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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122-2021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规范(江苏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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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7.060 CCS P 13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41222021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 of regional risk assessment for geological hazard in development zone 2021 - 11 - 04 发布 2021 - 12 - 04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T 4122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3 5 地质环境调查 . 4 6 地质灾害调查

2、 . 5 7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 6 8 成果提交 .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程序图 .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 12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调查表 . 13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表 . 14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报告提纲 . 15 DB32/T 4122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地质

3、调查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社锋、喻永祥、车增光、蒋波、何伟、曹曜、李后尧、李伟、宋京雷、王亚山、陈刚、张纪星、李明。 DB32/T 41222021 1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适用范围、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提交等。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业园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综合保税区、旅游度假区、科技产业园区、自由贸易区等其他园区可按照执行。 注:在开发区内建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设施、军事和防空设施、核

4、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隧道、机场、吞吐量100万吨/年(含)以上港口码头、大型水利工程、125MW(含)以上电厂、500KV变电站或送电工程、集中供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油(气)管道和储油(气)库、总容积大于(含)80000m3或单罐容积大于(含)20000m3油库、总容积大于(含)15000m3或单罐容积大于(含)5000m3天然气库等建设项目、独立选址项目等仍需单独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规范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规范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明日期的引用规范,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不注日期的引用规范,其最新版本(包括

5、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958 区域地质图例 GB/T 12328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14538 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40112-20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开发区 development zone 由国家或地区为吸引外部生产要素、 促进自身发展而划出一定范围并在其中实施特殊政策和管理手段的特定区域,一般指通过各级政府审批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 3.2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h

6、azard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DB32/T 41222021 2 3.3 滑坡 landslide 地质体在重力作用下,沿地质软弱面向下向外滑动。滑坡通常具有双重含义,重力滑动过程或重力滑动的地质体和堆积体。 3.4 崩塌 rockfall 地质体在重力作用下,从高陡坡突然加速崩落、滚落或跳跃,具有明显的拉断或倾覆。 3.5 地面沉降 land subsidence 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松散地层压缩所导致的地面高程降低的地质现象。 3.6

7、地裂缝 surface crack 地表岩层、 土体在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作用下产生开裂, 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宏观地表破坏现象。 3.7 采空塌陷 mine-out area breakdown 地下矿体采空后,矿层上部及周边的岩层失去支撑,平衡条件被破坏,随之产生弯曲、塌落,以致形成地表下沉变形和塌陷的地质现象。 3.8 岩溶塌陷 karst collapse 岩溶洞隙上方的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发生变形破坏,并在地面形成塌陷的地质现象。 3.9 特殊类土(软土)灾害 special soil (soft soil) hazard 软土在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作用下,因流

8、变性、触变性、高压缩性等工程地质特性而产生的侧向滑移、不均匀沉降等变形破坏现象。 3.10 特殊类土(砂土)灾害 special soil (sandy soil) hazard 砂土在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作用下,因砂土液化和渗透变形而产生的涌水涌砂、侧向滑移、地面沉陷等变形破坏现象。 3.11 特殊类土(膨胀土)灾害 special soil (expansive soil) hazard 膨胀土在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作用下,产生的胀缩变形破坏现象。 DB32/T 41222021 3 3.12 地质灾害易发区 geological hazard-prone area 具备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

9、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3.13 地质灾害危险性 risk of geological hazard 一定发育程度的地质体在天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可能造成的危害。 3.14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 geological hazard development degree 地质体在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作用下形成的变形和破坏特征。 3.15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geological hazard development degree 地质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水平。 3.16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regional risk assessment for geologi

10、cal hazard 在特定区域内,对工程建设引发、加剧和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并对建设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价,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的技术工作。 4 总体要求 4.1 工作内容与方法 4.1.1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内容包括: a) 查明开发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特征; b) 分析论证各类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和危害程度; c) 开展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d) 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建议; e) 编制成果报告及相关图件,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查询服务系统。 4.1.2 采用资料收集、地面调查、钻探、物探、测试等手段,查明

