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餐饮门面租赁合同书
本合同书是由甲方(出租人)与乙方(承租人)共同缔结,以约定的方式规定餐饮门面的租赁事项,特此订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 出租人同意将其拥有的餐饮门面出租给承租人。
2. 出租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构造、用途如下:
位置:[填写具体位置]
面积:[填写面积大小]
构造:[填写餐饮门面的具体构造形式]
用途:[填写餐饮门面的具体用途,如餐厅、咖啡厅、小吃摊等]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书所述的租赁期限为 [填写租赁期限],自 [填写起始日期] 起至 [填写终止日期] 结束,租期内出租人不得收回出租房屋。
三、租金及费用
1. 租金: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人民币 [填写租金金额/月],共计 [填写租金金额/年]。
2. 押金:承租人应事先交纳押金人民币 [填写押金金额],退租时无欠款或违约情况,押金将在扣除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费用后返还。
3. 其他费用:承租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因使用过程中因承租人原因产生的超额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使用及保养
1. 承租人应按照房屋使用规定使用租用的房屋。
2. 承租人应按时按量支付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
3. 承租人应妥善保管房屋及其设施,如有损坏或灭失,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其他任何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以其他形式让与他人使用。
5.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好租赁合同书。
6. 承租人应按照房屋保洁规定保持房屋清洁卫生。
五、违约责任
1. 如出租人未如期交付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金。
2. 如承租人未按期交纳租金,影响到出租人收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3. 如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或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坏赔偿责任。
4. 如承租人转租或以其他形式让与他人使用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六、解除合同
本合同自然到期、协议解除或者有合法理由单方解除的,应当提前 [填写解除合同提前期]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按照约定解约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以及对方的合理请求。
七、合同书备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为生效,并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出租人)签章/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签章/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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