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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资料
安全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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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3年3月25日
目录
安全专项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措施
二、建筑施工十项安全措施
三、土方开挖及回填安全措施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五、电工施工操作安全措施
六、圆盘锯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七、钢筋弯曲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八、水泵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九、震动器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十、混凝土搅拌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钢筋切断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各工种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
一、普 工
二、瓦 工
三、木工
四、钢 筋 工
五、混凝土工
六、架子工
环境管理措施
成品保护措施
安全专项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人员从事生产活动场所。建筑施工现场情况,不仅极为复杂,而且不断变化,给安全施工带来不少困难。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学安全管理,采用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是: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施工现场应建立一定专职安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凡土建、吊装、安装等几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要加强领导,必要时要采取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各种机具、设备、构件、材料、设施等要按施工平面图堆放、布置,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栅栏、围墙,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入口处必须设有门卫以及“五牌一图”。如在街道、民房附近施工时,需搭设临时防护棚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用沟、坑、陡坎要有围栏、标志灯和警告牌。
5.施工现场水源、电源、火源都要有专人负责。配电房不准闲人进入。设备不得乱动。废物、废水应按规定堆放、排放。
6.保证现场平整,道路畅通。交通频繁交叉路口,应设指挥。
7.施工现场要设消防设施,备有足够,有效灭火器材。
8.现场要认真执行安全值日制,值日人员应尽职尽责,监督检查现场所有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建筑施工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淮“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或全部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8.在建筑工程“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等加以保护;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靴;
10.施工现场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整。
三、土方开挖及回填安全措施
1、 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 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 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5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多台机械开挖,推土机间距应大于10 米,并按规定放坡。
5、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下,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 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 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 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10KV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水平距离不小于2m。
