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建设项目总投资
1、建设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
2、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
3、建设投资=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
4、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5、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
6、基本预备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率=(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率
7、价差预备费PF=It〔(1+f)m(1+f)t-0.5-1〕 (注意建设前期和建设期)
It—建设期第t年的静态投资计划额(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基本预备费)
n—建设期年份数
f—建设期年均投资上涨率
m—建设前期年限(从编制估算到开工建设,单位:年)该公式考虑了建设前期的涨价因素,式中(1+f)0.5是按第t年投资分期均匀投入考虑的涨价幅度。
8、设备购置费=国产设备购置费+进口设备购置费
9、国产设备购置费=国产设备原价+运杂费
10、进口设备购置费=抵岸价(FIB)+国内运杂费
11、抵岸价=离岸价(FOB)+国际运输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12、国际运输费=离岸价(FOB)×运输费率
13、运输保险费=(离岸价+国际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保险费率
14、到岸价(CIF)=离岸价+国际运输费+国际运输保险费
15、银行财务费=离岸价×财务费率 国内供销、运输、装卸和包装费=抵岸价×费率
16、外贸手续费=到岸价×外贸费率 设备采保费=(抵岸价+国内供销、运输、装卸和包装费)×费率
17、关税=到岸价×关税税率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国内供销、运输、装卸和包装费+设备采保费
18、消费税=(到岸价+关税+消费税)×消费税率
19、增值税=(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20、流动资金=拟建项目年产量×单位产量占用流动资金的数额
=拟建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1、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现金
22、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总成本费用的构成与计算 (注意融资前和融资后利息归属不同)
1、总成本费用一般指的是年总成本费用,它发生在项目的运营期
2、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年维持运营投资)(利息是运营期利息)
=年固定成本+年可变成本-年可抵扣进项税额
3、经营成本:一般已知
4、折旧的计算(平均年限法)
年折旧费=(固定资产原值-残值)/折旧年限
(融资前,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融资后,固定资产原值应包含建设期利息)
固定资产原值=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即: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形成固定资产
5、残值的计算
残值=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
余值=残值+(折旧年限-运营年限)×年折旧费
6、摊销的计算(平均年限法) (注意:建设期、运营期、计算期、还款期、折旧年限、摊销年限的区别。)
年摊销费=(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摊销年限
7、年利息,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临时借款利息(详见知识点三)
即运营期某年的利息和=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临时借款利息
(注:此处建设期贷款利息为建设期贷款本息和进入运营期产生的利息)
8、维持运营投资 (注意他的归类)
一种是予以资本化,即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一种是费用化,列入年度总成本。
9、固定成本及可变成本
题干背景一般会说明成本的比例及计算基数,其中可变成本通常与产品可变单价及数量有关。
调整所得税计算
1、调整所得税=(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年维持运营投资)-附加税+补贴收入)×所得税率
所得税计算
1、所得税=(税前利润-上年亏损)×所得税率 (上税时要扣除上年亏损)
利润
1、利润总额(税前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年维持运营投资)-附加税+补贴收入
=营业收入-总成本-附加税+补贴收入 (如果为负数,则亏损,不上税,下一年弥补亏损)
2、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3、可供分配利润=净利润+上一年度末的未分配利润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净利润×比例
5、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应付投资者各方股利=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约定比例
7、未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付投资者各方股利
8、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息税前利润+折旧+摊销
最大偿还能力还款
(仅仅只还运营期本金,即建设期本利和,运营期利息已在总成本中考虑)
1、最大偿还能力还款本金=折旧+摊销+未分配利润
2、未分配利润 =税前利润-所得税+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应付投资者股利
3、用于还款未分配利润=还款本金-折旧-摊销
4、剩余利润=未分配利润-用于还款未分配利润
等额本息偿还
已知P值求A值
第一年还款本息和为A
还款利息为P×i
还款本金为A-P×i
第二年还款本息和为A
还款利息为【P-(A-P×i)】×i
