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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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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SG0509G10030 招 标 人: 大同区规划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市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SG0509G10030 项目名称: 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市庆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人: (签字或盖章) 审核人: (签字或盖章) 审定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施工图纸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大同区八二分厂、同纪街、同世街、同源路;同乐街(同源-同阳);同南路;同春街、同北路;同深街;同阳路(同心街至大肇路)里侧人行道及停车场、同萨街至同政街、同政街至同心街北侧、同政街至同心街南侧、同城路雨排。 3 1.1 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 格 6 1.1 计划投资 一标段:约119.31万元(含5.502688万元预留金) 二标段:约38万元(含2.201075万元预留金) 三标段:约54.68万元(含3.301613万元预留金) 四标段:约87.46万元(含3.301613万元预留金) 五标段:约294万元(含30万预留金) 六标段:约332.55万元(含17.703763万元预留金)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约113.62万元(含5.502688万元预留金) 二标段:约36.21万元(含2.201075万元预留金) 三标段:约52.11万元(含3.301613万元预留金) 四标段:约83.25万元(含3.301613万元预留金) 五标段:约280.8万元(含30万预留金) 六标段:约316.81万元(含17.703763万元预留金) 7 2.1 招标范围 工程说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8 2.2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 7月 23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0年9月23日 9 2.3 标段划分 六个标段 10 3.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1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一、二、三、四、五、六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2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3 4.6 招标文件发放 时间、地点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大同信息网自行下载( ) 14 5.1 踏勘现场 时间:从招标文件网上发出后至开标截止之日登陆( ) 地点:大庆市第三十二中学院内 15 8.1 投标答疑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2日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期限: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1日在大同信息网答疑( 16 13.1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7 15.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8 16. 投标担保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 三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四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 五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六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 19 19. 投标文件份数 标函投标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 商务标部分1份正本,3份副本, 电子标书1份正本,1份副本, 技术标部分1份正本,3份副本, 电子标书1份正本,1份副本, 20 21.1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大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截止时间: 2010年7月19日9时30分 21 21.4 招标文件收费 500元 22 24.1 开标时间及 开标地点 时间: 2010年7月19日12时00分 地点: 大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23 33.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4 39.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差额,且不低于中标价的10% 25 17.1 投标人的替代 方案 不予考虑 26 其他约定 1. 按照《黑建造价[2009]5号》文件要求将检验试验费调整到一般措施费项下,标准为定额人工费的4%,检验试验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不足额计取的,按废标处理。 2. 4.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在在建的其他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中任职,否则废标,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返还。 3、施工所涉及到的所有措施费均含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做调整。 4、拟投标承揽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作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否则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不需接受,按废标处理。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入履约保证金,此部分保证金作为对投标承诺的保证。当中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主动更换项目部人员时,将视同违约,扣除相应的保证金(项目经理40%,技术负责人30%,安全员、质检员各15%)。 6、工程开工后,招标人和主管部门将核对中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到岗情况,累计超过三天不在岗且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将视为违约,将按第3条规定扣除相应保证金。招标领导小组定期将结果进行公示。 7、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果中多个标段,只接受中标价最高的标段。投标人拟投多个标段时,只需按各标段具体要求编制1份规模大造价高标段的技术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和电子光盘(正本1份,副本1份),标书和光盘封面上标明所投标段,并将该标书和光盘密封到排序在前的标段的投标文件中。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6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工程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2.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在在建的其他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中任职,否则废标,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返还。 4.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效力。 4.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4.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4.6联合体的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4.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4.5 本招标工程项目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详见前附表第13项。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工程现场设置明显的踏勘指示标志,并设置工程平面简图。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和说明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施工图纸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7.2 招标文件说明: 7.2.1本工程清单编码以清单文字稿所附清单编码为准。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项目编码、单项工程编码、单位工程编码(详见工程项目划分、编码及名称对照表),否则,由此造成无法进行计算机评审导致废标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工程清单编码如下: 工程标段划分、编码、安全生产措施费名称对照表 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编码 单项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编码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编码 安全生产措施费% 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 SG0509G10030 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 B01 大同区八二分厂道路改造工程 A01 1.72 大同区同纪街厂道路改造工程 A02 1.72 大同区同世街道路改造工程 A03 1.72 大同区同源道路改造工程 A04 1.72 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二标段 B02 同乐街人行道改造工程2  A01 1.72 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三标段 B03 大同区同南路人行路改造工程3 A01 1.72 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四标段 B04 大同区同春、同北路人行路改造工程 A01 1.72 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五标段 B05 大同区同深街人行道改造工程 A01 1.72 大同区同深街人行道改造工程 雨水 A02 1.72 大同镇内道路改造工程六标段 B06 同阳路同心街至大肈路里侧人行道及停车场 A01 1.72 同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同萨路-同政路 A02 1.72 同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同政路-同心路(北侧) A03 1.72 同城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同政路-同心路(南侧) A04 1.72 同城人行道改造工程雨水 A05 1.72 7.2.2技术标电子文档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符合<大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电子数据标准>,其中表示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人员组成,注册建造师业绩,企业业绩,企业信誉的编码必须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标电子数据标准一致,否则因此导致废标或不得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电子数据主文件采用任意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3任意名称文档描述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工作表名称,表头,列名称等已锁定请不要变更。