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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实施细则新改
27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
石太管理处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月11日
目 录
1.总 述 1
1.1前言 1
1.2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1
1.3适用范围 2
1.4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原则 2
2.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2
2.1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2
2.2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2
2.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3
3.安全生产管理须采取的措施 5
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 5
3.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岗位持证上岗 5
3.3实施安全生产预案制度管理,开工前进行必要的演练 6
3.4加强安全警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警示牌 6
3.5制定突发性事件紧急应对程序,确保突发性事件处理到位 6
4.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6
5.安生生产管理标准化 7
5.1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8
5.2安全规章制度 8
5.3现场管理 9
5.4安全教育培训 10
5.5安全检查制度 11
6.安全事故处理 12
6.1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12
6.2安全事故处理 13
7.安全生产考核 13
7.1安全生产的检查 13
7.2安全生产的考核与奖罚 17
8.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19
8.1路基及防护工程安全施工 19
8.2桥涵工程安全施工 19
8.3隧道工程安全施工………………………………………….………20
8.4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23
8.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24
8.6驻地、工棚的安全设施........ ................ ............24
8.7用电安全管理...........................................27
8.8防火安全管理....... . . . . . . . . . . . . .. . . ..........28
1.总 述
1.1前言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为保障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河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的要求及交通行业有关的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1.2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石太高速项目全长65.256公里,其中K14+500-K28+000为已建成通车的西柏坡高速公路。本项目全线设置管理处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1处(与收费站合建)。全线均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在公路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程安全无损、避免人身伤亡,达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从业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与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产。
1.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从业单位(从业单位指:管理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第三方等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所有单位)。
1.4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原则
1.4.1. 一岗双责,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
1.4.2. 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兼顾,综合治理
1.4.3. 注重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1.4.4. 安全生产管理重在事先控制
1.4.5.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4.6. 安全工作”五同时”原则
1.4.7. 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
2.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2.1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充分调动监理工作积极性,围绕提高施工单位自身安全度,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管理处在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2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要充分调动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工作积极性,围绕提高施工单位自身安全度,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要在全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创立活动。在全线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以提升本项目全体参建单位安全标准化工地创立的整体水平。
2.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2.1.1提高安全预控能力,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难点在基层,重点在基础。集中精力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前移、重心下移,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
2.1.2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着力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危害因素评价管理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评价,扎实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巡查,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并重,严控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本项目属山区建设项目,桥隧较多,石方开挖较多,针对桥梁上部施工、深基坑开挖、隧道施工、石方爆破、混合料搅拌站场所、高填方路基施工、起重吊装设备和支架、脚手架的使用以及人群密集的生产场所都要进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事前预防,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新的进展和实效。
2.1.3 着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
全面增强项目主体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在涉及安全人员、资金方面的投入上,管理处、监理单位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做到不折不扣地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方向和数量,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机制。
2.1.4加大安全教育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岗前培训
