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擦窗机供货及安装招标文件
67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大连一方[ ]
鲁迅路、安乐街、万民街、白玉街
围合地块改造(大连一方国际中心)项目
擦窗机机组供货、安装及调试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峰擘
电话:82652576 、
日 期: 年10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 招标文件……………………………………………………………………………………….6
1. 招标文件的说明…………………………………………………………………………………….6
2. 招标范围………………………………………………………………………………………………….6
3. 招标文件的澄清…………………………………………………………………………………….6
4. 招标文件的修改………………………………………………………………………………………6
5. 招标文件各部分功能与作用…………………………………………………………….7
6. 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书的权利………………………………………….7
三 投标文件………………………………………………………………………………………..7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计量单位、使用文字等………………………………….7
8. 投标文件的组成、装订顺序及要求…………………………………………………….8
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
10. 投标报价…………………………………………………………………………………………………..9
11. 投标保证金…………………………………………………………………………………………….11
1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
13. 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有关规定………………………………………………….12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2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
15. 开标………………………………………………………………………………………………………..12
五 评标………………………………………………………………………………………………… 13
1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13
17. 投标的澄清…………………………………………………………………………………………..13
18. 评标………………………………………………………………………………………………………..14
19. 评标过程保密………………………………………………………………………………………….14
六 授予合同……………………………………………………………………………………….14
20.合同授予标准………………………………………………………………………………………..14
21. 考察………………………………………………………………………………………………………..14
22. 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15
23. 中标通知………………………………………………………………………………………………..15
24. 签订合同………………………………………………………………………………………………..15
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16
1. 招标货物清单………………………………………………………………………………………..17
2. 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19
3. 工程实施要求 …………………………………………………………………………………..23
4. 售后服务要求……………………………………………………………………………………..26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28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40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 鲁迅路、安乐街、万民街、白玉街、围合地块改造(大连一方国际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
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08128㎡;
招标内容:两台标准擦窗机,一台简易擦窗机,包括:擦窗机供货、安装及调试等
质量标准:合格
保修期:甲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颁发的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不少于24个月
2
工期要求
供货 90日历日,安装 30 日历日(具体交货期、安装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合同条款中确定。日历日,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3
资金来源
自筹
4
投标资质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合法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擦窗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
(3)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安装施工单位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资质
(4)近3年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
(5)投标人所提供的擦窗机生产厂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擦窗机制造商的授权书。
(7)能提供良好的本地售后服务,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快速响应维护能力;
(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递交方式能够是合法有效的支票、银行汇票,要求提供其付款凭证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标人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支付时间:购本标书前到账。
6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大连一方地产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大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0106
7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提交方式能够是合法有效的支票、银行汇票或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如果是以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供其付款凭证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果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发标人将只接受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在内的四大国有银行以及已经在中国国内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发标人保留对保函进行修改的权利。发标人不接受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8
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元(售出不退)
9
招标说明会及招标文件发放
时间: 月 日
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号一方大厦6楼
10
现场踏勘
时间: 月 日
地点:大连一方国际中心项目工地
11
招标答疑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 月 日 时前
