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田煤矿选煤厂主厂房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
中煤建安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
新田煤矿选煤厂主厂房
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
项目名称: 主厂房
文件编号: 72-XTXMB-FA-
受控标识:
实施日期: 2013年 月 日
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永贵能源新田选煤厂项目部
主厂房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审批表(公司)
工程名称
主厂房
文件编号
72-XTXMB-FA-
编制单位、人员
送审日期
2013年4月25日
审核意见:(意见应具体,可附页)
部门
职务
审核人
审核意见
安监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生产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批准意见:(可附页)
总工程师:
日 期:
主厂房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项目经理部会签表
工程名称
主厂房
文件编号
72-XTXMB-FA-
编制单位、人员
送审日期
2013年4月25日
项目相关业务部门会签记录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姓名/日期
技术部门
安全部门
设备部门
材料部门
质检部门
劳资部门
技术副经理
生产副经理
安监副经理
项目经理审核意见:(可附页)
签 名:
日 期:
24 / 24
目录
1、编制依据5
2、工程概况及施工条件5
3、施工总体安排5
4、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7
4.1主要施工方法7
4.2施工工艺7
4.3主要机具及测量仪器8
4.3.1主要机具8
4.3.2测量仪器8
4.4作业条件8
4.5 基坑沟槽爆破方法8
4.5.1、爆破参数设计8
4.5.1.2参数设计8
4.6土方回填方法8
5、质量标准8
5、1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8
5.2土方回填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8
5.3允许偏差项目8
6、质量管理点及控制措施8
7、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8
8.爆破安全专项措施8
8.1、重要部位防护措施8
8.2、安全注意事项8
8.3、技术安全管理方面8
8.4、材料安全管理方面8
土石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1合同及其他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及项目部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1.2主要规范、规程、施工用图纸:
(1)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主厂房工程建筑图、结构图
(3)主要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试行)》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局部修订)
《路桥施工计算手册》(周永兴等编著)
2、工程概况及施工条件
2.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甘棠乡新田煤矿内,该工程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图纸设计,要求独立基础深入第层中风化岩500mm,地基承载力fak=5000KPa。
2.2施工条件
根据总包单位提供的《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及《工业场地竖向布置图》,主厂房基坑开挖前,甲方将场地平整至1238.0m平面,我方将从这个平面向下进行基础开挖,由于本地的地质情况,我方决定采用浅孔松动爆破,再采用龙工300型反铲挖掘机进行清理。
3、施工总体安排
3.1施工准备:现场已经具备基坑土方开挖条件,预计2013年4月30日进行爆破施工。
3.1.1爆破人员准备
工种
数量
测量员
2
技术员
2
安全员
2
挖掘机司机
1
自卸车车司机
4
力工
8
3.1.2机械设备准备
设备名称
数量
挖掘机
1
自卸车
4
3.1.3爆破器材、机具准备
名称
数量
铁锹
6把
洋镐
2把
小白线
2(kg)
水准仪
1台
塔尺5m
1把
钢尺100m
1把
3.2现场布置及流水段施工
3.2.1测量人员先进行轴线控制,再由技术人员进行炮孔布置及每个炮孔深度测定。
3.2.2爆破后,进行基坑开挖,开挖边线放出,用龙工300反铲挖掘机根据工程特点分别从10轴处开始开挖倒退挖除,挖出的土石方用3台自卸汽车运输土方,至甲方指定场区堆放。如下图所示:
3.2.3基础施工结束之后,即开始进行基坑土方回填工作,回填至1238m
然后进行一层梁板柱施工。
4、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
4.1主要施工方法
本工程基础拟采用条形沟槽爆破及机械破碎相结合。爆破位置图:
4.2施工工艺
测量定位放线——爆破孔定位、孔深测量——爆破孔检查——装药、连线——爆破施工——挖掘机挖除——装车外运——人工利用风镐配合设备清理至设计标高——基础验槽——基础施工——基础回填
4.3主要机具及测量仪器
4.3.1主要机具
挖土机械有:挖掘机、液压破碎锤、自卸汽车等。
爆破机具有: 潜孔钻、手风钻、起镙器、雷管等
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头及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等。
4.3.2测量仪器
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及100米钢卷尺等测量仪器。
4.4作业条件
4.4.1总包方提供我方施工工作面,“三通一平”基本完成。