11、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采用定性、半定量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定性方法包括工程类比法、成因历史分析法等,半定量方法包括层次分析法、经验公式法、解析法、数值法等。 4.2 工作要求 4.2.1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报告应根据开发区规划、建设情况和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编制,并建设区域评估成果查询服务系统。 4.2.2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报告,应按照相关规定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使用。 4.2.3 区域评估成果自通过审查之日起五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的应进行修编;单个建设项目的查询结果自出单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超过二年的应重新查询。 4.2.4 区域评估工作结束

12、后,开发区地质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开发区规划方案变化大时,应重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 DB32/T 41222021 4 4.3 工作程序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程序应按照附录A执行,具体步骤如下: f) 接受委托后,根据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系统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进行初步分析; g) 确定评估区和调查区范围,明确评估内容,编制评估工作方案; h) 开展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物探、钻探、测试等工作; i) 对开发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建设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估,提出防治措施; j) 建设区域评估成果查询服务系统。 4.4 评估级别与范

13、围 4.4.1 开发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划分按附录 B 执行。 4.4.2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级别为一级。 4.4.3 评估区范围以开发区规划红线为界。 4.4.4 调查区范围应根据评估区范围、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影响范围综合确定,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调查区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和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调查区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地质灾害体影响范围一致,一般沿开发区规划红线外扩200 1000m 或至自然水体边界,特殊情况下外扩范围可大于 1000m。 5 地质环境调查 5.1 一般要求 5.1.1 在系统收集水文气象、基础地质、水文

14、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资料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环境调查。 5.1.2 地质环境调查比例尺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确定。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简单地区调查比例尺不宜小于 110 000,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中等地区调查比例尺不宜小于 15 000,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复杂地区(含突发地质灾害发育区)调查比例尺不宜小于 12 000。 5.1.3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简单地区,调查点应不少于 5 个/km2;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中等地区,调查点应不少于 10 个/km2;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复杂地区(含突发地质灾害发育区),调查点应不少于 20 个/km2。 5.1.4 对地质灾害形成有明显控制与

15、影响的微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等重要部位或重点地段,应加密调查,不得遗漏。 5.2 地形地貌 5.2.1 调查地形地貌特征及成因,分析评价地貌形态、高程及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5.2.2 调查人工地形地貌形态、规模及其稳定性条件,包括人工边坡、露天采矿场等的分布、形态、规模及稳定状态。 5.3 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 5.3.1 调查地层地质年代、成因、岩性、产状、埋藏分布等。 5.3.2 调查基岩埋深、岩体风化程度及软弱岩层分布。 5.3.3 调查松散层的分布范围、规模及特征,分析其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灾害体的可能性。 DB32/T 41222021 5 5.3.4 调查褶皱、断裂、节理等构造发育

16、特点,分析评估区及邻近地区区域地质背景,地质构造与地震地质特征,确定地壳稳定性类型。 5.4 水文地质条件 5.4.1 调查地下水类型、含水层结构特征、补径排条件、地下水开发利用历史与现状、地下水水位及动态特征、水化学特征,分析地下水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5.4.2 调查区内主要含水层应有水文地质钻孔控制,地面沉降灾害发育除主采含水层外,对其他含水层也应有适量的水文地质钻孔控制,如果收集的钻探资料达不到要求,应补充开展水文地质钻探。 5.4.3 水文地质钻孔数量一般不少于 1 个/10km2(面积小于 10 km2的开发区至少有 1 个水文地质钻孔控制),无含水层分布区或含水层与评估灾种关系不密

