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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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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同时将通过道路的沟渠,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 三、材料堆放 (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别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500厘米以上,两头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涂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影响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准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五、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GB2893-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整体素质,消除事故隐患。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a、公司设立安全科,专职安全员,工地设立安全员,责任到人。b、工地制定好各种安全制度,并每天检查一次现场情况。c、工地制定好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及做好各种台帐。d、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地安全生产会议。e、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奖罚分明。f、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2、安全教育:实行三级教育,公司对工地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对施工人员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工地每月检查二至四次,工地自检每星期二次,并做好安全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4、遵章守纪:工地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规章制度操作。 5、工伤事故处理:工地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安全标志:在施工现场挂好各安全标牌及禁令标牌。 分项工程和各工种技术交底制度 1、分部分项中各工种的技术交底应由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组织实施。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4、各工种必须经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该部位施工,未经交底擅自进行施工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安全为了生,生产必须安全”的精神;确保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个施工点由施工员和安全员经常检查,帮助班组及时解决生产上的安全问题外,工地每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 (2)工区,由分管领导带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各项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3)公司每个季度,由主管领导带领有关科室,基层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抓好典型,总结交流,表扬好人好事,对不遵守制度的要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的要纪律处分。 (4)检查要有重点,讲究实效,不要流于形式。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点整改项目要进行复查。对较大的事故隐患,自身又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人人自觉执行。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领导干部在管理安全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范围内要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必须健全安全管理网。由项目负责人领导安全生产,工地要有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4)在开工前必须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分部分项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对班组必须执行安全生产“三上岗、一讲评”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积累安全生产技术资料。 (5)台风、汛潮、寒冬、高温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教育每个职工和编制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上海市施工现场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对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对各种施工机械必须做到专人专机,教育每个职工必须自觉执行。 (7)教育每个职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场容场貌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道路和排水畅通。教育每个职工必须搞好集体卫生和个人卫生。 (8)在开工前必须对每个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措施”教育,对新工人上岗和工种调换必须在上岗前教育,工地在开工前制订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保证操作规定年限复审。 (11)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自理制度 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必须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必须上报,写好事故报告。 三、事故的统计上报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和建设部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要求统计上报。 四、对事故应按国家的安全法规及《浙江省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浙政(198)122号文件〉的决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查明事实和原因,分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作出处理。 五、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 六、对因工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的慰问,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各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一、安全生产奖罚工作是鼓励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积极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工伤事故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惩罚违章指挥作业者的一种手段,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各班组要认真落实奖罚办法安全生产。 二、本办法适用施工队、组、班及个人。 