4.4.2土方开挖前,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4.4.3建筑物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4.4.4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4.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做好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4.4.6选择土方机械:本工程准备一台挖掘机、一台液压锤、2台自卸汽车。施工时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及作业条件,及时调整机械的数量以发挥施工机械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4.4.7施工机械运行路线的布置:从10轴处开始开挖倒退挖除,运输土方的车辆在挖掘机两侧装运渣土。
4.4.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及清理工作均应配备人工进行施工。
4.5基坑沟槽爆破方法
爆破前,查明附近必须防护的结构物,距开挖爆破的距离,制定好爆破方案并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
本工程内主要采用浅眼爆破。
4.5.1、爆破参数设计
4.5.1.1、浅孔爆破是指直径为25-75mm,孔深在5m以下,利用延长药包进行爆破的方法。它是工程爆破中的主要方法之一,应用范围广泛。按作业对象及条件,浅眼爆破分三种:台阶式浅眼爆破、岩块的浅眼爆破、掏槽式浅眼爆破;我单位采用掏槽式浅眼爆破。
掏槽式浅眼爆破:主要用于井巷掘进和地表沟渠及桥涵基坑开挖的石方爆破,其特点是仅有一个自由面,因此,首先用掏槽爆破创造新的自由面,或者有时采取成组药包齐发爆破,以获得良好的爆破效果。
4.5.1.2参数设计
我施工基础开挖岩层为砂质泥岩、泥灰岩,属于六类土(次坚石),爆破开挖使用普通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非电雷管、岩石硝铵2#。根据经验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此岩石硝铵2#自由面换算系数取0.90,即两个自由面(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炸药换算系数e取0.9,炸药单位消耗量q取1.6~1.85kg/m3(取1.72kg/m3),现场可通过进行1~2次试爆及周围环境等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以确定合理的系数q值。
最小抵抗线W
最小抵抗线W=(0.5~0.9)H,在此取1.0m。
孔距a和排距b
对于坚硬岩石:孔距a=(0.8~2)W (m);排距b=(0.8~1.2)W (m)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我们取a=0.8w,b=0.8w,炮孔呈梅花形交错布置。
钻孔深度h
钻孔深度决定装药位置和进度要求,对于坚硬岩石h=(1.1~1.15)H,h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适合的数值。
浅眼爆破单孔装药量Q的计算公式
抛掷爆破:Q= e*q*h*a*b(kg) 松动爆破:Q=0.33*e*q*h*a*b(kg)
在此按后式计算。
可用列表法计算几个炮孔的炸药量(供参考),实际以现场测量为准。
表3-1、单孔装药量计算表
孔深(h)
(m)
孔距(a)
(m)
炮孔排距b
(m)
单位耗药量q
(kg/m3)
单孔装药量
(kg)
1.5
1.2
1.2
1.72
1.10
2
1.6
1.6
1.72
2.62
2.25
2
2
1.72
4.59
1
0.8
0.8
1.72
0.32
4.5.1.3、PKPM计算书(以1.5m孔深为例):
依据《路桥施工计算手册》(周永兴等编著):爆破工程
浅孔爆破示意图
浅孔爆破多排布置炮孔时,每个炮孔爆破药量,按下式计算:
松动爆破: Q = 0.33·e·q·a·b·h
其中 Q —— 每个炮孔爆破用药量kg;
e —— 炸药换算系数,这里取0.90;
q —— 炸药单位消耗量,这里取1.72kg/m3;
a —— 炮孔间距,这里取1.20m;
b —— 炮孔排距,这里取1.20m;
h —— 炮孔深度,这里取1.50m;
对于硬岩石,钻孔深度h=H H为阶梯高度(需要爆破的高度)
最小抵抗线W(m)=(0.5~0.9)H
炮孔间距a(m)=(0.8~1.2)W
排拒b(m)=(0.8~1.2)W
炸药种类:岩石硝铵2#
炸药单位消耗领:按土的类别六类土(次坚石),取(1.6~1.85)Kg/m3
由上式可求得每一炮孔抛掷爆破所需用药量:
Q =0.33×0.90×1.72×1.2×1.2×1.5=1.10Kg
(2)、炮眼平面布置
炮眼平面布置示意图
(3)、爆破装药结构示意图
装药结构示意图
(4)、钻眼倾角:90°,垂直孔
4.5.2.1、浅孔爆破施工工艺流程
钻机、空压机就位
布 孔
钻孔
炸药、雷管装填
起爆网络联结
清场、警戒
起 爆
爆破效果分析、参数调整
场地平整、清理
测量、放线
初步爆破方案设计
石碴清运
(1)测量放样
安排专业测量人员,负责工程的测量放样任务。现场放样前进行交底,边坡钻爆前,均需进行边线检查,合格后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场地清理
开挖区边线放样后,采用人工对开挖范围内的无用料、弃料、有害物质等进行全面清理,并按业主指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3)钻孔
本工程主要采用潜孔钻成孔手风钻辅助修整。为起爆均匀,孔应布置为梅花状。钻孔过程中,专人对钻孔的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钻孔质量不合格及孔网参数不符合要求,立即进行返工,直到满足钻孔设计要求。
钻孔前应由施工技术人员按设计的爆破参数进行现场布设,孔位打上桩、标明排孔编号、钻孔深度,并在施工前给钻机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钻孔时要根据先难后易、先边后中、先前后后的原则钻孔,避免钻机移动时压坏已钻好的孔眼。钻机必须摆正位置,保证钻孔方向、钻孔角度、钻深度准确。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进行封口,以防异物落入孔内。