17、切的地区水文地质钻孔数量不作要求。 5.4.4 地面沉降灾害发育区水文地质钻孔应揭穿主采含水层,岩溶发育区应揭穿岩溶发育带或主要含水层(组),并开展水文地质试验以获取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 5.4.5 水文地质调查其他技术要求按照 GB 50027 执行。 5.5 工程地质条件 5.5.1 调查岩土体类型、岩性、结构、分布及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工程地质分区。 5.5.2 调查区每个工程地质分区应有工程地质钻孔控制,如果收集的钻探资料达不到要求,应补充开展工程地质钻探。每个工程地质分区钻孔数量应不少于 1 个/km2,岩溶灾害发育区钻孔数量应不少于 5个/km2。 5.5.3 对于松散层覆盖的平原

18、区,工程地质钻孔应包括控制性钻孔和一般性钻孔,控制性钻孔深度不宜小于 60m,一般性钻孔深度不宜小于 30m,原位试验勘探孔比例应不超过 70%;对于基岩浅埋区,钻孔深度根据基岩埋深确定。 5.5.4 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发育区应开展物探工作,在物探工作的基础上布置钻孔验证,岩溶塌陷和地裂缝灾害发育区验证钻孔深度应进入基岩不小于 10m,采空塌陷灾害发育区验证钻孔应钻穿采空区,如果分布有多层采空区,应至少要钻穿上部采空区,具体深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5.5 工程地质调查其他技术要求按照 GB 50021 执行。 5.6 人类工程活动 5.6.1 调查地下水开采、矿产资源开采及轨道交通、高速

19、公路、水利工程、高架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堤防工程、港口、码头、机场、高层建筑等重大工程基本情况,分析其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5.6.2 调查当地大面积回填、临时性超限堆载、基坑开挖、工程降水、沉井以及地下工程施工引发的软土、砂土、膨胀土工程地质问题及其防治等经验。 6 地质灾害调查 6.1 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灾害 6.1.1 系统收集评估区及有关邻近地区已有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资料。 6.1.2 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灾害调查应按照 GB/T 40112-2021 中6.1 6.9 的相关要求。 6.1.3 调查时填写地质灾害区域评估调查表,表

20、格样式见附录 C。 6.2 特殊类土灾害 DB32/T 41222021 6 6.2.1 特殊类土(软土)灾害 特殊类土(软土)灾害应着重调查下列内容: a) 通过收集评估区及有关邻近地区工程地质钻孔等资料,调查软土层分布范围、埋藏条件、厚度变化、岩性特征等; b) 通过取样测试查明软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c) 调查地表硬壳层的分布及厚度,软土层之下硬土层或基岩的埋深和起伏; d) 查阅新旧地形图,结合现状微地貌特征,判断是否存在暗埋的塘、浜、沟、坑等; e) 调查软土大面积回填、堆载、基坑开挖、工程降水以及地下工程施工等引发的建筑物、路基不均匀沉降、开裂等变形特征; f) 调查地区性软土灾害

21、防治经验和教训。 6.2.2 特殊类土(砂土)灾害 特殊类土(砂土)灾害应重点调查下列内容: a) 通过收集评估区及有关邻近地区工程地质钻孔等资料,调查砂土层的分布范围、埋藏深度、厚度变化、岩性特征等; b) 通过取样测试查明砂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级配、渗透性能和砂土液化的可能性及液化等级; c) 调查砂土层地下水类型和地下水水位, 上覆隔水层性状、 厚度和分布情况, 地下水补排关系等; d) 调查基坑开挖、工程降水以及地下工程施工等引发的渗透变形灾害; e) 调查地区性砂土灾害防治经验和教训。 6.2.3 特殊类土(膨胀土)灾害 特殊类土(膨胀土)灾害应重点调查下列内容: a) 调查膨胀土地

