次
1、 起重机运行条件的检查
u 周边条件的检查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A
整个运行范围是否有障碍物,与建筑物侧面和顶面的间隙是否太小,与电灯、配线管及建筑物上的其它物体是否有接触的危险,与带电电源裸线是否靠得太近。
无障碍物,与建筑物的距离满足图纸要求
u 起重机运行轨道的检查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A
轨道踏面清洁状态
无油污、水污、冰雪、铁屑、聚集尘和障碍物。
2)
D
从上下、左右方向检查整根轨道是否有异常弯曲
满足轨道安装技术要求
3)
D
轨道接缝处是否有变形,固定压板(螺栓)是否松动;轨道是否有侧向移动;焊缝是否有裂纹;垫板、连接板是否有松动。
无变形、无移动、无裂纹、无松动
4)
E
运行轨道踏面和侧面,工字钢轨道翼缘踏面和翼缘端部是否有局部严重磨损或出现剥落和变形现象。
支承轨道:磨损量≤原尺寸10%;
悬挂形轨道:踏面磨损量≤原尺寸10%;宽度≤原尺寸5%;无变形
5)
E
轨道跨度检查
S≤10m,ΔS=±3mm;
S>10m,ΔS=[3+0.25(S-10)]mm;最大不超过±15mm
6)
E
轨道踏面斜度
≤1/1000
7)
E
同一截面两轨道标高差
<10mm
8)
E
水平弯曲
每2m测长内各点的偏差<2mm
9)
E
侧向偏差
总长内≤±10mm,每2m测长内的偏差<±1mm。
10)
E
轨道接缝间距
≤2mm
11)
E
接缝错位
踏面处上下、左右相错≤1mm
u 运行止档(阻进器)的检查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A
车档(阻进器)是否有变形、损伤、脱落的危险;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是否有松动,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是否有裂纹。
无变形、损伤,无松动或裂纹
2、 桥架的维护保养
u 桥架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E
跨度偏差
S≤10m,ΔS=±2mm;
S>10m,ΔS=[2+0.1(S-10)]mm;最大不超过±5mm
2)
E
桥架对角线差
ΔS≤5mm
3)
E
车轮接触点高低公差
S≤10m时,Δhr≤2.5mm
S>10m时,Δhr≤2.5+0.1(s-10)mm
u 主梁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C
主梁与端梁间的连接焊缝检查(若有)
无裂纹
2)
C
主梁与端梁间的连接螺栓检查(若有)
无断裂、无松动
3)
E
主梁外观质量检查
不得有外伤和异常变形、局部失稳、扭曲;;漆层不得有剥落
4)
E
整体稳定性检查
当失去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5)
E
锈蚀量检查
截面锈蚀量≤原厚度的10%(若大于10%,应修复,不能修复时应报废)
6)
E
塑性变形检查
产生的塑性变形不能影响工作机构的正常安全运行(若影响,应该修复,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7)
E
焊接质量检查
焊缝不得有裂纹
8)
E
主梁上拱度检查
最高点应在跨中部S/10范围内,上拱度ΔF≥0.7S/1000
9)
E
主梁水平弯曲检查
水平弯曲ΔFf≤S/
u 端梁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E
端梁外观质量检查
不得有外伤和异常变形、局部失稳、扭曲;锈蚀量≤原厚度的10%;漆层不得有剥落
2)
E
整体稳定性检查
当失去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3)
E
锈蚀量检查
截面锈蚀量≤原厚度的10%(若大于10%,应修复,不能修复时应报废)
4)
E
塑性变形检查
产生的塑性变形不能影响工作机构的正常安全运行(若影响,应该修复,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5)
E
焊接质量检查
焊缝不得有裂纹
6)
E
基距偏差
e≤3m时,Δe=±4mm;
e>3m时,Δe=±1.25e(mm);
7)
C
端梁分段连接螺栓检查(若有)
无断裂、无松动
8)
C
端梁分段中间梁连接螺栓、连接销轴检查(若有)
螺栓无断裂、无松动;销轴无缺陷、无变形
u 司机室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A
司机室内设施检查
具备灭火器,玻璃干净、完整无破损,通风照明取暖实施(若有)正常
2)
B
司机室连接检查
司机室固定螺栓无断裂,无松动,司机室无摇晃;若为焊接连接时焊缝无裂纹
3)
C
司机室骨架检查
无变形,焊缝无裂纹,漆层不得有剥落
4)
C
司机室玻璃固定
玻璃固定用胶条或铝合金框架固定牢固无松动
u 小车运行轨道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A
轨道踏面清洁状态
无油污、水污、冰雪、铁屑、聚集尘和障碍物。
2)
B
轨道固定压板是否松动,压板与主梁的连接焊缝是否有裂纹;若为螺栓固定,螺栓是否有松动。
无裂纹、无松动
3)
E
轨道踏面和侧面是否有局部严重磨损或出现剥落和变形现象。
磨损量≤原尺寸10%;
4)
E
小车跨度
中轨或半偏轨梁:
端部ΔS=±2mm;S≤19.5m,中部ΔS=+1~5mm;S>19.5m,中部ΔS=+1~7mm,
其它梁:ΔS=±5mm
5)
E
同一截面高低差
S≤2m时,A≤4.2mm;
S>2m时,A≤2S(mm);且最大值≤8mm
6)
E
接缝错位
踏面处上下、左右相错≤1mm
7)
E
轨道接缝间距
≤2mm