三、对达到中国、省、市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和有关安全奖励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按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达到下列条件的集体由公司或项目组给予表彰和奖励,金额500-5000元。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中国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得好。 2、无重伤以上伤亡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机械、火灾事故。 3、安全达标检查达到优良(90分以上)现场文明施工好。 4、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班组能按期进行安全自评,活动记录齐全,及时反馈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 五、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随时给予50-500元的奖励。 1、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规范、行动快,效果好。 2、在安全生产中坚持原则,敢说、善管,敢于抵制违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车和人。 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帮助的有功人员。 4、抢救工伤事故中使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5、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技术革新派,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有突出成绩者。 6、经常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成绩显著者。 六、在施工生产中,凡是发生工伤事故都有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对其责任者根据责任大小、性质严重程度除行政上给予适当的处分外,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济上要给予适当的罚款,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七、凡违反上列条款之一者,将给予50-500元的罚款,不听劝阻者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戴帽扣带不系者。 2、不按工种正确穿戴劳动用品(如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布鞋、穿内短裤、背心、赤膊者)。 3、高空(2米以上)作业无防护且不系安全带者。 4、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者。 5、操作“带病”机械设备者。 6、在施工现场生活、生产区域内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吵架、打架、违反劳动纪律等和违反治安工作条件者。 7、特殊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者。 8、非电工乱接、乱拆线、擅自启动机电设备者。 9、拒不执行上级或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整改意见通知和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者。 10、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记录不及时和安全问题整改意见通知书反馈不及时的责任者。 11、在安全检查或场容检查中不符合“标准”的责任者。 1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六大纪律、十项措施、十个不准)每一条的责任者。 八、安全经济奖罚,按时管理权限,上一级奖罚下一级的原则,除例查外,各级都可随时进行抽查,并有权按规定给予奖罚。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要发动群众、依照群众搞发班组的安全生产,在每个班组要开展“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上岗前安全交底,上岗前安全检查,做好上岗记录: 一、由班、组长在上岗前操作人员安全交底。 (1)交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高压线、地下管线,上、下周围情况,要在操作中注意的事项。 (2)交当天的主要工作内容,操作中的安全要求。 (3)交对特殊工种中的配合要求,安全注意事项。 二、上岗前由兼职安全员配合班组长检查: (1)检查所有上岗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2)检查操作场所周围有无不安全隐患。 (3)检查所用的机、电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4)检查防护设施和工夹具、吊索等到有无不安全情况。 三、上岗记录 (1) 记班前上岗交底的主要内容。 (2) 记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3) 记上岗检查后,主要不安全因素和整改的情况。 (4) 记上级来检查,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及落实整改的情况。 (5) 记发生事故苗子后,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教育和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规定每星期一上午利用上班后一个小时的时间,为班、组安全活动时间。 (2)由班、组长小结一周来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教育不遵守安全制度的人和事。 (3)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改进措施。 (4)学习上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5)学习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安全的案例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工地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三、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亦严格按设计要求安全验收挂牌。 四、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要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护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器设备,不准使用。 五、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一般施工现场-220伏,工作手灯-36伏,危险场所-36伏,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式照明-36伏,顶管管内工作-36伏,工作面窄场所-12伏,特别潮湿场所-12伏,金属容器内-12伏。 安全防火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下列规定: (1)各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教育每个职工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健全防火检查制度,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 (2)各工地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4)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和加强值班巡逻。 (5)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场地,必须经本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临时木工间、油漆间、食堂间等易燃仓库必须配置25平方米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建筑区域内每一百平方米配置二只十公升灭火机,要做专人负责。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7)每个工地要建立动火申请制度。一级二级动火必须有建设单位消防科审批,三级动火由工地负责人审批,方可动火,严禁在屋顶上有明火熔化柏油。 (8)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事故发生后,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食堂卫生制度 (1) 不购买不洗物腐烂变质之食品。 (2) 各种菜类要洗净烧透,及时消灭苍蝇。 (3) 餐具、茶具要及时清毒,职工饮茶要注意卫生。灶上要勤冲洗,灶下要勤打扫。 (4) 职工就餐前勿忘先洗手,后就餐。 钢筋工安全责任制 一、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入,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二、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碰撞或发生触电事故。 三、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必须要有安全设备。 四、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五、在安装成品钢筋工作时,应经常检查壳子板、脚手是否安全安装悬空大料,大梁等工作,应在脚手板上进行,如遇钢筋工程靠近高压电线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造成触电伤人。 钢筋弯曲机安全事项 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弯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2.5倍。 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坚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作时中,严禁更换芯轴,销了和弯换角度以及调整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推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钢筋对焊机安全事项 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壳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不低于8℃,作业后,放尽机内冷却水。 钢筋工制作绑扎安全事项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盘沿线2米区域内禁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入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钢筋切断机安全事项 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动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切断短料时,物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消除切刀附近的断关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事项 骨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结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一米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木工安全责任制 一、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模顺拉杆和剪刀拉牢。 二、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三、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钉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平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登凳操作。 四、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五、撑模、拆模时不得使用烂、跷裂、暗伤的模或铁相却手板,亦不得使用5厘米×7.5厘米和5厘米×10厘米的条子,(或称3ד3”和2ד4”)或簿板当作立人板。 六、拉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板,拆除的模板应及时清理堆放,防止钉伤。 七、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撑,拆模时,不能用斜撑与平撑代替作为扶梯上下,以防撑头脱落,断裂跌下伤人,在拆除较重模板时,应先把模板扒开,系好绳子轻拆轻放,防止桥下的模板冲断脚手板,拆模时严禁乱抛模板,不准站在琵琶撑上撑换,如必发时亦可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进行操作。 八、高空作业的堆放应稳妥、可靠,使用的工具随时装入袋内,防止坠落伤人,严禁向高空操作人员抛送工具物件等。 九、使用榔头、斧头等手工具木柄要装牢,操作时手要紧握,以防工具脱柄或脱手伤人。 十、使用木工机械,禁止戴手套,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不得与他人谈笑,刨锯推进速度不能太快,木节应放在推进方向的前面,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横或棍,禁止用手推进。 十一、木工机械的底座必须稳固,机械析传动和危险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特别对机械的刀盘,部分要严格检查,刀盘螺丝必须旋紧,以防刀片飞出伤人。 十二、木工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机械性能,熟练操作技术,严禁机械无人负责,或随便动用,用完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天关箱关门上锁。 十三、木工车间,木库、木料堆场严禁吸烟或随便运用明火、废料,必须及时清理归堆,做好落手清,以免发生意外。 木工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支模应按工序时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3、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顺序分段。 6、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7、刨料应保持身体平稳,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指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且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用手推送。 8、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9、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10、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沙等清除干净。 11、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12、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13、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 14、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 机械操作工安全负责制 一、操作任何机械,上班前应严格检查防护装置,电器线路,开关刹车、钢丝绳、轧头、离合器、制动器(电铃)等是否完备可靠,并作空运、试转、试吊,在确认良好的情况下,方能正式工作。 二、开动机械时思想要高度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人离机停,切断电源,对各种机械必须到四勤,即勤检查、勤加油、勤保养、勤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使用。 三、离地五米以上浇捣过梁,两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砼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勾。 四、使用振动机应先检查电源线路是否良好,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动,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如使用单相手提式振动机时,必须戴好绝源手套,以防触电伤亡。 五、片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安全刮板定好后才能进入吊篮内工作,吊篮下后把门关好。 