22、段的地形和地貌形态、自然坡高、植被情况和气象情况; b) 调查膨胀土的成因、年代、岩性、结构、构造、分布范围和分布规律及与下伏岩土层的接触关系,了解土体干缩后的裂隙形态、密度、深度及土体特性与含水量的关系; c) 通过取样测试查明膨胀土的矿物、化学成份及其自由膨胀率、膨胀力等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d) 调查因膨胀土造成的滑坡、开裂等不良地质现象,调查膨胀土稳定边坡坡高、建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和变形损坏情况; e) 调查地表水汇流、排泄情况以及地下水类型、水位和变化规律; f) 调查当地防治膨胀土的经验。 7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7.1 一般要求 7.1.1 危险性评估分类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

23、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7.1.2 危险性评估指标分级 7.1.2.1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分为强发育、中等发育和弱发育三级。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的发育程度按照 GB/T 40112-2021 中 4.7.2 的相关要求执行。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发育程度按表 1 进行综合确定。 DB32/T 41222021 7 7.1.2.2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为危害大、 危害中等和危害小三级, 指标分级标准按照 GB/T 40112-2021中 4.7.3 的相关要求执行。 7.1.2.3 地质灾害危险性依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分为大、中等、小三级,指标分

24、级标准按照 GB/T 40112-2021 中 4.7.5 相关要求执行。 表1 特殊类土发育程度分级表 类型 因素 发育程度 强 中等 弱 软土 厚度 7m 2 7m 2m 埋深 浅(5m) 5 10m 深(10m) 物理力学性质 极差 (以淤泥为主) 差 较差 (以淤质土为主) 砂土 厚度 10m 2 10m 2m 埋深 浅(5m) 5 10m 深(10m) 物理力学 极差、极松散 差、松散 较差、较松散 液化等级 严重 中等 轻微 膨胀土 地形 坡度14 坡度 5 14 坡度5 建筑物、地面等 变形迹象 明显 不明显 未发现 膨胀土埋深 (地基顶面以下) 1m 1 5m 5m 地下水位变

25、幅 变幅大,且与膨胀土层有关 与膨胀土层有关,但变幅小 地下水位一直在膨胀土层之上或之下 膨胀土中含水量 变化大 变化小 基本没变化 自由膨胀率 65% 40 65% 40% 注:从强到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分级,有一项符合条件者即为该发育程度等级。 7.2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7.2.1 一般要求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应在资料收集和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 分类阐述评估区存在的各种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分布、规模、变形活动特征与危害程度等,分析每一灾种的形成机制和发生发展规律,对其稳定性进行评价,对其危险性和影响范围作出评估。 7.2.2 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

26、灾害 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按照GB/T 40112-2021中7.1 7.9的相关要求执行。 7.2.3 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 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按表 1 确定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的发育程度; b) 分析现状条件下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的诱发因素; DB32/T 41222021 8 c) 确定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 d) 对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进行现状评估。 7.3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7.3.1 工程建设中、建

27、成后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7.3.1.1 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灾害 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按照GB/T 40112-2021中8.1 8.9的相关要求执行。 7.3.1.2 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 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的危险性预测评估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确定工程建设与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的位置关系,分析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的可能性; b) 按表 1 确定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的发育程度等级; c)

28、分析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的诱发因素; d) 按 GB/T 40112-2021 中 4.7.3 相关要求确定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灾害发生后的危害程度; e) 综合工程特性、诱发因素、危害程度大小及特殊类土(软土、砂土、膨胀土)的埋深、厚度、物理力学性质等进行危险性预测评估。 f) 应按不开挖、开挖深度3m、3 5m、5 10m、10m 等不同开挖工况或其他工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7.3.2 建设工程自身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按照GB/T 40112-2021中9.1 9.7相关要求进行预测评估。 7.