本招标不组织统一答疑时间,如有疑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至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程瓅欣 电子邮箱:
12
投标文件要求
综合标、商务标和技术标一式各八份,分开装订和密封。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六份、电子文档(包括综合标、商务标、技术标)一份。
13
投标截止时间
于 月 日 时整,逾期不予受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
回标地址
大连一方大厦6层
15
评标原则
两阶段评标法
16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天
二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说明
1.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 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范围为一方国际中心擦窗机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擦窗机的供货、运输、卸货、二次搬运、就位、安装、调试,深化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相关文件的提交及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获得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等。招标内容以所提供的图纸和本招标范围内容为准,以本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为补充。
2.2 招标为两台标准擦窗机,一台简易擦窗机。以所提供的图纸为准。
2.3 详细指标见《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
3. 招标文件的澄清
3.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招标人,但招标人收到通知时间不得迟于招标人要求的答疑截止日期,招标人应用书面或传真作出答复,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技术交流的时间及地点,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的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必须自行检查、清点接获的招标文件,核对招标文件的页数及内容是否齐全,确定是否与其承包范围相符。如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立即通知招标人,以纠正上述的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
3.3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项目有不明确或相互不统一之处,需在答疑截止日期前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任何错误应在上述时间前提出更正意见,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导致投标错误的责任。
4. 招标文件的修改
4.1 在整个招投标期间,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增订、删除,能够向投标人发出进一步书面指令通知,并作为今后法律约束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必须依令执行,不得异议。
4.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4.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4.4 只有招标人授权人员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书面解释、修改或补充。对于任何非书面的解释、修改、补充或由招标人非授权人员所作出的指令亦同样无效。
5. 招标文件各部分功能与作用
5.1 概述: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5.2 投标须知:本投标须知是用以向投标人介绍和说明本项目的投标方法、要求及过程,投标须知中任何说明和介绍均不会影响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所拥有之权利。
5.3 投标书:投标书是投标人向招标人表明其意愿的一份要约,一旦招标人对要约作了认定,在合同签订前该投标书及招标人对其的书面认定即为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5.4 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指本合同文件中所开列的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招标人提供的任何其它图纸、技术核定单。
6. 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书的权利
6.1 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之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书,并不承担说明原因的义务。
6.2 在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变更发包内容,唯其变更将不会影响中标人利益。
三 投标文件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计量单位、使用文字等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清单” 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得将“招标货物清单”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给招标人的函件和一切文字资料,都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7.4 投标书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8. 投标文件的组成、装订顺序及要求
8.1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综合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个部分,各部分需要单独装订成册。
8.1.1综合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名称、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姓名;
(4)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在大连市从事此类工程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书,包括税务登记证,投标人的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等;
(5)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及造价工程师投标声明;
(6)投标企业简介、社会信誉及工程的业绩,包括过去五年已完工及现时正在进行的类似工程项目的名称、规模、地点、工期及质量(获奖)情况证明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证书等);
(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负责本工程施工的常驻负责人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8)企业财务状况:提供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9)针对本项目的相关产品授权委托书,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证明文件;在大连地区有授权的售后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
(10) 针对本项目的安装施工资质或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托的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并提供合格的授权委托书;