装药前必须检查孔位、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孔内有无堵塞、孔壁是否有掉块以及孔内有无积水。如发现孔位和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处理,进行补孔。孔口周围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
(4)装药
主要采用岩石硝铵2#炸药。装药前应检查炮孔位置、深度及方向是否符合要求,将炮孔中的岩粉、泥浆清除干净。
装药时,应按照规定的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不得投掷,严禁使用铁器,不得用炮棍用力挤压或撞击,防止引起爆炸事故。
堵塞材料应选用及孔壁摩擦作用大、填充易密实、不漏气的土料。填塞应密实,应保证填塞长度和质量。
装药时如发现炮孔内有雨水或少量渗水,应先以高压风吹净积水再装药。
采用反向装药法,将起爆药卷倒置于炮孔底部,使雷管聚能穴口向上(朝炮口方向)这样更充分利用了集能效应,便炸药爆轰更为完全,从而收到更好的爆破效果。必须严格控制每个炮孔的装药量,事先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分组进行,炮孔按排、孔编号,专人负责装药,并在装药过程中检查装药高度。在装药过程中如发现堵塞时应停止装药并及时处理,在未装入雷管或起爆药包等敏感的爆破器材以前,可用木制长杆处理,严禁用钻具处理装药堵塞的钻孔。
堵塞材料使用粘土或砂加粘土,严禁用石块堵塞,为保证堵塞质量每填入0.3m时,用木棍或竹竿捣鼓密实。
(5)爆破
采用非电毫秒微差雷管连网非电起爆。在填塞完毕后,应对爆破进行一次最后检查,并按照规定发出信号,撤离人员设置警戒,方可由专人指挥放炮。为了保证安全起爆,可以采用复式爆破网络。
网路敷设前应对所使用的起爆器材进行检验,网路敷设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并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起爆方法的规定,经检查确认起爆网路完好,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起爆。
爆破指挥人员要在确认周围的安全警戒完成后,方可发出起爆命令。爆破指挥人员严格执行预报、警戒和解除三种统一信号,并由爆破指挥人员统一发出。防护、警戒人员按规定信号执行任务,不得擅离职守。指定专人核对装炮、点炮。起爆后由爆破作业人员检查结束,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信号,撤除防护人员。如发生瞎炮要设立防护标志,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装炮人员应在现场将装药情况、炮眼方向、装药数量交代给处理人员,在对瞎炮孔内的爆破线路、导爆管等检查完好,并检查了瞎炮的抵抗线情况,重新布置警戒后,才能重新起爆。
(6)爆破效果分析、参数调整
根据试爆破、爆破效果,进行装药量的调整,
(7)渣土外运
4.6土方回填方法
4.6.1回填土前,应将基底表面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
4.6.2基础施工完毕后验收合格后进行回填土,回填土采用一台反铲挖掘机装土和15t自卸车运土并配合一台挖掘机进行回填。
4.6.3检验土质:检验各种土石料的粒径否在控制范围内。
4.6.4回填土应分层铺摊。粒径大小均匀。
4.6.5回填土时机械施工不到的地方,应配合人工推土,并用打夯机分层夯打密实。
4.6.6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高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5、质量标准
本土方工程开挖后,将持续到基础施工完毕后才能进行回填施工,因此为保证边坡的稳定性及施工的安全性,土方开挖时要严格控制开挖的深度和宽度。
5、1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
(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
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
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5.2土方回填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
5.2.1保证项目
5.2.1.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5.2.1.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验收后方可回填。
5.2.1.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及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m3,且不应集中。灌砂法的测点为每1000㎡为一个点。
5.3允许偏差项目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顶面标高
+0,-50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质量管理点及控制措施
6.1土方开挖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碎石填补,并夯打密实。
6.1.2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
6.1.3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
6.1.4土方开挖时,要派专人进行指挥。
6.2土方回填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2.1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压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压;坑底有机物或落土等杂物清理不彻底等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检查发现后及时纠正。
6.2.2当实际干密度未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时,应重新进行振、压、夯实;当含水量不够时(即没有达到最优含水率时),应均匀地洒水后再进行振、压、夯实。
6.2.3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及建设单位共同确定。
