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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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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分析 66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归集、分配公司成本费用,及时编制成本费用报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出纳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 主持编写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二) 主持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体系。 (三) 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及时掌握财务信息,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 设计完善公司的财务传递程序,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制度,制定财务部人员岗位职责。 (五)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拟定融资计划、担保措施,并负责具体实施。 (六) 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存货、固定资产等。 (七) 负责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 (八) 强化会计的基础工作,规范帐簿记载、凭证制作,报表编制及财务分析等内容。 (九) 加强公司的成本、费用控制并制定相应的目标加以实施。 (十) 加快公司的电算化进程,最终实现甩掉手工帐,提高财务部工作效率。 (十一) 掌握公司财务人员的情况,积极挖掘人才、培养人才,作好财务人员储备。 (十二) 及时了解行业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为公司增收节税提供理论依据。 (十三) 完成总裁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六条 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 (一) 负责本部门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二) 及时提供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三) 督促财务部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编制财务报表,及其它财务管理报表。 (四) 定期分析财务状况,提供财务信息。 (五) 编制本部门的成本费用计划。 (六) 监督财务制度在本部门的落实。 (七) 负责票据和记帐凭证的审核工作。 (八) 负责财务印鉴的保管工作。 (九) 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 负责财务电算化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一) 负责本部门对银行、税务、财政、统计等外联工作。 第七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定期核算、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盈利的情况。 (三)编制各种成本、费用报表,进行成本、费用的分析和考核,并提出建议。 (四) 编制往来凭证、转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 (五)负责公司的税款的计算、申报、核对、缴纳工作,并编制税金报表。 (六)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七) 制造费用、销货成本的计算和审核工作,月末结帐,科目调整事宜。 (八)存货的核算与核对事项 (九)固定资产核算,折旧计提。 (十)待摊费用的摊销,预提费用的计提。 (十一)完成财务总监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联签审批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工作,编制银行对帐调节表。 (六)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七)保管好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公司银行支票和票据。 (八)编制现金日报表 (九)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十)完成财务总监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裁办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执行总裁,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财务总监和执行总裁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执行总裁或总裁办监交。 第四章 出款管理 第一节 出款联签审批 第十八条 出款联签:是指每一笔出款业务必须经过各环节的联合确认、审核、审批后方可确定为有效出款。缺少每个环节的审核或审核程序不完整都将被认为是无效出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出款。 第十九条 审批权限: (一)凡单笔金额在40000元以上(含),需由董事长审批。 (二)凡单笔金额在40000元以内,由执行总裁审批即可。 第二十条 审批程序: (一)先下级,后上级;先定性审核,后定量核准;先业务线,后财务线。 (二)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总监→财务总监→执行总裁→董事长。 (三)任何出款不论经办人是谁,都必须有财务总监和执行总裁签字。 (四)经办人是执行总裁的,必须由董事长签字。 第二十一条 审批权限说明: 经办人 部门经理 主管总监 财务总监 执行总裁 董事长 单笔金额40000元以内 √ 审核 审核 核准 审批 单笔金额40000元以上 √ 审核 审核 核准 审批 审批 审核:是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对该项支出的合理性提出意见 核准:是财务总监根据财务制度对该项支出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 审批:是有关领导参考”审核”和”核准”的意见后进行批准。 