(1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1.2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规格、技术性能、产品介绍、产地及生产厂家等资料;
2、本工程施工方案,投标人配合土建施工方及其它施工方的措施方案;
3、工程管理的措施,包括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
4、图纸深化设计方案;
5、技术标偏差表(需与技术标准完全响应);
6、其它必要资料 ;
7、第9.3条规定的附件内容;
8.1.3 商务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已填妥投标价的投标书;
2、投标综合说明;
3、填报所有单价及价款,已汇总投标价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及附件;
4、擦窗机常见设备备件清单及单价;
5、拟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规格等的单价(含到工地现场);
6、商务标偏差表(供应商自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2.1 技术标的正文应当按以下要求排版制作
(1)全文采用MICROSOFT-WORD打印;
(2)纸张:A4白色复印纸(80g);
(3)字体:宋体;
(4)字号:标题三号字,其它四号字;
(5)行距:固定值22磅;
(6)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
(7)各章节的图表统一装订在全册的最后,按章节次序排列;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白色A3复印纸,但必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订;
8.2.2 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8.2.3 商务标的装订方式及要求
商务标必须严格按商务标内容顺序装订。商务标正本用统一档案袋封存。副本封面、封底及侧封的要求同技术标的副本封面、封底及侧封的要求。
商务标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
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投标书技术标的一部分。
9.2 投标人必须按8条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报全部文件。
9.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编写,投标书附件和幅面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按投标文件统一编码及装订。投标书技术标附件(结合第二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提供必要的产品样本;
(2) 断路器、接触器、避雷器、控制主机等主要元器件、设备、材料等的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国别、品牌等);
(3) 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4) 详细的交货清单;
(5)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即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而且使招标人满意;
(6)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本工程为一方国际中心擦窗机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程项目,投标人须详细审阅招标人为本工程招标所发出的全部文件。其投标报价应包括作为投标人须完成之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承包范围内之工作。
10.3 投标人须根据本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和招标人计划工期要求,自行报计完成上述整个项目工程的工期(需考虑现场配合因素),并将所报计的工期日历天在投标书内填明。投标人的自报工期一旦为招标人接受并予以批准,则该自报工期日历天即视为合同工期。
10.4 合同价款性质:除合同的明确规定外,本项目合同属固定单价,总价包死。性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数量、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别、直接费、间接费等、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或汇率的变动等等)。合同金额除本合同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合同金额的错误皆由投标单位承担。
10.5 投标人须详细审阅所接获的招标文件,并按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工程数量并依据市场价格准确报计各项单价。单价应包括全部施工费、管理费、保险费、施工损耗、必要的施工措施费及利润、税金等一切所需之费用。中标后被确认的单价将作为工程变更的结算单价并不得再作任何调整。
10.6 投标人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了解所有影响其报价的因素,一旦中标则中标人不得以不熟悉施工现场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10.7 设备、材料报价:
(1) 各类设备、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市场波动因素,一并计于报价内闭口包净。中标人对该类设备、材料的选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文件之规定。
(2) 投标者应熟悉当地政府已颁布或随时颁布的所有有关材料、设备进出口的法令、规定和手续。中标人应负责支付任何用于本工程的进口材料、设备的报关、仓储、运输、开箱检验、商检、进口税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10.8 现场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水电接驳点,中标单位挂表计量,按实缴纳水电费,其费用含于投标报价,与总包单位结算,招标人不再另行追加。
10.9 现场使用室外升降梯、现有脚手架产生的总包配合费由招标人统一支付,不含在投标报价中。
10.10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而漏报的项目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做任何调整。
10.1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需包括中标后作为投标人承担施工期间所有市政配套及现场周边环境或有关部门协调、审批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消防安全及报验、环保卫生、民扰及扰民、噪声、治安、文明施工(满足政府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及招标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等。
10.12 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工程施工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文件,负责获得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所需许可及审批等,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证明文件,无法与招标单位签署合同,则中标人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尚需赔偿招标单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10.13 以上各项报价均将作为招标人评标的依据。
10.14 投标人投标报价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之格式要求,以便招标人评标之用,否则,投标文件将可能不被招标人所接受。
10.15 投标人必须对工程报价单进行完整的复核后报价、计算、汇总,并在每页报价单上签名并加盖公司印鉴。
10.16 投标价:投标采用人民币为计价单位,投标书上的金额必须与工程报价单汇总表一致。有关标价计算方法如下:
(1) 投标报价依据投标人自身经济技术水平、市场综合情况和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单价及综合费率等须为闭口形式,设备单价与安装单价须分别报出。
