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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通病治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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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通病治理 节能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通病治理 第一篇 节能分部工程 n 关于节能的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 n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007-10-01实施 n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2005-03-01实施 n 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DB13(J)/T116-2011》2011-05-01实施 n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2011》2011-10-01实施 n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09》2009-11-01实施 n 《民 用 建 筑 节 能 条 例》国务院令第 530 号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n 《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n 节能工程重点检查内容 n 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建筑节能材料、技术资料、实体检验、节能工程的验收 n 下面就节能监督检查内容及容易存在问题和大家一起探讨 n 节能工程重点检查内容 n 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建筑节能材料、技术资料、实体检验、节能工程的验收 n 下面就节能监督检查内容及容易存在问题和大家一起探讨 一 参建单位质量行为 n 1、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同时应提供工程《热工计算书》、节能备案登记表。节能备案表登记内容应及施工设计文件一致。 n 2、节能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具有省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或市建设局准许使用的证明文件。 n 3、从事民用建筑节能检测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并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 n n 易存在问题:采暖方式 变更新旧节能备案登记表内容不一致,且新表未注明旧表作废; n 使用的QCB无备案证; n 图审答复中的保温材料及现场试验报告注明材料不一致; n 4、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n 易存在问题:材料检验指标不全(主要是燃烧性能例如防火隔离带 )公共部分 楼梯间、隔墙等保温材料未做,有的材料变更没有设计变更 n 5、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理。墙体、屋面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 告 n 6、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n 易存在问题: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按没有节能篇章或者内容不全,项目负责人监理总监不签字 或签字不全等 n 7、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n 易存在问题:门窗玻璃(设计为Low-e玻璃,实际为白玻)改变;阳台保温板厚度不够;幕墙节能未按设计要求做 二 节能建筑材料 n 1、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在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使用列入国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n 易出问题:节能材料不备案,无产品合格证 n 2、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墙体、屋面、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n 易出现问题:检验批次不够,检验项目不全漏项 n 3、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要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后纳入工程技术档案;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4、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相关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n 易出问题:材料检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燃烧性能检验报告为异地检验,违反不允许检测机构跨行政区域开展见证取样检测业务规定),有的不见证取样不做试验 n 5、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三 节能工程实体质量 n 1、墙体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及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及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及混凝土粘结应牢固。 3、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及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及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n 易出问题:保温板粘贴不牢,铆钉数量少,女儿墙处保温表面防水措施不到位。