第二节 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总监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联签审批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再经联签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执行总裁、财务总监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三节 现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能够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财务总监批准的其它开支。 第二十八条报销单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纳有权不予报销 (一)白条 (二)未经联签的单据 (三)原始发票不正规,(税务不认可) (四)支出金额超出计划额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原则上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特殊情况须经财务主管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能够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财务总监批准。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总监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二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联签审批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手人签字,经联签审核批准后,出纳审核金额数量无误,方可出款,并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裁办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表,经联签审批后,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经联签审批后,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经联签审批后。方能汇款,然后编制会计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四节 合同出款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合同出款:包括工程合同类付款、采购合合同类付款和销售佣金类合同付款 第三十九条 合同审批:合同/协议都要按公司流程权责规定,在完成合同/协议审批后,合同/协议才可生效。 (一)未盖章及没有双方有效签名的合同不能够生效。 (二)合同/协议审批程序: a. 经办人填写”合同/协议审批会签单” 后,经联签审批。 b. ”合同/协议审批会签单”经审批后,交回财务部编号并存档。 (三)”合同/协议审批会签单”填写内容要求: a. 经办人填写的”合同/协议审批会签单”要求完整、准确。 b. 填写内容摘要,要求详细的写出合同内容及合同签订的原因。 c. 在”合同/协议审批会签单”后应附上详细报价(应有二、三家以上的报价)。 (四)付款方式: - 原则上出款都应以支票支付。 - 如收款人因特殊原因需要以现金付款,需经财务总监同意。 (五)其它方式出款: - 经办人员以支票/现金形式送款到收款单位,经办人必须先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应写明借款是支票/现金,并要写明借款金额。经联签审批后,方可领取支票/现金。 - 经办人将支票/现金送交收款单位后,取回发票。 - 详细填写报销单,经联签审批后,到财务部门报帐,如经办人有借款事项,此时方可将”借款单”收回并冲销。 第五节 固定资产采购出款管理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其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采购都要按公司规定,完成”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后方可出款。 第四十二条”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审批程序: a.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经联签审批。 b.”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经联签审批后,交回财务部由出纳编号,并准备出款。 第四十三条 ”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填写/上报要求: a. 经办人填写的”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要求完整、准确。 b. 要求写清楚付款方法及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c. 要求写明添加固定资产的原因的详细说明。 d. 在”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后应附有详细报价(应有2、3家以上的报价)。 第四十四条 付款方式: a 原则上出款都应以支票支付。 如收款人因特殊原因需要以现金付款,经财务总监同意后,方能够现金支付。 b其它方式出款: - 经办人员以支票/现金形式送款到收款单位,经办人必须先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应写明借款是支票/现金,并要写明借款金额。经联签审批后,方可领取支票/现金。 - 经办人将支票/现金送交收款单位后,取回发票。 - 固定资产购置完毕后,应先办理验收入库;待确认后再填写费用报销单,经联签审批后。报到财务部门,如经办人有借款事项,此时方可将”借款单”收回并冲销。 第六节 日常费用管理 第四十五条 付款方式: (一) 银行付款: - 收款单位开出发票,财务部核对发票金额与联签单申请的金额是否相符,核实无误后方可出款。 - 如金额有出入,应核实原因并上报财务总监,经财务总监同意后,方可出款。 (二) 现金出款: - 原则上出款都应以支票支付。 - 如收款人因特殊原因需要以现金付款,经财务总监同意后,方可用现金支付。 - 如需本公司人员以支票/现金形式送款到收款单位,经办人必须先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应写明借款是支票/现金,并要写明借款金额。经联签审批后,方可领取支票/现金。 - 经办人将支票/现金送交收款单位后,取回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联签审批后,借款人方可将”借款单”收回并销毁。 第七节 差旅费出款管理 第四十六条 各部门差旅费出款都要按公司规定和开支标准执行。 