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华润电力常熟第二发电厂3×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
煤码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批准:
XX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常熟项目监理部
2003-9-12
目 录
1. 通用监理细则
2. 沉桩监理细则
3. 钢筋混凝土质量监理细则
4.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细则
5. 预制构件安装质量监理细则
一、通 用 监 理 细 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工程位于一期工程码头的上游端,水工结构主要由码头和平台组成。码头长度为232m,码头宽度为27.6m;平台长度为37m,平台宽度为17m。本工程的码头平面布置共有2根轨道,轨距22m,轨道不与已建一期码头相通。
1.2. 本工程由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建设,中港三航局南京公司承建,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设计
1.3. 本工程合同工期2003年9月18日开工,2004年8月18日竣工,工期11个月。
2. 编制依据
2.1. 《施工监理合同》
2.2. 《监理施工规范》
2.3.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建单位签定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4. 设计图纸、资料及相关文件
2.5. 原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
2.6. 原电力部《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
2.7. 原电力部《电力部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2.8.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9. JGJ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2.10. JGJ184-9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
2.11. GBG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12. 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2.13. JTJ221-98《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14. JTJ254-98《港口工程桩基规范》
2.15. JTJ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2.16. JTJ295-2000《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2.17. JTJ268-96《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3. 监理宗旨
5.1. 遵循监理公司规定的“竭诚为业主规范、科学、公正地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以“尽心服务”的精神开展工作。
3.2. 以对工程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监理细则》为指导,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做好监理工作,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3. 监理工作务必做到运行高效,操作准确。
4. 监理目标
根据《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95%,
分项工程优良率>90%,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分项工程一次合格率>90%。
5.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措施
5.1. 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意见,经整理后呈总监审核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5.2. 参加图纸交底,参加图纸会审,避免土建交安装时的偏差。
5.3. 审核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5.4.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的合格证、准用证,检查安全技术性能。
5.5. 审核参与本工程特殊工种人员(打桩船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各类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电焊人员、质量检验员、安全督察员)的资质,上岗证及健康状况。
5.6. 检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5.7. 检查施工前的安全防护措施,水上作业防护措施。
