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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军事制度军事技能训练规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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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技能训练规章制度 一、一日生活制度 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由军事技能训练团制定作息时间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表执行。 (一)起床 按军事技能训练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起床(值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起床),参训人员须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的准备,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早操 早操时间通常为30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打背包训练和紧急集合训练。除担任公差、勤务的人员和经医务人员建议并经军事技能训练团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都必须参加早操(半休人员到场,可不参加操练). (三)洗漱与整理内务 早操后,进行洗漱及整理内务(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床面平整,床铺上不准放置零散物品。牙具等物品要统一摆放),同时要清扫室内卫生,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 (四)用餐(早、中、晚饭) 按规定时间开饭,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用餐时应以连为单位整队进入饭堂,有秩序地购买饭菜;就餐时应保持肃静,文明就餐,用餐完毕后自行离开(如另有规定时,按规定执行)。 (五)操课 操课前,根据科目内容做好准备。准备时,应准备好学习用具、书籍、携带好武器、训练器材,按规定着装,在指定地点集合,以连为单位整队带往课堂(操场、作业场)并提前10分钟到达课堂(操场、作业场)。 操课中,严格遵守课堂(操场、作业场)纪律,坐姿端正、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训练、精心操作,防止一切事故发生。 课间休息(操课通常每50分钟休息10分钟,野外作业和实弹射击时根据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由连值班员发出休息信号,休息完毕,发出继续操课信号。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清理现场,集合整队,进行讲评。操课往返途中应当队列整齐,歌声嘹亮. (六)午休(午睡) 午睡时除值班、执勤人员外,均应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连值班员要每日检查参训人员午睡情况。午睡后,迅速整理好内务,作好操课准备。 (七)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除集体统一安排活动外,其余时间可以处理个人事情,但不得随意离开校区.休息日无统一活动时各连自行安排组织体育活动、文化活动,必要时可组织公务劳动. (八)就寝 到就寝时间时,应停止一切活动,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休息日的前一天可以推迟就寝,时间通常不超过1小时。 二、操(上)课制度 (一)操(上)课前,应根据课表内容做好准备。值班员应提前集合,清查人数和检查携带的教材,资料和装备器材,整队带往教室或操场。当听到操(上)课铃声,立即向教官报告应到、实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 (二)操(上)课中要严格遵守课堂(操场,作业场)规则和纪律,统一着装,认真听讲,精心操作,严防事故.使用器材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三)操(上)课结束后应检查教材,资料和装备器材,迅速离开.缺课人员应按规定补课. 三、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是维持良好教学、生活秩序的组织措施,各级都要建立值班制度,值班员要佩戴臂章。 (一)团值班员,由各营营长轮流担任,受军事技能训练团领导,其职责为: 1。执行军事技能训练团的命令、指示;办理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及时将军事技能训练团的命令、指示,传达给军事技能训练的有关人员,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督促检查军事技能训练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将军事技能训练人员的一日活动情况综合报告给军事技能训练团,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4.完成军事技能训练团首长临时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营值班员,由连长轮流担任,受营长领导,其职责是: 1。负责全营人员集合时的整队、清点人数和报告,并根据营首长的指示处理有关事项. 2。协助军事教师维护课堂秩序,保证会场和课堂安全。 3.参加内务卫生检查评比。 4.完成营首长临时赋予的其他任务. (三)连值班员,由排长轮流担任,受连长领导,其职责是: 1.负责全连人员集合时的整队,清点人数和报告,并根据连首长的指示处理有关事项。 2.操(上)课时向连首长报告到课的人数,协助军事教师维护课堂、操场纪律。 3。布置、督促卫生工作,检查卫生情况。 4。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5。承办请假事宜,并向连长汇报。 6。派出公差,并检查实施情况. 7。将一日活动情况及学生的反映、建议,综合报告连长,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8。完成连首长赋予的其他工作。 (四)宿舍值日员,由学生轮流担任,受排长领导,其职责是: 1.清扫宿舍室内卫生,整理物品,保持室内清洁。 2。负责值日期间的卫生保持和清理工作。 四、考勤制度 (一)军事技能训练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不得免修,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者疾病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 (二)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军事技能训练者,按旷课处理。 (三)军事技能训练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违反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处分或取消军事技能训练成绩。 (四)考勤由任课军事教师或连长负责,任课教师或连长在每天操课(上课)结束后应及时向军事技能训练团汇报学生缺席情况。 五、内务卫生检查制度 (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室内和公共场所的整洁。 (二)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天应至少清扫、整理一次,被子要叠成方块。 (三)内务卫生检查,班排每天一次,连每周一次,要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团(营)要定期组织内务、卫生评比活动,及时表扬或奖励好的单位和个人。 六、军容风纪检查制度 (一)着装和仪容 1.着装 军事技能训练时必须着统一配发的服装,不得擅自剪改军训服装,保持整洁,扣好衣扣,不得挽袖、卷裤腿,休息日可着便装。 2。仪容 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学生的头发应当整洁。男生不准留长发、胡须,蓄发露于帽墙外的长度不超过三厘米;女生长发必须扎好置于帽后,不准带耳环、项链、胸花、戒指等饰品,不得描眉、涂口红、染指甲。除有眼疾外,一律不准戴有色眼镜。 (二)称呼与举止 1。学生之间通常称姓名加“同学”,学生与上级之间通常称职务或姓加职务。 2。听取上级讲话或回答上级问话时,姿态要端正;当上级称呼自己名字时,应立即答“到";在受领上级口述命令、指示后,应答“是"。 3。进入上级或其他同学室内应先喊报告或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4。做到举止端正,精神振奋,姿态良好,不准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内,不得搭肩挽臂。 5.参加集体活动时,必须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入场;按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场;散会时,依次退场. (三)礼节 1。在任何场合都要做到讲究礼节、礼貌,言语和善,举止文明。 2。在室内,当上级首长来室内检查或看望时,应自行起立,立正站好. 3。学生每天第一次遇见领导、军事教师、教官时应敬礼或主动打招呼. 4.向教师、教官提出问题时,应举手。 七、请销假制度 请销假由军事技能训练团统一管理,不经军事技能训练团批准擅自缺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一)请病假、事假要逐级请示。个人写出书面报告交给连长(指导员),经同意后再报请营长(教导员),最后经军事技能训练团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病、事假期满者要及时逐级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三)事假不得超过半天,病假必须持校医院的医疗诊断,最长不得超过一周. (四)事假离开长春时,需经系领导同意后由营里上报军事技能训练团批准,否则不予办理. (五)在整个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各系请假累计不得超过十人次、各系旷课(操)不得超过五人次,有任一违反者均取消该系评选先进资格。 八、奖励制度 奖励是维护纪律的积极手段,其目的在于鼓励先进,调动学生训练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保证军事技能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奖励项目: 1。先进系(存档); 2。优秀辅导员(存档); 3.优秀教官(存档); 4.优秀学生(存档)。 (二)奖励应当坚持的原则: 1。严格标准,按绩施奖; 2。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3。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三)被奖励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参训率高,训练热情高,坚持严格训练,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尊敬师长,团结协作,军事技能训练成绩总评优秀以上。 2.听课认真,训练刻苦,无迟到、早退、旷课,自觉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军容严整,着装整洁,有礼貌、守纪律,谦虚谨慎,举止文明,无事故。 4。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经常做好人好事. 5.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四)奖励方法 (一)军事技能结束时,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学生. (二)先进系和优秀辅导员、优秀教官、优秀学生名单由军事教研室进行微机存档,并颁发证书。 (三)先进系按参训系的10%评出,优秀辅导员按参训辅导员的10%评出,优秀教官按参训教官的10%评出,优秀学生按参训学生的10%评出。 九、处分制度 处分是维护纪律的辅助手段,其目的在于严明纪律,增强团结,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训练质量。 (一)处分项目: 1。 警告(存档); 2. 通报批评(存档); 3. 取消军事技能训练成绩或资格(存档)。 (二)处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1.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依据事实,惩戒恰当; 3。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给予处分: 1.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屡教不改; 2。寻衅滋事,扰乱正常训练秩序; 3。在宿舍内喝酒、赌博、观看和传播淫秽物品; 4.发生问题隐情不报、包庇或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造成严重后果者; 5.损坏装备、公物或造成责任事故者。 军事课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军委办公厅的国办发[2001]48号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使高校大学生的军事课教学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长春税务学院军事课管理办法》。 