9、 机械应停在坚实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及挖空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0、 配合拉铲清坡、清底工人,必须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在机械回转半每项下工作。
11、 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超守。
12、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13、 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4、 车辆进出门口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15、 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6、 基坑开挖前,表面措清基坑下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7、 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
18、 开挖出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9、 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现场临时用电,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布设,并符合当地供电局规定。
2.临时用电高、低压线路都应符合线路架设规定。如不能保证及建筑物所规定安全距离时,高压线路严禁架设并不准跨越建筑物;低压可使用橡皮电缆。
3.建筑工地上用电不允许用裸线架设低压线路,应以绝缘线架设在坚固电杆上,并用瓷瓶分开。
4.凡容易被碰触到带电设备,如安装在地面落地式临时用电变压器等,四周均应设围栏,并向外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5.临时照明各分支线,应单独设控制开关,选择适当保险丝;临时线路用毕后,应立即拆除,不准留有带电线头。
6.在闪电、雷雨天气和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登杆作业。
7.临时用变电压器三相四线制中线线必须三点并联接至接地网上。即:过电压保护接地;安全接地;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准大于4欧姆。接地线及接地极连接时,严禁用铜丝绕在铁管或地极上,而要用机制螺丝焊接在地极上,然后用螺母压紧,接触面要刮清洁,以减少接地电阻。
8.临时用电机电设备,接地线深度必须不小于1.5~2.5米,并禁止跨越接地。
9.防雷接地装置、安全接地装置应按接地和接地装置规定执行。安全接地装置及带电部分空间距离不应少于5米。
10.停电修理线路和电器设备时,必须做到下列几点:将高压开关拉下,并挂上“禁止送电,有人工作”警告牌;经试验确认无电后再进行接地短路;接地后再三相短路,工作完毕后,先除去三相短路导线,再除去接地线。
11.照明线路送电时必须先试送几次,试送时间不能过长,以免线路上有人接触而发生事故。
12.移动式电机及电气设备,应使用橡皮电缆,并接零保护,配有绝缘手把,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13.汽油库、油漆库、氧气库或有爆炸气体车间,以及木材厂等都应按防火、防爆规程安装电气,并配备防火防爆密闭式开关和铁制配电箱。
五、电工施工操作安全措施
1、 进入现场工作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在拉设立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穿管保护,不得路拖乱拉,电线严禁被车辗物压。
3、 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 所有移动式电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 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 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6、 砖墙剔槽、打眼时,榔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抢后,不得有人靠近。
7、 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工作证,开具动火审批手续,有监护人压和配备灭火器材。
8、 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照应完整无缺。
9、 所有扶梯都应有放呼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度-70度为宜,演技使用却档、断档扶梯。
10、 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11、 电器设备所用保险丝额定电流应及其负荷两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12、 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永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13、 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六、圆盘锯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防止木屑飞溅到眼睛内。
2.开锯前应检查锯片有否断齿和裂口,如果发现锯片出现裂缝,可在裂缝尽端钻一小孔,来阻止裂缝继续发展。
