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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湾灯塔酒店围填海工程及海口湾大剧院围填海工程设计招标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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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招标文件 海口湾灯塔酒店围填海工程及 海口湾大剧院围填海工程设计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代理公司: 编制时间: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2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2 二 投标须知……………………………………………………………3 第二章 项目说明书 ………………………………………………………11 一 工作内容 …………………………………………………………11 二 报价说明 …………………………………………………………11 三 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 ……………………………………………1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 第四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24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以上招标范围为暂定,具体将根据设计方案的变化进行调整,最终以发改局审批概算为准。 2 资金来源 开行贷款及政府投资。 3 投标人的 合格条件 详见符合性审查标准。 4 投标保证金 2万元人民币;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8年3月12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为准,严禁代交代缴。 5 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 6 标前答疑 投标人须于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视具体情况统一解答或书面答复。 7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 份)。 提交地点: 海口市城建大厦六楼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 递交时间: 另行通知。 8 投标费用 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予以补偿。 9 开 标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市城建大楼六楼海口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0 评 标 采用综合评分法。 11 公证费用 中标单位按相关收费标准支付本次招标的公证费用。 12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二、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海口湾灯塔酒店围填海工程及海口湾大剧院围填海工程。 2.工程概况: 海口湾灯塔酒店填海面积约为30公顷,工程费用约24759.25万元;海口湾大剧院围填海工程填海面积约为6.7公顷,工程费用约9608万元。两个项目合为一个标段。 3. 资金来源 本次设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及能力方可通过符合性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数额提供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帐形式。 5.3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证明是以收款人到帐时间证明为准。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投标人须按要求办理完相关财务退款手续,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 现场踏勘 6.1 现场踏勘安排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 项。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6.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为了踏勘目的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 标前答疑 7.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2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7.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予以补偿。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项目说明书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9.2 招标文件除以上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和有效的答疑纪要或其它有效的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海口市城建大楼六楼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须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时签字确认。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时签字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 12. 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汉语语言。 12.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函 (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投标人资质; B投标人业绩; C主要设计人员构成; D投标人信誉。 其他内容不设标准格式。 1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见第三章的规定。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用A4纸张装订整齐,用不易撕破的不透明纸包装。 15.2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正本”和“副本”份数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同时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15.4 如果投标文件内外层包封没有按规定密封及标注,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保存。 16.2对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6.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等,都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7.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作必要澄清或者说明的除外。 17.4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以任何方式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代为签字盖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开标和评标 18 .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到场监督。 19.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过程如下: 19.1首先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 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2 资质等级 国内甲级水运工程设计资质 3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19.2评委按标段顺序根据《评分细则》依次进行评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19.3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评分子项的得分,各评分子项的分值之和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1.定标原则 21.1得分最高的单位即为中标人。 21.2如果有两家以上的投标人总得分相同,则以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序;如果商务标得分也相同,则以抽签决定排序。 21.3 如果总得分和报价都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2. 中标下浮率及中标价 22.1 取评标基准下浮率与中标人投报下浮率两者中的低值为中标下浮率。 22.2 中标价计价基数暂按招标工程标的的造价计算,最终以市发改局审批的概预算价为准。 2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须知第15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第二章 项目说明书 一、工作内容 海口湾灯塔酒店填海面积约为30公顷,工程费用约24759.25万元;海口湾大剧院围填海工程填海面积约为6.7公顷,工程费用约9608万元。两个项目合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以上招标范围为暂定,具体将根据设计方案的变化进行调整,最终以发改局审批概算为准。 二、报价说明 本次设计投标报价为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10.00%(含)~-20.00%(含)以内报价有效,不在此范围的报价无效。 三、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 确定中标人后提供相关设计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设计投标文件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投标人承担的项目情况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 七、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及设计业绩 八、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其他内容不设标准格式 (一)商务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方签署本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职 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 致: 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招标答疑纪要),我方同意响应招标文件,承担上述工程的设计工作,所递交的投标书的投标报价为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取费标准予以下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设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要求的设计工作,同时移交工程设计的所有资料。