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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化及路灯工程招标文件
46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定远盐化工业园繁华大道等8条道路绿化及路灯工程
项目编号:AHKX- -071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 :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 放 时 间: 6月29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3
1、总 则………………………………………………………4
2、招标文件……………………………………………………4
3、投标文件的编制……………………………………………5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7
5、开标、评标、定标…………………………………………8
6、合同授予……………………………………………………11
第二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12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通用条款……………………………………………………15
2、专用条款……………………………………………………15
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16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18
2、联合体协议书………………………………………………18
3、授权委托书…………………………………………………19
4、投标函………………………………………………………20
5、建设工程商务标报价汇总表………………………………21
6、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览表……………………………………22
7、建设工程技术标报价汇总表………………………………27
第六章 打入黑名单的投标人附表 ……………………………………28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招标
文件的确认 ………………………………………………………………29
A、 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定远盐化工业园繁华大道等8条道路绿化及路灯工程
建设地点:定远盐化工业园
建设规模:具体见项目概况。
2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其中路灯施工工期为60天)
4
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绿化工程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企业、路灯工程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上专业资质,能够由满足以上相应专业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6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投标文件
份数
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
投标保证金及
信用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信用保证金:5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
确定的牵头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户 名: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帐 号:8
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一日交纳完毕;上述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帐户;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不接收汇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盐化工业园繁华大道等8条道路绿化及路灯工程”保证金。
不按照以上要求交纳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9
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
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张 林
时 间: 7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0
开 标
开标时间: 7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1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12
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投标人于 6月29日起自行从定远县招标采购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 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13
相关信息发布的规定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补遗、投标答疑和控制价等信息将在定远县招标采购网()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4
有关说明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甲乙双方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
家计委计价格[ ]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交易费按定远县招标采购交
易中心收费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15
签章说明
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协议中
确定的牵头单位盖章。特别要求的除外。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定远盐化工业园繁华大道等8条道路绿化及路灯工程
建设地点:定远盐化工业园
该工程规模:
路灯工程:繁华大道北段(永淮一级公路—工业大道)、繁华大道南段(三杰路—永淮一级公路)、繁华大道南段人行道(三杰路—永淮一级公路)、振炉西路(三杰路—永淮公路)、工业大道(淮溪大道—繁华大道)、泉盛路(淮溪大道—纬一路)、淮溪大道延伸段(永淮公路—泉盛路)、淮溪大道北段(泉盛路—工业大道)、惠民大道(振炉西路—兴炉东路)。投资概算300万。
绿化工程:淮溪大道延伸段(永淮公路—泉盛路)(仅做行道树)、淮溪大道北段(泉盛路—工业大道)(仅做两侧2米绿化带)、工业大道(淮溪大道—繁华大道)(仅做两侧2米绿化带)、泉盛路(淮溪大道—纬一路)(仅做行道树)、繁华大道北段(永淮一级公路—工业大道)(仅做两侧2米绿化带)。投资概算700万。
苗圃工程:淮溪大道延伸段(做两侧的10米绿化廊)、淮溪大道北段(做两侧的10米绿化廊)、工业大道(做两侧的10米绿化廊)、振路西路(做两侧的10米绿化廊)、繁华大道北段(做两侧的10米绿化廊)、繁华大道南段(做两侧的10米绿化廊)、定一路至永淮公路位置(扣除明渠面积)。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2 现场条件:自行踏勘。
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内容。
3.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
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路灯施工工期为60天)。
5. 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 投标人资质要求:绿化工程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企业、路灯工程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6.2 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上专业资质,能够由满足以上相应专业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7.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8. 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
8.1 本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8.2 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文件
9. 招标文件的组成
9.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9.2 除9.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同样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召开投标预备会时或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将在定远县招标采购网(.com)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1.1 踏勘现场
11.1.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到现场踏勘,了解现场的环境及施工区的实际情况,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现场因素。
11.2 投标预备会
11.2.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投标人将需答疑的问题以文字的形式发至。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解答内容将在定远县招标采购网(.com)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2. 招标文件的发出
12.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定远县招标采管理局备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三部分组成。
13.2 商务标部分
13.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3.2.2 投标函;
13.2.3 建设工程商务标报价汇总表;
13.2.4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3.3 技术标部分
13.3.1 施工组织设计;
13.3.2 建设工程技术标报价汇总表。
13.4 资格标部分
13.4.1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资格标部分。
14. 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
14.1 施工组织设计组成:详见评标办法。
15.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要求
15.1 施工组织设计文本应当打印;
15.2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形式。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6.2 投标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
(1)绿化工程:苗木的采购价、包装、装卸、运输、栽植、养护、管理费、措施费、利润、风险费用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2)路灯工程:包括设备原价、检验试验费、运送至工地现场的运输费、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的装卸费、利润、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管理费、措施费、利润、风险费用、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直至亮灯验收合格,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3)苗圃工程:招标人无偿提供苗圃土地的使用权,中标人需按要求栽植苗木,达到绿化的要求。该部分双方互不补偿费用。
16.3 投标报价须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五”投标报价汇总表”和附件六”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览表”的格式要求进行填报。
16.4 绿化投标报价中应包括二年的养护费用,所有栽植的苗木必须保证养护期满时成活率达100%。路灯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
17. 清单报价的说明
17.1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附后。