3.锯料应站在锯片稍左位置,切不可站在及锯片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4.锯料时不可摆动或高抬木料,送料不得用力过猛。
5.锯料将到头时,不得用手去推按;木料露出锯口,尚未出锯口时,接料人不得用手拉,以防手被卷入锯内。
6.如有节疤木料,应尽量将节疤在前面先锯以防木料将要锯完时遇节疤而锯片跳动或弹回伤人,发生事故。
7.加工短小木料时,应用木接手推料;截长料时,应有两人操作,动作要一致。
8.超过锯片半径木料,禁止在园盘锯或吊断锯上断料;拉吊断锯时,操作者应站在侧面,切不可站在及锯片同一直线上,以免锯片碎裂飞出伤人,同时扶料手应离开锯口25cm以上,以保证安全生产。
9.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锯片未停稳前,不得伸手去触摸。
10.车停后,锯片仍在转动时,不得用木料塞住锯齿或用木料顶住锯片侧面等方法强使其停止。
11.锯台上碎木、锯屑不准用手清理,应用木棒或其它工具。
七、钢筋弯曲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钢筋弯曲机应放置在较为坚实平整地方,铁轮前后须用三角木对称楔紧,设备周围应有足够场地。
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域内,以免扳动钢筋或钢筋折断时弹起伤人。
3.弯曲机开关必须保持灵敏,使用时应检查各部件是否良好,并经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4.操作时将钢筋需弯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子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子,并用一手压紧,此外必须注意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一侧,方可开动机器。
5.严禁弯曲超过机械制造厂所规定直径钢筋;如弯曲带有锈皮钢筋,必须带好防护镜。
6.工作时应注意钢筋插头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弄错方向,防止伤人。
弯曲较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持钢筋;扶持人应站在钢筋弯曲方向外面,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随意推拉。
八、水泵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水泵安装前,应检查水泵和水管内有无杂物,吸水管口应用莲蓬头,如有杂或泥浆时,应外加护罩或滤网。
2.水泵放置地点必须坚实,安装必须牢固和平稳。
3.大进出水管,必须用支架支撑牢固,以免机身承受外力。
4.工作中如水泵各部有漏水或漏气,出水不正常盘根和轴发热,莲蓬头堵塞、电动机温度过高、机械零件松动等其它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5.运转中严禁人员从机上跨越。
6.升降吸水管时,应站稳站好,防止滑跌掉入水中。
7.潜水泵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潜水泵在水外运转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以防过热。
8.潜水泵应放在坚固网篮里在放入水中,以防乱杂物轧住叶轮,并不得陷入泥中,以防因散热不良而烧坏电机。
9.潜水泵放入水中或从水中提出时,必须拉扣在水泵耳环绳子上,严禁拉电缆线。
10.潜水泵工作时,必须妥善接地,在潜水泵周围内不应洗手洗衣、游泳等,以防万一。
11.检修潜水泵必须电源切断后,方可下水检修,防止突然送电,造成事故。
12.工作后必须切断电源,将放水阀打开,把水放尽,潜水泵应提出水面,以防潜水泵电机渗水,引起事故。
九、震动器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机旋转方向及标记方向是否一致,各部连接是否紧固,确认良好,方能使用。
2.电源软线应尽量架空,并经常检查,不得在水泥砂浆内乱拖,以免损破绝缘软线,以致操作周围导电。
3.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4.震动棒正常运转后,应将棒头顺力沉入混凝土中,切不可用力硬插,拉管时不得用力太猛,以防损坏机件和发生事故。
5.操作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震动棒不得插得太深,棒尾部须露出1/3~1/4为宜;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否则会被震捣后混凝土将震动棒挤住,而不易拨出。
6.插入式震动器在钢筋网上面震捣时,应注意不使钢筋夹住震动棒或棒体触及硬物而受到损坏,此外还要随时注意电线绝缘;如发现漏电或电动机零线脱落时,应及时切断电源进行修理。
7.雨天工作时,应设法将震动器电动机加以遮盖,避免雨水侵入,湿手不准接触电器开关。
8.用绳拉平板震动器时,拉线必须保证绝缘和干燥,两人应密切配合,移动和转向时,应蹬平板两端,不得蹬在电动机上。
9.操作中,平板震动器移动时,须使电动机导线保持有足够长度和松度,不使其拉紧,以免线头被拉断。
10.震动器外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得使水泥浆粘结在电动机外壳上,以免妨碍电动机散热。
11.操作震动器时,电动机温度不得超过75℃,否则应停机降温;运转中发现故障,应停机排除。
十、混凝土搅拌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搅拌机机身必须安装平稳牢固。
2.工作前应检查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否断丝损坏,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并进行试运转;如搅拌筒转动平稳、不跳动、不跑偏、料斗上下和出料门转动灵活、料斗下凸轮机构正常,方可进行工作。