(2) 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波动之风险,材料差价等一次包净,承包项目单价及综合费率等不会因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波动、费率、税金的变化等而调整。
(3) 签订合同后,当实际数量有所增减,都需按合同规定的方法来调整。
(4) 投标书上的金额为优惠价格,若是总价基础上的优惠须分摊到每一子目中。
10.17 招标人无义务对招标过程及评定标结果做出任何解释。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为5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支付时间:购本标书前到账。
11.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电汇 (在投标有效期满前,若因票据即将到期,招标人有暂行行使票据的权力)。
11.3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1.4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后无息返还。
11.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7日内无息退还。
11.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
(2)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3) 中标方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约或改变其投标文件中实质内容的。
1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能够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有关规定
13.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3.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3.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3.4 投标文件中投标书综合标、商务标和技术标一式各捌份,分开装订和密封。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六份、电子文档(包括综合标、商务标、技术标)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能够用复印件。
13.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书同一签署人签字。
13.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示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4. 开标
14.1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2 本招标工程按有关规定组织开标。
14.3 招标人无义务必须接受其所收到价格最低的投标书,而且不需为此做出任何解释。
14.4 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 商务标无投标方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综合标、商务标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方未按规定指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的;
(6)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借用、冒用她人名义或证件的;
(7)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8) 投标方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9) 投标方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五 评标
15. 投标的澄清
15.1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5.2 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6. 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即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审,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以及企业综合能力、施工组织设计、材料选用等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要求,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经过以后对商务标进行评审,在满足合理报价的基础上确定中标单位。
17. 评标过程保密
17.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17.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授予合同
18. 合同授予标准
除第21条规定外,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综合评价最高的投标人。
19. 考察
19.1 如果没有进行前期考察,必要的时候招标人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综合评价最高的投标产品进行考察。
19.2 考察的内容是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进行审查。
19.3 接受考察的投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19.4 如果考察经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考察没有经过,招标人将对下一个综合评价最高的投标人的能力作类似的考察。
20. 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1. 中标通知
21.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21.2 当中标方按第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招标人将向其它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1.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 履约保证金
22.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能够是支票、银行汇票或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是合同价的10%。
22.2 如果中标人是以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的形式(格式附后)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则该银行保函应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招标人将只接受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在内的四大国有银行以及已经在中国国内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招标人保留对保函进行修改的权利。
23. 签订合同
23.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3.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以招标文件、投标书及有关往来函件为依据前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3.3 直至签署正式合同为止,议定的标函及招标人或其代表以书面接纳的条款,将作为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24.4 附合同文本。
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
一. 招标货物清单:
大连一方国际中心采购擦窗机设备3台。
公寓楼标高 156.70米安装轨道式擦窗机一台,
酒店标高99.1米安装轨道式擦窗机一台
连廊部分标高60.95米简易式擦窗机一台。
轨道式擦窗机必须符合GB19154- 《擦窗机》标准
简易式擦窗机必须符合GB19155- 《高处作业吊篮》标准。
(具体尺寸见图纸)