6.3石方爆破质量控制措施
基坑完工后,应按设计要求,对标高纵、横坡度及边坡进行检查,做好边坡及基底的整修。碎裂块体应全部清除,超挖部份应严格控制填土质量,以防渗水软化。
开挖时采用光面爆破,以使边坡顺直、圆滑、大面平整,边坡上不得有松石、危石,如有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于突出设计边坡线的石块,其凸出尺寸不得大于20cm,若超爆凹进去的部份尺寸也不应大于20cm,对于软质岩石,凸出及凹进去的部分也不得大于10cm,否则将进行处理。
6.4成品保护措施
6.3.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挖运土方时不得碰撞。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6.3.2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7、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
7.1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不得在挖方上侧堆土。
7.2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底部应铺设枕木、钢板或路基垫道,防止作业时下陷。
7.3机械挖土应按顺序进行,合理放坡,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机械倾翻、淹埋等事故。机械倒土不得超出坡沿,以防倾覆。陡坡地段堆土需设专人指挥,严禁在陡坡上转弯。
7.4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机械开挖,挖掘机间距应大于10m,挖掘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车事故。
7.5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
7.6挖掘机、装载机装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挖掘机、装载机在边坡开挖时整机应停靠在安全的位置,防止开挖时机身靠边翻下坡底。
7.7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同时所有车辆和机械驾驶人员要保持很好的视线,指挥信号畅通。
7.8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7.9现场挖掘机、装载机司机、自卸汽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后并持证上岗。
7.10汽车行驶路线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施工应有安全电压的红色警示灯。
7.11现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开挖土方的司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施工。
7.12加强在大雨过后要对基坑边坡进行检测、检查,防止坑壁产生滑坡。
7.13上下基坑设置两道专用的上人梯。
8.爆破安全专项措施
8.1、重要部位防护措施
新田煤矿选煤厂主厂房工程,周边建筑物主要有原煤运输煤皮带机及材料库。在实施土石方工程前,我方会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保护,以防对上述建筑物造成损害。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在爆破之前,将书面通知业主、郑州设计研究院新田选煤厂项目部及监理单位,确定安全区域,悬挂警戒标志,在重要路口设置专门看护人员,撤离警戒线以内的人员(包括材料库棚内的矿方人员)。
2、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看护人员彩旗指挥,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3、炮口方向避让建筑物、加大炮孔密度并少装药,以减少飞石及减小振动。
4、材料库棚窗扇在爆破前应进行拆除;塑钢门用模板进行封挡,以确保建筑物不受损害;
5、距离建筑物最近的岩石,采取液压油锤破碎的方式。
6、我单位拟采用覆盖法减少飞石,具体做法如下图所示:
8.2、安全注意事项
1、人员安全管理方面
(1)爆破作业前须办理爆破作业审批手续,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施工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3)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4)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和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5) 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不得抽烟及携带火源,特别是在放炮工作区域。未经放炮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靠近放炮警戒区域。
爆破人员及警戒人员,均配备对讲机,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爆破区域内的人员在爆破时应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内。
8.3、技术安全管理方面
(1)施工开工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交底签字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2)钻孔施工前,必须检查凿岩机机身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现象,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操作过程中应精力集中,发现有不正常的声响或振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3)钻孔时机具要扶稳扶直,以防钻杆歪曲、折断而造成事故。炮孔方向应尽量避免及临空面垂直,防止出现“冲天炮”。
