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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宽二期烟囱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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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宽二期烟囱工程招标文件 山东双良恒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项目(二期) 烟囱建筑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H-EPC-07-002 招标人:山东双良恒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7月·济南 投标邀请书 ********************公司 : 1.招标条件 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项目(二期)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B15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总承包方为山东双良恒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项目(二期)建筑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项目(二期)烟囱建筑施工 建设单位: 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肥城市高新区工业三路314号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院内 建筑面积:实际数据以图纸为准。 要求工期:2016年7月28日开工, 2016年8月18日烟囱基础出零米;2016年11月30日前烟囱外筒施工完成具备内筒施工条件。 2.2招标范围:招标图纸、技术要求及补充说明中的所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各投标单位于2016年7月15日16:00前山东双良恒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领取图纸,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整),投标完成后,交回完整图纸后,押金退还。标书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4.2山东双良恒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1号楼19层、20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6 年07月18日前以传真或邮件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双良恒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1号楼19层、20层。 联系人: 于军、高石彬、张成栋、陈晓光 电 话:0531— 58775291 58775275 承 诺 书 山东双良恒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贵公司《招标邀请书》我方收悉,已认真进行阅读,充分理解其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愿意在业务履行中认真遵守。 为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我公司自愿承诺如下,并在及贵公司的业务交往过程中自觉遵守: 1、我公司在及贵公司发生业务过程中,保证真实地公开业务的相关信息(价格信息、性能信息、公开的技术信息等),确保公开、透明、公平交易。 2、我公司保证不采取不正当手段对贵公司业务人员施加压力和影响以促成业务。 3、我公司保证向贵公司提供的设备(技术或服务)在同行业、同规格、同品质的情况下价格最为公平合理,并保证在同等价格下为市场最优品质,决不以次充好。 4、我公司在及贵公司交往过程中,如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有违规或违纪的现象,我公司将如实向贵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决不隐瞒。 5、我公司 及贵公司发生业务过程中或曾发生的业务中,如被发现有不正当促成业务或弄虚作假的行为,我公司将全力配合贵公司进行查处,并愿意承担我方的相应责任。 6、本《承诺书》作为我公司及贵公司签约合同的一部分,及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相关的经济和其它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签字: 日期 :二〇一六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1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1 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1 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1 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 第六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 第七章资格审查部分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 标 须 知 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 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烟囱建筑工程 2 建设地点 山东省肥城市高新区工业三路314号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院内 3 招标人 山东双良恒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4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验评标准。质量标准为合格,如达不到以上要求,轻者中标人无偿返工处理,重者立即解除合同,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招标人有权重新寻找施工单位。 6 工期 2016年7月28日开工,2016年11月30日完工 7 项目概况 1、烟囱高:117.0米,±0.000外半径:6.85米、内半径:6.35米,117.0米处:外半径:3.5米、外半径:3.2米,基础埋深:-3.7米,筒身混凝土强度等级:32.0m以下为C40;32.0m~117.0m为C35;基础C35;垫层采用C15混凝土。详细施工做法见招标图纸。 2、含 LED导航灯,避雷设施齐全,烟囱上面刷色标,下部设计彩绘,图案满足业主方要求。(烟囱色标、彩绘由投标方拿出自己的方案,单独报价,报业主确认) 8 招标范围 详见7.1条报价范围和7.2条件补充说明 9 技术要求: 建筑做法及 要求 详见招标图 10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总价一次性包死。 11 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完成进度付款,每月按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的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并验收合格,按审计量的60%进行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合同价款70%的建筑专用发票,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审计审核完成,开具剩余发票挂账后再付审计后工程总金额的10%,剩余未付款部分留作质保金,质保期24个月,工程投用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付10%,工程投用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后付10%。 付款形式:采用电汇或承兑汇票形式。 12 招标资料发售时间及地点 统一电子文件发送。 1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14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5 招标资料售价 标书费¥1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16 中标服务费 无 17 投标保证金 无 1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工程预算书及详细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否则投标无效)。 19 踏勘现场时间 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时 21 开标时间 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时 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山东双良恒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9层大会议室 24 招标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双良恒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1号楼19、20层 邮 编:250101 联 系 人:于军、陈晓光 联系电话:5 传 真:8 电子邮箱: 技术联系人:高石彬 联系电话:0531— 工程设总:张成栋 联系电话:0531— 25 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 无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除投标须知表规定外 1.1 招标依据: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 1.2 现场情况: 1.2.1本次招标,包含由施工方提供由箱变到施工现场的施工电缆。 1.2.2水自行解决。 1.2.3施工前电表要在校验部门进行校验合格后,方可接电。 1.2.4中标人办理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安检、质检、开工手续,并缴纳2.6%的劳保基金及建设局等所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 1.2.5现场维护(蓝色彩钢围挡)、塔吊安监由中标方负责。没进行安监及现场维护验收的,不能开工,加工区、办公区地面必须硬化。 1.2.6开工手续的办理及规费的交纳,由中标方负责,规费含在报价中。不按规定交纳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1.2.7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 1.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此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不允许投标人挂靠施工企业,如发现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4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1.5 以本工程图纸和国家、地方和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投标依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适合本工程的相应资质。 