全力推进安全教育工作,在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的同时,强化重点部位、特殊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组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新入场的职工(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企业、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领取劳动保护用品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如有工作调动、岗位变动及脱岗六个月以上的返岗人员,施工单位应重新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以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做到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管理须采取的措施
3.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从管理处、监理单位到施工单位都必须按照”管建设,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各单位的安全职责,形成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协调配合机制,落实人员和经费,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的管理团队。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另外,还要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要服从安全的需要,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3.2 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促进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加强生产单位的资质许可审查和各环节生产条件的检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特别是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重大专项方案不审查、特种设备未检验合格的,坚决不许开工。对未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的,一经发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予以纠正,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3.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岗位持证上岗
各单位经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保证从业人员具有高度的安全责任心,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于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在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4实施安全生产预案制度管理,开工前进行必要的演练
详见管理处<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成立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落实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及经费保障,规范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开工前开展紧急处理、人员疏散、工程抢险、医疗急救、通信与信息保障、信息发布等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5加强安全警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警示牌
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交叉道口、施工水域、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及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标语等;对与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3.6制定突发性事件紧急应对程序,确保突发性事件处理到位
详见管理处<工程突发性事件管理办法>。
4.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l 雨季施工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上、下坡应挖成台阶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均应采取防滑措施。
l 雨季来临之前,对水泥、钢材仓库要进行加固和防洪处理。
l 汛期,每天派专人向当地有关气象、水利部门联系.及时预报,通知作业现场。
l 大型高空施工设施,如架桥机、塔吊的安装,临时便桥、棚架、工棚等搭建,都要考虑到防风措施,增设斜拉抗风索及支撑。
l 高温季节施工,要调整作息时间,尽量减少高温作业,避开高温时间。有条件的可搭建凉棚,作好降温、防暑药品的供应。
l 夜间施工场地应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高处攀登扶梯要设照明灯具,桥梁的护栏应设红灯示警标志。
l 半幅通车路段,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应设置明显的路栏指示标志,晚间应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
5.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为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处在全线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各单位要严格重视深化和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对以下几个方面实行标准化制度:
5.1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5.1.1. 组织机构
管理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由行政第一领导负责,以副职(处、经理、主任)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都应规定工作职责和制度,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企业各项安全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1.2. 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规定
专职安全员数量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证书,年龄要求在30~5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适应现场工作;专职安全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占安全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监理单位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十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的技术干部担任。
5.1.3. 专职安全人员的标识要求
专职安全人员要求穿黄色安全反光服,戴黄色帽子,上臂配带红色安全袖带。
5.2安全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建立完整的安全监督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建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
5.2.1. 施工单位应建立十五大实用安全制度
应当建立的十五大制度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会制度;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2.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专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电气设备管理,防火安全、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管理,交通运输安全,临时用电,拌和楼维修操作规程,钢筋加工,梁板吊装,洞内爆破,通风防尘等安全管理制度。
5.2.3.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可分一线生产工种,二线辅助生产工种及三线后勤各工种,逐步完善。
根据各单位的生产性质和劳动组织形式,做好本单位各工种情况的调查研究,以有关规程、规范为依据,制订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为逐步推广标准化作业打好基础。
5.3现场管理
5.3.1.基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基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标准化是指作业(生产)队、作业(生产)班组层次面的安全基础管理要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规章制度要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要齐全,原始记录要真实、准确。
各项规章制度采用统一大小的写真标牌,并符合<河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的要求。操作规程做成胸卡佩戴
5.3.2. 作业现场