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部分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电话 传真 企业资质级别 营业执照 设计经历 拟投入本项目 设计人员 总 人 数: 人 其中技术人员: 人 行政人员: 人 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投标人综合业绩: 二、 2003~2007年投标人承担的项目情况 序号 业主单位 项目 名称 工程 规模 投资额(万元) 设计费(万元) 设计 周期 备注 注:1. 投标人须附所签订的设计合同(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应在备注栏内填写项目进展情况。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 序号 人 员 安 排 姓名 性别 所学专业 现任职务及职称 备注 四、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及设计业绩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简历及设计业绩: 五、 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拟在设计中担任的岗位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学制 年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参加设计的工程项目名称 岗 位 备注 第四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 设计周期 设计合同签订之日为周期起算时间,周期终止时间为提交图纸成品日期(有关部门审查图纸所占的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二、 设计费 2.1 本工程设计取费费率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计取后,再按该项目中标下浮率予以下浮。 2.2 投标人应根据海南市场情况及本文件要求,对报价进行适当下浮, 下浮值以百分比表示。 2.3 设计费支付方法为:详见补充条款。 2.4 对于超过设计范围的补充设计和增加设计深度以及减少已定的设计量,应对增加的部分付出的劳务给予补偿,对于设计范围的减少应协商确定报酬的给付。因政府政策性影响,造成设计变更增加工作量的不作补偿。 三、 设计文件内容要求 3.1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设计成果资料1式16份(政府部门需要、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评审及施工图审查需要的份数另加)。用于:项目管理机构6份、监理单位2份、施工单位8份。 3.2按设计工作大纲规定的时间提供进行招标工作所需的本工程项目各标段(按建设单位划分的施工标段)的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及所需的技术规范。 3.3设计造价文件要求 (1)设计图纸含初步设计图、施工图、报建图,概、预算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批复、施工图预算和批复、工程量清单,并提供上述相关设计文件的电子文件光盘2份(DWG、EXCEL、WORD格式)。 (2)要求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时提交和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主要材料工程数量表、设备清单、数量及询价资料,编制好材料设备估算计算书和说明书。 (3)设计单位须努力提高投资估(概、预)算的准确性,认真分析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自然条件、生产工艺和施工条件、价格变动因素等),使估(概、预)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合理地反映施工条件,合理估算工程造价,并和工程量清单相对应。如果出现设计(概)预算缺漏项引起投资(概)预算不足,则按超过部分的10%罚扣设计费,最高罚款限额为设计费的50%。 3.4本工程项目中,设计单位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但是,可以建议性地将特殊材料开列推荐短名单(不少于5家)。 3.5由于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设计单位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工程事故或延误时间时,设计单位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制订处罚规定(责任追究措施由设计合同确定)。 四、 双方责任 4.1 发包人责任 (1) 发包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7)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8)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4.2 设计人责任 (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5)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 第 2 页 5.3 提交设计文件时间要求:另行约定。 5.4设计人必须严格遵守设计文件提供的时间,如因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文件延迟交付,则除5.2规定的违约责任外,每天处以人民币2000元罚款,如延迟时间超过20日,则发包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 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负责。 5.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发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不含交通条件),不另外增加设计费用,不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假定工期为一年,超过一年,则另行协商)。 5.6 除了合同规定的设计人义务外,设计人还须参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审查会议,设计人还需负责协助办理图纸审查手续(费用由发包人洽谈、支付),若图纸审查不合格, 设计人须无条件返工设计, 并承担图审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5.7设计人努力做好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经批准后实行限额设计,设计预算超出总概算,则按超过金额的5%核减设计费。如总概算或是设计预算因较大的缺项漏项造成发包方的损失(如融资风险、行政审批风险等),按缺项漏项金额的5%核减设计费(因非乙方原因,如增加项目内容、因政府要求等而造成的投资增加不包括在内)。 5.8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根据工程进展的缓急轻重情况,在问题提出后不得超过5日内提供书面变更(重大设计变更5日内提出书面解决意见)。凡涉及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签字批准,否则,按4.2条以造成发包方损失处理。 5.9 双方商定,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10 除规定的图纸资料外,设计人竣工验收时向发包方提供设计资料电子文件3套(含全部设计变更文件)。 5.11设计文件中依据的设计规范、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地方标准图及各类相关数据、资料由设计单位负责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供2套齐备的资料,以便指导施工,列于设计报价中。 5.12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为完成设计合同内的设计内容而进行的咨询、对外洽谈、国内外技术考察及各类科研课题研究而发生的费用,由设计单位承担,列于设计报价中。 5.13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要加强与规划部门的沟通,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规划报建的要求,同时必须全力配合发包人进行规划报建、图纸审查等工作。 附件1评标细则 序号 评分内容 细则 1 报价(30分) 在国家取费标准的基础上,按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得分=30×(1-|投标价-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 2 业绩(35分) 1、业绩以200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的水运工程(项目设计内容必须含有围海造地或陆域形成)合同为准进行打分: 项目投资在100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5分; 项目投资在50000万元(含)至100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 项目投资在500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最高得分30分(以合同为准,原件备查) 2、投标人在海南省内具有水运工程(项目设计内容必须含有围海造地或陆域形成)业绩单项70000万以上者可另得5分,没有不得分。 3 获奖(15分) (1)200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水运工程设计获得国家级奖项每项得3分,部级奖项每项得2分,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最高10分。 (2)200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海南省设计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可另得5分,没有不得分。 4 信誉(5分) 投标人自2003年以来连续五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得5分,连续四年获得的得3分,连续三年获得的的1分,其他不得分。 5 技术负责人(5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教授级高工得5分,高级工程师得3分,工程师得1分,其他不得分。 6 认证(3分)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项齐全者得3分,仅有二项者得2分,仅有一项者得1分,没有不得分。 7 服务配合(5分) 投标申请人为海南省单位或在海南省设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指海南分院或分公司) 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8 文件规范性(2分) 要求: 标书书写必须文字清晰、内容完整、规范、装订整齐,观感好,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打分原则:完全满足要求得2分,不完全满足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减分。 备注:上述材料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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