u 小车止档装置、直梯、走台、栏杆等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A
直梯、走台、通道是否通畅,表面清洁状态
无油污、水污、冰雪、铁屑、聚集尘和障碍物,通道通畅
2)
B
小车止档装置是否有变形、损伤,脱落危险,连接螺栓有无松动,焊缝有无裂纹
完好无损,无松动、无裂纹
3)
C
直梯有无变形,直梯梯步是否有缺损,梯步焊缝和直梯固定焊缝是否有裂纹(若为螺栓连接是否有松动)
无变形,梯步完好,焊缝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4)
C
平台(走台)有无变形,平台(走台)上表面钢板是否有缺损或变形,固定连接焊缝是否有裂纹(若为螺栓连接是否有松动)
无变形,无缺损,焊缝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5)
C
各栏杆(扶手)是否缺损。有无变形,固定连接焊缝是否有裂纹(若为螺栓连接是否有松动)
无变形,无缺损,焊缝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6)
C
导电挡架是否缺损,有无变形,固定连接焊缝是否有裂纹(若为螺栓连接是否有松动)
无变形,无缺损,焊缝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7)
C
防雨实施(防雨棚、防雨罩等)是否完备,有无漏水现象(若有)
无缺损,无漏水现象
3、 起升机构维护保养(电动葫芦的维护保养)——其中电机的维护保养详见电机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其要求维护。
序号
分类
检查项目
检修标准
1)
C
起
升
限
位
动作状态
动作灵敏可靠,应调节到吊钩在上极限位置时,吊钩装置的最高点与卷筒外壳间的距离见电动葫芦外形参数表
2)
D
触 点
触点动作准确、灵敏,不得有损伤及严重磨耗
3)
C
接线及接地
接线应牢固可靠,连接螺钉不得有松动
4)
B
接
触
器
动作状态
触点的接触和打开动作应灵敏,不得粘连
5)
C
触 点
不得有严重的损伤及磨耗
6)
D
接线及接
接线应牢固可靠,连接螺钉不得有松动
7)
C
制
动
器
锥形制动
锥形制动环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厚度的50%,且不大于轴向调整量的最大值。
8)
D
制动环的外观
不得有裂纹和损伤
9)
C
吊
钩
装
置
吊 钩
目测不得有裂纹、异常磨损和钩口异常变形
10)
C
轴 承
回转应灵活、平滑
11)
C
防松装置
卡板螺钉不得有松动
12)
C
滑 轮
滑轮槽不得有异常磨损,轮缘完整不得有损伤
13)
C
外 观
滑轮罩壳不得有损伤
14)
D
平
衡
滑
轮
工作状态
滑轮回转应平滑、灵活
15)
D
外 观
滑轮不得有损伤,装配连接牢固
16)
C
钢
丝
绳
绳端固定状况
钢丝绳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不得有异常
17)
C
外 观
不得有扭结,灼伤及明显的松散、腐蚀等缺陷,绳上应有润滑油脂
18)
C
使用的安全程度
(报废标准)
按GB5972-864《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中有关条款进行判定
19)
C
齿轮润滑状况
开式齿轮表面应定期加油脂,闭式齿轮应定期加机油
20)
D
超载限制器检查
工作正常,在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能发出报警;在实际起重量在100~110%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能切断起升电源(此项装置详见其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
21)
E
制动器
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
22)
E
钢丝绳
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
23)
E
齿轮
起升机构齿轮的磨损
第一级齿轮磨损量应小于原齿厚的10%;其它齿轮应小于20%
齿面缺陷检查
表面不得有裂纹、断齿;齿面点蚀损坏不得大于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0%
24)
E
吊钩
外 观
表面不得有裂纹,危险断面及颈部不得有塑性变形,缺陷不得补焊
危险断面磨损量
不得超过原尺寸的5%
开口度
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0%
扭转变形
不得超过10°
25)
E
滑轮
轮槽不均匀磨损小于3mm。轮槽壁厚磨损量小于原壁厚的20%;轮槽底部磨损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不得有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26)
E
轴
齿轮轴的磨损
磨损量不得超过原轴颈的1%
其它轴的磨损
磨损量不得超过原轴颈的2%
27)
E
卷 筒
不得有裂纹,筒壁磨损量小于原壁厚的10%
28)
E
键
键与键槽连接不得有松动和变形以及异常磨损
29)
E
花 键
不得有异常磨损及变形
30)
E
滚动轴承
不得有破损及裂纹
31)
E
油 封
配合面不准有裂纹
4、 大(小)车运行机构维护保养
u 三合一减速机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B
外观检查
外观无破损、传动无异响、各连接螺栓无松动或断裂、无漏油现象
2)
B