5.8. 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签发开工通知,经总监批准后正式开工。
6. 工程实施阶段监理措施
6.1. 工作方法
6.1.1. 现场办公,频繁巡视。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之中。
6.1.2. 严格按照监理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工作,按照规程规划,设计图纸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6.1.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及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1.4. 坚持每天填写监理日记,及时准确、真实反映当天的工程情况。
6.2. 沉桩阶段
6.2.1. 进度控制
6.2.1.1. 沉桩计划工期70天,抓住目标,控制节点,每天掌握实际进度情况,做到日有进度,周有目标,月有考核。
6.2.1.2. 经常性把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与计划目标进行盘点,分析计划提前或延误的主要原因,及时决定应采取的相应措施和补救办法。
6.2.1.3. 审核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次月初向总监提出书面汇报。
6.2.1.4. 沉桩工程是码头施工的关键,加强施工过程中预控,监控与气象部门及原电厂码头相关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6.2.1.5. 沉桩工程在秋、冬季进行,施工中会受到长江潮位的影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抢水位的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沉桩按计划完成。
6.2.1.6. 如遇不可抗拒的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而延误工期的要及时提出书面报告,报有关上级批准。
6.2.2. 质量控制
6.2.2.1. 实地考察PHC桩制作过程和制作质量。
6.2.2.2. 随时监督PHC桩的堆放、起吊和运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
6.2.2.3. 沉桩前严格检查出厂合格证,检查管节表面是否有裂缝,发现表面开裂的一律不准使用。
6.2.2.4. 沉桩须定位准确,旁站沉桩过程,检查沉桩记录。
6.2.2.5. 每根桩沉桩完毕,按规范检查桩顶标高,纵横向中心偏差是否在允许偏差内,桩身垂直度是否控制在1%内。
6.2.2.6. 发生断桩,裂桩及时通知设计院工代拿出处理意见。
6.2.3. 安全控制
6.2.3.1. 沉桩前务必做好安全交底。
6.2.3.2. 鉴于水上作业的特殊性,时刻关注天气及风力的变化,预先做好防风浪的各项措施。
6.2.3.3. 沉桩期间,白天和黑夜必须有红白相间的三角期及红色警示灯,防止过往船只碰桩。
6.2.3.4. 水上沉桩时的抽心缆、岸缆位置应有醒目禁区标志,并在作业时有专人监督,防止缆绳移动伤人。
6.3. 平台及上部结构阶段。
6.3.1. 进度控制
6.3.1.1. 按合同2004年8月18日竣工的里程碑计划,安排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计划,做到整点运行。
6.3.1.2. 采用月和周进度跟踪工程分析实际进度与目标计划的开展进行分析,查出原因,制定补救措施,使工程计划目标始终处于受控之中。
6.3.1.3. 审核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次月初向总监提出书面报告。
6.3.1.4. 建立每周协调会制度,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并形成会议纪要。
6.3.1.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确保原材料及时供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3.2. 质量控制
6.3.2.1. 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的质量和一流的工艺。
6.3.2.2. 以工程质量为主线,始终贯穿工程实施全过程。
6.3.2.3. 加强现场质量检查和监督,对质量符合合同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和质量要求的坚决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
6.3.2.4. 对每一道工序坚持“三不交接”与“三不施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检不交接,以及未经技术交底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不合格不施工,无分项工程开工令不施工。
6.3.2.5. 所有施工机械、设备与安装等按相应的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6.3.2.6. 加强对进点的产品材料跟踪检查,无产品材料合格及检验报告的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6.3.2.7. 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见证取样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经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