还款本金为A-【P-(A-P×i)】×i
以此类推
等额本金偿还
已知总金额为Q,还款期限为N年
第一年还款 本金 Q÷N 利息 Q×i
第二年还款 本金 Q÷N 利息 (Q-Q÷N)×i
第三年还款 本金 Q÷N 利息(Q-Q÷N-Q÷N)×i
以此类推
盈亏平衡分析
利润=销售收入-总成本-增值税附加
销售收入=年销售量×单价(单价不含增值税)
总成本=年固定成本+年可变成本-年可抵扣进项税额 (不含进项税)
增值税附加=增值税×附加税率=(销项税—进项税)×附加税率
投资估算法:计价教材P129
1、生产能力指数法:C2=C1×(Q2÷Q1)n×f 如每年递增a,则f=(1+a)b b为递增年数
2、系数估算法:C=E(1+f1p1+f2p2+……..)+I
3、类似工程估算法:
价格差异:
结构差异:
顺序:价格差异与结构差异调整顺序 案例P109
投资现金流量表构成及财务评价指标(融资前)
序号
项目
计算方法
1
现金流入
1=1.1+1.2+1.3+1.4+1.5
1.1
营业收入(不含销项税额)
年营业收入=设计生产能力×产品单价(不含税)×年生产负荷
1.2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量×单价×税率(一般是增值税率),或已知
1.3
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是指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一般已知
1.4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固定资产余值=年折旧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运营期)+残值
年折旧费=(固定资产原值-残值)÷折旧年限
说明:融资前,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融资后,固定资产原值含建设期利息。
固定资产残值=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
(余值一般填写在运营期的最后一年)
1.5
回收流动资金
各年投入的流动资金一般在项目期末一次全额回收,按背景要求填写
2
现金流出
2=2.1+2.2+2.3+2.4+2.5+2.6+2.7+2.8
2.1
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
2.2
流动资金投资
一般发生在投产期前几年,一般已知
2.3
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额)
发生在运营期各年,一般已知
2.4
进项税额
发生在运营期各年,一般已知
2.5
应纳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说明: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6
增值税附加
增值税附加=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率
2.7
维持运营投资
一般已知
2.8
调整所得税
调整所得税=息税前利润 ×所得税率
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不含销项税额)-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额)-折旧费-摊销费-维持运营投资(计入总成本的)-增值税附加+补贴收入
3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1-2)
各年=1-2
4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各对应年份的第3项的累计值
5
基准收益率
一般已知(1+i)-t
6
折现后净现金流量
对应年份的3×5
7
累计折现后净现金流量
各对应年份的第3项的累计值
最后一年的值即为项目的净现值(FNPV)
基于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的财务评价指标1)有三个常见指标:净现值(FNPV)、内部收益率(FIRR)、静态投资回收期或动态投资回收期(Pt或Pt`)。其中,
净现值为表中最后一年的累计折现净现金流量;
静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的年份-1)+(出现正值年份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当年净现金流量)
动态投资回收期=(累计折现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的年份-1)+(出现正值年份上年累计折现净现金流量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当年折现净现金流量)
内部收益率=FIRR=i1+(i2-i1)×〔FNPV1÷(|FNPV1|+|FNPV2|)〕
2)财务评价:净现值≥0,项目可行;内部收益率≥行业基准收益率,项目可行;静态投资回收期≦行业基准回收期,项目可行;动态投资回收期≦项目寿命期,项目可行。反之不可行。
资本金现金流量表构成及财务评价指标(融资后)
序号
项目
计算方法
1
现金流入
1=1.1+1.2+1.3+1.4+1.5
1.1
营业收入(不含销项税额)
年营业收入=设计生产能力×产品单价×年生产负荷
1.2
销项税额
一般已知
1.3
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是指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
1.4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固定资产余值=年折旧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营运期)+残值
年折旧费=(固定资产原值-残值)÷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残值=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
1.5
回收流动资金
各年投入的流动资金在项目期末一次全额回收
2
现金流出
2=2.1+2.2+2.3+2.4+2.5+2.6+2.7+2.8+2.9+2.10
2.1
项目资本金
建设期和运营期各年投资中的自有资金部分
2.2
借款本金偿还
借款本金=长期(建设期)借款本金+流动资金借款本金+临时借款本金
2.3
借款利息支付
利息=长期借款利息+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临时借款利息
2.4
流动资金投资
一般已知
2.5
经营成本
(不含进项税额)
一般发生在运营期的各年
2.6
进项税额
一般已知
2.7