外墙隔热保温层空鼓、开裂、脱层引起窗口周围、窗角、女儿墙部分、保温板及非保温墙体的结合部出现裂缝 n 4、外墙或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n 易出问题:门窗四周保温不闭合 四 节能工程技术资料 n 1、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具体项目包括: n 墙体节能工程:保温板粘结或固定;锚墙体热桥部位处理,被封闭的保温材料的厚度等。 n 幕墙节能工程:幕墙周边及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构造缝、结构缝;隔汽层;热桥部位、断热节点等;。 n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基层,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屋面热桥部位;隔气层。 n 地面节能工程 n 基层;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保温材料粘结;隔断热桥部位。 n 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及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及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n 3、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n 4、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进行抽查 n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主要材料、设备、构件和部品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检验记录;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等及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五 节能工程实体检验 n 1、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 n 2、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 n 3、保温板材及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n 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n 5、外墙外保温工程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时,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 六 节能工程的验收 n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n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的要求,: n 3、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查验,验收报告中应当有民用建筑节能专项内容。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 建筑装饰装修 n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发布的《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分十个子分部: n 地面 抹灰 门窗 吊顶 轻质隔墙 饰面板(砖) 幕墙 涂饰 裱糊及软包 细部 n 下面就装饰装修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治理及防治做一探讨。 混凝土楼梯外观缺陷 n 通病现象 n 楼梯步级高度不均匀; n 楼梯栏板两端高度不一致; n 楼梯板厚薄不均匀,结构尺寸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规定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n 5.2.10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 n 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 n 踏步面层应做防滑处理,齿角应整齐,防护条应顺直、牢固。 原因分析 n 结构设计标高及实际标高不一致,结构阶段楼梯定位放线时,没有以楼梯装饰完成面作为基准; n 楼梯放线时,没有考虑相邻楼板厚度、装饰层厚度不一致等因素产生的影响; n 施工放线操作程序不当,形成楼梯建筑完成面外观缺陷 预防措施 n 结构梯级地板轮廓控制线: n 楼梯踏步分级弹线,应以楼梯段两端平台装饰完成面标高及楼梯段两端踏步位置为依据,弹出楼面装饰完成面分级斜线,并作为控制基线,弹出平行于基准线的板底斜线。 n 楼梯分级: n 按楼面装饰完成面标高为依据进行楼梯分级。 n 楼梯扶手高度应从踏步装饰完成面的踏步前缘线起算不宜少于0.9m 厕浴、厨房、阳台排水不顺畅,倒泛水入室内地面 n 通病现象 n 排水不畅,积水; n 出现倒泛水; n 长期积水,导致渗漏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n 3.0.18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及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n 4.9.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及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原因分析 n 相邻地面没有设置标高差; n 地漏标高不当,排水口标高高于或等于地面标高; n 地面坡度不够或排水坡向不正确 预防措施 n 外地面、厕浴间、厨房、外阳台地面标高应比相连室内地面低20~50 mm; n 模板安装时,厕浴间、厨房、外阳台地面楼板标高应按设计要求相应降低; n 抹地面水泥砂浆前,以地漏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按1%~3%的坡度找坡,保证排水畅顺。 地漏处渗漏 n 通病现象 n 地漏底部渗漏 规范规程标准 n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n 4.9.