3.禁止超负荷使用;机械运转中禁止用手或其它物件伸入拌和筒内去拨弄、清洗和修理等工作。
4.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如必须在斗下检修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并将进料斗用保险链挂牢后方准进行。
5.进料斗应缓缓放下,以免下落速度太快,损坏机件或发生故障。进料斗未停稳前,不得进料。
6.当搅拌机满负荷运转中突然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应用人力将拌和筒内存料出清,然后进行检查或修理。不允许满负荷启动搅拌机,以防启动时电流过大而损坏电动机。
7.操作人员如必须进入拌和筒内进行清洗或检修,应严格控制电源,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8.在开车清洗时,禁止操作人员爬到进料斗上,防止脚碰联合器后,使进料斗提升伤人。
十一、钢筋切断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钢筋切断机应安装平整牢固,周围须有足够场地堆放钢筋。
2.工作前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固定刀片螺丝是否紧固。
3.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断料;断料时操作者手只准握住靠身边一端钢筋,而不准用两手分别握住钢筋两端剪切。
4.工作时用双手握住钢筋,按稳于切口,防止切断时钢筋震动夹伤手指。
5.禁止切断超过规定尺寸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必须换算钢筋截面。
6.不准切断硬度较大或烧红钢筋,刀片不得受各种锤子、钢筋及其它重物敲击。
7.切断短料时,必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8.切断较长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扶持钢筋人员应及操作人员行动一致,并听其指挥,不得任意拖拉。
9.机械运转转时严禁用手直接清理刀口附近断头、铁屑和杂物;非操作人员不准在机器周围停留。
10.如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声,以及两个刀片密合不好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各工种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
一、普 工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安全主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挖土时应根据工作面情况,保持适当距离,一般应保持2~3米为宜,不得过挤,并采取同一方向操作;使镐时不准戴手套。
2.回填土方拆除支撑时,应由下而上顺序进行,不得一次拆到顶。
3.人工打夯,应先详细检查绳索、绳环、脚手架、板等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中应集中思想,步调一致,以防伤人。
4.搬运较长物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以防撞伤他人;转弯或放下物件时更应注意安全,以防扭伤自己;搬运物件严禁在墙上行走。
5.搬运石灰、水泥或其它有腐蚀、污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使用必要防护用品,并站立在上风工作,运输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
6.从砖垛上取砖时,应按顺序进行,不准一码到底,应同时拆三至四码,按阶梯式进行;禁止从中间或下边掏取,以防倒下伤人。
7.脚手架上放砖高度不准超过三侧砖;每次传砖不得超过五块,最下边一块不许放断砖,一般不宜抛扔;传瓦每次不宜超过两块。
8.上、下坡推车,车上应加控制刹,行车时两车距离不得少于2米(下坡更应当放长);下坡道上严禁停放车辆,下坡时禁止人坐在车上顺坡溜滑。
9.用手推车装运材料时,不宜倒拖;装车时,要自前而后,卸车应自后而前,防止车头翘起伤人。
10.清理屋内杂物时,二层楼以上不准由窗口直接投扔杂物;清理出模板、杂物应堆放于指定地点,以防钉子戳脚。
11.使用塔式起重机、井架、混凝土拌和机、砂浆搅拌机、柴油机、蛙式打夯机等机械时,应严格遵守相应机械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瓦 工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所用斧头、钉锤和刀锯等工具,使用前均要检查是否牢固,避免脱柄、掉头;不用时应放在工具袋内,不许夹在腋下或插在腰带上,以防坠落伤人。
2.用斧头砍料或打眼等工作时,对面不准站人;走过砍料、打眼人身边时,要先打招呼,避免发生事故。
3.支模板支撑、立杆应加设垫木,下面土应夯实,横拉杆必须钉牢;支撑、立杆不得连接在门窗和脚手架上;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松动等情况,要及时修整加固。
4.模板支撑高度在4米以内,必须加水平撑,并将支撑之间搭牢;超过4米时,除设水平撑外,还须另加剪刀撑;通道处剪刀撑,应设置在1.8米高度以上,以免碰撞松动。
5.凡在4米以上高空支模时,必须搭设临时跳板;4米以下,可使用高橙或梯子;不许在铺好梁底板或楼板搁栅上携带重物行走。
6.拆模板时,应用长铁棒,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不允许在拆模正下方行走或采取同一垂直面下操作;拆下模板应随时清理运走,不能及时运走时,要集中堆放,并将钉子扭平打弯,以防戳脚。
7.高空拆模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禁止站在模板横拉杆上操作;拆下模板应尽量用绳索吊下,不准向下乱扔;如有施工孔洞,应随时盖好或加设围栏,以防踏空跌落。