6.3.2.8.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和规范及业主的要求。
6.3.2.9. 实地考察预制构件的施工过程及施工质量,确保生产单位的资质。
6.3.2.10. 严格把好钢筋质量关,品种规格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遇搭接、焊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6.3.2.11. 焊接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3.2.12. 钢筋四级验收前三级检验必须合格,施工方必须提交自检记录,试验报告编号完整、齐全,质量验评表填写完整,无涂改,符合要求。
6.3.2.13. 为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务必把好商品混凝土的采购关,进入现场必须持产品合格证。
6.3.2.14. 混凝土浇灌需旁站,并做好记录。
6.3.2.15. 混凝土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6.3.2.16. 砌体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规定。
6.3.2.17. 码头设施各类产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具有出厂合格证。
6.3.2.18. 工程项目验收做到认真、仔细、科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直至符合规范。
6.3.3. 安全控制
6.3.3.1. 认真贯彻工程施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3.3.2. 工程做到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前务必做好安全交底。
6.3.3.3. 由于水上作业的特殊性,时刻关注天气,江潮及风力的变化,预先做好防风浪的各项措施,在风力大和恶劣天气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避免高空作业,在有风的情况下搬运构件应特别注意。
6.3.3.4. 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应安装防护措施,尽可能采用护栏形式,如条件不允许可使用安全带、安全绳或者安全防护网。
6.3.3.5. 水上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并有专人安全监护,严禁单人水上作业,水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救生衣,设置安全网。
6.3.3.6. 大型施工机械须达到国家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驾驶员、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6.3.3.7. 中小型施工机械、施工机具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活动和防护装置,接零线或接地必须达标,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6.3.3.8. 在日常巡视中,随时纠正不良操作方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在萌芽中。
6.3.3.9. 参加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7. 工程竣工
7.1. 工程竣工后,督促施工单位整理竣工图纸和施工记录资料,并审核图纸资料的完整性。
7.2. 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编写施工总结。
二、沉桩质量监理细则
1. 概况
华润电力常熟第二发电厂煤码头工程位于已建一期码头工程上游端,为一个卸煤泊位。可停靠35000吨(兼靠50000吨)散货船。泊位长度232米,宽度27.6米,另有一个工作平台,其平面尺寸为37×17米。
码头为高桩梁板式结构,桩基选用¢1000㎜PHC管桩,工作平台为高桩墩式结构,桩基选用¢800PHC管桩,根长为50米、51米两种。码头共设四个分段,排架间距9米,每榀排架布置8~9根,¢1000PHC管桩,其中2对斜桩,4~5根直桩,桩长为53米、54米、55米、56米四种。
2. 监理工作流程
填写开工申请单(施工单位)
报审
审核开工申请单(监理单位)
同意
预制桩进场(施工单位)
退场
检查预制桩质保资料、外观质量(监理单位)
合格
沉桩(施工单位)
旁站、巡视
质量自检、自评(施工单位)
报检
质量处理
质量检查(监理单位)
合格
质量确认
3. 监理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3.1、施工前的监理
3.1.1、熟悉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内容、来往技术文件(设计变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交接及复测(核)资料、地质勘察报告、有碍沉桩的水下障碍物的调查和处理记录,以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认真学习理解工程规范和验评标准。
3.1.2、审核施工单位的沉(压)桩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重点审核打桩船的技术性能和运行状态、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及沉桩顺序,以及保证沉桩质量的技术措施。