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及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原因分析 n 地漏口填缝不密实,周围未做泛水卷材铺贴或采用其他防水措施; n 水落口杯及基层接触处没有留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防治措施 n 地漏安装要牢固,周围及楼面交接处应作密封防水处理; n 地漏口周边基层凿毛清理干净,进行细石混凝土二次灌浆密封,地漏及基层接触处留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排水管穿过楼板、屋面或地下室外墙连接节点渗漏 n 通病现象 n 给排水管道穿过楼板或地下室外墙处连接点渗漏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n 4.7.6穿墙管道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n 1、穿墙管止水环及主管或翼环套管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 n 2、穿墙管处防水层施工前,应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 n 3、套管内的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在两管间嵌入内衬填料,端部用密封材料填缝。柔性穿墙时,穿墙内侧应用法兰压紧。 n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n 3.3.13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及楼板地面相平; n 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及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及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及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管道内 原因分析 n 穿越各层楼板、屋面、墙的管道未设置套管;安装穿墙(板)套管或安装套管时未按规定做止水环,止水环未及套管满焊连接; n 套管及立管空隙位置没有按规定要求在两管间嵌填沥青麻丝,在端部填防水油膏;管道根部四周未增设附加层,宽度及高度均小于300mm 预防措施 n 管道穿越各层楼板、屋面板的套管位置准确,确保上下层套管控制在同一垂直轴线上; n 管道穿越墙、板,且有防水要求时应设置钢套管。套管及止水环连接必须连续满焊; n 穿墙钢套管应在结构施工时预埋; n 套管及墙(板)之间灌微膨胀混凝土(填)缝时,应先捣灌墙(板)厚的二分之一,次日再捣灌余下的微膨胀混凝土。 踢脚线厚薄不一、空鼓 n 通病现象 n 踢脚线及墙面不齐平或突出墙面的厚度不一致,贴面砖空鼓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8.3.4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8.3.5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n 8.3.8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原因分析 n 设计要求踢脚线及墙面平齐,施工过程中没有将踢脚线基底的抹灰层完全铲除,使踢脚线不能对齐墙面; n 踢脚线直接粘贴在抹灰层时,墙面抹灰基层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偏差较大,踢脚线及墙面不齐平或突出墙面的厚度不一致; n 由于基层干燥或面砖未经湿润,且粘贴前未做界面处理,影响砂浆层及墙身、面砖的粘接质量,造成踢脚线空鼓; n 粘接砂浆未满铺 预防措施 n 踢脚线施工前应对墙面的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的偏差进行复核; n 根据踢脚线贴面砖的厚薄,确定墙身基底的处理方法(一般踢脚线凸出墙面控制线在10mm左右或及墙面平齐); n 瓷砖镶贴前应对基层进行淋水湿润,用于踢脚线粘贴的面砖应提前用水浸泡(以瓷砖吸足水不冒气泡为止),晾干备用; n 宜用加108胶的水泥浆作界面处理(用此浆涂一行),随即将背面满粘了砂浆的面砖逐块进行粘贴。 楼面伸缩变形缝处理不符合要求 n 通病现象 n 楼(墙)面伸缩变形缝构造不符合要求;变形缝施工工艺粗糙,及楼板及墙面接缝不平直,缝宽不均匀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n 3.0.16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n 1、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应及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 n 2、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内清理干净,用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及面层平齐 原因分析 n 楼面(墙面)伸缩变形缝施工随意,没有清理缝内杂物; n 柔性密封材料缺乏弹性; n 留缝不平直影响外观; n 盖板未按构造要求留缝,不满足伸缩变形功能 预防措施 n 缝内杂物等要彻底清理; n 柔性密封材料应选用合格材料; n 留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线应平直; n 变形缝盖板应按设计构造要求留缝,确保证盖板伸缩变形功能。 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水泥砂浆楼(地)面收缩、空鼓、开裂 n 通病现象 n 室内楼地面出现开裂、空鼓、开裂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n 5.2.6面层及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和开裂。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余2处。 n 5.2.7面层表面应洁净,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原因分析 n 混凝土地面、水泥砂浆面层收缩产生不规则裂缝; n 大面积水泥混凝土地面、楼面水泥砂浆层完成后没有按要求留设缩缝,或缩缝位置不合理,致使室内楼(地)面层出现收缩裂缝 预防措施 n 横向缩缝间距按轴线尺寸;纵向缩缝间距≤6m(横向两轴线间总长度均分); n 混凝土地面、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的50%~70%时及时进行锯缝,要求缝线平直,锯缝宽度及深度符合要求; n 地下室底板地面建议采用原浆压实抹光工艺。 