(4)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5)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安全警戒范围及爆破标识牌(“爆破区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戒线,注明爆破时间、地点及爆破负责人;规定警戒时间并派出警戒人员。
(6)爆破时,根据爆破深度和装药量,设置警戒区域半径不得小于200m;爆破前,必须信号明确,确保警戒区域内无人员逗留并保证所有人员、车辆等避入安全点后方可起爆。
(7)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掩蔽所至起爆点的道路必须畅通。
(8)爆破时必须有专人清点爆破次数,爆破结束后及引爆数量对比,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如果有瞎炮,必须有当班人员及时处理。
(9)炮响完后,20分钟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且最少应有两人巡视爆破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施工人员解除警戒后方可进入现场。
(10)在电爆网路敷设完毕,并确认人员已撤离至安全地区后用欧姆表或爆破电桥检查网路,所测电阻及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检测电雷管和线路应使用欧姆表、爆破电桥等爆破专用仪表,严禁用其他电源在施工现场做通路试验。检测时,最大输出电流值不得大于30mA。
(11)爆破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已接好的各主线、支线端头解开并分别用绝缘胶布包好。
(12)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爆破。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13)瞎炮处理:如由接触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后再起爆;可在距原炮孔60cm处另外打一平行炮眼,然后装药起爆;严禁拉或拔电雷管的导线,严禁在炮孔内掏、挖出炸药;在瞎炮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交班前必须将漏炮、瞎炮处理完毕。
(14)控制飞石的措施:设计合理,测量验收严格,避免单耗失控,是控制飞石危害的基础工作;避免过量装药,采用橡皮网或竹笆网铺盖爆区上面压砂袋等措施;保证堵塞质量,不但要保证堵塞长度,而且要保证堵塞密实;多排爆破时要选择合理的延迟时间,防止因前排带炮(后冲),造成后排最小抵抗线大小及方向失控。
8.4、材料安全管理方面
(1)爆破材料的装卸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有摩擦、振动、撞击、抛掷、转倒、坠落发生。爆炸材料必须专车运输,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拉机等不合要求的车辆,炸药及雷管、导火索、传爆线以及不同敏感度的炸药不得同车运输。
(2)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运输,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如用柴油车运输时,应由防火星措施。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不得放钢铁工具,装载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装载高度不应超过车厢,并应用绳子捆紧,走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
(3)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烟火、火焰、蒸汽及其他高温场所、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大型建筑物、民房、桥梁、铁路200m以上;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最小间距不得小于50m。
(4)领用爆破材料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炸药和雷管必须由炮工在白天领用,并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衣袋中携带爆破材料。保管和领用人员必须当面点数签收,领用人员必须亲自送往现场,途中不得转手。每人携带药量不得超过20kg,带药人之间的距离应在15m以上。
(5)放炮器应专人保管,电源应由专人控制,闸刀箱应上锁,放炮前严禁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导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其绝缘性能及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进行电阻和绝缘检查。导线连接时应防止错接、漏接或接触地面,不得利用水或大地作为电爆网路的回路。
(6)爆破器材保管员(发放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7)炸药拆箱应在仓库的殉爆安全距离外进行,拆箱时严禁用力敲打。
(8)爆破后剩余的炸药、雷管应分别存入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每天完成爆破后,剩余炸药都由民爆公司清理出场地,按规定进行储存。
(9)爆破器材试验员负责进行爆破器材的检验工作。爆破材料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严格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先试验确认质量及性能,不合格的坚决报废,炸药受潮的不用。
(10)做好爆破器材的回收管理工作,严禁焚烧爆破器材和材料;对过期或质量有问题的爆破器材应进行检验。销毁的数量和措施应报爆破工作领导批准,并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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