六、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能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七、使用振动机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流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圆盘锯安全事项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和跨越锯片。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平刨机安全事项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进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料面时,手指不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30厘米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应持证上岗,用电安全技术必须按照建设部JB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2、施工工地上的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在碰不着的地方并设置安全遮挡和明显警示标志。 3、工地电缆应铺设在明显的地方,不得任意堆埋,固定电缆应架空,电缆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欧姆。 4、电线电缆不得超负荷使用,行灯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地方不超过12V。 5、在用电动设备必须装设配电箱,配各过载短路、漏电和失压保护装置,并对电器设备和线路经常进行检查。 6、各种电器线路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接头,开关和保险盒附近不得放置易燃器。 7、各种开关、电器、配电盘必须完好并有防潮设施,各种保险丝必须按规格使用,严禁随意加粗或用铜、铝线等代用。各种开关、电器、配电盘应有防雨设施。防止箱内进水引发事故。 8、过道的电缆必须妥善埋没,离地面30公分,切忌挤压,发现外皮破损,应立即予以更换。 9、对漏电保护装置,要定期(一般一周一次),进行检查,损坏的应及时修理更换。 10、电器设备绝缘必须良好,金属外壳或构架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在同一场地上的电器设备不得同时采用接地或接零。 11、电器设备和线路检修时,应避免带电作业,并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牌和临时接地的安全技术措施;如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12、新安、拉塔、修复后的电气设备,须经绝缘测试、试车正常后,方可移交生产使用。 13、工作中电源中断,工作停止或离开岗位时,要立即关掉开关。 14、高空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带、安全帽,脚踏板等应有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如有损坏立即更换,不得强行使用和迁就使用。 15、电器设备、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焊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一)电焊设备安装要求 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阴凉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电焊机周围不许有易燃品和金属杂物,电焊机裸露带电部分应装有保护罩。 2、电焊机应装设带有保险的电源闸刀开关,并安装在密闭箱匣内;电焊机接线必须和铭牌的技术要求相符合、不准任意连接。 3、电焊工作所用的导线,必须是绝缘良好、截面足够的皮线。如有接头时,则应牢固连接并包有可靠的绝缘胶布;连接电焊钳的导线最好使用绝缘软导线,在软导线不足的情况下,连接电焊钳的一端至少有5米绝缘软导线。 4、电焊钳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①握柄绝缘和耐热性能良好;②夹钳必须能牢固地夹持焊条,保证焊条与焊钳接触良好;③更换焊条必须方便。 5、电焊设备在进行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二)电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电焊工作应自经过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如电焊面罩、气焊防护眼镜及电焊手套要完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上衣口袋必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防止焊接时烧伤。 2、在潮湿地主进行焊接工作时,焊工必须穿橡胶底绝缘鞋;如会在椅子上工作,则椅子,必须用绝缘材料坐垫;雷雨天禁止露天作业。 3、在身体需要靠近金属构件作业时,工作服必须干燥,同时还需专人监护,随时准备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 4、在起吊部件(如下井管)过程中,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保证部件无下坠可能的情况下,方准进行焊接。 5、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进行焊接时,其直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焊接人员在离开现场,必须进行详细检查,防止火灾隐患。 6、焊接导线经过通道,应采取措施,防止外力损坏绝缘或扎断;在焊接过程中,严禁将带电的绝缘导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更换焊条时,必须带电焊手套。 7、在场房内进行电焊工作,必要时应在周围设挡光屏,防止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眼睛。 8、电焊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线、焊钳、焊条及所用工具整理收集好。 (三)氧气瓶的使用,贮存与搬运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氧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和远离建筑物的场所,防止阳光爆晒,周围10米范围内不准堆置可燃物品,不准在氧气房内吸烟。 ②氧气瓶不准和乙炔发生器放在一起,它们的直线距离至少5米,禁止用氧气瓶混装其它气体。 ③运输时氧气瓶应安放在特制的半园形承窝木架内,或用两个橡皮保护圈垫平隔好防止互相撞击。 ④用汽车运输时氧气瓶不准在车厢放置,防止汽车急刹车造成气瓶猛烈撞击而爆炸。 ⑤严禁氧气瓶与带电导线相接触。 ⑥在焊接中禁止将有油迹的手套和其它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同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5、氧气瓶减压器、橡胶软管使用安全规定 ①严禁使用低压室无压力表或压力表失灵的减压器。 ②将减压器安装在氧气瓶阀门和输气管之前,应将接头和外套螺丝擦干净,连接后,开启气门阀门要轻慢,防止气体冲坏减压器。 ③减压器一旦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只准用40℃左右热水或蒸气解冻。 ④减压器在较长时间停用时,须关闭氧气瓶阀门,将减压器从氧气瓶上卸下并妥善保管。 ⑤橡胶软管须具有足够承受气体压力的强度,氧气管应能承受20个大气压,乙炔管至少应能承受5个大气压,两种软管禁止混用,一般氧气管用红色、乙炔管用绿色。 ⑥橡胶软管长度应为15-20米。 ⑦橡胶软管使用前,应将管内杂质吹净,在确认管中无水后才可使用,不准用氧气吹乙炔软管。 ⑧使用中应注意保持软管的完整无损,不得沾有油脂和金属溶液,禁止将软管通过高温物体或与电焊用线混同敷设。 (四)、焊(割)炬的使用与维护规定: ①焊枪、割炬在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的密封性及焊咀、割咀有无堵塞现象,通透焊咀应用铜丝或竹签,禁止用铁丝。 ②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点燃后才调整火焰。 ③熄火的操作与点火操作相反,即先关乙炔气门,再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④由于焊咀过热堵塞而回火或多次鸣爆时,应尽快关闭乙炔气门,再关氧气门,然后将焊咀浸入清洁冷水中冷却。 ⑤焊接中不能将正在燃烧的焊枪搁置一旁,如有必要时应先将火焰熄灭。 ⑥焊接工作结束后应卸下焊(割)炬,连同氧气瓶减压器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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