建筑物及散水坡、台阶、明沟连接处出现沉降裂缝 n 通病现象     n 建筑物及散水坡、台阶、明沟在连接处出现沉降裂缝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3.0.14 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其面层和基层(各构造层)均应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施工时应按本规范基层铺设中基土和相应垫层以及面层的规定执行。 n 3.0.15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长米间距不得大于10m。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及建筑物连接处及房屋转角处应设缝处置。上述缝的宽度应为15mm-20mm,缝内应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原因分析 n 散水坡、台阶、明沟没有留设沉降缝或沉降缝设置不合理,导致出现沉降裂缝 预防措施 n 散水坡、台阶、明沟及建筑物连接处应留宽度为15-20mm的沉降缝,并在缝内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n 散水坡、台阶、明沟本身按≤6m长度(总长度均分)留沉降缝,房屋转角处按45°留缝。 n 散水坡及台阶连接处留缝分隔; n 建筑物主体及外地台连接处应留沉降缝。 外墙饰面砖空鼓、松动脱落、开裂、渗漏 n 通病现象:外墙饰面砖空鼓、松动脱落、开裂、渗漏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n 8.3.5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n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 15-19-2006  5.6.1外墙找平层施工前,应对墙面进行检查,并作如下处理:1.清除表面松散物,修平凸出部分,填补凹入缺陷;2.按设计要求铺挂加强网,每测网宽不应小于100-150mm 原因分析 n 1.外墙基层没有清理干净并淋水湿润就进行抹灰,导致抹灰层空鼓、开裂; 2.外墙找平层一次成活,抹灰过厚,导致抹灰层空鼓、开裂、下坠、砂眼、接搓不严实,成为藏水空隙、渗水通道; n 3.外墙砖粘贴前找平层及饰面砖未经淋水湿润,粘贴砂浆失水过快,影响粘贴质量; 4.饰面砖粘贴时粘贴砂浆没有满铺(仅靠手工挤压上墙),尤其砖块的周边(贴别是四个角位)砂浆不饱满,留下渗水孔隙和通道; n 5.粘接(灌浆)砂浆强度低,干缩量大,粘贴力差; 6.砖缝不能防水,雨水易入侵,砖块背面的粘结层基体发生干湿循环,消弱砂浆的粘结力。 预防措施 n 1.找平层应具有独立的防水能力,找平层抹灰前可在基面涂刷一层界面剂,以提高界面的粘结力,并按设计要求在外墙面基层里铺挂加强网; 2.外墙面找平层至少要求两遍成活,并且养护不少于3d,在粘贴墙砖之前,将基层空鼓、开裂的部位处理好,确保找平层防水质量; n 3.镶贴面砖前,基层、砖必须清理干净,用水充分湿润,待表面阴干至无水迹时,即可涂刷界面处理剂(随刷随贴),粘贴砂浆宜采用聚合物砂浆; 4.外墙砖接缝宽度宜为3-8mm,不得采用密缝粘贴; n 5.外墙砖勾缝应饱满、密实、无裂纹,选用具有抗渗性能和收缩率小的材料勾缝,如采用商品水泥基料的外墙砖专用勾缝材料,其稠度小于50mm,将砖缝填满压实,待砂浆泌水后才进行勾缝,确保施工勾缝的质量。 外墙装饰工程螺栓孔渗漏 n 通病现象:水从外墙膨胀螺栓孔渗入到墙体,室内墙壁出现水迹、室内装修发霉变黑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3.3.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原因分析 n 膨胀螺栓固定在外墙砖砌体上,由于砌体灰不饱满、砌体材料属多孔材料,墙体本身的防水性能有限,钻孔时膨胀螺栓孔角度向下,膨胀螺栓固定后周边没有做防水处理,导致孔内积水,产生渗漏 预防措施 n 膨胀螺栓孔钻孔时孔的角度应向上月5°左右(即孔口稍低于孔底),时孔内不形成积水现象,膨胀螺栓固定后周边及顶部用防水胶封闭。防水胶封闭完成凝结后、喷水不少于2h进行检查,如发现渗漏,应及时处理 外墙腰线、挑檐、雨篷、窗台的底部出现雨水倒渗现象 n 通病现象:建筑外墙腰线、挑檐、雨篷、窗台的底部出现雨水倒渗现象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n 4.2.10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原因分析 n 1、应设置滴水线(槽)位置没有设置           n 2、设置滴水线(槽)宽度、深度不够 预防措施 n 1、建筑外墙的腰线、挑檐、雨篷、窗台的底部距离底面阳角20mm处应做滴水线(槽); 2、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广州地区降雨量大,要求滴水线(槽)的宽度为 25-30mm,深度不应小于15-20mm   墙体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抹灰层出现裂缝 n 通病现象: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抹灰层开裂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4.2.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及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原因分析 n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合处,由于不同材料的收缩方向及收缩特性不一致,在最薄弱处(即接合处)表面的抹灰层出现收缩开裂 预防措施 n 砖石结构及混凝土和结构以及新型板材结构的接合处基体表面抹灰前,宜先撒毛糙水泥砂浆,金属网铺钉牢固后,在分层抹灰,金属网及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  饰面砖拼缝粗糙,非整砖使用部位不符合要求 n 通病现象 n 饰面砖工程收口部位砖块排列不当,非整砖使用在明显的部位或阳角上,在突出墙面的线管、灯具、卫生设备的支承等部位,没有用整砖套割吻合。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n 8.3.6 饰面砖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n 8.3.7 阴阳角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n 8.3.8 墙面突出物周围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原因分析 n 施工时没有进行砖块预排、弹线分块,将非整块砖排在显眼处; n 在突出墙面的管线、灯具、卫生设备的支承等部位,用非整砖碎拼镶贴 预防措施 n 饰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排列设计并做出样板,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后才全面铺贴。