29、4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7.4.1 一般要求 7.4.1.1 应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发育程度和危害程度,确定判别区危险性的量化指标。 7.4.1.2 应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半定量分析法,进行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分区。 7.4.1.3 应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评估区建设用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估,提出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和建议。 7.4.2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7.4.2.1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 7.4.2.2

30、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应根据各区(段)存在的和可能引发的灾种多少、规模、发育程度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等,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综合判定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等级区。 7.4.2.3 分区评估结果,应列表说明各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存在和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种类、规模、发育程度。 DB32/T 41222021 9 7.4.3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7.4.3.1 建设用地适宜性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工程建设引发和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地质灾害防治难度三个方面确定。 7.4.3.2 建设用地适宜性分为适宜、基本适宜、适宜性差三个等级,分级说明见表 2。 表2 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 级别 分 级 说

31、明 适宜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简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易于处理 基本适宜 不良地质现象中等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适宜性差 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面发育,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防治难度大 7.5 防治措施 7.5.1 根据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和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类型、范围、危害程度,按综合评估分区提出各区各类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及建议,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表(附录 D

32、)。对于特殊类土灾害,应针对不同开挖深度工况条件分别提出防治措施。 7.5.2 建设工程处于危险性大的区段,应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 7.5.3 建设工程处于危险性中等-小的区段,应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具体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8 成果提交 8.1 一般要求 8.1.1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应包括评估报告、图件、野外记录、照片、试验数据,并配套建设区域评估成果查询服务系统。 8.1.2 单个建设项目应按相关要求开展评估成果查询,取得区域评估成果查询表单。 8.2 评估报告要求 8.2.1 评估报告应在调查与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 8.2.2

33、评估报告格式应统一,包括章节安排、图表形式等。评估报告章节可按照附录 E。 8.2.3 报告书力求简明扼要、相互连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措施有效可行,结论正确。 8.3 图件、照片要求 8.3.1 报告插图应紧随所引用的文字段落之后,插图编号可采用与章同一编号,同一章内有多个插图时,在该章编号后加顺序号。 8.3.2 报告图件应规范,图式、图例应按照 GB/T 958、GB/T 14538、GB/T 12328 及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主要图件包括: a) 实际材料图,成图比例尺宜为 15 000,应充分反映调查和收集各类资料,特别是各类钻孔和调查点资料; DB32/

34、T 41222021 10 b) 水文地质图,成图比例尺宜为 110 000,应着重反映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含水岩组类型、结构、富水性特征、地下水埋藏条件、水化学特征、水位等值线等; c) 水文地质剖面图,成图水平比例尺宜为 110 000 15 000,垂直比例尺宜为 12 000 1500,应着重反映含水层组类型划分、岩性、结构及富水性特征以及控制性水文地质钻孔、抽水试验及取得的试验参数等; d) 环境地质图(或综合工程地质图),成图比例尺宜为 15 000(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宜小于 12 000),应着重反映环境地质(或工程地质)分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质灾害和隐患分

35、布等,在平原区应着重反映特殊类土的分布特征,如软土、砂土、膨胀土的埋深、厚度等; e) 工程地质剖面图,水平比例尺宜为 15 000(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宜小于 12 000),垂直比例尺宜为 11 000 1200,着重反映岩土体的岩性和结构特征、构造断裂、地貌单元以及控制性工程地质钻孔、原位试验及取得的试验参数等; f) 施工钻孔综合柱状图, 包括工程地质钻孔综合柱状图和水文地质钻孔综合柱状图, 比例尺按实际情况选取; g) 单灾种危险性分区图,比例尺按实际情况选取; h)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图, 比例尺宜为15 000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区不宜小于12000) ; i) 平面图统

36、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hina Geodetic Coordinate System 2 000); j) 成果图件其他编制要求按照 GB/T 40112-2021 中附录 D.2 执行。 8.3.3 照片摄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照片应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应在下方标注编号、地点、内容和拍摄方向; b) 对重要的地质现象可在照片上圈定界线、范围,给出必要说明; c) 照片在文档中宜保存为分辨率不小于 300dpi 的 JPG 格式。 8.4 区域评估成果查询服务系统要求 8.4.1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应配套建设区域评估成果查询服务系统,作为后期成果应用的基础平台。 8.