2.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各种证书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另再单独密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 2.2.1开标时,投标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网上银行转账凭证参加开标会议。 2.2.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合同的情况。详细资料包括:建设单位、工程规模、质量等级、业主联系电话等。 2.2.3 负责本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及组织机构主要成员的简历及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情况,出具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等,出具反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同类工程业绩的证明。 2.2.4提供完成本工程建设的主要施工及测试设备情况。 3、踏勘现场 3.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因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 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前目录中所示的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和投标须知表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 7、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 7.1报价范围和依据: 7.1.1 报价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热电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烟囱(外筒及基础)建筑工程施工,包括土石方及施工降水;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埋件工程等;含 LED导航灯,避雷设施齐全,烟囱上面刷色标,下部设计彩绘,图案满足业主方要求。(烟囱色标、彩绘由投标方拿出自己的方案,单独报价,报业主确认) 报价依据:执行200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参考2012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泰安市价目表》、《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泰安市价目表》。 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发标之日前的标准定额及有关调整文件。投标企业报价要按照计算规则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计算,计算时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企业现状,计算出企业报价的个别成本,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税金的内容和费率进行修改变动,其他可竞争费用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本工程投标人包工包料,各投标人应根据目前市场情况自主报价。 将来图纸出现优化调整,调整额价钱在合同总额的10%以内不予调整!超出10%以外部分按报价规定中的定额进行报价,承诺下浮比例 (不低于10%),结算时按报出承诺的下浮比例进行下浮。 7.1.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及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1.3 按照规范要求,每分项工程完成后须内、外部监督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否则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应用于本工程中的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及抽检合格报告,投标人提供的在建设过程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在正规厂家进行采购具备合格证及抽检合格报告、质检报告的优质国标材料。并经工程监管部门验证同意,无产品合格证或关键指标检验不达标不得应用于工程中,检验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1.4中标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由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得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7.1.5对材料进行的复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在外部取得的检验证书及我单位复检结果有出入时,若招标人检验合格而外部检验不合格,以外部检验结果为准;若招标人检验不合格而外部检验合格就要以招标人复检结果为准。 7.1.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1.7本工程必须考虑到对施工现场的维护,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现场要求实施,办公设施必须是复合板房,此项费用考虑到施工报价中。 7.2补充说明: 7.2.1各施工项报价包括障碍物及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及土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堆放、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内容,有隐蔽工程的施工方一定保留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必须有参照物),以便审计审查,如因影像资料资料不全对工程结算造成影响,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本次施工技术说明外,其它均按招标文件图纸要求。 7.2.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按照肥城市建设局要求高标准执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要求。 施工区域及周围现场进行挖填平衡,平整压实,满足施工期间运输、堆放材料、排水等各项功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土方、建筑垃圾按要求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影响施工的所有障碍物,并配合甲方搞好周邻关系。 ①本工程所有平立网均要求采用阻燃网。 ②本工程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和配电箱区域均需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 ③施工期间必须采取硬化施工地面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防尘网覆盖土方等措施保证扬尘得到较好治理。 ④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简易冲水式小便厕所。 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讲评台和安全漫画。 除以上要求外,其他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⑦工程报价包括土方运输、区安全文明封闭施工(其中新增围挡采用新的蓝色彩钢,现有场地已有大量围挡无需安装,但需修复维护)。本工程不包括桩基础部分,报价包括本工程施工发生的各项应有的费用:破桩头费用、场地清理、障碍物拆除并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基槽开挖、降排水、图纸标示的各项施工内容、施工产生的垃圾及余土清理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平整等工作内容,以及该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材料试验费、水电系统调试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税金和保险费、措施项目费、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电费单价按照市场价,按月结算,中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及其他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7.2.3施工及材料要求:按照规范要求,每分项工程完成后须内、外部监督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否则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应用于本工程中的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及抽检合格报告,并经工程监管部门验证同意,无产品合格证或关键指标检验不达标不得应用于工程中。如涉及钢筋材料推荐使用济钢、邯钢、莱钢等大钢厂产品(需符合单位重量指标),原材需进行见证取样分别内、外检验,外检合格、内检不合格的须双倍取样进行内部复检,仍不合格退场处理;灌浆料为正规厂家生产。 7.2.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图纸要求,中标人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及,制定施工进度,由施工所在单位认可,严格按进度考核,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7.2.5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目视化管理工作,做好人员、材料管理,制作围挡、临时料场、厕所、“八牌两图”等。 7.3工程结算: 7.3.1本工程结算方式:本工程招标报价范围含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所有相关内容,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招标人要求施工的设计文件、招标资料及合同未提及的增加及变更项目。本工程一口价结算、不考虑价格浮动的影响。 工程变更增减部分的结算:变更工程造价(预算价)10%以内自行消化不予增减。变更工程造价(预算价)在中标价格10%以上则统一按招标人预算承诺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浮结算。 7.3.2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变更招标工程范围和数量的权力。 7.3.3投标人必须以招标人和设计院认可的设计图纸为准,如有任何变动,必须报招标人审批。 