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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处方点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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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处方干预 一、 医院处方点评小组会同药剂科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抽取处方,使用?处方评价表?对处方进展点评。 住院部用药医嘱的点评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二、处方点评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那么,由综合办公室完整准确地记录点评结果,并通报相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如果有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复议。 三、处方点评分为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符合?处方管理方法?规定的“处方标准〞的处方称为不合格处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处方判定为不合格处方 :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记录不完整或者字迹难以识别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标准或者及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对处方未进展适宜性审核的〔包括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审核调配药师以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儿科处方新生儿、婴幼儿年龄未写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及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标准或不清楚的; “遵医嘱〞、“自用〞等模糊不清的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的; 11.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用药天数未加说明的; 13.特殊管理药品未执行有关规定的; 14.医师越权开具抗菌药物处方,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那么?分级管理规定的; 15.其他不符合?处方管理方法?规定的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处方为用药适宜性不当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6.重复给药的; 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特别是药物代谢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患者不良后果的情况〕;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处方为超常处方: 1.无正当理由的大处方的;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适应证用药,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根据患者点药开具处方,而患者疾病又无治疗需求的; 5.其他人情处方和无正当理由的严重不适宜用药的; 6.医保患者的处方中自费药品使用存在不合理现象的; 7.及个人或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的处方用药物。 四、每季度按照卫生部的要求随机抽取100张处方,根据?处方管理方法?的规定,重点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具情况。 五、处方点评结果应用及持续改良 1、综合办公室及药剂科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处方点评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展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良建议,并向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2、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良措施,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落实质量改良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平安。 3、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由综合办公室按规定进展奖罚。 4、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方法?的规定,对开具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警告、限制处方权等措施,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格处方或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因开具不合格处方或不合理处方对患者造成伤害的,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5、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或校对交待处方药品的,对其进展相关的教育和培训,限制其处方调剂权;经教育不改正的,取消其处方调剂权;因未按规定审核处方或校对交待处方药品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的,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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