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监理规划
XX分公司太仓地区PTN三期汇聚层传输设备安装工程
监 理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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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XX分公司太仓地区PTN三期汇聚层传输设备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太仓
1.3 工程规模:XX分公司太仓地区PTN三期汇聚层传输设备安装工程新建TD基站设备安装17个
1.4 建设单位名称:
1.5 设计单位名称:
1.6 施工单位名称:
1.7 概(预)算投资总额:
1.8 预计项目工期:2010年4月18日-2010年10月28日
1.9 质量控制等级: 甲级
1.10 本工程特点的简要描述:本工程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2009年度重点工程,XX分公司太仓地区PTN三期汇聚层传输设备安装工程新建设备安装17个。在XX移动的指导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华为督导密切配合,保障整体工程进展顺利,在进度、质量、投资等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2.1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及范围
监理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管理
监理范围:传输设备的安装工程。
2.2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目标:
工期目标:2010年4月18日-2010年9月28日
2.2.1 质量等级:整个工程要求质量等级达到目标:优良
2.2.2 控制投资:甲供材线料的损耗控制在5%以内。
三、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组织
(一) 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合 同 管 理 信 息 报 表 组
投 资 控 制 组
进 度 控 制 组
质 量 控 制 组
总 监
( 副 总 监 )
顾 问 组
主要人员安排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TD总控负责人
区域负责人
区域负责人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监理员
主要设备安排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汽车
辆
3
现场监理、组织协调
电脑
部
10
资料处理
数码照相机
部
30
现场隐蔽工程、特殊处理记录
移动电话
部
40
共30人
数码录像机
部
10
拍摄部分现场施工工序
传真、打印机
部
4
传真、打印工程相关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
驻工地监理人员构成:邓燕青、 徐植林、武宝泉、曾旭、刘昆、王鹏、王宁、董学奇、刘祖红、查斌、刘东朝、陈晖、李建伟等30人。
(三)各级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3.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3.1.1 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监理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
3.1.2 执行监理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
3.1.3 负责编制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1.4 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及有关需要提供的资料或需协商解决的问题。
3.1.5 审查施工单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1.6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审签开工申请单。
3.1.7 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
3.1.8 参加与所建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或检查。
3.1.9 签发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工命令,审签往来公文函件及报送的各类综合报表。
3.1.10 按监理合同权限签署相关报表的审查意见。
3.1.11 参与审批交工验收报告和工程初验、终验。
3.1.12 督促整理各种技术档案资料。
3.1.13 初审工程决算。
3.1.14 主动、及时向业主报告上述事实。
3.1.15 分析监理工作状况,总结各阶段的监理工作情况。
3.2 专业监理组主任职责与权限:
3.2.1 专业监理组主任是监理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的专业负责人,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对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
3.2.2 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编制本组监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组织本组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2.3 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根据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承包合同情况。
3.2.4 受理核实设计变更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总监理工程师。
3.2.5 提出本段范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总监审批。
3.2.6 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抽验和参加竣工初验。
3.2.7 组织本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技术业务学习及交流经验。
3.2.8 参加有关例会、会议,每月小结监理组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作工作汇报。
3.2.9 检查监理工作日志,执行监理公司拟订的管理制度。
3.2.10 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月报”、“工作总结”素材。
3.3 现场检查人员职责与权限
3.3.1 现场检查人员在监理组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个人分管路段范围内一切有关监理工作。
3.3.2 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核实工程所需材料的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3.3 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缺陷,提出意见。
3.3.4 关键部位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3.3.5 做好监理工作的计划、小结、汇报及报表、资料、文件、监理日志的管理。
3.3.6 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研究分析处理监理工作中的问题。
3.3.7 及时向业主及上级管理部门报告上述事实。
(四)实现监理规划目标的措施和方法
1、施工阶段
1.1 投资控制
1.1.1 投资事前控制
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重点。
a. 按合同规定的条件,督促业主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使其能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
b. 按合同要求,督促业主按期、按质、按量地供应由业主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
c. 按合同要求,督促业主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1.1.2 投资事中控制
a. 按合同规定,及时签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b. 施工中主动搞好业主与施工方的配合工作。
c. 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d. 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追加等的签证,由项目监理工程师最后核签后方有效。
e. 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计量进行验收,不要造成未经监理验收认可就承认其完成量的被动局面。
f.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1.1.3 投资事后控制
a初审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b公正的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其处理程序如下图所示:
注: 1.调解、仲裁程序,由双方商定。一般先由监理工程师调解,若调解不成,由政府建设主管机构进行调解,若仍调解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
2.索赔协议或处理意见由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组织起草,由总监理工程师核签。
1.2 进度控制
1.2.1. 进度的事前控制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1.3.2. 进度的事中控制
a. 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b. 核实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
c.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审核。
d. 实行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督促施工单位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
e. 主动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1.3.3. 进度的事后控制
a. 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其它配套措施。
b. 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c. 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1.3 质量控制
1.3.1 质量的事前控制
a. 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b. 施工场地的质量检验验收。
c. 施工队伍的资质。
d. 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e. 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f.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g. 施工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1)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2) 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样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
3) 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4) 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1.3.2 质量的事中控制:
a. 工序交接检查
施工工序:一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其工作流程如下图:
交接检验程序图
b、 工程变更和处理
工程中较小的工程变更,由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工程变更书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批准,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变更批复后,施工单位可进行工程变更。
c、 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
工程中较大的工程变更,由施工方书面提出工程变更书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并通知原设计单位,原设计提出修改后设计图纸,报业主批准,监理工程师报总监同意后下达工程变更通知书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工程变更后的施工。
d、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e、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即停工整改。
n 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n 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n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n 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n 野蛮施工,不顾人身和设备安全者。
n 严格单项工程开工申请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复工,均应遵照下图执行:
开工申请核签程序图
n 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这即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f、 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质量监理工程师及质量检验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g、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质量协调会一般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持,协调会后应印发会议纪要。
其纪要的签发流程如下图所示:
h、 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现场监理组按时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及时提出报告。
1.3.3. 质量的事后控制:
a、 项目竣工初验
b、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含竣工图)、质量签证文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 方可填报交工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设备须经过三个月的试运行。