在管线、灯具、卫生设备的支承等部位,应用整砖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砖拼贴; n 对于外墙砖。一般要求水平缝及璇面、窗台齐平,竖向要求阳角及窗口处都是整砖,分格整块均分; n 凡阳角部位都应是整砖,阳角处的面砖一般应将拼缝留在侧边;非整砖应排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且在同一墙面的横竖排列不得有一行以上的非整砖; n 女儿墙顶、窗顶、窗台及各种腰线部位,顶面砖应压盖立面砖,以防渗水; n 如遇设计无设置滴水线的外墙的各种腰线部位,顶面砖应压盖立面砖。 混凝土楼板顶棚抹灰空鼓、脱落 n 通病现象:混凝土楼板顶棚抹灰层出现不规则裂纹、空鼓、脱落等现象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n 4.1.12 外墙抹灰和顶棚抹灰层及基层之间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n 4.2.2 抹灰前基础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n 4.2.5 抹灰层及基础之间及各抹灰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原因分析 n 混凝土基层表面光滑,未对其做毛化处理,影响砂浆粘结力; n 基层表面没有清理干净,形成分离层,导致抹灰层空鼓、脱落; n 基层干燥,以致砂浆过早失水,加速了砂浆收缩,使抹灰层出现脱层、空鼓、裂缝; n 拌合后水泥砂浆不及时使用完毕,剩余的停放时间过长,再使用时砂浆强度和粘结力降低; n 砂浆配合比不当,干缩率较大; n 抹灰层超厚,不分层施工造成收缩裂纹 预防措施 n 基层清理干净,保证底层砂浆及基层粘结; n 混凝土基层光滑表面应做毛化处理,提前一周扫(喷)聚合物水泥砂毛糙浆,并做好水泥砂毛糙浆的湿润养护;抹灰前一天顶板喷水湿润、抹灰时在洒水一遍,扫界面剂,随即抹灰层砂浆; n 底层要做到分层抹灰、每遍厚度7~9mm,前一层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 n 抹灰用的砂浆应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拌制,拌制好的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 抹灰表面不平整、立面不垂直、阴阳角不方正 n 通病现象:抹灰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达不到要求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项目允许偏差(mm) 普通抹灰及高级抹灰立面垂直度为4 3,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表面平整度4 3,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阴阳角方正4 3,用2直角检测尺检查 原因分析 n 抹灰前没有按程序进行立垂直线、做灰饼、冲筋、阴阳角找方等控制质量的工序,在无标准控制情况下进行抹面施工,抹灰面的平整度、垂直度或阴阳角方正达不到规范要求 预防措施 n 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保证基层及底层砂浆层粘结牢固; n 做灰饼、冲筋、阴阳角找方,保证抹灰面的平整、垂直、阴阳角方正 n 底层分层抹灰,防止抹灰砂浆收缩开裂; n 中层找平,保证抹灰层平整度; n 面层抹灰压光,保证抹灰墙面平整、光滑、整洁、色泽一致 外墙抹灰空鼓、干裂 n 通病现象:外墙抹灰层出现空鼓、裂缝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n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及基层之间及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n 4.2.2 抹灰前基础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n 4.2.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及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n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15-19-2006 n 5.6.1外墙找平层施工前,应对墙面进行检查,并作如下处理: n 清除表面找平层松散物,修平凸出部分,填补凹入缺陷; n 按设计要求铺挂加强网。当设计无规定时,应在外墙面混凝土梁、板、柱及砌体之间铺挂加强网,每侧网宽不应小于100~150mm 预防措施 n 抹灰基底表面应彻底清理干净,对于表面光滑的基体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刷(喷)毛; n 当抹灰总厚度≥25mm时,应分层进行,抹灰分层厚度应不大于12mm; n 宜采用全挂加强网,并按设计要求加强网在分缝处断开;当设计没要求应应在外墙面混凝土梁、板、柱及砌体之间挂铺加强网,每侧网宽不应小于100-150mm;加强网设置在底层砂浆及中层砂浆之间 外墙饰面砖排列不当,非整砖处理不符合要求 n 通病现象 n 整体排砖控制不当,造成阴角处非整砖宽度小于整砖的1/3:; n 楼层标高控制不准确,造成外走廊、阳台等处非整砖排列不一致,或同一个墙面出现两行非整砖; n 门窗边、空调位等凸出或凹进部位,施工几何尺寸控制不准确,造成非整砖大小不一; n 小于1/3的非整砖部位,未采用整砖对称分割法进行处理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n 12.3 1墙面砖铺贴应符合下列定: n 2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1/3; n 3铺贴前应确定水平及竖向标志,垫好底尺,挂线铺贴。墙面砖表面应平整、接缝应平直、缝宽应均匀一致。阴角砖应压向正确,阳角线宜做成45°角对接。在墙身突出物处,应整砖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铺贴。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n 8.3.7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n 8.3.8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原因分析 n 结构施工时楼层标高控制或找平层施工时几何尺寸控制不准确,门窗安装位置不准确,是造成非整砖大小不一、排列不一致的原因; n 2、施工前没有根据砖实际尺寸和砖缝宽度策划排砖方案,造成大面阴角出现非整砖 预防措施 n 排砖方案应从主体结构施工、找平层施工和外门窗安装几何尺寸等综合考虑控制,弹线分格过程,应将非整砖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 n 认真做好弹线排砖工作,大面铺贴时通过砖缝调整弹线分格,避免出现非整砖(砖缝是可调整的); n 对出现小于1/3整砖的地方,应用两块整砖对称分割。