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1148234 上传时间:2025-07-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7.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5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奖 罚 第六十七条 公司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 第六十八条 奖励类别: 1、达标工程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综合评估等级为达标的工程项目。 2、地(市)级获奖项目:由地(市)级有关部门按一定程序评出的授予荣誉称号的项目(如:济南市安全文明优秀工地、西安市文明工地、合肥市安全文明工地等)。 3、省(部)级获奖项目:由省(部)级有关部门按一定程序评出的授予荣誉称号的项目(如:山东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上海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等)。 第六十九条 奖励范围 1、公司机关从事与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人员。 2、区域/专业公司机关从事与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人员。 3、项目部从事与安全生产管理有关的人员。 第七十条 奖励标准 安全生产奖励标准 单位:元/m² 获奖类别 获奖单位 达标工程项目 地(市)级获奖项目 省(部)级获奖项目 项目部 0.50 0.20 0.30 区域/专业公司机关 0.20 0.10 0.10 公司机关 0.15 注:1、人员兼职时按高额奖励,不重复计。 2、一个单位工程多次获奖,逐级累加计奖。 3、专业公司参与公司内部项目工程施工的,对区域、专业公司的安全生产奖励按产值比例分配,专业公司直接对外承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奖励按工程造价每1000元/m2的原则换算。 第七十一条 奖励条件 (一)公司机关 1、公司全年无三级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公司全年发生一起负主要责任的因工死亡事故的,当年度达标工程项目的奖励减半; 3、公司全年发生两起及两起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因工死亡事故的,当年度达标工程项目的奖励不予兑现。 (二)区域/专业公司机关 1、区域/专业公司全年无死亡事故,负伤频率不超标、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露事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达标。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达标工程项目的奖励减半: A、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 B、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责任制未逐级落实到位。 C、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安全措施经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D、劳务队伍的录用、管理不符合要求,未签订和落实安全生产合同(协议)。 E、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不良被当地政府部门予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责令停工整改,或被新闻媒体曝光。 F、各类安全生产报表、安全生产评估不及时、不准确、有遗漏,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监督审核时,严重不合格项超过两项。 (三)项目部 工程从开工至竣工,无死亡、重伤事故,无机械责任事故、无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露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达标,而且做到以下几点: 1、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合格,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3、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种教育、培训记录资料真实、齐全、有效,教育和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及时,检查、整改记录资料真实、有效。 5、各类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安全投入及时、到位,现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6、未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良,被公司及上级部门予以两次及两次以上处罚、通报批评或责令停工;未被政府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 7、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下达的创立指标。 第七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项目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项目集体 ~3000元、个人500~ 元。 第七十三条 公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对在预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排除险情有功及奋不顾身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有功的,给予单位(集体) ~10000元、个人 ~8000元的奖励。 2、对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研究方面有所创造,有重大技术改进或重大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显著成效、对在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有创造性的新成果,并产生明显效果及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研究方面有所创新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有关科技奖励办法进行申报和奖励。 第七十四条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公司将对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同公司其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标准一致。 第七十五条 公司对在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单位(集体) ~3000元、个人1000~ 元。 第七十六条 公司对上级部门及政府部门授予安全生产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公司当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标准的2~3倍。 第七十七条 由于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受到当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表扬的,公司将给予受表扬项目部3000~5000元的奖励。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