二、技术规范及其它要求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并发包的范围为:两台标准擦窗机,一台简易擦窗机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擦窗机的供货、运输、卸货、二次搬运、就位、安装、电气布线、调试、深化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及培训、售后服务、相关文件的提交及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获得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等。所述之设备部分应包括按技术要求与本设备配套的能够使之正常工作的相应附件。
投标人中标后,须立即派人员入驻现场,进行设计、制作预埋件等并负责预埋。安装日期待甲方书面通知确认后进场。
技术要求
一、擦窗机技术等要求:
1、擦窗机厂商必须根据招标图纸设计擦窗机,在标书中提出完整的设计方案,描述清楚各擦窗机设备的工作范围和运行过程,保证完成其有的功能,在技术标后必须根据投标设计方案提供全套的安装图纸。
2、擦窗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吊船或平台可沿大楼外立面无障碍的自由上下,且在系统不工作的情况下所有缆绳、节点、吊臂和其它部件均可隐蔽。即擦窗设备工作时除自身条件外,不需任何装置即可使外墙面得到彻底清擦且不留有死角。平时不用时可停放于屋顶上或机房内,非工作静止体积应尽量小。
3、擦窗机设计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能。擦窗机的设计、制造必须充分考虑到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结构特点和建筑艺术风格。
4、擦窗机设备布置要求做到擦洗、维护不留死角。在考虑擦窗机的布置时,应以效率高、实用性好,性价比最优为原则。
5、所有的部件应按最新国家标准精确制造。紧固件以及公差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产品的垂直度,水平度以及平面偏差应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6、合理设计擦窗机系统,做到在建筑立面上不露绳索,同时在使用过程中不影响大楼的办公。
7、主要动力设备、电气控制设备、重要电气元件采用国外知名品牌产品。
8、擦窗机的供电电源为三相交流380V±5%,50HZ。
9、设备要有很强的防腐能力。外露部分采用氟碳喷涂处理,其它部分采用热浸镀锌处理。
10、轨道、插座及其与混凝土构件相连的钢结构或混凝土预埋件部分均由投标人进行设计和制作,并须报东北建筑设计院审核确认。由投标人负责预埋。在混凝土浇筑后的任何有关预埋件的修补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11、擦窗机在结构设计时,按7度地震烈度考虑设计范围内无论是工作状态或非工作状态均不发生倾倒及坠落现象。
12、对擦窗机主要部件的技术要求
12.1 无动力吊船
12.1.1船体采用刚度好,强度高,耐腐蚀的轻型材料。底板防滑,四周设置金属防护板网。
12.1.2按标准规定设置靠墙轮或导向缓冲装置、防撞杆、超载保护装置、上下行程限位装置等,确保安全性。
12.1.3每吊点处采用二根钢丝绳独立悬挂。采用进口带电缆芯钢丝绳。
12.1.4吊船的长度不小于2m(投标人另有规定的除外),宽度和高度由投标人按GB19154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12.1.5要具有防止吊船晃动的有效措施。
12.3卷扬升降机构
12.3.1传动系统禁止采用摩擦传动。
12.3.2驱动机构的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均采用进口品牌产品(说明产地、厂家)。
12.3.3必须配备主制动器和后备制动器。其制动性均能须符合GB19154的相关规定。
12.3.4应设置排绳机构、钢缆防松/防乱装置,以确保钢缆在卷筒上正确缠绕,发生异常应能自动停机。
12.3.5除电动升降外,须设置手动升降装置。
12.3.6须设置过卷扬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12.3.7卷筒/滑轮与钢缆直径之比,卷筒两侧缘高度值,钢缆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以及钢缆在卷筒/滑轮上的入绳角度偏差值等技术参数,均须符合GB19154的相关规定。
12.4行走式底盘及台车
12.4.1行走式底盘及台车为钢制,其强度应满足标准规定。
12.4.2其上所有设备须由设备箱覆盖。
12.4.3驱动机构的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均采用进口品牌产品(说明产地、厂家)。
12.4.4按标准规定设置卡轨钳、防倾装置及行程限位装置。
12.5回转机构
12.5.1回转支承采用集成式国产品牌产品,驱动机构的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均采用进口品牌产品(说明产地、厂家)。
12.5.2按标准规定设置行程限位装置。
12.6吊臂及变幅机构
12.6.1吊臂应采用优质高强度钢制作,结构件内外表面须进行防腐处理;在125%额载下工作或在150%额载下静置时无永久性变形。
12.6.2由投标人选择变幅机构的型式(投标中予以说明),应使整机达到最佳组合效果。
12.6.3变幅机构的驱动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均采用进口品牌产品(说明产地、厂家)。
12.6.4按标准规定设置行程限位装置。
12.7臂头回转机构
12.7.1吊船无论在大楼外立面任何位置时,其长边应与大楼外立面平行。
12.7.2驱动机构的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均采用进口品牌产品(说明产地、厂家)。
12.7.3必要时,设置行程限位装置。
12.8轨道系统
12.8.1轨道系统必须使与建筑结构相连的部分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标准规定的整机稳定性要求,并使其在承受荷载时最大应力小于建筑结构允许应力。
12.8.2所有轨道及连接件均为钢制,必须作热浸镀锌处理,确保其适宜长期在室外安装使用。
12.8.3所有轨道及连接件的安装,应符合GB19154的相关规定。轨道系统应能吸收热膨胀。
12.8.4轨道的强度、刚度,伸缩缝的间隙,接缝处安装偏差,以及限位、定位装置的设置等,均应符合GB19154的相关规定。
12.8.5所有轨道及支座必须保证与建筑避雷系统有效连接。
12.9钢缆
12.9.1吊船由4根(招标人另有规定的除外)从吊臂悬挂下来的钢缆连接。钢缆规格必须与提升机和安全锁相匹配。
12.9.2钢缆采用优质镀锌防护(说明产地、厂家)。
12.9.3钢缆的安全系数≥9。
12.10电气控制系统
12.10.1在台车和吊船上分别设置能独立操作的控制系统。二者之间应设互锁保护。
12.10.2电气控制系统的绝缘电阻,接地保护,耐压试验,过载、短路、漏电、错相、断项保护装置,急停、报警装置等,必须符合GB19154的相关规定。
12.10.3电器元件:电源变压器、漏电保护开关、转换开关、行程开关、接触器、热继电器、相控继电器、断路器、急停按钮、防水按钮、操作手柄盒等主要元器件,须采用进口品牌产品。
12.10.4控制箱应防尘、防潮、防水,防护等级IP55级B类隔离。箱门上需加锁。
12.10.5电源电缆应采用优质防水、耐老化橡套电缆(说明产地、厂家)。
12.10.6悬挂轨道式擦窗机须设置移动式供电装置。
12.11安全保护装置
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安全绳和安全带,必须符合GB19154的相关规定。
12.12 通讯系统
为保证屋顶台车与吊船之间操作人员的通话,在屋顶台车与吊船中均装有无线对讲装置,以可充电电池供电,断电时应能照常使用。
12.13简易式擦窗机
12.13.1可人工移动独立的屋面台车系统,工作完毕后应能拆卸存放。
12.13.2考虑屋面结构保证最小轮压400KG/m2。
12.13.3自爬升吊船提升装置尽量采用进口或合资品牌。吊船应采用防腐性好、重量轻的材料。
12.13.4配备独立的安全装置。
12.12.5产品应符合GB19155的相关规定
12.14 其它附件:
12.14.1 安全绳和安全带,须符合GB6095《安全带》的相关规定。
12.14.2其它备品备件 (须在备品备件表中详细列出) 。
13 对高空作业平台的技术要求
13.1必须符合JG5099、JG/T5100~JG/T5104的相关规定(包括进口产品)。
13.2必须采用经过省部级(含)以上国家法定检测单位检测的定型标准产品(须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13.3提供国家或行业颁发的生产企业资质证书。
13.4投标人应说明该设备适合的工作环境,工作时的抗风能力等。
二、擦窗机的验收要求:
1、擦窗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和规范,在安装设备时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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