17.2 附件六”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览表”中综合单价和工程数量的乘积与合价应一致,合价相加与投标总报价应一致。若不一致,按总价承包,按总价不变的原则修正相应综合单价。拒绝修正的按废标处理。
17.3 政策调整按省、市截止 年 5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能够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依然适用。
19. 保证金
19.1 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一日交纳完毕;上述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帐户;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不接收汇票。不按照要求交纳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19.2 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信用保证金:5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
确定的牵头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户 名: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帐 号:8
19.3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宣布保证金交纳情况。对于未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19.4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未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按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并报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转作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按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并报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中标人的基本账户。
19.5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9.5.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19.5.3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9.5.4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19.5.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3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0.4 技术标的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1.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1.1.1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应当分别装订。
21.2 投标文件的密封
21.2.1 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技术标正本、副本密封于技术标袋内;资格标正本、副本及原件密封于资格标袋内。如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标袋中密封不下,也可分开密封。
21.2 投标文件的标记
21.2.1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21.2.2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 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张 林
时 间: 7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2.1 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补充” 、”修改”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4. 开标
24.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4.1.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 参加开标的监督部门
24.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等部门。
24.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4.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当手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手持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应当手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手持或密封于资格标中均视为携带(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单位提供)。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再参加评审。
24.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主持;
②招标采购管理局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③宣布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交纳情况;
④对投标人的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到会情况进行核验;
⑤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进行检查,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进行检查;
⑥由专家评委对投标人资格标和技术标进行评审;
⑦开启商务标;
⑧宣布评标结果。
25. 评标委员会
25.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1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等监督部门监督下,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5.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①从属于该工程招标代理公司或在该工程招标代理公司注册执业的;
②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投标人的职员;
③在该工程投标中,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或投标决策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6. 评标
26.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能够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27.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8.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①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的;
③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其它情形。
28.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①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她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②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③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关键部分雷同的;
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
⑤未按本招标文件”投标函”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的;
⑥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协议的。
28.3 有效投标过少的处理
28.3.1如果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9. 评标过程的保密
29.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30. 定标
30.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30.1.1经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0.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公示2个工作日。
30.2 中标人的确定
30.2.1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2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30.3 中标通知书
30.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于2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15日内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0.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六、合同的授予
31. 合同授予标准
31.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0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2.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2.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和信用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她人。
33. 履约保证金
33.1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金 额: 100万元
中标单位的信用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3.2 若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总则
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分。
2、评标内容: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
3、评标程序:评标先评资格标,再评技术标,最后评商务标。
二、资格标
(一)一个单位投标的资格标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企业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4、投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由当地人事部门认可本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书面证明,不须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或手持)。
(二)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标内容
1、联合体协议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两个单位均需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两个单位均需提供);
4、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园林绿化资质单位提供);
5、投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两个单位均需提供);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由当地人事部门认可本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书面证明,不须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养老保险证明两个单位均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具有园林绿化资质单位提供);