安装底座(支臂)有无变形、裂纹,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无变形、裂纹,无松动
3)
B
制动器检查
制动安全可靠、动作灵敏、无异响
4)
C
电机
启动正常、无异响
5)
C
润滑油检查
油量适中、油质良好
6)
三合一减速机的其它维护保养详见三合一减速机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其要求维护
u 车轮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C
车轮安装检查
连接螺栓无断裂、松动,定位板焊缝无裂纹
2)
D
车轮表面检查
无裂纹或破损,出现以下情况应报废:
1、 影响性能的表面裂纹等缺陷
2、 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3、 轮缘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20%
4、 踏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15%
5、 当运行速度低于50m/min时,圆度达1mm;当运行速度高于50m/min时,圆度达0.1mm时;
3)
D
轴承检查
润滑正常、无破损和损伤,安装无松动、运行无异响
4)
D
车轮轴检查
磨损量≤原轴径的2%
u 安全装置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C
安全尺检查
设备完好,无变形,能有效起到安全保护作用
2)
C
扫轨板检查
设备完好,无变形,离轨道面间隙小于10mm
5、 小车维护保养
u 小车车架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E
轨距偏差
S≤2m时:ΔS=±2mm;
S>2m时:ΔS=±(2+0.1(S-2))mm;
2)
E
车轮接触点高低公差
S≤2m时,Δhr≤2mm
S>2m时,Δhr≤2+0.1(s-2)mm
3)
E
车架外观质量检查
不得有外伤和异常变形、局部失稳、扭曲;锈蚀量≤原厚度的10%;漆层不得有剥落
4)
E
整体稳定性检查
当失去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5)
E
锈蚀量检查
截面锈蚀量≤原厚度的10%(若大于10%,应修复,不能修复时应报废)
6)
E
塑性变形检查
产生的塑性变形不能影响工作机构的正常安全运行(若影响,应该修复,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7)
E
焊接质量检查
焊缝不得有裂纹
8)
E
车架分段连接螺栓检查(若有)
无断裂、无松动
u 栏杆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C
栏杆检查
各栏杆(扶手)完好,无变形,固定连接焊缝无裂纹(若为螺栓连接无松动)
6、 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A
电气设备外部灰尘、污垢等附着物,用手探测电动机、制动器等发热情况,检查轴承有无漏油现象,主要电气设备的电线接头是否松动,接触器的触头是否有粘连,各保护继电器触头是否正常动作,变频器是否报故障
无灰尘、无漏油、无松动、无粘连,触头工作正常。消除变频器产生的故障。
2)
C
清除各电气设备内部的灰尘、污垢等附着物,观察电机、电磁铁、继电器及接触器、变频器等在正常运行时所发生的声响是否正常,检查并修理控制与器开关的触头,并涂上一层凡士林油(变频器及PLC除外)。
同上
3
E
拆开各电气设备进行清理(变频器及PLC除外,严格按变频器及PLC的使用说明书执行),检查各设备的安装支架是否松动并紧固,清洗电动机轴承并另换新油。检测定转子间隙,如发现不均匀时需更换轴承。检测绝缘电阻,必要时进行干燥。检查出的各种故障必须全部排除并修好,无法修复的部件应更换。
7、 其它项目的检查
u 油漆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E
外观检查
表面无腐蚀性物质,漆层无脱落
2)
E
厚度检查
主要结构件油漆总厚度应达到75~105um
u 噪音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检修标准
1)
E
噪音检查
在司机操作位置处测量≤85Db(A)
u 润滑
序号
润滑部位名称
润滑材料
润滑周期
1
电动机滚动轴承
详见其使用说明书
每四个月换油一次
2
减速器
详见其使用说明书
每月加油一次,每4~6个月清洗换油一次
3
车轮轴承
3号或4号钙基润滑脂(GB491)
每6—8个月清洗换油一次
4
卷筒轴承座轴承
3号或4号钙基润滑脂(GB491)
每6—8个月清洗换油一次
5
齿轮联轴器
3号或4号钙基润滑脂(GB491)
每6—8个月清洗换油一次
6
吊钩止推轴承
3号或4号钙基润滑脂(GB491)
每6—8个月清洗换油一次
7
滑轮的滚动轴承
3号或4号钙基润滑脂(GB491)
每6—8个月清洗换油一次
8
钢丝绳
3号或4号钙基润滑脂(GB491)
每3—5个月清洗换油一次
另请严格按《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 )规定要求定期请国家检验机构对起重机进行检验。
九、运输及储存
1、 我厂水陆交通运输方便,并可为用户代办托运。
2、 起重机到达现场后,首先应按照装箱单清点零部件,再按照随机图样目录清点技术文件资料。
3、 检查桥架等物件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或变形。如果出现变形,应设法消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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