应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当年销项税额-当年进项税额-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2.8
增值税附加
增值税附加=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率
2.9
维持运营投资
有些项目运营期内需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
2.10
所得税
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率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不含销项税额)-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额)-折旧费-摊销费-利息-维持运营投资(计入总成本的)-增值税附加+补贴收入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总成本-增值税附加+补贴收入
3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1-2)
各对应年份1-2
4
累计税后净现金流量
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累计值
5
基准收益率
第t年折现系数:(1+i)-t
6
折现后净现金流量
各对应年份3×5
7
累计折现净现金流量
各年折现净现金流量的累计值
基于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的财务评价指标
1)常见指标:净现值(FNPV)、内部收益率(FIRR)、静态投资回收期或动态投资回收期(Pt或Pt`)。静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的年份-1)+(出现正值年份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当年净现金流量); (大于基准投资回收期)
动态投资回收期=(累计折现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的年份-1)+(出现正值年份上年累计折现净现金流量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当年折现净现金流量) (大于项目寿命期即可)
内部收益率=FIRR=i1+(i2-i1)×〔FNPV1÷(|FNPV1|+|FNPV2|)〕
2)财务评价:净现值≥0,项目可行;内部收益率≥行业基准收益率,项目可行;静态投资回收期≤行业基准回收期,项目可行;动态投资回收期≤项目计算期,项目可行。反之不可行。
利润与利润分配表构成及评价指标(融资后)
序号
项目
计算方法
1
营业收入
(不含销项税)
年营业收入=设计生产能力×产品单价×年生产负荷
2
增值税附加税
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税附加税率
3
总成本费用
(不含进项税)
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年摊销费=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摊销年限
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临时借款利息
4
补贴收入
一般已知
5
利润总额(1-2-3+4)
利润总额=(1-2-3+4)(如果上面都含税,此处减去增值税)
6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利润总额中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部分
7
应纳税所得额(5-6)
应纳税所得额=(5-6)
8
所得税=7×%
所得税=(7)×所得税率
9
净利润(5-8)
净利润=(5-8)=利润总额-所得税
10
期初未分配利润
上一年度末的未分配利润
11
可供分配的利润(9+10)
可供分配的利润=(9+10)
12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
按净利润提取=9×%
13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1-12)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1-12)
14
应付投资者各方股利
按约定比例计算(13×%)
亏损年份不计取
15
未分配利润
(13-14)
未分配利润一部分用于偿还本金,另一部分作为企业的积累
未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应付各投资方的股利
式中:未分配利润按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方式,编制利润与利润分配表时,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未分配利润+折旧费+摊销费≤该年应还本金,则该年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还款,不足部分为该年的资金亏损,并需用临时借款来弥补偿还本金的不足部分。
第二种:未分配利润+折旧+摊销费>该年应还本金,则该年为资金盈余年份,用于还款的未分配利润按以下公式计算:该年用于还款未分配利润=当年应还本金-折旧-摊销
15.1
用于还款利润
该年用于还款未分配利润=当年应还本金-折旧-摊销
15.2
剩余利润(转下年期初未分配利润)
(15-15.1)
剩余利润转下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5-15.1
16
息税前利润(EBIT)
(利润总额5+利息支出)
息税前利润(EBIT)=(利润总额+利息支出)=5+利息
1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息税前利润+折旧+摊销)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息税前利润+折旧+摊销=16+折旧+摊销
基于利润与利润分配表的财务评价
1)主要评价指标:总投资收益率(ROD)、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
2)相关计算公式:总投资收益率(ROD)=[正常年份(或运营期内年平均)息税前利润/总投资]×100%
资本金净利润率(ROE)=[正常年份(或运营期内年平均)净利润/项目资本金]×100%
3)财务评价:总投资收益率≥行业收益率参考值,项目可行;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行业资本金净利润率,项目可行
第二章 多方案选优
1、价值工程:案例四
解题思路
价值工程理论的目的: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用户要求的功能,即达到所需功能时应满足寿命周期成本最小。