7、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两个单位均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资质单位提供)。
8、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或手持)(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单位提供)。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自己单位公章)密封于资格标中(原件审查后退还)。对于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其资格标按不合格处理,不再参加技术标及商务标的评审。评标专家必须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原件及复印件的真伪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弄虚作假的证件(含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定远县诚信投标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其一年内参加我中心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三、技术标(15分)
1、施工组织设计(15分):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明评,评定结果为合格(15分),不合格不参加商务标的评定。
施工组织方案由该工程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定。半数以上评委的评定标准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定结果。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意见。评定标准如下:
合格:施工组织方案7项内容齐全,叙述深度合适;
不合格:施工组织方案缺项。
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如下:
(1)管理组织健全,机构体系完整;
(2)总平面布置合理;
(3)施工工艺先进,技术措施可靠;
(4)进度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可行;
(5)投入机械与测试设备满足工程要求;
(6)安全质量体系完善;
(7)文明施工创标准化现场。
施工组织方案文本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技术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应与企业资质证书上技术负责人相同),投标人自报工期、质量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四、商务标(85分)
1、拦标价上限的确定:
拦标价在开标前3天,在定远县招标采购网(.com)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89%,其投标报价无效,不参加商务标评审。
2、评标基准值的确定:
评标基准值=所有参加商务标评审且经过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1-K)。K为下浮系数,开标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设置为:1%、1.5%、2%、2.5%、3%)。
3、投标报价得分(85分):
以投标单位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等于评标基准值得满分85分,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五、中标候选人及中标合同价的确定规则
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按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之和的高低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得分高低排序在前三名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先,若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开标时若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竞争,能够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能够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中标合同价的确定: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85%,将以拦标价×85%作为中标合同价。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拦标价×85%,将以投标报价作为中标合同价。
六、附则
本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1999]313号)通用条款。
二、专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1999]313号)专用条款(格式)。
1. 工程价款的支付
1.1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招标人在收到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书之日起2周内支付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0%;余款按工程结算总价款30%、20%的比例分二次分别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付清。
2.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2.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确定。
2.2 结算价=合同价±工程数量变更×综合单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
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本工程绿化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
1、<安徽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
2、<安徽省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试行)>。
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按现行市政园林工程等国家现行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本工程苗木养护期二年。承包人在苗木栽植后应及时按规范养护,确保成活率100%。养护期内,为保证绿化景观效果,承包人按国家养护技术规范派专人进行养护,负责场地保洁,做到绿地无杂草、垃圾、病虫害,枯死苗木应及时补栽,养护期内建设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人员在岗情况及养护效果。
6、在养护期内,乙方卫生、草荒、修剪、更换死苗等养护工作不到位,甲方有权选择另外队伍进行养护,养护费用(由监理、审计等相关部门认可后)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如出现较大影响者,甲方有权追加罚款等处罚。
7、养护期间的用水用电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对苗木计量的规定(按定额书规定)
干径:指苗木主干距地面高1.2米处的直径。
②高度:指苗木顶部距地面的高度。
地径:指苗木树干距地面30CM处的直径;
所有灌木及地被植物的冠幅和高度是指修剪后的大小。
篱高:指绿篱苗木顶部距地平的高度。
冠径(冠丛):指展出枝条幅度的水平直径。
条长:指攀缘植物,从地面起至顶梢的长度。
⑧年生:指从繁殖时起至起苗时止的树龄。
⑨树木定杆高度:指地平距树木截杆处的高度。
⑩树木分枝点高度:指树木最底分枝点的高度。
9、对苗木规格、技术的一般要求
所有苗木要求无病虫害、无药害、无机械损伤、无枯萎现象,保持根系完整和根系湿润,起挖苗木根系切口要平滑,根系无劈裂、无拉断、无干枯现象,叶色鲜艳的健康苗。
行道树要求干形通直、全冠(未短截),树形饱满、不偏冠、分枝点不低于2.5M;行道树干径以1.2M处实量。
小灌木要求冠形饱满、枝条粗壮、密实。
所有苗木要求根系完整,土球符合相关规定,所带土球不得破损,裸根苗木保留主根、根幅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且必须保留侧根和须根,并进行有效包装。
苗木运输要求有效迅速、不得间隔时间过长(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做到随挖随运,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如有必要,需做好遮荫、覆盖、洒水保湿等工作。
10、其它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
11、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二、路灯工程要求
1、灯杆技术参数及灯型见附图。灯具外型见附图(外型与提供的大样类似),外形尺寸应在标注的范围内。灯具的颜色在签订合同前由招标人选定。
2、沟槽基础按照市政路灯规范执行。
3、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原价、检验试验费、运送至工地现场的运输费、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的装卸费、利润、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相关交易费用、国家向投标人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4、所有路灯控制箱中必须含无线监控终端单价5700元/台。
5、空灯净重为≥10kg(除电器光源组件及包装物)。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每条路的灯具详细尺寸及图样。
6、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与业主单位统一灯杆预埋件安装尺寸,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7、供货时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
7.1、灯杆及预埋件钢材合格证、产地证明等相关资料;
7.2、灯杆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合格证和产品性能说明书,并应注明生产厂家、规格和生产日期。
8、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9、每条路的具体数量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一览表。
10、未说明的部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三、苗圃工程要求
1、承包范围内120天内达到100%绿地覆盖。
2、 招标单位承诺今后在炉桥镇规划区内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绿化工程设计选型原则上选用苗圃品种;若该企业参与投标但未中标,其它中标企业在购买苗木时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选用苗圃中的苗木。
3、 招标人无偿提供苗圃土地的使用权,现场情况投标单位自行踏勘,自行处理,达到苗圃的要求。
4、 承包范围:工业大道等道路两侧10米绿线内,面积约300亩。
5、 承包年限: ,自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在承包期内,如招标单位需要使用土地,需提前一年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退还土地。
6、 中标人在承包面积内所生产的苗木在承包期满时,应留给招标单位的苗木间距为8—10米一棵。
7、 承包期内,招标单位负责将水电接至现场,解决中标单位生产所需。
8、 招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中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与周边发生纠纷、出现偷盗苗木或者故意捣乱等情况,招标单位应主动协调配合请求公安部门处理。
9、 中标单位苗圃工程如需转包,经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附件一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投标日期)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甲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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