8.屋架拼装工作应尽量在地面上进行,屋架安装应由有经验技工担任指挥,操作人员应在跳板上,禁止站在墙上,以防跌落;安装好屋架应逐榀用拉杆固定好,防止坠落发生事故。
9.在45°及以上坡度屋面工作时,应使用活动梯子,以防滑倒发生事故;在石棉瓦屋面上操作,应使用固定脚手板,以防踩碎瓦面发生坠落事故。
10.使用木工机械,应严格遵守木工机械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三、木 工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搬运水泥、砂石及混凝土时,扛重:平地不得超过75kg,高空不得超过50kg。
2.使用架子车或手推车在斜坡上运料时,不得急转弯,速度不得太快,以防翻车;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跌滑。
3.搅拌机工作台四周及马道须稳固牢靠,应有足够宽度,运输道路应平整畅通;台上堆放水泥不得过高和过多。
4.用人工传运混凝土时,不论平地或垂直方向,严禁抛扔。
5.用吊斗垂直运料时,必须限载,一次装料不得过多过满。
6.由高处向结构内浇灌混凝土时,应使用滑槽或串筒;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落掉下。
7.浇筑块石混凝土时,块石应尽量采用吊运或传递,不得任意向下抛扔;并不得集中堆放在已绑扎好钢筋及脚手架上。
8.浇筑煤斗及料仓等混凝土时,煤斗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以防人员下坠。
9.在整体结构内浇筑混凝土时,模板上应开孔,以加强通风及上下之间联系。
10.使用行灯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1.在离地3米以上地方浇筑混凝土时,不准站在木模横档、搭头上进行操作,以免发生坠落危险。
12.在高空使用铁钎及捣棒等工具捣固混凝土时,必须拿稳,不用时应放置于可靠地方,以防落下伤人。
13.混凝土浇筑好后,覆盖养护物时,应先清理场地,将有朝天钉木模集中,孔洞应加以围栏或盖板,以防钉子戳脚和坠落。
14.进行孔道压力灌浆时,应遵守灌浆泵安技规程,防止水泥浆喷出伤人。
15.从事泡沫混凝土配料,耐酸、加气等特种混凝土操作和配制,氯盐溶液以及进行砂石加热烧水时,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准施工,以防中毒、烫伤、烧伤。
16.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机动翻斗车及井架等机械时,应遵守各种施工机械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四、钢 筋 工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一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废料等应有顺序地堆放在指定地点;搬运钢筋应注意前后、左右,两人抬运卸料时,要步调一致,以防钢筋弹起伤人。
2.人工除锈以及平直、弯曲钢筋时,掉下铁末、铁屑不准用手抹或嘴吹,应及时用刷子清除。
3.断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机械上进行,禁止在高空脚手架上操作;弯钢筋时,应注意其刚度和柔性,以防折断和回弹伤人。
4.手工断料时,打锤人不可正面对掌握钢筋凿人,并且前后、左右2米范围内不得站人,以防锤头脱落伤人;切断20cm以内钢筋头不准用力过猛,以防截头弹起伤人。
5.安装悬空大梁、圈梁或桁架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上操作,不准站在墙上或模板支撑上操作。
6.在雨棚、阳台及悬臂式构件绑扎钢筋时,应事先检查顶撑是否牢固。
7.绑扎柱子钢筋时,应搭设脚手平台,并围栏杆;绑扎结束后,钢筋四角应设法固定。
8.绑扎板墙钢筋和进入基坑操作时,应用脚手架,禁止在模板支撑上攀登上下。
9.高空绑扎钢筋及垂直吊运钢筋时,工作面下边不得有人停留或任意走动,以防落物伤人。
10.钢筋工程靠近高压线时必须有安全隔离措施,防止钢筋回转时触电伤人。
11.所有电线不得乱拉或乱挂在钢筋上。
12.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高空作业,以防雷击钢筋伤人。
13.使用钢筋机械进行切断成型、冷拉、时效、张拉、电焊、点焊、对焊等操作时,应严格遵守钢筋机械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五、混凝土工
除严格遵守本规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搬运水泥、砂石及混凝土时,扛重:平地不得超过75kg,高空不得超过50kg。
2.使用架子车或手推车在斜坡上运料时,不得急转弯,速度不得太快,以防翻车;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跌滑。
3.搅拌机工作台四周及马道须稳固牢靠,应有足够宽度,运输道路应平整畅通;台上堆放水泥不得过高和过多。
4.用人工传运混凝土时,不论平地或垂直方向,严禁抛扔。
5.用吊斗垂直运料时,必须限载,一次装料不得过多过满。
6.由高处向结构内浇灌混凝土时,应使用滑槽或串筒;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落掉下。
7.浇筑块石混凝土时,块石应尽量采用吊运或传递,不得任意向下抛扔;并不得集中堆放在已绑扎好钢筋及脚手架上。
8.浇筑煤斗及料仓等混凝土时,煤斗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以防人员下坠。
9.在整体结构内浇筑混凝土时,模板上应开孔,以加强通风及上下之间联系。
10.使用行灯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1.在离地3米以上地方浇筑混凝土时,不准站在木模横档、搭头上进行操作,以免发生坠落危险。