1)利用价值工程进行多方案选优的解题思路如下:
①确定各项功能的功能重要系数:
运用0-1评分法或0-4评分法对功能重要性评分,并计算功能重要性系数(即功能权重);
②计算各方案的功能加权得分:
根据专家对功能的评分表和功能重要性系数,分别计算各方案的功能加权得分;
③计算各方案的功能指数(FI):
各方案的功能指数=该方案的功能加权得分/Σ各方案加权得分;
④计算各方案的成本指数(CI):
各方案的成本指数=该方案的成本或造价/Σ各方案成本或造价;
⑤计算各方案的价值指数(VI):
各方案的价值指数=该方案的功能指数/该方案的成本指数;
⑥方案选择:
比较各方案的价值指数,选择价值指数最大的为最优方案。
2)利用价值工程进行成本改进的解题思路如下:
①计算各项功能的功能指数FI
FI=该功能得分/Σ各功能得分
②计算各项功能的成本指数CI
CI=该功能的成本或造价/Σ各功能的成本或造价
③计算各项功能的价值指数VI
VI=该功能项目的功能指数/该功能项目的成本指数
④确定各项功能的目标成本F
目标成本F=该功能项目的功能指数×总目标成本
⑤确定各项功能的成本降低期望值△C,把成本降低额大的功能作为首要成本改进对象
△C=目前成本(改进前的成本)-目标成本
2、最小费用法 (现值或年值最小): (现值适用寿命期相同,年值适用于寿命期不同)案列十五
3、费用效率法 (费用效率最大为优) CE=SE÷(IC+SC) SE年度系统效率(收入) 案例九
IC年度建设成本(设置费) SC年度使用成本(维持费) LCC= IC+SC (年度寿命周期成本)
4、综合评价法(加权评分法)案例三
5、决策树 案例十 十一 先从二级决策点做出决策
6、网络优化法 案例十四
1、赶工的原则
①在关键线路上赶工;(在赶工的过程中允许其他线路成为关键线路,但一旦是关键线路须始终保持)
②有赶工潜力的;
③赶工费少的;(注意:赶工费小于等于工期罚款额;直接费率的增加小于等于间接费率的减少)
④赶工后质量有保证。
2、费用优化的原理及解题思路
1)网络计划所涉及的总费用由直接费和间接费两部分组成。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组成,它随工期的缩短而增加;间接费中包括管理费等,它随工期的缩短而减小。两者进行叠加,必有一个总费用最少的工期,这就是费用优化所要寻求的目标。
2)费用优化的基本思路:不断地在网络计划中找出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最小(小于等于间接费用率)的关键工作,缩短其持续时间,最后求得工程费用最低时相应的最优工期或工期指定时相应的最低工程费用。
3)费用优化的步骤
①计算正常工作的工期和关键线路。
②计算各项工作的直接费用率。
③在关键工作中找出直接费率(或组合直接费率)最低(低于或等于间接费率)的一项关键工作(或一组关键工作),作为压缩的对象,压缩后的工作持续时间不能小于最短工作持续时间。
④压缩被选择的关键工作(或一组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后必须保证所在的关键线路仍然为关键线路。
⑤计算关键工作持续时间缩短后的总费用值。
⑥重复以上步骤③~⑤,直至计算工期满足要求工期或被压缩对象的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率)大于工程间接费用率为止。
7、影响因素方程的应用 案例五
(1)考试要求:掌握影响因素方程在施工、设计方案选优中的应用。
(2)解题思路
1)确定施工方案、设计方案所需的评价指标;(如:工程成本)
2)分析影响评价指标的各种因素;(如:人、材、机、管理费、规费、税金)
3)根据题意,列出影响因素方程;(如:工程成本=人+材+机+管+规+税)
4)解析方程,计算评价指标的数值;
5)根据评价指标的大小,选出最优方案。(如:成本最低,方案最优)
实际利润率=实际利润额÷实际成本额 (案例一)
成本利润率=实际利润额÷实际成本额
产值利润率=利润额÷产值(总造价)
第三章
基础知识点:施工定额与预算定额
施工定额
人工时间定额=工序作业时间+规范时间
工序作业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
规范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休息时间
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1H纯工作正常生产率×工作班纯工作时间
=机械1H纯工作正常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时间利用系数
预算定额
人工时间定额=基本用工+其他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此处基本用工即为施工定额的人工时间定额)
施工机械耗用台班=施工定额机械耗用台班×(1+机械幅度差系数)
基础知识点:施工图预算
基础知识点:设计概算
修正概算指标=拟建工程预算指标+(换入结构指标-换出结构指标)
拟建工程预算指标=类似工程单方造价×综合差异系数
注:先计算拟建工程预算指标,再对结构差异部分修正。不能先修正类似后再乘以差异系数
基础知识点 综合单价(部分费用综合单价)
清单综合单价=完成清单项目所需的方案总费用/清单量
其中:
方案总费用=∑(完成清单需要的方案量×相应的方案单价)
例:
挖基础土方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分析表中
数量=方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 合价=单价×数量
假如定额单位为10m2 则数量=(方案工程量÷10)÷清单工程量 后面人材机单价为10m2的单价 合价计算方式不变
假如定额单位为m2, 而清单工程量单位为m3,则数量=方案工程量m2÷清单工程量m3
(1)公开招标的工程范围
①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
③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2)邀请招标的工程范围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必须招标的范围
1)《招标投标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所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招标程序
我国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
1)审批手续及建设资金到位后可成立招标小组。
2)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3)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4)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5)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后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文件截止日不少于20天
