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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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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工作在学校行政领导下, 由科研室组织开展, 各学科教研组具体实施, 全体教师共同参与。
2.研究课题应按照素质教育要求,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适应学生特点, 力求科学性、 创新性、 实效性,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 实事求是的原则。
3.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对教育科学、 学科建设及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深化改革有重要促进和推动作用。
4.科研课题必须认真分析、 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后, 方可立项。
5.课题立论根据充分, 研究目标明确, 内容具体, 研究方法、 实施步骤切实可行。
6.对学校确立的重点课题, 各学科大教研组全力配合, 并承担完成子课题研究; 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重点课题确立本组或个人的研究课题, 也可根据实际, 另行确立研究方向和课题。
7.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 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条件的教研组和个人均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可根据参考选题立项, 也可自行拟题申报立项。
8.按要求填写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 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签署明确意见后, 报科研室备案。
9.课题申报人在研究工作期间,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 需由课题组写出书面理由, 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终止课题。
10.课题一旦立项, 申请者应按既定计划投入研究, 力争在预期时间结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
11.参加课题研究的老师应加强理论学习, 潜心研究, 团结协作, 调动各种积极因素, 运用行动研究法、 观察法、 调查法、 实验法、 统计法、 比较法、 测试法、 个案研究法等各种研究方法, 力求最佳研究效果。
12.各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向, 课题组成员间必须有明确分工。
13.课题在研究结题后, 及时上报结题材料, 力争经过成果鉴定, 要做好成果的推广工作, 对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 要提出延期要求, 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研究。
14.学校对研究效果突出的课题组在政策和财力上给予倾斜, 对经过鉴定的课题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15.对于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课题组, 科研室将提出整改意见, 整改无效的, 取消其课题立项。
16.研究课题结题时, 课题承担者写出书面总结和研究论文, 并将所有记录资料交科研室存档。
17.科研室每年进行一次科研成果评选, 设立一、 二等奖, 学校颁发证书, 给予适当奖励。
18.对评选出的优秀科研成果, 由科研室推荐参加县及以上单位成果评选, 有实用价值的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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