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标志标准”和”安全色标准”,进行安全标志的设置。作业现场基础设施要完善、整洁、卫生,必须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有采用红底黄字长条幅进行宣传的安全口号、有写真制作的图文并茂的安全事故反面宣传案例牌。内容要针对性强,现场布置合理、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齐全可靠,安全通道畅通,工作条件良好。
5.3.3操作标准化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每个岗位按科学的操作程序、动作标准进行标准化作业。在开展标准化工作中,根据不同层次开展相应的标准化活动,如争当标准化基层队和标准化班组等;也可对工作开展标准化验收,实行标准化交接班等活动。
5.4安全教育培训
管理处每年至少组织对管理处相关人员、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总监理办公室至少每半年组织对监理单位安全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会议签到记录(或影像资料)共同存档。
施工单位指挥生产的各级领导(从项目经理到班组长),在任职进入岗位前,都要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各级专兼职安全人员要每两月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和考核。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的工种,按规定组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定期复查考核。对新工人(包括各种合同工、临时工),在获得技术培训和基本操作训练的基础上,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载入职工安全卡片(档案)。对调换工种的工人,应进行适应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进入新岗位。各种教育培训应做到定时间、定学习内容、定标准(掌握深度),要求分别编写教育培训大纲(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培训)。要求与培训会议签到记录及影像文件共同存档。
每个工作面上班前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班前安全会从班前5分钟开始,要求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动员,互相检查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佩戴。
5.5安全检查制度
(1)定期组织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监理单位每月一次,施工单位每月一次。
(2)各单位适时地开展季节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性地对雨季防水防洪,冬季防寒防冻,风季防火等安全检查。
(3)对施工现场操作岗位的检查,施工单位要做到每天、每班定人定点按顺序进行检查。
(4)施工单位应填写以下几种安全检查表:①工程施工月度安全检查表;②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检查表;③施工作业工序安全检查表;④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表;⑤专业安全检查表。
(5)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报告”和”隐患整改指令”制度。施工单位负责检查的具体人员要详细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按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表”上报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逐项进行核实,分别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部负责人审批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可下达”隐患整改指令”,”隐患整改指令表”内容包括受令单位,隐患内容、指令要点等,须与施工单位反馈的隐患整改记录合并存档。
6.安全事故处理
6.1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安全事故处理
6.2.1. 施工单位应挑选有经验的人员10~20人组成抢险队,配备必要的抢险器材、警钟、常见抢险药物以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6.2.2. 任何人发现任何事故,都有义务立即上报,并投入现场抢救。
6.2.3. 事故发生时,各单位负责人要迅速组织自救,以尽量减少损失,同时根据事故大小,及时上报。必要时可报警,争取地方警方、消防队、医院的协助。
6.2.4. 事故抢救完毕后,要及时逐级上报,并由业主单位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7.安全生产考核
7.1安全生产的检查
7.1.1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现场、查资料、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与管理等。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3)、查领导:查领导是否带班生产,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召开会议,采取相应措施和对策,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投入是否予以保证;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者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已经严肃处理。
(4)、查现场:是否做到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各种安全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投入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防护是否防护到位,存在哪些安全隐患;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上次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5)、查资料:查是否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施工特点及周围作业环境编制了各种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且经过了审批;查安全防护设施和机械设备、临电设施使用前是否办理了验收手续;查工人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查安全检查记录、整改及反馈情况;查是否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台账等。
(6)、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采购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无生产单位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资料。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按标准配备、正确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7.1.2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管理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2)、抽查性、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管理处将对一些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不定期的不预先通知的安全抽检。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单位参加,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形成检查通报。
(4)、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寒、防冻等季节性施工和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在季节开始初和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
重大政治活动时期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带队组织保稳定保安全检查。
(5)、停工后及复工前检查
对工程在因其它原因停工后,对各种安全设施、脚手架、机械设备在复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要有验收合格记录方可继续施工。
7.1.3安全检查其它规定
(1)、项目专职安全员(包括分包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检查员”标志;
(2)、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将每次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溯原因和责任;
(3)、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监理人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安全隐患要在规定限期内百分之百的整改完毕;