6)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现场勘察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做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大型项目为120天左右。
8)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构成;评标方法;评标要求等。(详见知识点三)
10)确定中标单位并公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1)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2)签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知识点二:投标技巧与投标要求
1.常用的投标技巧及适用范围
常用的投标技巧有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突然降价法、无利润报价法、联合体投标等。各种方法的适应范围如下:
(1)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不提高总报价,通过调整项目内部各部分报价(调整范围不能过大),谋求结算时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法,应用时需和网络分析、资金时间价值分析相结合。
说明:
①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可以适当提高报价,以利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
②经过工程量复核,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盈利,而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但是,上述两种情况要统筹考虑,即对于清单工程量有错误的早期工程,如果工程量不可能完成而有可能减少的项目,则不能盲目抬高价格,要具体分析后再定。
③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则可以降低一些单价,在工程实施阶段通过索赔再寻求提高单价的机会。
④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作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发包人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一家投标人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不会另由一家投标人施工,则其中肯定要施工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施工的则应该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
⑤单价与包干混合制合同中,招标人要求有些项目采用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在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算,即可以全部结算回来。其余单价项目则可适当降低。
⑥有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报得较低。这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参考选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2)多方案报价法:招标文件中工程范围不明确,某些条款不清,在充分考虑风险的情况下,在满足原招标文件规定技术要求的条件下,不仅对原方案提出报价,还可以提出新的方案进行报价。报价时要对两种方案进行技术与经济的对比,新方案比原方案报价应低些,以利于中标。
(3)增加建议方案法: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出建议时,可以对原设计方案提出新的建议,投标人可以提出技术上先进、操作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议。提出建议后要与原报价进行对比且有所降低。但要注意对原方案一定也要报价。建议方案不要写得太具体,要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防止招标人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投标人。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4)突然降价法:投标人对招标方案提出报价后,在充分了解投标信息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费用消耗的可能性分析,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突然提出一个较原报价降低的新报价,以利中标。
(5)无利润报价法:投标人在可能中标的情况下拟将部分工程转包给报价低的分包商,或对于分期投标的工程采取前段中标后段得利,或为了开拓建筑市场、扭转企业长期无标的困境时采取的策略。
(6)联合体投标法
①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的有关规定
①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单位。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不超过80万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③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④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⑧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⑩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决策的方法
(1)决策树法
原理同第二章的决策树,要求掌握决策树的绘制、期望值的计算、最优投标方案的选择。
(2)技术经济分析法
如根据技术方案,比较工期-造价的关系,制定经济的赶工方案,选取最优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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