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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养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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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培养、 培训学习制度
为不断提高各层次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根据《公务员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 培养、 培训学习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以建设高素质、 专业化教育行政管理队伍和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为目标,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以健全培训学习制度和提高培训学习质量为主线, 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在思想政治、 职业道德、 领导素质、 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 分类分层施训, 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道德修养和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逐步形成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 符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成长规律的、 注重实效充满活力的教管人员培训学习新机制, 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 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 懂教育、 善管理, 作风优良的高素质、 专业化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二、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养原则
1.培养内容与目标相统一。按照市、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发展潜力, 紧紧围绕目标选择培养内容; 做出科学安排, 因人施教, 分步实施, 坚持做到准备干什么就练什么, 缺什么就补什么。
2.培养途径与促进发展相统一。把培养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 做到在有利于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的能力同时, 促进本地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统一。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 既离不开理论的指导, 也离不开实践的锻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要在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过程中挑重担, 顶大梁, 迫切需要学习教育理论知识, 掌握教育发展规律; 需要一定的领导和驾驭教育发展的实践经验, 获得做好教育工作的主动权。因此,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一定要坚持”两手抓”, 一手抓理论培训, 一手抓实践锻炼。
4.培养和使用相统一。培养干部的目的在于使用, 而使用又是培养的重要途径。因此, 在培养工作中, 一方面, 要抓住换届和调整领导班子的契机, 将优秀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时安排到适当的领导岗位, 着力培养和锻炼; 另一方面, 对那些经过培养, 其素质已经达到高层领导班子成员素质要求的, 特别是政绩突出、 群众公认的优秀管理人员, 要及时提拔到高层领导岗位上来, 加快教育管理人员年轻化的进程。
三、 培训学习的对象
1、 成为提职后备人选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培训学习;
2、 晋升领导职务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参加任职培训学习;
3、 新录用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参加初任培训学习;
4、 从事专项工作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参加专门业务培训学习;
5、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参加专业技术提高培训;
6、 全体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应当参加政治理论、 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学习。
四、 培训学习的原则:
1、 统筹规划, 突出重点, 分类培训学习。市、 县级按照管理权限, 在全面推进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的基础上, 着重抓好科( 股) 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备干部培训学习工作。根据各级各类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不同的情况和需求, 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实施分类培训学习。
2、 理论联系实际, 按需施教, 注重实效。根据区域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特别要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情况、 新问题, 把理论学习、 总结经验、 研讨问题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不断增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学习的系统性, 着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分析、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培训和使用结合。市、 县级政府逐步建立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和在职定期进修制度。把参加培训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 作为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4、 坚持改革创新。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为指导, 按照新时期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成长规律和学习的特点, 改革培训学习模式、 内容、 方法, 加强培训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 努力提高培训学习的现代化、 信息化水平。
五、 培养、 培训学习的内容和主要途径
1.理论培训。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理论。政治理论培训学习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 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反腐倡廉教育、 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教育等等, 提高她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 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主要是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理论基础, 应重视现代教育科学理论, 特别是现代教育管理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 计算机及其它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精通本行业务, 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另外还要学习科技、 历史、 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以开阔视野、 陶冶情操, 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交流轮岗。能够拓宽管理人员的知识面, 促进管理人员决策时考虑整体的思想意识, 是培养、 培训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确立整体观念的一个有效途径。
3.下基层挂职锻炼。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 了解掌握民情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对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决策能力, 减少盲目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到教育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习经验, 开阔眼界, 培养超前意识, 决策发展规划方向, 提高管理水平的一个有效办法。
5.参加中心工作培养锻炼。参加中心工作就是要求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在一个比较特殊的工作环境中, 完成”重、 难、 急”等突击性工作任务。
六、 保障措施
1、 加强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养、 培训学习工作的领导。市、 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制订工作计划和确定重大项目时, 要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 培训学习作为重要内容, 同步考虑, 统筹安排。要重视培养、 培训学习机构及其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养、 培训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列入议事日程, 还要带头参加培训, 做学习表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养、 培训工作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习情况, 从今年起列为考核市、 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基本内容之一。要经过组织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 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等多种形式, 推动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养、 培训学习工作的开展。
2、 建立定期脱产轮训和机关日常政治、 业务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应到相关培训机构脱产进修一次; 后备干部在上岗前应到相应培训机构参加三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 争取每5年使所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普遍参加一次脱产培训。机关日常政治、 业务学习要求, 领导班子要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至2天; 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要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半天。每个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都要自觉挤时间自学, 并要做好学习笔记, 撰写心得, 每年每人要记10篇以上的学习笔记, 写2篇以上的体会文章, 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 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建立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制度。对安排进行脱产培训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学习结束时, 都要进行必要的考核, 并由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作出写实性的书面鉴定。学习一个月以上的, 还应根据不同层次、 不同班次和课程内容的要求, 相应采取闭卷、 开卷考试或撰写论文、 学习总结、 工作案例等方式进行考试。日常学习要检查学习笔记。干部学习鉴定和考试成绩应记入学员学习登记表, 存入本人档案。
4、 建立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养、 培训学习质量评估、 考核体系。 要着重考核执行学习制度、 完成学习任务和提高学习效果的情况, 考核领导成员掌握和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实际情况, 考核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脱产进修学习要着重考核学习的态度、 收获及党性锻炼的情况。
5、 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中发[1995]4号) 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养、 培训学习制度的规定, 制定培养、 培训学习计划, 加大调训力度。对于没有参加过规定培训学习的人员, 原则上不得予以提拔, 对于因工作急需而被提拔的, 必须安排参加近期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 市、 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从今年开始都要建立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养、 培训学习数据库, 建立培养、 培训学习档案, 及时掌握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养、 培训学习状况和需求, 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使用和有计划地开展培训服务。考核结果实行”三挂钩”。一是与评先进挂钩。学习未达到考核标准的, 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二是与年度考核挂钩。凡机关干部个人考核达不到标准, 年度考核均不能被评为称职以上等级。三是与机关干部的选拔使用挂钩。理论学习的考核结果要进干部档案, 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7、 市、 县级政府要按照每个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每年5000元的培养、 培训学习经费, 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以保证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 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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