3.1.3、根据水下地形图,计算泥面标高(水深),以确认是否要挖泥。
3.1.4、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进行碰桩验算。
3.1.5、打桩船进场报验的审核:打桩船的运行状态、尺寸、桩架及架高、锤型、替打长度及刚度、锤垫、桩垫等,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1.6、审核打桩船的锚缆布置(抛锚和埋设地笼),以保证船身平稳、操作方便,并不走锚。
3.1.7、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沉桩顺序安排预制加工,以及基桩的出运。
3.1.8、预制桩进场报验的审核:出厂合格证必须齐全,且与实物在规格、型号、数量上完全吻合,桩的外形尺寸偏差不超标,吊运过程中碰损情况如何,砼强度达到100%设计强度,且自然养护龄期不少于28天。不合格的桩必须清理退场。
3.1.9、检查桩位计算的准确性,检查沉桩定位方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无论采取何种沉桩定位方法,都必须有多余观测。
3.2、施工过程中的监理
3.2.1、沉桩施工应综合考虑地形、水深、风向、水流、船舶性能、船行波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条件进行施打。
3.2.2、经常检查打桩船吊桩的吊点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方桩应徐徐起吊,避免剧烈晃动和震动。
3.2.3、打桩船必须将桩吊至适当高度后再立桩入龙口,严禁施工单位不按规范操作,不切实掌握沉桩时的水深情况,桩尖触及泥面造成桩身折断。
3.2.4、沉桩过程中,检查桩的直线度(桩锤、替打和桩身成一直线),防止偏心锤击,如发现桩锤、桩帽和桩身不成一直线,应设法纠正,严禁移船纠偏,以防桩身断裂。
3.2.5、督促施工单位沉桩定位人员在沉桩过程中保持对桩位的不间断观测,以便及时纠偏。
3.2.6、当船行波影响打桩船稳定时,应暂停锤击,以防断桩事故发生。
3.2.7、沉桩过程中,若出现断桩、贯入度异常、溜桩、过大倾斜和移位、桩身出现严重裂缝和破碎掉块、桩周冒泡等异常情况,均应立即停止锤击,做好记录,立即与施工单位分析原因,寻求相应的解决措施。
3.2.8、要求施工单位在打桩船进退作业时,注意锚缆位置,防止锚缆绊桩,如桩顶被水淹没,应设置明显标志。
3.2.9、协调好沉桩与所沉桩30米范围内现浇砼施工的关系,二者无法兼顾。
3.2.10、沉桩过程中应加强对岸坡稳定和邻近建筑物位移和沉降的观测。若有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沉桩,联系业主、设计和施工单位,研究对策。
3.2.11、严格按设计停锤标准控制停锤:采用D-100型锤沉桩,以标高控制为主,贯入度作为校核。
3.3、沉桩结束后的监理
3.3.1、沉桩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夹桩,斜桩用拉条固定,叉桩用方桩顶撑,以防桩在风浪作用下移位。
3.3.2、台风来临前,检查夹桩木是否夹紧,并要有其它必要的加固措施。
3.3.3、严禁施工单位在已沉桩上带缆。
3.3.4、已沉桩区的两端,施工单位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设置红灯(透雾),尤其是桩顶被潮水淹没时。
3.3.5、施工单位应在第二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日沉桩记录,监理工程师应对所沉桩及时进行验算复核、统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3.6、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截桩或接桩。
3.3.7、及时抽检已沉桩的标高和偏位情况,并及时反馈抽检意见,以保证后续沉桩质量。
3.4、质量检查和确认
3.4.1、沉桩完毕后,逐根检查桩的偏位,对偏位超过规范允许范围的桩,做好记录,另行处理。
3.4.2、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协助试验单位进行桩身完整性试验或承载力试验。
3.4.3、试验和桩偏位检查通过后,检查沉桩记录和综合记录,评定质量等级后,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三、钢筋混凝土质量监理细则
1、概况
华润电力常熟第二发电厂煤码头工程位于已建一期工程煤码头上游端,并与之顺接。水工结构主要由码头和变电所平台组成,码头长度为232米,宽度27.6米;平台长度为37米,宽度17米。
2、施工工艺流程
在沉桩结束后,即进行上部结构施工,其主要施工工艺流程为:沉桩→靠船构件安装→现浇下横梁→安装预制纵向梁→现浇上横梁、悬臂梁→安装面板→现浇梁槽板缝悬臂板→现浇面层磨耗层→轨道及其它附属设施安装。
本细则主要阐明现浇砼部分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3、钢筋砼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见下页
4、模板工程质量监理
4.1、首先,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模板系统和支撑系统),根据工程实际,审核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原则是:①、必须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开头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性;②、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③、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砼的浇筑;④、模板接缝的止浆措施。