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时,投标文件工作表9.1至工作表9.6及工作表9.11应同时在word文档和Execl工作簿中填写,其他工作表仅在Execl工作簿中填写。 技术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不得有显现或隐含投标人单位内容的文件或符号,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文字均为黑体四号字,单倍行距,字符间距为标准间距,页面设置上、下边距均为2.5cm,左、右边距均为2.8cm,不标注页眉、页脚及页码。若未执行上述电子数据标准,结果自负。施工组织设计共划分为九个编码,CM01-09,每一编码必须为独立的Word文档,其格式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7.3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时限前,可能以书面形式在大同信息网上发布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如存在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理解等问题,应按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时限,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大同信息网(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的规定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大同信息网( 8.2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补遗文件将在大同信息网( 8.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时限在大同信息网(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大同信息网(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大同信息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有可能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大同信息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格式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准确标明目录及页码。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应包括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电子光盘、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及其业绩信誉等证件原件。 11.2 投标文件各部分组成 11.2.1标函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正本中装订原件);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投标保函; (5)投标承诺书; (6)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资料。 11.2.2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 (2)投标总价;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定额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一般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2)定额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3)主要材料价格表; (14)主要材料用量统计表; (15) 商务标电子文档。 11.2.3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注册建造师简历及业绩表、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表,企业业绩表,企业信誉,有关人员证书、企业业绩信誉证明文件复印件,其它相关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1) 工程概况;   (2) 施工部署;   (3) 施工方案; 施工主要工序 施工方案其他内容   (4)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5)施工进度计划; (6) 各项资源需求量计划; 施工机具需要计划 材料供应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 临时用地计划 (7)施工总平面图; (8)技术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其他措施(降低成本、季节性施工、防止环境污染措施) (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项目经理部 (1)项目经理部配备 (2)注册建造师 (3)技术负责人 (4)项目管理机构辅助说明材料 3.施工经验 (1)注册建造师业绩表、企业业绩表 (2)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 企业信誉 5.技术标电子文档等其他材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 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行,但是不能对列进行增减,并应保持表头内容不改变)。并按规定提交商务标及技术标电子文档只读光盘。电子文档的只读光盘,要求保证电子文档无病毒、可读,并符合招标文件附属光盘中的数据标准。商务标电子文档采用CD-ROM只读光盘,数据格式符合《大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数据标准》要求。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应刻录成CD-ROM只读光盘,数据格式符合《大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标电子数据标准》。 13、投标报价 13.1 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投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相应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消耗量定额、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结合企业能力自主确定综合单价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完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问题和费用,该费用计入土建工程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零星工作项目费。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按13.2条执行)元及场地使用费 300元计入管理费中。投标人中标后到交易中心交纳招投标交易服务费及场地使用费。 (交易服务费及场所使用费交纳依据为“黑价经字[2008]151号),投标单位于中标之后3日内将此部分费用交至大庆市大同区工程交易中心。 13.2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 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 3000元; 3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 6000元;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 8000元 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含3000万元) 15000元 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5000万元) 26000元 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43000元 10000万元以上 58000元 场地使用费300元/天。 13.3 综合单价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用、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13.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人工费取费基础为35.05元/工日,其中土建、安装、市政工程定额日工资为35.05元/工日-45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日工资为35.05-70元/工日。并且每个单位工程仅可填报一个人工工日单价(在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中填报);材料价格参照大庆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最新发布的价格信息,结合市场情况确定;机械台班价格参照《机械台班编制规则》结合市场情况确定;工程费用计取按照《黑龙江省建筑安装费用定额》(HLJD-FY-2007)规定执行。定额措施费按消耗量定额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计取;一般措施项目费参照《黑龙江省建筑安装费用定额》(HLJD-FY-2007)费率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情况计取。利润费率参照《黑龙江省建筑安装费用定额(HLJD-FY-2007)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一般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为可竞争费用,但企业管理费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安全生产措施按《黑龙江省建筑安装费用定额》(HLJD-FY-2007)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全额计取,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给排水、暖通、消防、生活用煤(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气及厂区(小区)路灯等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费费率按2.04%计取,垂直防护架和垂直封闭费用执行预算定额钢管防护架及安全网项目,按照搭设面积乘以定额单价计算。