第四十七条 出差开支标准: (一)市内交通费 序号 岗位 京、沪、粤、深 其它地区 1 董事长 实报 实报 2 执行总裁 50 30 3 总监 50 30 4 部门经理 30 20 5 部门副职 30 20 6 一般人员 20 10 (二)其它杂费 包括(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等)控制在每人10元/天 (三)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序号 岗位 飞机 火车 汽车 轮船 1 董事长 实报 硬卧 2等仓 2 执行总裁 实报 硬卧 2等仓 3 总监 实报 硬卧 2等仓 4 部门经理 硬卧 3等仓 5 部门副职 硬卧 3等仓 6 一般人员 硬卧 3等仓 (四)住宿 序号 岗位 京、沪、粤、深 其它地区 1 董事长 实报 实报 2 执行总裁 250 150 3 总监 250 150 4 部门经理 150 100 5 部门副职 150 100 6 一般人员 80 50 (五)出差伙食补贴 序号 岗位 京、沪、粤、深 其它地区 1 董事长 实报 实报 2 执行总裁 60 30 3 总监 60 30 4 部门经理 40 20 5 部门副职 40 20 6 一般人员 20 15 凡外出开会,会议费含食宿费的不享受此政策。 (六)审批: 出差人员整理好报销单据,由财务人员对单据按规定全面核实,经联签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 出差人如以预支的形式支付差旅费,必须先填写”借款单”,经联签审批后,方或领取现金。 (八)”差旅费借款单”填写要求: a. 经办人填写的”借款单”要求完整、准确。 b. 要求写清楚付款方法。 c. 要求写明出差的详细内容及计算公式。 (九)出差人在返回公司3天内,依据所有差旅期间的费用发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联签审批后,报销差额多退少补,借款人方可将”借款单”收回。 第八节 其它小额出款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内部的小额出款,指员工直接费用报销,因金额不大(金额在500元以下)而无需提前申请的款项。其种类包括:加班补贴、市内交通费、移动电话费、市内应酬费用等等。 第四十九条 报销程序: a. 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须注明费用项目用途及金额、经手人签名,经联签审批后,方可报销。 b. 福利开支方面的加班补贴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上报劳资部门审核及统计,之后程序同上。 第五十条 市内交通费:原则上员工外出办事,应尽量使用公交车、小巴等大众类的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的选择只适用于突发性及紧急性的公事。另外特殊情况如陪同客人外出、出外时须携带沉重的文件等情况,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五十一条 书籍、资料购买:员工购买书籍应符其岗位的需要,如是一些在工作中的补充资料或提升本岗位专业水平的工具书籍,但在向部门经理提出购买申请之前,应先向行政部查询企业的书籍库是否有所需或类同的书籍,以免重复购买。具体情况参考公司总裁办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 1、 外购的书籍、资料报销时,应先到总裁办资料室办理登记入库,由资料员签收后,方可进入报销程序。 2、 办公用品购买,参考公司总裁办制定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通讯费: 1、电话费:参考公司总裁办制定的<电话费用管理办法>。 2、手机费:(1)部门经理按各岗位出外的频密性,提出部门员工的每月手机报销额申请,经执行总裁审批后,相关文档抄送财务部备案。 (2)申请手机费用报销的员工手机一律自配,公司不予解决。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手机费用报销参考<手机费用定额标准>执行。 第五十三条 应酬费:指公司除销售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业务招待费用如:餐费、礼品等。 销售部门的应酬费在所提取的10%的销售奖内,如果销售人员发生应酬费应从销售奖内冲销。 1、凡业务单位来人联系业务,根据不同的性质,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 2、业务招待用品(烟、茶等)的购买、使用、发放统一由总裁办管理,根据业务性质与业务量的大小酌情供给,领用时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3、外来业务单位人员,需在公司就餐的,应到总裁办申请登记,批准后按就餐标准(20元/人)招待,超支部分自负,报销时由总裁办主任核对后,在发票后签字,方可进入报销程序。 4、凡业务单位来人在3人以下,陪客人员限定1人;超过3人,陪客人员限定2人;凡属公司领导出面的,由总裁办统一安排。 5、具体情况执行参考总裁办制定的<业务招待费使用办法>和<礼品管理办法>。 第五章 财产管理办法 第五十四条 所谓财产系指资产负债表上所列属于固定资产科目者,其有关事务处理悉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 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 1.土地。 2.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仓库、宿舍、围墙、停车场、道路。 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货运机、机车、手推车、台车。 4.机器设备: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等。 5.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 6.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 7.办公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俱设备(写读家俱、储放家俱、坐息家俱)、通讯设备。 8.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马达、给水配管设备。 9.其它设备:防护设备(清防警卫、医疗)装潢设备、康乐设备。 第五十六条 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者每月对帐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五十七条 由购入而取得之不动产,应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其有关产权之登记与变更登记及税法规定事宜与减损报废之报备均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办理。 第五十八条 各项工程修造不论金额多少均应编列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复核,其紧急处理者仍应补办手续。 第五十九条 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契约书,并会财务部复核转呈执行总裁核准后始得办理。 