(4)、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合格,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后方可恢复施工;
(5)、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应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检查出的违章、严重违章、隐患及重大隐患,凡不按限期整改消项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此引发的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7.1.5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1)、各级安全检查应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由监理人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的<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做好检查考核记录;
(2)、对严重影响施工人员安全、健康,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隐患,由监理人向被检查单位发出<重大安全隐患指令书>;
(3)、被检查单位对各级检查部门发出的<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均应在整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填写<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反馈信息单>,报检查部门,检查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已整改后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反馈信息单>复查验收栏签署复查意见;对开具<停工整改指令书>的重大隐患,被检查单位、项目整改完毕后,须报监理人验收,管理处审核合格后,由监理人开具<复工通知单>方可恢复正常施工;
(4)、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构成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或屡教不改、屡查不改的单位或人员可依据管理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2安全生产的考核与奖罚
7.2.1安全生产的考核
(1)月检查内容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占总分60%;内业资料,占总分20%;文明施工,占总分20%;每项考核均为100分制,乘以相应权重相加即为安全检查得分。检查内容见附表4、附表5、附表6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等级为:合格(85分以上),基本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3)每年末进行安全生产年度总评(全年月平均分)。
7.2.2奖励
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为奖励对象。
① 全生产季度综台评分在85分以上的前3~5名(根据标段多少确定:平原段工程的第一名,山区段工程的前三名),而且无隐瞒已发生过的安全事故行为的施工单位可获得奖励。
②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情,能及时报告而避免事故发生,或在安全抢险中有重要贡献的非安全事故责任人,可获个人奖励。
7.2.3处罚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负责人,以及事故相关负责人,按”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和治安综台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规定,根据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并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
(2)对于安全检查月度评分低于70分的施工单位,管理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暂停当月计量支付并立即进行整改。
(3)对于各年度内累计2次及2次以上月度评分小于70分的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适当额度的经济处罚”。
(4)受处罚施工单位所在的监理单位也将受到相关连的适当处罚,视责任连带关系给于批评、通报和经济处罚。
8.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8.1路基及防护工程安全施工
8.1.1. 清除表土上的杂草、树木时严禁焚烧,以免造成火灾。
8.1.2. 挖掘土方要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在底脚掏洞挖土违章施工。
8.1.3. 高陡边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在同一坡面上下重叠作业,弃土下方及有滚石危险的地段,要设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管理。
8.1.4. 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两侧向中间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8.1.5. 石方爆破作业及爆破器材的管理、运输、加工、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8.1.6. 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必须搭设脚手架,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
8.1.7. 在有滑坡迹象地段施工支挡构造物时,应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挡措施并进行分段开挖基坑、分段完成支挡构造物施工,以防上方边坡滑塌。
8.2桥涵工程安全施工
8.2.1高架桥、大跨径桥、深水基础及结构复杂的桥梁,在开工前应制定相应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2.2桥涵采用多层作业或在桥下通行人、车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安全网要经常检查,如有破损,要及时更换。在原有公路上架桥或占用原有公路施工,开工前应与当地路政、交警部门联系,施工方案中要制定相应的交通安全细则,并严格按照8.2.3交通安全条例设立必要的交通标志,确保车辆及行人、安全。
在原有公路上架桥或占用原有公路施工,开工前应与当地路政、交警部门联系.施工方案中要制定相应的交通安全细则,并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条例设立必要的交通标志,确保车辆及行人、安全。
8.2.4墩台、盖梁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和作业平台,平台外侧设栏杆和安全网;吊斗升降应有专人指挥,吊斗下面不准站人。水中桥梁施工应配有救生设备,并放置在明显位置。
8.2.5所有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周围应设立安全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弃渣、泥浆应及时外运,泥浆池废弃后应及时回填处理,恢复地表原样。
8.2.6开挖出的基坑土方、废渣应及时外运,基坑深度超过2m时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作业人员上下应设置专用通道。基础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基坑回填。
8.2.7现浇桥梁上部构造施工时,其临时支架施工方案应经过力学计算,并经监理或设计代表复核或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
8.2.8预应力钢束张拉施工前,应对张拉设备进行检查。张拉两端必须设置防护栏或防护挡块,周围不得站人和进行其它作业。浇注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得撞击波纹管。
8.2.9预制构件移运、堆放、安装时,混凝土强度不低于对吊装所要求的强度。
8.2.10超重设备在安置前必须确保作业地面平整坚实,支脚、支垫要牢固,以防倾覆。
8.2.11采用架桥机安装多跨预制梁时,应对架桥机的起重能力、系梁悬臂伸出时的强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必须保证在具有一定安全系数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8.2.12预制构件吊装时,需防止振动、碰撞、偏心荷载及横向摆动,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也不准上下位置装卸,倾斜度应减少至最小。安装就位后才能摘掉吊钩。
8.3隧道工程
8.3.1隧道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改进隧道施工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通风、防尘、照明、防有害气体、防辐射等措施,承包人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耳塞等)和安全防护服装。确保施工安全和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8.3.2在开工前,应制定塌方、涌水、冒顶、爆破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备好应急抢险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要求每个隧道洞口设置1处抢险物质储备点。