7.3.4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所报价格进行审查和澄清的权力。 7.3.5投标人依据自身条件可能提供给招标人的优惠条件,作为评标的参考。 7.4投标文件所涉及费用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文件以及及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及中文。 8.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作为评标重要的依据)、资格审查部分共三部分组成。 9.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9.2.3投标函; 9.2.4投标一览表; 9.2.5投标报价说明; 9.2.6报价汇总表; 9.2.7预算书; 9.2.8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9.2.9其它资料。 9.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3.1施工组织设计; 9.3.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9.4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4.1资格审查申请书; 9.4.2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9.4.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项数可根据情况增加)。 11、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有效期为前须知表中规定的时间,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及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保证金(此项无!) 13.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电汇或现金形式。 13.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作废标处理。 13.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及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中标人持本工程合同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 13.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5.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修正标价; 13.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3.5.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13.5.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4.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顺序填写(应胶装)。 15.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5.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5.3.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5.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2)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 (3)工程名称:; (4)年月日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5.3.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完好。 15.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务必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0.1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5.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递时间及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16.2招标人可按本投标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6.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7、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 18.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8.4开标后所有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六、开 标 19、开标 19.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9.2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本章2.2条要求的资料出席开标会议。 19.3开标会议在监标人监督下,对投标人法定代理人以及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进行验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以开封。 19.4开标时,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和工作人员一起当众检查并宣布检查结果;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9.5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0、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0.1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0.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0.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0.2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七、评 标 21、评标委员会及评标 2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1.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2、评标过程的保密 2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施工组织设计作为评标重要的依据)。 2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4.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4.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不会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下列情况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4.2.1无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4.2.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2.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4.2.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4.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2.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如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24.3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5.1.2当单价及数量的乘积及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6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7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业绩等进行评价,以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条件。 26.7.1评标办法说明 1、评标办法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评标基本原则: (1)、竞争优先; (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3)、信誉高、价格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先进可行; (4)、正当竞争、规范性及灵活性相结合; (5)、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择优选定中标候选人。 26.7.2 招标人和随机抽取的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 26.7.3主要评审内容: (1)工程质量; (2)施工工期; (3)投标报价; (4)施工组织设计; (5)投标人及注册建造师业绩等。 26.7.4评标委员会在审核评审后,在投标人中推荐选出中标候选人。 26.7.5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主要条件,但最低报价不保证中标。 八、合同的授予 27、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28、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9、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共同盖章后生效。 29.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9.3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招标人及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承包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 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及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及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及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及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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