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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考勤管理规定(试行)
考勤管理规定(试行)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对教职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职工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工作,特制定《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工作时间规定
1、行政、教学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8:00至晚17:00(冬季16:40)。
2、舍务老师、保卫、后勤保障等特殊岗位:实行倒班工作制(上班一天一宿,休息一天一宿),工作时间为早8:00至次日早8:00。
二、打卡(指纹机)、刷卡(校园卡)时间及规定
(一)打卡时间规定
1、教职员工
早7:50前,中午11:30-13:00之间,晚17:00-18:00(冬季16:40)之间打卡;
2、特殊班制岗位
舍务老师、保卫、后勤保障等需倒班的人员:
早7:50之前,中午11:30-13:00之间,晚17:00-18:00之间,次日早8:00后打卡。
图书馆值班人员:早7:50之前,中午11:30-13:00之间,晚17:00-18:00之间,下晚班后打卡。
3、上、下班打卡浮动时间为1个小时,过早或过晚打卡都按非正常打卡处理。
(二)打卡、刷卡规定
1、有效打卡(听到“谢谢”声即可)规定为一次,禁止多次重复打卡,既影响别人打卡,又给数据导出带来不便。
2、教职工上、下班及平时出入校园门禁时必须刷卡通过,保卫当班人员不能私自给出入校园门禁者提供方便,否则按违规处理,初次提出严重警告,两次及以上每人罚款20元。
3、校园卡实行一人一卡制,持卡人不得将卡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使用他人校园卡,否则按违规处理,初次提出严重警告,两次及以上扣罚当事人20元。
4、严禁持卡人刷卡,其他人尾随跟进,否则按违规处理,初次提出严重警告,两次及以上扣罚后者20元。
5、院领导、符合国家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中层以上干部、教授和副教授可以不打卡。但请假休假必须履行请假相关手续。
6、为了方便教职工打卡,从此规定执行日期起,在学院内任何一台卡机打卡都有效。
三、考勤管理规定
1、采用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教职工的出勤情况。
2、部门教职工班制设定、变动均须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审批。
3、所有教职工出勤必须按规定打卡。加班、连班、值班及其它临时规定的上下班也必须打卡。
4、如工作需要用卡机,关机时应先关电源后拔电线。
5、指纹不识别情况,在下次打卡时间到来之前到人事处备案,由人事处进行处理。
6、请假、串休、公出(司机出车必须有出车证明)等必须在12小时内填写《考勤审批单》(见附件1),审批人在收到《考勤审批单》后12小时内审批完毕,签字后报到人事处备案。
7、教职工忘打卡情况,每月以2次(含2次)为上限(不能出现在一个工作日中的2次)。无需补考勤单,月末考勤打卡记录导出时,对全月超过两次以上漏打卡记录,按规定扣款。
8、请假、公出等工作时间进出校园均须打卡,且刷卡出入校门,由门卫人员进行监督。
9、未出勤、迟到、早退情况,不得以漏打卡为名填报考勤单。若有此类现象发生将以旷工论处。
10、班车迟到情况由班车管理部门及车长向人事处提交车次及乘坐员工名单。
11、考勤机故障或异地开会情况由考勤机管理部门负责人向人事处提交说明及员工名单,教职工不必再提交《考勤审批单》。
12、人事处考勤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兼职考勤员须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核查考勤情况,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13、每月考勤日期为月初1日到月末最后一天,于次月4日前上报上月本部门《考勤汇总表》(见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处作为发放工资的参考标准。
14、考勤员负有向上级(越级)及人事处真实反映考勤情况的责任。
15、监察室、网络中心、院办及人事处负责检查或抽查员工的打卡及刷卡情况。
16、人事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打卡及刷卡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在QQ群中进行公布。
四、迟到、早退及旷工规定
1、超过上班打卡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日计算。
2、下班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打卡者为早退;下班提前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日计算。
3、班车晚点是教职工申报迟到的唯一客观理由,当日乘坐班车人员以班车车长提供名单且经班车司机签字证明为准,报到人事处。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上班超过30分钟未打卡或提前30分钟以上(不含30分钟)下班者。
2)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
3)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不到岗者。
4)未按规定销假者。
5)打架斗殴违纪造成缺勤者。
6)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缺勤者。
7)病、事假超过期限,未办理待岗离职手续者。
五、处罚规定
1、部门员工班制设定、变动情况,不报人事处所造成的后果由部门相关负责人承担,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20-50元。
2、教职工每月漏打卡以2次为上限,超过一次若是早或晚上漏打卡扣款30元,若是中午漏打卡扣10元。
3、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全年迟到和早退累计达7次者予以降职或辞退。
4、旷工一日按1.5倍日工资处罚。
六、请假及审批
1、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休假。受客观因素影响部门领导批准但无法提前办手续的,由部门主管或考勤员在休假结束前代办或员工本人上班首日补办手续,否则不予认可,并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2、请假少于3天须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须由部门主管领导、主管院长审批。
3、相关领导不在校内无法签字情况下,须持《考勤审批单》到人事处备案,领导签字后再将《考勤审批单》交到人事处,但不得晚于备案后5日及考勤汇总时间。特殊情况由人事处酌情处理。
4、病假须提供正规医院的诊断书证明。
5、婚假: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7天(连续计算假期,含法定节日和双休日)。
6、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连续计算假期),需提供证明。
7、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提供死亡证明,给假三天。
8、工伤假须提供有关部门的工伤鉴定。
9、需要提供有效证明的假单若不能提交者均按事假计算。
10、超过7天的假期,部门须提交由主管院长审批的书面申请,如没有任何手续,发生自动离职现象,对由此引发的工作和经济损失,由部门领导和考勤员负全责。
11、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如需续假,必须按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执行。
1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主管领导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七、人事处考勤管理人员职责
1、考勤数据下载。
2、确保考勤机时间准确。
3、考勤机维护及联系维修。
4、考勤原始数据备档。
5、抽查各部门的考勤记录情况。
八、考勤机的管理
1、部门领导为考勤机负责人。负责考勤机日常管理与保管,不准不相关人员操作或损毁。
2、监督打卡情况,杜绝违规操作。
3、考勤机出现故障,考勤机责任人应在半小时内联系维修。
4、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人事处所有,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人 事 处
201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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