一、军事课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 (一)军事课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学校教育和国防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为依据,按照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大学生军事课教学工作。 (二)军事课的目的 通过组织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理论学习,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大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三)军事课的意义 大学生军事课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意义在于:一是能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四有"人才;二是有利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对做好未来反侵略战争准备具有战略意义;三是有利于激发学生爱国卫国意识,对加速综合国力的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四是有利于增强“国无防不立,无兵不安"观念,提高全民族的国防意识。 二、军事课组织机构及人员编成 (一)军事课领导小组及人员编成 军事课领导小组是军事课的领导机构,在学院院长和主管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军事课教学工作。军事课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杨春梅担任,副组长由体育军事教研部部长李俊生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学院专职军事教师杨德宇担任,组员有体育军事教研部兼职军事教师刘海军和苏东海,办公室设在体育军事教研部的军事教研室。 (二)军事技能训练团及人员编成 军事技能训练团是军事技能训练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其成员由帮训部队军官和学院体育军事教研部部长、学院团委书记、体育军事教研部专职和兼职军事教师、保卫处消防科科长、体育军事教研部场地器材管理员组成。其中军事技能训练团团长由学院体育军事教研部部长李俊生担任,政委由学院团委书记管清平担任,副团长由学院体育军事教研部专职军事教师杨德宇担任,副政委由体育军事教研部兼职军事教师刘海军担任,参谋长由帮训部队军官史景勇和管鹏担任,副参谋长由学院保卫处消防科科长张向阳担任,后勤处处长由学院体育军事教研部兼职军事教师苏东海担任,后勤处副处长由学院体育军事教研部场地器材管理员王洪沛担任,团部设在体育军事教研部的军事教研室。 (三)军事教研室及人员编成 军事教研室隶属于体育军事教研部,军事教研室的人员编制按文件要求由主任、专职军事教师、兼职军事教师、聘请帮训部队官兵和部队派遣军事教师组成,军事教研室主任由专职军事教师担任.专职军事教师1人,职称为讲师;兼职军事教师2人,职称为讲师1人,助教1人;专职军事教师主要承担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理论的教学工作、学生补训和军事技能动作科目训练的准备、管理、保障及军事教研室的日常工作;聘请帮训部队官兵负责军事技能训练课的教学;聘请部队派遣军事教师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 (四)军事技能训练团营以下机构及人员编成 军事技能训练团的营、连、排、班是军事技能训练的具体实施单位,参训学生通常以系(小系为1个连、大系为几个连)为单位编成。通常6~7个连编成1个营,连级以下单位按三三制编成。 营长由部队军官担任,营教导员由指定系的党总支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担任。 连长由部队教官担任,政治指导员由学院带新生的辅导员担任。 排长由学生干部担任 。 班长、副班长由学生担任。 三、军事课成绩评定细则 (一)考核规定 1。按教育部的文件和学院教务处的规定:军事课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军事课成绩由军事技能训练成绩和军事理论课成绩综合评定,当年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最终考核不及格者,按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军事课成绩评定由学院专职军事教师、聘请帮训部队官兵和派遣军官教师根据学生在军事课期间的综合表现,结合军事课考试成绩给予评定,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3.凡擅自不参加军事课考试或考试作弊者,除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外,军事课成绩计为零分,并不准参加补考和重修。 4。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者疾病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课教学科目. 5。 病假、事假、迟到、早退者一次扣5分,旷课一次取消考试资格。 (二)学分分配及记分方法 军事课共计2学分,其中军事技能训练为1学分,军事理论教学为1学分;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的记分方法采用百分制。 (二)考核内容 1.军事技能训练考核内容包括技能理论和技能动作两部分。其中技能理论有: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理论、军事地形学理论、战术理论、轻武器射击理论、综合训练理论。技能动作有:队列动作、战术动作、射击动作. 2.军事理论课考核内容有: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和信息化战争。 (三)考核方法: 1.军事技能训练课考核方法 军事技能训练满分为100分。 (1)军事技能动作满分为60分. A。队列训练20分:完成动作正规、准确、到位。 B。战术训练20分:有较强的敌情观念,反应灵敏,动作标准. C。射击训练20分:完成动作正规、准确、到位,实弹射击的成绩在及格以上(包括及格)。 (2)军事技能理论40分。 以笔试答卷方式考核,采用题库制,按照试卷评分标准严格给分。 2。军事理论课考核方法 军事理论课满分为100分. (1)以笔试方式考核,采用题库制,按照试卷评分标准严格给分。 (2)缺勤一次扣5分(包括病假、事假、迟到和早退)。 (3)旷课一次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核要求: 1.严格执行考试规则和纪律,防止弄虚作假。 2。严格执行成绩评定标准,严格进行成绩登记,不得虚报。 3.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4.考生必须按时进入指定的考场,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考试,按无故缺考处理。 5。考生只能带文具,不准带教材和参考资料入考场。 