8.3.3从事隧道施工的各类特殊岗位人员均应持证上岗。承包人应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安全、职业健康等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不低于40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承包人应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3.4建立进洞人员登记制度。施工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的隧道施工人员考勤定位和视频监控等系统。实时反映隧道内工作状态。
8.3.5洞口爆破时,应在危险区和安全区交界处设置警戒隔离绳,并在安全区设警戒人员持警示旗、哨指挥。
8.3.6软弱围岩地段应配备安置报警设施和足够长度的、可手动拆卸的逃生钢管,要求管壁厚不小于10mm,管径不小于600mm,每节管长宜为1500mm~ mm。
8.3.7隧道内所有作业台架上须安装防护彩灯或反光标识,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在台架底部配置消防器材,便于应急火灾事故。根据隧道施工情况,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归入挡案进行管理。
8.4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8.4.1高空(指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m以上)作业进行之前。技术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好应急措施。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劳保工作鞋等。
8.4.2当施工作业离地面距离大于5m以上时,应考虑设置升降机以保证人员、器材提升安全,并要加宽施工平台,加设扶手和防落网。
8.4.3高空作业所需用的各种设备、仪表、安全标志,应在使用前经检查并确认性能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8.4.4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身体检查合格,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4.5超过6级(含6级)以上大风时,停止高空作业、构件起重吊装作业。
8.4.6高空作业下方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留,并用醒目有效的围拦和标志进行划区隔栏。
8.5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承包人应严格按投标承诺的设备进场,不得降低数量、质量、性能标准。
各种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进场后,均要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填写好验收记录,建立设备管理台帐。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并应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挂设好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各种机械设备和所使用车辆应有牌、证(包括使用证),并应定期维修和保养,不准带病作业。
大、中型机具设备和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人专职指挥。
机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正确使用劳防用品,并做好设备的运行和例行保养记录。
租用的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协议,在使用、维修、保养和安全责任等方面,均要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职责。
8.6驻地、工棚的安全设施
l 在仓库、宿舍、办公室和工棚区应设置固定灭火器和消防池,在重点防区还应设置流动灭火设备。特别火灾高发季节或消防条件较差的工棚应设消防池和灭火器;
l 定期打扫卫生,特别要清扫木材加工的刨花木屑和集体宿舍床底的垃圾杂物,严防宿舍垃圾杂物碰上火种产生火灾;
l 禁止在工棚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点蜡烛、煤油灯及在床上吸烟,也不准将烟头、火种丢在地上,以隔离明火火源;
l 不准私存汽油、酒精、香蕉水、鞭炮、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焚烧香烛、燃放烟花鞭炮;
l 经批准设置的油库、炸药应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严格建立健全储存、运输、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制度,并设有专人值班防护;
l 施工场地、工棚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工棚内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生活用电按照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执行。
l 8.7用电安全管理
l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制度的要求。
l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要求单独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有关电气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现场用电设备布置应按图进行。
l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并应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电线、电缆必须按要求敷设,不可随地拖拉。必须采用标准型漏电保护电箱,不符合要求的配电箱一律不准使用。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的安装位置要适当,并要有重复接地保护措施,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要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制,所有配电箱要统一编好号,实施专人管理。
l 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连接。
l 变配电室的建筑结构要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并应有管理制度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电器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和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夜间施工必须有二名电工值班,节假日或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
l 低压线路架设和电器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制度,照明线路、灯具等安装高度要符合制度要求。食堂和浴室照明要用防潮灯具,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易燃易爆场所要安装防爆电器。
l 8.8防火安全管理
l 严格执行各级动火、防火的有关规定,并据本工程的特殊要求予以加强并落实。
l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要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消防队,建立并落实动火规定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l 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建立消防器材分布图和消防档案。
l 建立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险品管理员、物资仓库管理员、油库管理员等人员的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l 明火作业要按作业区域、作业性质、作业层次的不同,划定动火级别,办理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动火必须达到”二证、一器、一监护”的要求。
l 建立并落实危险品、木工间、油库、物资仓库、氧气、乙烘气瓶等的储运和使用的防火管理制度和夜间巡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露天堆放油桶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入库管理。
l 建立并落实消防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熟悉消防知识,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做到三懂(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灾火险、能有效补救初发火灾做好自防自救)。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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