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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规章制度和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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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放射规章制度 一、 放射科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本科室的科学管理, 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提高医疗质量, 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 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 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 2.重要摄片, 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主要摄片, 待观察片子后方可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特殊造影的病人, 必须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4.X线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 对医疗、 教学、 科研都有重要作用、 全部X线照片由放射科登记、 统一保管。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6.注意用电安全, 严防差错事故, X线机要指定专人保养, 定期进行检查。  二、 X线摄影室工作制度  1.进行X线摄影检查前, 应仔细核对患者的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床号, 住院号, 摄片部位, 检查号码是否正确, 严防错号, 重名重姓; 应出去病人身上的金属物、 膏药等物品, 对检查又不明之处应及时请示本科医师或上级医师或技师, 或与临床医生取得联系。 2.摄影操作时, 应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诸附件有无固定, 危重患者或怀疑脊椎骨折的患者应有临床医师陪同, 协助移动患者和摆位, 避免患者因摄影操作而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3.非本机器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操作使用。 4.保持机房内的整洁, 下班前及时关机, 关灯及除湿器, 并在机器复位后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三、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影像设备均为价格昂贵、 高精尖大型设备, 是进行医疗检查和稳定影像质量的基本条件, 为此, 设备的安全管理尤显重要。        1.确保机房环境条件( 温度、 湿度) 达标, 符合机器要求, 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严格遵守机器操作规程, 使用中遇有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 切忌”带病工作”。        4.遇有机器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抢修, 待确认故障排除后, 方可交付使用。        5.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机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校对, 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四、 放射医师( 士) 岗位职责 1、 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治疗工作; 2、 参加会诊和临床病例讨论会; 3、 掌握x线机一般原理、 性能、 使用及投照技术; 4、 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 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五、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 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 放射工作人员, 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2) 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 (3) 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 特别是妊娠8-15周的妇女。 (4) 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 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 照射面积适当, 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 (5) 新安装、 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 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合格后方可使用。 (6) 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 正确掌握适用范围, 合理使用X线诊断。 (7) 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 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 低电流、 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8) 工作人员在使用X线摄影时, 应严格按所需要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 (9) 施行X线检查时注意受检者防护, 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 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摄影中除受检者, 其它人员应在机房外等候, 对受检者需要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放射防护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 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 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 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环境的安全, 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 一) 医院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织、 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跃平 成 员: 刘冬盛 唐裕林 ( 二)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1、 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 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的自查和监测,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 2、 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 应启动本预案; 3、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 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 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 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 要经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 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 负责迅速安置超受照人员就医, 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 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 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 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 一) 迅速报告原则; ( 二) 主动抢救原则; ( 三) 生命第一的原则; ( 四) 科学施救, 控制危险源, 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 五) 保护现场, 收集证据的原则。 三、 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 一) 事故发生后, 当事人应立即通知该工作场所的相关人员离开, 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 二)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 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 三) 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 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 四) 各种事故处理以后, 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 分析事故发生原因, 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 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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