第六十条 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之标准如下: 1.支出结果能获得其它资产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应列为费用支出。 2.资产之因扩充、换置、改良而能增加其价值或效能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即为费用支出。 3.支出结果所获得之固定资产,其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其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者属资本支出,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效用仅及本期者属费用支出。 4.凡为维持财产之原始使用效能,所需之维护费用作为费用支出。 第六十一条 财产支出审批权限,依出款审批权限表之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法,并以帐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第六十三条 使用年限届满之固定资产,仍继续使用者,不提折旧,但主要或重要生产设备得予调整以往旧额,并继续折旧。 第六十三条 有关固定资产设帐,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和明细帐,保管部门设置财产目录卡片(附表十一),并于各负责管理部门设置同式财产目录表,详细记录负责保管人及移动情况,并经使用人签认留存。财务部门与管理部门于每年会同盘点时并应互为核对双方登记卡表所载内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即查明更正。 第六十四条 编号: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十五条 交移: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六十六条 增减 :财务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财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六十七条 盘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裁办)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裁办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六十八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九条 增置手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裁办)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管理部门签章后,送财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片”,第二联由财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七十条 受赠处理:固定资产因其它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七十一条 登记: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裁办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七十二条 保险:固定资产应依”关系公司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第七十三条 资产移转处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第七十四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并负责资产的收回,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留管理部门,监督或督促资产的收回。 第七十五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财务部门后按序呈执行总裁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协议或契约,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协议/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三联,并依第七十四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执行总裁,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财务部门据以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其处理方法。 第七十七条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于部门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部门经理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 第六章 收款管理 第七十八条 凡销货或服务收入均应开立统一发票,并依序填入当天之”销货报告”或”服务收入报告”中,同时计入”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中,不得漏开、短开或多开。 第七十九条 遇销货退回或重开发票时,均应将原开统一发票的收执联收回作废,并填制”销货退回通知单”,以赤字填入当天的”销货报告”或”服务收入报告”中列为其减项,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开发票日期,并过入”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中。 第八十条 遇销货退回应于销货发生的60天内依规定手续向当地税捐稽征机关办理抵缴,如超过60天者不得办理抵缴已缴的营业税及印花税。故遇有销货退回或发票重开而其日期超过60天以上者,应由客户赔偿税款损失;退货或发票遗失其原因如系业务员疏忽所致,则税款损失应责由业务员负责赔偿。 第八十一条 于销货当天若未能收回帐款时,交货人(送达统一发票者)应与客户约定收款日并将填妥的”统一发票签收单”交由会计员妥善保管,”统一发票签收单”应具备下列各要点: (一)交货人(送达统一发票者)于”统一发票签收单”上签名。 (二)经办人(成绩归属者)于统一发票副联签名。 (三)填明约定收款日期及约定付款条件。 (四)客户正式盖章后其签收人签名。 第八十二条 每笔未收款均应附有”统一发票签收单”。若有销货当天未交出该签收单或缺少规定要件的记载等情事,会计员应于次日上班早会前报由部门主管纠正,务必按规定办理,否则应由其部门主管签名负责。 第八十三条 会计员收回”统一发票签收单”后,应即将其”约定收款日”及”付款条件”逐笔登载于”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的有关各栏中备查。 