c、 项目终验
d、 设备试运行后,会同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终验。
e、 整理工程监理技术文件资料编目建档。
(五)其他
1、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的执行操作
1.1 设计合同的执行操作
a、 设计阶段工程师的工作职责范围
设计阶段的监理,一般指由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立项批准文件以及必须的有关派批文后,从编制设计任务书开始,直到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监理。上述阶段应由监理委托合同确定。
b、 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一般包括:
根据设计任务书等有关批示和资料编制“设计要求文件”或“方案竞赛文件”。采用招标方式的工程师应编制“招标文件”;
n 组织设计方案竞赛、招投标、并参与评选设计方案或评标;
n 协助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或提出评标意见及中标单位候选名单;
n 起草勘察、设计合同条款及协议书;
n 监督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情况;
n 审查勘察、设计阶段的方案和设计结果;
n 向建设单位提出支付合同价款的意见;
n 审查项目概、预算。
以上内容要在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若发包人没有委托,监理工程是不能实施的。
c、 发包人对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
n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监理委托合同;
n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
n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n 经批准的选址报告及规划部门批文;
n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及地形图;
n 其他资料。
1.2 施工合同的执行操作
n 不可抗力、保险和担保的管理
不可抗力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又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l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l 承发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l 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l 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l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l 延误的工期应顺延;
n 办理保险、提供担保,降低业主和施工单位的风险
n 违约责任
<1>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l 赔偿损失
l 支付违约金
l 顺延工期
l 继续履行
<2>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l 赔偿损失
l 支付违约金
l 采取补救措施
l 继续履行
<3> 担保方承担责任
n 合同争议的觖决:
施工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n 合同解除
1)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l 合同的协商解除
l 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l 当事例违约时合同的解除
2)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程序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
1.3 监理合同的执行操作
n 双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为保证监理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的顺利实现,在《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制定了约束双方的条款,“乙方的责任”,“甲方的责任”。这些规定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l 在合同责任期内,如果乙方示按合同中要求的职责勤恳认真地服务,或甲方违背了他对乙方的责任时,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l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的赔偿原则是:
1) 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因乙方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出监理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 当一方向另一方的索赔要求不成立时,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补偿由此导致的对方各种费用支出。
由于建设工程监理,是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为特性,在服务过程中,乙方主要凭借自身知识、技术和管理经验,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替甲方管理工程。同时,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多方面因素限制,鉴于上述情况,在乙方责任方面作了如下规定:
监理工作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乙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因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要负监理失职的责任。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完成全部议定监理任务因工程进展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议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责任期,乙方不对责任期以外发生的任何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害负责,也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承担责任。
1.4. 协调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1.4.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a. 生效: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b. 开始和完成:以专用条件中订明的监理准备工作开始和完成时间。如合同履行过程式中双方商定延期时间时,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c. 变更:任何一方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可提出更改监理工作建议,这类建议的工作和移交应看作一次附加的工作。
d. 延误:如果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程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增加的工作量应视为附加的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酬金。
e. 情况的改变:如查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出现了不应由乙方负责的情况,而致使他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任务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执行某些监理任务,则该项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当恢复监理工作时,还应增加不超过52天的合理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察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审核报业主批准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1.9.1.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监理员并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认,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1.9.2. 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人员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办理。
l 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
l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记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l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1.9.3.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a.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b. 监理人员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并限期改正。
c.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业主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d. 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9.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a.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
b.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c.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业主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1.9.5.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a.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组按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b.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9.6. 投资监督制度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9.7. 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a.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
b. 监理项目组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阶段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阶段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c. 监理例会制度.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相关单位,总结本月工作,布置安排下月的监理计划任务,提出要求。
1.9.8.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a. 对技术资料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凡收到的文件、函、电等,由专人进行编号登记;
b. 技术资料分类管理(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单位向监理站提供的报表资料,建设单位向监理站提供的资料,监理向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种报表资料,监理向施工单位发布的各项指令和文件,监理内部资料、其他资料等);
c. 工作结束,向业主提交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1.10 监理管理工作
1.10.1 监理工作标准
a. 施工准备阶段
n 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n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n 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协肋做好优化和改善设计工作。
n 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n 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n 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
b. 施工阶段
n 质量监理
l 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
l 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l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l 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通知业主。
n 进度监理
l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 施工。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l 监理项目组核对工程形象进度,定期向指挥部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l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计价。
l 按指挥部和监理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
l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审批权限内的变更设计。
n 竣工验收阶段
l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验收资料。
l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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