12.在高空使用铁钎及捣棒等工具捣固混凝土时,必须拿稳,不用时应放置于可靠地方,以防落下伤人。
13.混凝土浇筑好后,覆盖养护物时,应先清理场地,将有朝天钉木模集中,孔洞应加以围栏或盖板,以防钉子戳脚和坠落。
14.进行孔道压力灌浆时,应遵守灌浆泵安技规程,防止水泥浆喷出伤人。
15.从事泡沫混凝土配料,耐酸、加气等特种混凝土操作和配制,氯盐溶液以及进行砂石加热烧水时,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准施工,以防中毒、烫伤、烧伤。
16.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机动翻斗车及井架等机械时,应遵守各种施工机械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
六、架子工
1.搭脚手架前,应仔细检查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和工具,做好必要准备工作。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全面认真地检查,并经施工负责人员验收后方准使用。
3.脚手架搭成后,在施工期间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准随便乱拆或改变脚手架结构。
4.脚手架和墙连接拉锚,如有妨碍工作时一定要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准临时拆除,并应在下班前或工作完毕后,及时将拉锚重新拉好。
5.靠近电线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将电线迁移,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6.如必须在脚手架上架设供电线路时,木脚手架上应设置绝缘措施;毛竹和金属脚手应另设木横担、磁瓶等绝缘措施;不准随便将电线绑扎在脚手架上。
7.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如果脚手杆没有绑扎牢固,脚手板没有放好或已拆开绑扣等,都不准中途停止工作。
8.工作中不要乱扔材料和工具,上下运送材料时要互相密切配合,不准用不牢固绳索绑吊。
9.在霜雪和阴雨天工作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0.脚手架横过人行道和出入口时,应加强立杆(冲天)及大横杆(牵杆、顺杆);如在人行道上部时应搭设安全棚,以防坠物伤人。
11.脚手架支撑杆,在有车辆或搬运器材地方应设置围栏,以防冲撞。
12.脚手架支撑必须及模板支撑分开。
13.不要把脚手架和脚手板支撑在建筑物上或不十分牢固地方。
14.在脚手架或邻近处进行挖掘工作时,脚手架应予以加固,以防倒塌或变形。
15.金属脚手架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垫木厚度不应小于5 cm);在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16.不要在金属脚手架上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或锚固机械零部件。
17.搭设时要层层找平找正,再拧紧螺栓。
18.杆件连接要使用扣件,不准用铁丝等绑扎。
19.钢脚手板提环必须卡住。
20.框架或三角挑架支承横杆、扶梯应自下而上逐层安装。
21.脚手架及建筑物必须每隔3米拉一道连墙杆(在围梁或楼板鼻子上),以保证其稳定。
22.扣件装拆时,使用活络扳手用力不可太猛,防止打滑发生事故;禁止用扳手敲击螺栓,以防损环。
23.高层金属脚手架应设防雷接地装置;雷雨时全部施工人员应撤离金属脚手架。
外伸脚手架:
1.外伸脚手架负荷一般不准超过120kg/m2。
2.小横杆伸出墙外距离不应大于1.2米,其间距不应大于1.5米。
3.小横杆应绑在内外大横杆上,并应及斜支杆绑牢;斜支杆及小横杆内端应牢靠地固定在建筑物上。
4.在山墙转角处不能设置斜支杆时,应采取适当加固措施。
5.外伸脚手架墙内部分至少应及挑出部分相等,最好墙内留2/3。
环境管理措施
一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二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品噪声、振动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三 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建设单位应当合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成品保护措施
根据本工程各分段施工实际情况,由于工期较紧,工序繁杂,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通常容易出现二次污染和损坏,直接影响整体工程质量。因此必须加强成品保护,针对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全过程成品保护制定以下措施:
13.1、设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13.2、制定正确施工顺序:制定重要区域施工工序流程,将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排出一个空间工序流程表,各专业工序均按此流程进行有序施工,根据施工流程安排工作内容完成时间,严格控制工作面人流量,如不符合流程时间工种一律不准随意进入其他施工区。严禁任何违反施工程序作法。
13.3、作好工序标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标牌。
13.4、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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