填写开工申请单|施工单位
报审
审核开工申请单|监理单位
同意
钢筋、模板施工|施工单位
巡视| 监理
报验
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单位
合格
砼浇筑|施工单位
旁站 |监理
缺陷处理
砼拆模后现场检查|监理单位
合格
砼养护|施工单位
质量自检、自评|施工单位
报检
质量检查|监理单位
合格
质量确认
钢筋砼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4.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模板的堆放、保养工作,对有缺陷的模板及时进行修补,破损较严重的模板应予以剔除。
4.3、模板施工现场堆放、刷脱模剂,应采取措施,防止脱模剂污染钢筋、砼结合面、已浇构件。
4.4、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模板安装前的构件外形位置、标高的测设、弹线工作,才能保证模板安装准确、严密。
4.5、检查是否按审定的模板施工方案施工,检查重点:①模板表面是否干净、平整,并刷脱模剂;②柱模卡箍间距应适当,不得松扣,以防炸模;③模板安装,底部杂物、尘屑要先清理干净;④支撑系统稳定、牢靠,防止跑模、胀模;⑤模板缝隙应接缝严密,有止浆措施;⑥预埋件、预埋管、预留孔洞的位置、数量、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牢靠。
4.6、模板安装完后,检查其安装尺寸偏差,偏差值不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4.7、砼浇捣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派专人检查模板和支撑系统,如发现跑模、胀模、漏浆、支撑失稳,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4.8、侧模和底模的拆除必须慎重,不得因模板周转紧张而过早地拆除底模,造成质量事故,侧模也不能拆除过早,以免损坏构件外表。
5、钢筋工程质量监理
5.1、所用钢筋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其它品质证明,并按规范规定进行抽样复检,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按照《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细则》实施质量监理)。钢筋连接材料,如焊条、焊丝、焊剂等,需提供质量证明书。
5.2、现场使用中若采用焊接或其他接头形式,监理人员均须在施工前监督操作工作按规定进行试焊,试焊件经检验合格后监理方能允许其上岗操作。钢筋连接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5.3、深入钢筋下料、加工场,检查钢筋制作的形状、尺寸偏差,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5.4、现场绑扎完毕的钢筋隐蔽前验收内容:①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是否正确,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②钢筋平直、无局部弯曲,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无影响握裹力的污渍,位置及标高准确,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规范规定;③钢筋接头位置须按规范要求错开,接头施工质量符合要求;④钢筋骨架应顺直牢固,必要时应增加扎结点或支撑点。钢筋骨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或外伸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箍筋应与主筋垂直,箍筋弯钩的搭接应沿轴线方向交错布置;⑤钢筋保护层厚度须符合设计要求,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应不低于构件本身,绑扎垫块及钢筋的铁丝头不得介入保护层内;⑥孔洞周边的加固钢筋,不得漏放。
5.5、钢筋不得任意代用,若要代用,必须书面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5.6、砼浇注过程中,因碰撞、碾压造成的钢筋骨架变形,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正。
6、砼工程质量监理
6.1、砼所用的原材料质量按《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细则》实施监理。根据工程实际和砼施工方法,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型号、规格。
6.2、审定砼配合比,在施工期间,允许施工单位根据天气情况、原材料的变化等进行砼配合比调整,但均须得到监理工程师许可。
6.3、砼浇注前,除应按本《细则》第3.4、3.5、4.4条的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外,还应检查模内杂物清理情况,分层浇注的砼还应检查新老砼结合面处理情况(凿毛、清洗、引浆),木模板上应浇水湿润(无积水),验收合格办理书面手续后,方可浇注砼。
6.4、若在冬、雨、夏季施工,应有相应的砼施工技术措施,每次砼浇注前,均需掌握当日天气情况(变化),采取预防性措施,做好预防准备,以免因天气变化影响砼浇注质量。
6.5、抽查砼搅拌时的砼原材料称量偏差、砼拌和物坍落度、砼拌和时间、加料顺序等,均应符合规范规定。
6.6、旁站砼浇捣,具体内容:
6.6.1、砼倾倒自由高度,不超过2米;
6.6.2、下灰(振捣)顺序应根据构件特点、支撑情况而定,避免偏心下灰不均匀导致模板变形;
6.6.3、砼分层浇注的厚度,应符合规范规定(插入式振捣器,分层厚度为振捣棒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表面振捣器为20cm),为保证上下层砼结合成一整体,振捣棒振捣应插入下层砼不小于50mm;
6.6.4、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应注意振点间距(不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倍)和振捣时间(使砼表面呈现浮浆并不再沉落),振捣时注意避免碰撞钢筋、模板、吊环、埋件、埋管、空心胶囊等,振捣器应垂直插入砼,并快插慢拔,上下抽动,不漏振,也不过振;
6.6.5、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其移动间距应保证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移动速率应保证砼表面呈现浮浆并不再沉落;
6.6.6、砼应连续浇注,如因故中断,其间歇时间应在前层砼凝结之前;
6.6.7、配筋较密处,要认真振捣,监理人员重点旁站,务求振捣密实;
6.6.8、构件浇捣结束后,顶部泌水要及时排除。
6.7、施工缝的留置和处理:施工缝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在施工缝处继续浇注砼时,已浇砼强度不小于1.2N/mm2,施工缝处须经凿毛、浇注、湿润后作接浆处理。
6.8、砼浇注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留置砼试块,并旁站取样和试块制作。
6.9、砼的养护:养护方案应根据天气状况、砼结构特点而定,一般浇水养护在砼浇注完毕后12小时内开始,普通砼养护时间不小于7天,养护期内保持砼表面充分湿润;码头面层干法养护,砼表面养生液涂刷和塑料布覆盖应严密,保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6.10、砼拆模时,砼须达到拆模强度,拆模应避免砼表面、边角、线遭受碰损,拆模后施工单位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对构件进行检查后,方可对表面缺陷进行修补。
6.6.11、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和砼外观质量,评定质量等级,质量合格后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细则
1、监理工作流程
2、质量监理
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的任务,就是保证建筑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所采取的主要监理措施是事先把关,通过选择有能力、信誉好的材料供应厂(商),检查每批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和进场材料检测试验报告,来防止不合格建筑材料使用于工程。另一辅助性的监理措施就是在材料使用过程中,监理随机进行质量抽检,以彻底防止因漏检、取样的不合理性、试验过程及试验结果的偏差等可能引起的原材料质量问题。具体来说,从以下几方面来控制建筑材料质量:
2.1、控制好建筑材料的供应来源
审核建筑材料的供应厂(商)的生产(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市场信誉,对主要(重要)建筑材料要深入生产厂家,考察其生产工艺和全面质量管理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供应现场的建筑材料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根据质量问题出现的频率和问题的严重性,建议或要求施工单位更换材料供应厂(商)。
2.2、把好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关
建筑材料进场,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并按要求对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填报《原材料进场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须提交该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该材料主可使用于本工程,不合格原材料,施工单位负责作上标志,清运出场。
2.3、建筑材料进场后的质量监理
检查、监督进场建筑材料的堆存和场内倒运,使用前还需对其进行外观检查。施工期内,监理工程师有权对任何一种建筑材料进行抽检(抽验),对不合格建筑材料有权予以拒绝。
3、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监理要点:
3.1、水泥
3.1.1、一般试验项目及规范质量要求
3.1.1.1、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h。
3.1.1.2、强度(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不得低于各标号水泥规范规定的强度值。
3.1.1.3、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3.1.2、见证取样、送检
3.1.2.1、验收批:以同一生产厂的同一出厂编号水泥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每批不超过500T,袋装水泥每批不超过200T,当水泥来源固定,水泥质量稳定,视进场水泥情况,可不定期检验。