严禁左右阴阳角贴法。 新型墙体材料、块材墙体抹灰空鼓、开裂 n 通病现象 抹灰面(层)出现空鼓、开裂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0210—2001 4.2.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 n 4.2.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 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 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及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原因分析 n 1、抹灰层及基层粘结不够牢固导致脱层、空鼓、开裂; n 2、基层干燥,抹上的砂浆层由于基层大量吸收砂浆水分,形成砂浆过早失水导致干燥开裂、空鼓; n 3、抹灰过厚,没有按技术要求分层抹灰,砂浆层由于内湿外干而引起表面干缩裂缝; n 4、砌块及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接缝处以及砌块墙面开槽走线的地方没有进行特殊处理 预防措施 n 1、墙身抹灰的基础应用素水泥浆(水泥细砂浆)刷(喷)毛,并进行湿润养护;也可采用具有较强粘结力和封水性能好的聚合物水泥砂浆作界面剂(素水泥浆,内掺水重3%~5%白乳胶)作界面剂,界面剂处理后,随即进行底层砂浆抹灰; n 2、采用具有较强粘结力和封水性能好的聚合物水泥砂浆作界面剂,防止基层过快吸收水分; n 3、应分层抹灰,以消除抹灰面表层的干缩裂缝; n 4、砌块及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接缝处以及砌块墙面开槽走线的地方应用1:1水泥砂浆 (内掺水重20%白乳胶)粘贴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或钢丝网),做防止开裂措施处理。 抹灰面层爆灰 n 通病现象:抹灰完成后,抹灰面层后期出现爆灰现象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n 4.1.8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原因分析 n 抹灰用的石灰膏由于泡水时间未能满足石灰粉完全熟化的要求,存在未完全熟化的石灰颗粒,在完成抹灰层后,石灰颗粒吸收空气中的水分,体积膨胀,造成抹灰面层爆灰现象 预防措施 n 1、熟化期应满足规定要求: n 2、石灰熟化操作程序:应将石灰倒入贮水的发灰池中,熟化过程不宜搅动。 护栏高度及防护构造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 n 通病现象:低窗台、楼梯、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女儿墙护栏高度及防护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6.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n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n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n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n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n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杆件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n 6.7.7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n 6.10.3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n 4 临空的窗台低于0.8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n 注:1、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2、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户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原因分析 n 1、装饰施工时护栏高度、窗台高度只从结构完成面开始计算,没有考虑到装饰完成面的预留高度; n 2、护栏边存在可踏面的,护栏防护高度没有从可踏面开始计算,在施工时错误地从结构完成面开始计算 预防措施 n 1、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设计和施工方均应确保护栏高度及防护措施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有关规定; n 当装饰完成面或可踏面出现变更时应对护栏高度作相应调整。 铝窗渗漏 n 通病现象 : n 1、铝窗框及窗洞墙体的连接处,铝窗两边竖挺及横杆拼接处的缝隙渗漏; n 铝窗导轨、安装紧固螺丝孔、纵横窗框构件拼装部位渗漏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n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n 4.3.2门窗水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n 4门窗型材构件连接和附件装配缝隙及门窗框及洞口墙体安装间隙均应有防水密封处理措施。 n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n 5.3.8金属门窗框及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原因分析 n 铝合金窗框及墙体连接处未留缝也未用防水密封胶填缝封闭,外窗周边及墙体连接处裂缝渗漏; n 铝合金窗安装紧固螺丝孔、纵横窗框构件拼装部位未用水密封胶封闭; n 铝窗无设置泄水孔或泄水孔太小,泄水孔堵塞 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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