6。考生按规定两人之间间隔一个座位就坐,服从监考现场安排。 7.不准交头接耳和传递任何信息,不准偷看别人试卷和草稿.有违反纪律,经警告不改者,按违纪或作弊论处。 8.不准随意在考场内走动或擅自离开考场,不准两人同时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应先举手,经监考同意后,方可离开,同时每次不超过5分钟。如离场作弊,应从严加重处理。 9。如遇考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应先举手,待监考解答。 10.不准超过规定的考试时间。 11.交卷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不得向监考提问,不得再次回到考场。 12.凡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按零分计,在登记成绩时注明“作弊”或“违纪"字样,记入档案。该课程不准补考,学生本人还应做出书面检查。 四、军事课要求 (一)学院有关部门要互相协调配合,做好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保证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圆满完成军事课的教学任务. (二)系主任和辅导员要深入训练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掌握出勤、纪律和教学情况,认真解决实际问题。 (三)各部门在军事课教学期间不得安排与军事课无关的活动。 (四)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参训人员统一穿军服,按规定佩带帽徽、肩章,做到军容严整,姿态端正.离开校园外出时,一律不得穿戴佩有帽徽、肩章、外腰带等有军事技能训练标志的军装. (五)一切行动听指挥,尊重军人,尊重教师,服从管理。 (六)军事技能训练中要爱护武器装备,严格执行武器操作规程和要领。 (七)打靶时,严禁私带、私藏子弹和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者若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 (八)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教室、训练场、射击场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旷课(操),无故旷课(操)者,该科考核时不给分。 (九)因故不能参训者,应提前按级请假。 (十)训练中要认真学习,精心操练,吃苦耐劳,锻炼思想意志,虚心接受批评教育。 (十一)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各项评比竞赛活动. (十二)对军事课教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应及时逐级反映,必要时也可越级反映。 (十三)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和一切扰乱正常课堂秩序的行为,违反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必须严格遵守军事课纪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按照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凡严重违反军事课纪律者,取消军事课成绩。 组织机构及各类人员职责 一、军事课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军事课的有关规定,保证军事课教学任务的完成。 (二)审批军事课实施方案。 (三)组织军事技能训练动员和总结表彰大会及上级组织的军事技能训练成果汇报和阅兵等有关重大活动。 二、军事技能训练团职责 (一)掌握训练实施计划和进程。 (二)深入训练现场,检查训练(上课)情况,搜集训练信息,了解教学质量,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 (三)拟订考题,组织考核,组织专人评定成绩. (四)协助教师做好训练(上课)的物资保障工作。 (五)贯彻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安全施训. (六)组织各项竞赛活动。 三、军事教研室职责 军事教研室在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和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协同派遣军官制定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课教学计划,共同实施教学。 (二)拟制军事理论课教学提纲和军事技能训练计划,编写军事理论课教案、讲义,制作教学多媒体课件、幻灯片。 (三)组织军事教师备课和试讲示教。与军队院校派遣军官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四)对军事教师的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教学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五)组织军事教师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六)协同军队院校学生军训教研室对本校专职军事教师进行业务培训。 (七)组织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课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八)组织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教学工作总结. (九)负责军事教师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业务工作。 四、军事教师职责 讲课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形式,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必须对课程质量全面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有关教学环节的教学准备工作. (三)严格按照军事课教学大纲编写讲稿,进行授课。 (四)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和军事课指导思想,根据学生的特点认真备课,突出重点,做到精通教学内容,施教方法灵活,正确使用电教设备和各种训练器材。 (五)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解答疑难问题,加强对学习方法的指导。 (六)教师既教书又教人,注意挖掘教材本身的思想性,结合军事理论课的特点,针对学生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七 )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率先垂范. (八)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课程表,按时上课,不得任意缺课或调课,任课期间因病、因公出差和特殊情况停课、调课、请人代课,必须事先向军事课领导小组请假. (九)课程结束后,教师要总结教学经验提出改进教学方法和更新教学内容的意见,填写教学日志。 五、教官职责 教官是军事技能训练学生的首长,负责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和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教官对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负主要责任: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精通本职业务,积极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尊重学生,爱护下级,团结同志,处处做学生的表率. (三)熟悉所带学生情况,根据上级的要求和计划组织军事技能训练。 (四)组织学生按计划完成规定的训练任务,提高学生的军政素质。 (五)带领学生认真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养成良好作风。 (六)经常检查、督促学生的内务卫生。 (七)加强管理,养成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及时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到课率应保证在98%以上。 (八)严格保守国家和军队的秘密,遵守安全规定,教育和监督学生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案件发生。 六、学生职责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勇敢顽强,自觉完成各项任务. (二)积极参加军事技能训练和理论学习,熟练掌握所学科目,不断提高军事技能。 (三)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四)认真执行部队条令、条例,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 (六)尊敬领导,尊敬教官,尊敬教师,服从管理,团结同学,维护集体荣誉. (七)积极学习科学文化,提高文化素质。 (八)积极参加体育训练,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九)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军事技能训练团团长职责 军事技能训练团团长和团政治委员同为军事技能训练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团长对军事技能动作训练和技能理论学习负主要责任。 (一)贯彻学院军事课领导小组的指示,保证军事技能训练任务的完成。 (二)了解和掌握军事技能训练情况,及时解决军事技能训练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和意图,适时提出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三)领导军事技能训练团的军事工作,规定营、连的训练任务,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军事训练和教学任务的完成。 (四)教育和带领军事技能训练团贯彻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遵纪守法,爱护公物,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五)及时了解学生对军事技能训练的反映和要求,提出改进的措施。 (六)决定军事技能训练中的动员、阅兵、考核、总结等重大活动方案。 (七)掌握军事技能训练团全体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指导其工作。 (八)领导军事技能训练团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八、军事技能训练团团政治委员职责 军事技能训练团团政治委员和团长同为军事技能训练人员的领导,共同负责军事技能训练团的工作。军事技能训练团政治委员对全团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培养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提高大学生辨别事非的能力,加强大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 (二)了解军事技能训练中大学生的思想动态,掌握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及时解决大学生在军事技能训练中存在的思想问题. (三)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向心力。 (四)组织党(团)活动,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军事技能训练中的奖励工作。 (五)做好军事技能训练中的宣传报道和录相、资料工作,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九、军事技能训练团团参谋长职责 军事技能训练团团参谋长隶属于团长和团政治委员,是军事技能训练团团首长之一,是军事技能科目训练的直接领导者。 (一)了解和掌握军事技能科目训练计划,严格落实军事技能科目训练的有关规定,高标准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 (二)教育和带领部队教官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三)以军事课教学大纲为依据,科学的组织训练,从难从严要求军事技能训练的大学生。 (四)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 军事技能训练团团后勤处长职责 军事技能训练团团后勤处长隶属于团长和团政治委员,是后勤处的直接首长。在组织后勤保障工作时,受副团长的指导。 (一)了解和掌握全团军事技能动作训练和技能理论学习时的器材保障情况,组织拟制保障计划,适时向首长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军事技能训练中的武器、弹药的保管、使用工作,为军事技能训练提供各种保障用品,做好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工作,预防各种事故. (三)做好军事技能训练中的会议、阅兵、用车、接待等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全团的卫生防病工作。 (四)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一、军事技能训练团副团长职责 (一)军事技能训练团副团长隶属于团长和团政治委员,协助团长工作.在团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团长的指定代行团长职责。 (二)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二、军事技能训练团副政委职责 (一)军事技能训练团副政委隶属于团长和团政治委员,协助政委工作。在政委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政委的指定代行政委职责。 (二)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三、军事技能训练团副参谋长职责 (一)军事技能训练团副参谋长隶属于团长和团政治委员,协助参谋长工作。在参谋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参谋长的指定代行参谋长职责。 (二)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四、军事技能训练营营长职责 营长和政治教导员同为全营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营的工作。营长对军事技能训练负主要责任. (一)贯彻军事技能训练团的指示,领导全营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 (二)掌握全营军事技能训练情况,及时解决军事技能训练中出现的问题。 (三)了解全营人员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军事技能训练任务的完成. (四)组织全营会操和各种竞赛活动。 (五)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五、军事技能训练营营政治教导员职责 营政治教导员和营长同为全营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营的工作。政治教导员对全营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管理好本营人员,保证军事技能训练任务的完成。 (二)了解学生的思想变化情况,组织指导员研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及时解决学生思想方面的问题。 (三)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十六、军事技能训练连连长职责 连长和政治指导员同为全连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连的工作。连长对全连的军事技能训练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熟悉全连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结合实际,计划安排军事技能训练工作,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组织领导全连的军事技能训练工作,严格执行军事技能训练实施计划及各种规章制度,高标准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 (三)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克服怕苦怕累的情绪,保证训练顺利实施. (四)严格行政管理,培养优良校风。 (五)抓好安全保密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六)组织连队进行各种文体活动和小型竞赛。 (七)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七、军事技能训练连连政治指导员职责 连政治指导员和连长同为全连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连的工作。政治指导员对全连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掌握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二)协助连长搞好人员管理,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三)作好后进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十八、军事技能训练排排长职责 排是军事技能训练的基层单位,排长对全排训练、生活负责。 (一)贯彻上级指示,领导全排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 (二)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坚决执行训练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 (三)掌握全排人员的学习 、思想、生活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反映大学生的意见。 (四)教育和监督全排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五)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九、军事技能训练班班长职责 班长对全班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一)贯彻上级指示,带领全班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 (二)负责本班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积极做好全班人员的思想工作。 (四)组织互学互帮对子,掀起军事技能训练热潮. (五)大胆管理,讲究方法,保证安全。 (六)督促搞好内务和环境卫生,提高大学生生活自理能力。 (七)处处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纪律,做学生的榜样。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细则 为了表彰先进,激发同学们学习军事课热情,调动部队官兵和受训大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促进军事课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参照部队有关表彰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军事课的评比、表彰细则。 一、表彰项目 先进集体:军事技能训练授课先进单位、军事理论授课先进单位、军事技能训练先进系. 先进个人:优秀教官、优秀军事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 二、表彰依据 (一)军事技能训练授课先进单位 根据学生对军事技能训练授课评价情况评定。 (二)军事理论授课先进单位 根据学生对军事理论授课评价情况评定。 (三)军事技能训练先进系 根据军事技能训练日常表现和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四)先进个人 1.优秀教官 (1)军事技能训练目的和意义明确,严格要求自己,文明带兵,认真施教。 (2)坚持严格训练,严格要求,能吃苦耐劳,在教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所带营、连、排、班训练成绩领先,各方面表现突出。 2.优秀军事教师 (1)严格要求自己,能按大纲和教材认真施教,能出色完成军事教研室赋予的教学任务。 (2)能以部队的条令条例严格要求学生,授课时学生的到课率在90%以上. (3)所授课的学生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 3.优秀辅导员 (1)军事技能训练目的和意义明确,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解决问题及时,能出色完成军事技能训练团赋予的各项任务. (2)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的养成教育成效显著. (3)积极主动地与教官配合,共同做好军事技能训练的各项工作。 4。优秀学生 (1)军事技能训练目的和意义明确,在教官和指导员的帮助下,刻苦训练,综合成绩优秀。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军事技能训练中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 (3)讲文明,有礼貌,尊重师长和教官,自觉遵守军事课纪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评选名额 1。军事技能训练授课先进单位1个; 2。军事理论授课先进单位1个; 3.军事技能训练先进系1个; 4.优秀教官按教官总人数的10%评选; 5。优秀军事教师按军事教师总人数的10%评选; 6。优秀辅导员按辅导员总人数的10%评选; 7.优秀学生按参训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 四、评选方法 1。集体项目:由军事教研室、军事技能训练团领导、军事理论授课单位领导、帮训部领导组成评委实施评定。 2。个人项目:由军事教研室、军事技能训练团领导、军事理论授课单位领导、帮训部领导组成评委实施评定。 3。评选活动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做好各项评选工作。 五、 奖励 (一)集体项目先进发给奖状或锦旗。 (二)个人项目先进者发给证书。 安全工作规定 安全工作是军事课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安全工作对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完成军事技能训练任务和增强内外团结都具有重要意义。全体人员必须做到: 一、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心,时时处处重视安全工作。 二、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进行安全教育.每个训练课目都要做到开始有要求,中间有检查,结束有讲评,经常开展安全无事故检查评比活动,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调动全体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三、严格执行军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教育和整顿。 四、加强对武器和技术器材使用知识教育,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五、每个教官和带队领导要及时掌握军事训练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纠正。 六、射击训练和实弹射击时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射击前后必须验枪,射击完毕检查擦拭武器,清点器材,及时收交剩余弹药,个人不得私存弹药,严禁随意摆弄枪支、弹药。 七、严禁野外洗澡、游泳以及出入市内各种娱乐场所。 八、严防交通事故,出操下课时要有专人负责,统一带队。 九、课前、课后要清点人数,拉练行军要确保无人掉队。 十、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既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十一、各级领导必须深入训练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 训练场地(课堂)管理规定 一、课堂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先说明原因,经允许后方可入座。 2。不准嬉笑打闹,不准把小说、杂志、报纸等带入教室,不准做与本课无关的事。 3。上室内课时要按规定摆放物品,听口令脱帽,帽子要放在规定的位置. 4.要端坐静听,不得前俯后仰坐姿歪斜。不记录时,双手放在大腿上,不准打瞌睡,不准做小动作. 5.教师提问时,应起立立正 答“到",手不得扶在桌面上,回答完毕后应说“回答完毕”,经教师允许,方可坐下。 6。向教师提问时,应举右手报告,经允许方可起立提问。 7.上室内课应提前5分钟入座.课间休息时,听口令起立,摆好物品到室外休息.不准在室内吸烟、吃东西;不准在室内打闹、高声喧哗;不准乱窜教室。 二、操场(作业场) 1。进入操场(作业场)步伐要整齐一致,精神振奋。进入操场(作业场)后,应到指定训练位置,并逐级向值班员报告人数。 2。在训练中认真听课,不准东张西望、嬉笑讲话。坐姿要端正,立姿要整齐。 3。休息由值班员统一安排。休息时摆好器材、武器。不得躺卧、打闹或远离训练场。 三、射击场 1。按规定着装,携带武器、器材。 2.往返路上步伐整齐,歌声嘹亮。乘车时按乘车规定执行。 3.实弹射击后必须组织验枪. 4.听从指挥,保持射击场的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在场地内随意走动、乱窜;严禁枪口对人或持武器打闹. 5。实弹射击考核时,按射击规定执行,不准弄虚作假。 6.在实弹射击场时,枪口要始终指向射击方向,不得移动枪支. 7。射击时如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向地段指挥员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严格遵守靶场安全规定。 四、紧急集合场 1.军事技能训练期间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紧急集合训练. 2.紧急集合时全体人员都要参加(除留守人员和伤病员外)。紧急集合地点各连队自定。 3.按规定着装,携带物品另行规定。 4.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严禁喧哗、保持肃静,注意安全。 五、队列训练场 1.队列训练时,应提前10分钟到达操场。 2。在指定的位置整理好着装、队形,向值班员报告. 3.“报告词"应按部队的规定统一实施. 4.训练时要按照指挥员规定的场地、队形进行操练。 5。训练时听到值班员的哨声,所有人员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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