3.1.2.2、每组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12kg。
3.1.2.3、取样方法:在同一编号水泥的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袋装水泥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取样),取得的水泥样经混拌均匀后,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3.1.3、堆存
3.1.3.1、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及牌号存储在专用的仓罐或水泥库房内。
3.1.3.2、袋装水泥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2袋。
3.1.3.3、袋装水泥库同贮放,库房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库房防雨,通风良好,库内保持干燥,堆垛应至少离开四周墙壁20cm,当限于条件,露天堆放时,应在距地面不少于30cm的垫板上堆放,垫板下不得积水,水泥堆垛必须覆盖严密,防止雨露侵袭,水泥受潮。
3.1.3.4、不同品种、标号的散装水泥入贮罐前,要作清仓处理,以防混仓。
3.1.3.5、水泥场内倒运不得受潮、混入杂物,严防不同品种、标号水泥运输中混淆。
3.1.4、其它监理措施
3.1.4.1、根据本工程特点,所处环境以及设计、施工的要求,选用适当品种和标号的水泥。
3.1.4.2、进场水泥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照质量文件检查水泥的生产厂家、品种、标号、包装、出厂日期和出厂编号,是否受潮。
3.1.4.3、水泥进场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可判定为不合格品或废品,作退场处理。
3.1.4.4、如因存储不当引起质量有明显降低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使用前必须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3.1.4.5、水泥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水泥有否受潮和雨淋后的结块现象,检查水泥是否出厂超过三个月。
3.2、细骨料
3.2.1、一般试验项目及规范质量要求
3.2.1.1、颗粒级配:应符合规范Ⅰ、Ⅱ、Ⅲ级配区各筛孔累计筛余要求(5.000mm和0.630mm筛孔,允许略有超过分界线,但总量应小于5%)。
3.2.1.2、密度:>2.5g/cm3
3.2.1.3、体积密度: >1400kg/m3
3.2.1.4、含泥量:砼强度等级<C30,≤5.0%;砼强度等级≥C30,≤3.0%;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砼用砂,≤3.0%。
3.2.1.5、粘土块含量:砼强度等级<C30,≤2.0%;砼强度等级≥C30,≤1.0%;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砼用砂,≤1.0%。
3.2.2、见证取样、送检
3.2.2.1、验收批:大型车辆运输的,每400m3或600T为一批;小型车辆运输的,每200m3或300T为一批,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2.2.2、每组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10kg。
3.2.2.3、取样方法:在通往料仓或料堆的皮带运输机的整个宽度上,在一定时间间隔内抽取;在料堆抽样时,试样可从料堆自上而下,不同方向均匀选取9点抽取。
3.2.3、堆存
3.2.3.1、砂应按来源、品种(海砂、河砂、湖砂、山砂)、规格(粗、中、细、特细)分别堆放,不得混放,防止久存和倒堆以及人为碾压污染。
3.2.3.2、砂料堆场应做成简易砼堆场,防止因下雨或铲运造成泥浆污染或杂土混入。
3.2.3.3、场内运输,应先对运输工具认真清扫,防止混入杂物。
3.2.4、其它监理措施
3.2.4.1、本工程用砂宜选用河砂,选用淡化海砂应得到业主和监理的认可。
3.2.4.2、进场检验,若其中一项不符合,则应再次从同一产品中抽样,并对该项进行复检,复检仍不符合该等级技术指标,则可判断为不符合规范要求,然可根据砼工程的质量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也可允许使用。
3.2.4.3、重要工程,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3.2.4.4、砂使用时,应经常检查入斗砂中异物混入情况:有否开挖土与砂料并列堆放造成杂土混入,有否铲砂下土入料斗,有否砂堆底积水,积废机油,等等。
3.3、粗骨料
3.3.1、一般试验项目及规范质量要求
3.3.1.1、颗粒级配:应符合规范连续级配或单粒级配各筛孔累计筛余要求。
3.3.1.2、密度:>2.5g/cm3
3.3.1.3、体积密度: >1500kg/m3
3.3.1.4、含泥量:砼强度等级≤C10,≤2.5%;砼强度等级<C30,≤2.0%;砼强度等级≥C30,≤1.0%;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砼用砂,≤1.0%。
3.3.1.5、粘土块含量:砼强度等级≤C10,≤1.0%;砼强度等级<C30,≤0.7%;砼强度等级≥C30,≤0.5%;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砼用砂,≤0.5%。
3.3.1.6、针片状颗粒含量:砼强度等级≤C10,≤40%;砼强度等级<C30,≤25%;砼强度等级≥C30,≤15%。