第八十四条 会计员应将”统一发票签收单”按”约定收款日”的先后秩序排列妥为保管,遇有携出收款时应设登记簿由取单者签名备查,若于当天未能收回帐款时应即向取单者收回注销登记。 第八十五条 凡帐款约定收款日到达者,会计员应主动转告帐款归属人或请销售主管派员前往收取。如有客户要求延期付款情事发生时,前往收款人应将重新更改约定收款日填明于”统一发票签收单”中,并将该单交回会计员注销登记,及更改”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上的记载。 第八十六条 凡应收帐款其约定收款日不得超过一个月,若有超过此一期限者,会计员应报备销售主管在签单上签字同意。 第八十七条 帐款收回时,会计员应即将其填入当天”出纳日报表”的”本日收款明细表”栏中,并过入”人名别应收帐款明细卡”中,凭此销帐及备查。 第八十八条 收回现金者,应于当日或翌日上班时如数交会计员入帐,若有延迟缴回或调换票据缴回者,均依挪用公款议处;收回票据的开票人若非与统一发票抬头相同者,应经同一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否则应责由收款人亲自在票据上背书,并注明客户名称备查,若经查明该票据非客户所交付者,即视同挪用公款议处。 第八十九条 票据到期日距统一发票开立日期不得超过30天者,其超过30天以上者应由经办人填具”交货通知(请示)单”并依权责划分办法处理。凡帐款以分期付款方式收回 时应由经办人提出与客户所立的合约书经销售主管呈报销售总监核准。 第九十条 凡销货退回或前开发票作废者,若未取回原开发票收执联作废者,不得重开统一发票,惟经书面呈报执行总裁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九十一条 每月3日应详填”销售人员未收款明细表”(净额)两份,由经办人逐笔亲自签名承认未收,其约定收款日据统一发票开立日期超过1个月以上者并应注明原因,填妥后一份寄公司财务部查核,一份呈报销售主管加强催收。 第九十二条 ”销售人员未收款明细表”总合计的金额应与月底当天的收款明细表的本日未收款余额的数字相符,逾期1个月及2个月以上未收款明细表随同”销售人员未收款明细表”一并呈报。  第九十三条 凡遇客户恶性倒闭,或收回票据无法兑现或未事先言明,而于收款时尾款不付等情事,无法取得客户正式签属的”销货折让证明单”时,均视同坏帐处理。坏帐的发生,除按业务人员待遇办法等规定的赔偿办法办理外,该笔交易的成交奖金不准发给,其已发给者则应予追回。 第九十四条 凡为维护售价事先与客户约定高开发票销货折让者,或事后同意客户尾款不付等情事发生,除应报请销售总监同意外,并应取得销货折让证明单,详填原因,由客户证明实收金额及证实签章后,交回财务部,该笔交易原交易应办退回同时再记一笔实收金额的销货记录,其销货折让后的金额若低于最低价者,仍须补办低价请示手续。成交奖金之计算则依实售金额计算。  第七章 资产控制与稽核制度 第一节 资产控制 第九十五条 资产的保管与帐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 第九十六条 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第九十七条 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第九十八条 应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第九十九条 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第一零零条 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第一零一条 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第一零二条 有关现金、存货或其它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第一零三条 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第一零四条 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第一零五条 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戮(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销案,防止重复出款。 第一零六条 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原则上应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 第一零七条 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帐务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帐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 第一零八条 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第一零九条 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 第一一零条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 第二节 帐务稽核 第一一一条 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一一二条 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一一三条 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二)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她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五)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六)金库锁匙暨暗锁,密码表的掌握部门及库门的启用与库内的安全,金库放置位置等是否适当,严密办理。 (七)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八)内部往来帐,是否按月填制未达帐明细表,查对帐单是否依序保管。 (九)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帐,是否经常核对。 (十)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第一一四条 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 (一)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帐簿上的记载相符。 (三)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四)报表编号、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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