投标人应按照规定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并进行单列。规费按国家规定全额计取,其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0.11%,工程排污费0.06%,养老保险费2.99%,失业保险费0.19%,医疗保险费0.40%,生育保险费0.13%,工伤保险费0.22%,住房公积金0.43%。规费计算基础为税前工程造价-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税金、价格调节基金及防洪保安费3.58%。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税金、价格调节基金及防洪保安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13.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工程施工图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由于招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工程结算时按实际调整工程量。综合单价执行投标报价。 13.6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8投标人应在工地踏勘中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除不可抗力外,因工地地形或附着物情况发生的费用均含在报价内,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踏勘现场,对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及施工中所能出现的风险均应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13.9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的自身成本,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3.10主要材料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要符合一致。 13.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13.12安全生产措施费在工程结算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安全检查、动态评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用费率计算。并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13.13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庆政发[2006]14号、《大庆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 13.14投标要按照庆建发[2006]17号文件《大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16.1、16.2、16.3等项规定在其投标函的《承诺事项》中承诺安全生产事宜,若投标人不履行其关于确保安全生产事项之承诺,发包人有权动用其履约保证金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13.15根据《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省政府8号令)的有关规定,用于本工程的砼必须采用商品砼,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必须按商品砼进行报价。 13.16本工程中一标段预留金为5.502688万元进入到B01A01中,二标段预留金为2.201075万元进入到B02A01中,三标段预留金为3.301613万元进入到B03A01中,四标段预留金为3.301613万元进入到B04A01中,五标段预留金为30万元进入到B05A01中,六标段预留金为17.703763万元进入到B06A01中,预留金不参加取费,进入到工程总造价中,投标单位不计取或不足额计取预留金的按废标处理。详见单位工程费用表。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 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或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等方式。大庆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可以用,如采用按废标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16.2.1保函或担保应为不可撤销,保函或担保中的招标人名称统一按“大同区财政局”填写。 1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半个小时内,在开标现场向区财政部门交纳投标担保。中标人投标担保可以直接转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大同区财政局账号:520010122000005276)。 16.2.3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提供;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16.2.4投标担保由评标专家进行确认,因投标保函内容、形式及金额等项不合格视为未提供合格担保,因此造成废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 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14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由招标人向财政局统一开具退还投标保证金证明,注明所有应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名称,由招标人法人签字认可后予以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6.6.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6.3投标人存在相互串通投标及严重违反评标现场纪律等违法行为的。 16.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在在建的其他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中任职,否则废标。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返还。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25项目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7.2款的规定。 17.2如果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商务标内的投标函、投标承诺及商务标报价部分均应加盖 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按废标处理。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 投标人应将标函投标文件、纸质的商务标文件、纸质的技术标文件均分别密封,电子商务标书(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和电子技术标书(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然后将上述密封袋共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证件原件及证件明细表单独密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在开标时一并提交。在评标时,不允许对证件原件进行增补或撤出。评标过程中撤出证件原件等,视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人的电子标书在开标后不得更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替代。但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电子光盘的备份盘,密封并标注“备份”光盘,在提交的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下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方可使用备份光盘。 2、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果中多个标段,只接受中标价最高的标段。投标人拟投多个标段时,只需按各标段具体要求编制1份规模大造价高标段的技术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和电子光盘(正本1份,副本1份),标书和光盘封面上标明所投标段,并将该标书和光盘密封到排序在前的标段的投标文件中。 19.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 19.1.1 写明招标人名称; 19.1.2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19.1.3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 工程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2在电子光盘表面均应标明“商务标”、“技术标”,投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等。 19.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 代理人名章。 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 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 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 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 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4、开标 24.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 投标人参加。 24.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 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现场,按规定签到,并携带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用于验证,不封入标书中)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评标期间,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保持通讯联系畅通,接到评标专家质疑、澄清等通知后,必须于30分钟内到场解答,否则评标专家可能按对投标方不利的理解进行评审。 24.4 开标程序: 24.4.1 开标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4.4.2 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投标人及监管部门人员组成等。 24.4.3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24.4.4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及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 24.4.5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对密封情况确认。经确认无误后,开技术标。 开标时,开标会现场先打开密封纸质的技术标投标文件、再打开电子商务标书和电子技术标书的密封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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