3.3.1.7、强度:压碎指标应不大于规范根据岩石品种和砼强度等级不同所要求的不同的压碎指标值标准。
3.3.2、见证取样、送检
3.3.2.1、验收批:同砂3.2.2.1。
3.3.2.2、每组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60kg。
3.3.2.3、取样方法:同砂3.2.2.3。
3.3.3、堆存
3.3.3.1、碎(卵)石应按来源、品种、规格不同分别堆放,不得混放,防止久存和倒堆以及人为碾压污染。
3.3.3.2、碎(卵)石堆场应做成简易砼堆场,防止因下雨、冲淋或铲运造成泥浆污染或杂土混入。
3.3.3.3、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米,但对单粒径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堆料高度不超过10米。
3.3.3.4、场内运输,应先对运输工具认真清扫,防止混入杂物。
3.3.4、其它监理措施
3.3.4.1、同砂3.2.4.2。
3.3.4.2、同砂3.2.4.3。
3.3.4.3、同砂3.2.4.4。
3.4、钢筋
3.4.1、一般试验项目及规范质量要求
3.4.1.1、拉伸: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不小于规范规定。
3.4.1.2、冷弯:受弯部位外表面不产生裂纹。
3.4.2、见证取样、送检
3.4.2.1、验收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如一批钢筋不能确切分清系由同一炉罐号组成时,应逐捆取样检验。
3.4.2.2、每组样品取样数量:热扎带肋(光圆)钢筋拉伸500mm二根,冷弯300mm二根;低碳热扎圆盘条拉伸500mm一根,冷弯300mm二根。
3.4.2.3、取样方法:热扎带肋(光圆)钢筋任取二根,每根端头截去500mm后各截取一根拉伸和冷弯试件;低碳热扎圆盘条任取二盘,端头截去500mm后,一盘各截取一根拉伸和冷弯试件,另一盘取一冷弯试件。
3.4.3、堆存
3.4.3.1、钢筋应按来源、品种、牌号、规格及试验编号(试验与否)不同分类码放,并挂上标签。
3.4.3.2、钢筋码放应注意保持原扎捆完整,不混杂。
3.4.3.3、采取措施,防止钢筋雨淋受潮锈蚀和油污,钢筋码放应离地面不少于20cm。
3.4.4、其它监理措施
3.4.4.1、进场钢筋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照质量文件检查钢筋的生产厂家、品种、规格、牌号、炉号、包装、外观质量、尺寸、锈蚀情况。
3.4.4.2、进场检验,若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则从同一批号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则整批钢筋不合格,作退场处理。
3.4.4.3、钢筋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该钢筋是否已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使用,表面锈蚀是否严重。
五、预制构件安装质量监理细则
1、 概况
华润电力常熟第二发电厂煤码头工程位于已建一期工程煤码头上游端,并与之顺接。水工结构主要由码头和变电所平台组成,码头长度为232米,宽度27.6米;平台长度为37米,宽度17米。
本工程共需安装预制砼构件566件,其中预制梁192榀,预制码头面板322块,靠船构件28件,预制水平撑24榀。
针对本安装工程施工特点,为保证安装质量和安装进度,故预制梁、板采用固定扒杆盐捞安装船安装。
2、监理工作流程
填写开工申请单|施工单位
报审
审核开工申请单|监理单位
同意
预制构件进场|施工单位
退场
报验
不合格
检查构件质保资料|外观质量|监理单位
3.2.3、检查现场是否已具备安装条件:上道工序必须验收合格,安装前已放出安装位置及搁置点已处理至设计标高,进场构件已按2.3.条验收合格,下层支承结构的砼强度已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
3.3、检查验收进场预制构件
3.3.1、进场预制构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施工单位须填写《成品、半成品进场报验单》报监理审核。
3.3.2、对照出厂合格证,监理现场核对进场构件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正确,强度是否满足吊装要求。
3.3.3、检查进场构件的外观质量:按规范要求,检查构件的外形尺寸、表面缺陷、埋件位置等;在吊运过程中,预制构件有无因碰撞而损坏、露筋。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施工单位修补后方可安装;不合格构件,应标上标记,敦促施工单位立即清运出场。
3.4、检查复核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
3.4.1、支承结构上划出的构件安装位置线和标高线、构件上标出的中心线和搁置位置线,各标志线应清晰可见。
3.5、构件安装的旁站和质量要求
3.5.1、在构件安装过程中,监理人员须进行旁站或巡视检查,对安装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改正。
3.5.2、构件吊装时,应徐徐起落,以避免构件剧烈摇摆、碰撞而造成构件损坏和发生安全事故。
3.5.3、构件安装前搁置面(点)应清理干净,提前洒水湿润;安装时砂浆应随铺随安、稠度适中、厚薄均匀;安装后构件与搁置面应接触严密,铺垫的砂浆应饱满,并及时勾缝。
3.5.4、有条件,监理应检查每个构件安装的中心线偏位和搁置长度偏差,超过规范允许范围的,及时要求调整。
3.5.5、构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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