37、4.2 区域评估成果查询服务系统应功能齐全、简洁实用。 8.4.3 区域评估成果查询服务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a)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基础数据库录入及展示; b) 项目用地坐标上传、成图、图面检索; c) 空间叠加分析, 通过套合项目建设用地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区数据, 判定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情况; d) 自动获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和防治措施并展示输出。 DB32/T 41222021 1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程序图 接受评估委托开发区用地、建设规划条件分析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现场踏勘确定评估评估区和调查区范围,编制工作方案地质环

38、境调查地质灾害调查野外调查工作总结、分析地质灾害特征分析及评价要素选取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编写区域评估报告建设评估成果查询服务系统成果审查、修改并提交使用 图A.1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程序图 DB32/T 41222021 12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表B.1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项 目 复杂 中等 简单 区域地质 背景 区域地质构造条件复杂,建设场地有全新世活动断裂,地震基本烈度大于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 0.20g 区域地质构造条件较复杂, 建设场地附近有全新世活动

39、断裂, 地震基本烈度至度,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0g-0.20g 区域地质构造条件简单,建设场地附近无全新世活动断裂,地震基本烈度小于或等于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 0.10g 地质灾害 发育程度 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危害较大 地质灾害发育中等,危害中等 地质灾害发育弱或不发育,危害小 地形地貌 条件 地形、地貌类型复杂,山地或跨丘陵与平原二个地貌单元 地形、地貌类型单一,属丘陵或平原,且二、三级地貌发育 地形、地貌类型简单,属平原,且二、三级地貌不发育 地质构造 地质构造复杂,褶皱断裂发育,岩体破碎 地质构造较复杂,有褶皱、断裂分布,岩体较破碎 地质构造较简单,无褶皱、断裂,裂隙发育 岩土

40、体 特征 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结构复杂,工程地质性质差 岩性岩相变化较大, 岩土体结构较复杂,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岩性岩相变化小, 岩土体结构简单,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水文地质 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不利 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不利 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有利 人类工程 活动 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破坏严重 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破坏较严重 人类活动一般, 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破坏小 注1:从复杂到简单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分类,有一项符合条件者即为该类复杂类型; 注2:评估区面积较大、不同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可进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区

41、。 DB32/T 41222021 1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调查表 表 C.1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调查表 野外编号 室内编号 坐标 地理位置 地形地貌 地物 地层岩性 及结构 水文地质 特征 工程地质 特征 地质灾害特征(量化指标、诱因等) 发育程度 危害特征 已有防治措施 防治建议 调查访问记录/ 点间过渡特征 平面图或 剖面图 备注 照片编号 调查人 填表人 审核人 调查日期 DB32/T 41222021 2 C C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表 表 D.1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表 分区编号 分布位置 建设项目类型 灾害类型 危险性大小 防

42、治措施 注1:可根据不同建设工况分别做表; 注2:本表可设示意性说明图件,例如分区图。 DB32/T 41222021 3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报告提纲 前言 包含项目由来、工作依据、目标、任务等内容。 第一章 评估工作概述 内容包括评估区概况、 开发区规划与建设概况, 以往工作程度, 工作方法、 完成工作量及质量评述,评估级别与评估范围,评估的地质灾害类型等。 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 详细阐述区域地质背景、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地质环境条件。 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确定地质灾害

43、发育类型,阐述各种类型的发育分布特征,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别进行现状评价,总结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结论。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详细阐述单个灾种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依据建设工程特点、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如不同的开挖工况等)进行分别评估,使区域评估结果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在单个灾种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基础上得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和建设适宜性评价结论,并根据不用灾种、不同建设工况、不同危险性等级提出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 第六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询使用说明 阐述本区域评估成果的查询利用方法,例如查询系统、简要评估表等不同的查询利用类型。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高度概括报告各章内容,得出主要结论,提出后续工作建议。 附图 应包括实际材料图、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剖面图、环境地质图或综合工程地质图、工程地质剖面图、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图等系列图件,其他图件视情况作为附图或报告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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